2014年广东省揭阳市司法局决算“三公”经费说明.doc
2014 年广东省揭阳市司法局决算“三公”经费说明 2014 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 34.3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 (境)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15.37 万元,购置了一辆公务车,公务车运 行维护支出 14.8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4.15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11 批次,720 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2014 年我局新购置公务车一辆,公务用车保有 量 9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 14.84 万元。 比去年运行维护费减少 0.16 万元。 公务接待费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省级 及市级有关业务专项交流接待等。比去年接待费用减少 1.75 万元。 揭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