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指南.doc
附件 1 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事项) 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 方向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1.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 者提供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 2.为上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咨询策划、网络营销、 信用认证、技术支持、业务培训、支付结算、仓储等服务的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机构。 3.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活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 4.其他符合扶持范围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企业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 本资金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1.在佛山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设立、依法纳税、从 事或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单位、行业商协会、社会团体、组 1 织等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 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有合法固定的经营或服务场所。 4.依法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或提供相关服务,未列入“全 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通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扶持: (1)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 (2)因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被取消申请资格的; (4)其他不应给予扶持的情形。 本资金原则上不重复支持曾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扶 持的项目,且同一实施内容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本资金 其他扶持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本资金不同的项 目。 6.本资金的申报项目必须是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开展的项目。 二、资金支持内容和范围 专题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 2 1.技术升级改造扶持。对应用新技术、新模式开展数字 商务转型升级的企业按照技术升级改造实际投资额的 30% 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2.产业链、供应链升级改造扶持。对固定投资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在我市构建全流程产业链、供应链成效显著,有 效带动就业的数字贸易优秀企业,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 币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并以 PDF 扫描件形式上传回扶持通平台;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投入资金总 额、资金来源、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项目建设发生的费用凭证,包括合同、协议、转 账凭证、发票等(投资费用支出主体须与申报主体一致,且 投资费用不得包含支付给员工的薪酬) ; (4)2021 年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 证明(含税务部门印章)以及 2021 年在职员工的社保记录 (含社保部门盖章) ; 3 (5)提供与佛山本地企业在生产、技术研发、市场等 各环节的合作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合作企业不少于 100 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服务收入情况 或固定投资情况等申报项目所需证明数据的,还需辅助提供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境电子商务销售、 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或固定投资额等相关情况); (7)单位登记证书(如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专题二: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建设 1.商标费用扶持。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的 跨境电商企业,按照其当年获得境外商标时已支付注册费用 的 7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人民币; 2.国际认证扶持。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通过国际认证的 跨境电商企业,按照其当年获得国际认证时已支付认证费用 的 7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人民币。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4 并以 PDF 扫描件形式上传回扶持通平台;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资金来源、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分析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提供有效的费用凭证等佐证材料,包括合同、协 议、转账凭证、发票等能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有效票据, 相关资料信息整理成电子表格并以合同为单位依次提供上 述证明材料; (4)申报自有商标或国际认证扶持的,需提供在跨境 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或国际认证等证明文件(如商标认 证证书等可以证明自有商标的证明文件。申报的自有商标或 国际认证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证明文件为英文版 本需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文件); (5)企业需在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综合服务平台(http://china-fsgec.fs.cn/)注册备案, 且相关进出口额须体现在本市统计范畴; (6)2021 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 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或服务收入情况 的还需辅助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 5 境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情况); (8)单位登记证书(如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3.独立站扶持。对独立站且独立站年交易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独立站年交易额的 1% 给予支持,每个独立站支持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加盖单位公章;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资金来源、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分析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提供有效的费用凭证等佐证材料,包括合同、协 议、转账凭证、发票等能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有效票据, 相关资料信息整理成电子表格并以合同为单位依次提供上 述证明材料; (4)提供独立站的相关证明材料(独立站域名、后台 交易情况截图、银行或金融平台收入流水等,并提供一定量 具有代表性发票),提交的跨境电商交易额数据需和平台上 备案的跨境进出口额存在合理关联性; 6 (5)企业需在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综合服务平台(http://china-fsgec.fs.cn/)注册备案, 且相关进出口额须体现在本市统计范畴; (6)2021 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 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或服务收入情况 的还需辅助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 境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情况); (8)单位登记证书(如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4.品牌推广扶持。对使用自主品牌开展业务,借助社交 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推广且跨境电商出口额达 到或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推广费用的 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加盖单位公章;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资金来源、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 7 效益分析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提供有效的费用凭证等佐证材料,包括合同、协 议、转账凭证、发票等能证明相关推广费用实际发生的有效 票据,相关资料信息整理成电子表格并以合同为单位依次提 供上述证明材料; (4)企业需在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综合服务平台(http://china-fsgec.fs.cn/)注册备案, 且相关进出口额须体现在本市统计范畴; (5)2021 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 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或服务收入情况 的还需辅助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 境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情况); (7)单位登记证书(如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专题三:鼓励跨境综合服务平台发展 对上年度服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数量达到 100 家、 200 家、300 家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或综合服务平 台,且相关企业交易额纳入我市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的,分别 给予平台不超过 25 万元人民币、50 万元人民币、100 万元 人民币支持; 8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并以 PDF 扫描件形式上传回扶持通平台;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开展情况、盈利模式、取得业绩成 效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平台服务企业需在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 合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http://china-fsgec.fs.cn/)注 册备案,且相关进出口额须体现在本市统计范畴; (4)提供完整的平台服务企业名单列表以及服务合同 (含企业名称、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5)提供平台服务收入证明(后台交易情况截图、银 行或金融平台收入流水等,并提供一定量具有代表性发票; 提供免费服务的出具免费服务声明文件) ; (6)2021 年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 证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或服务收入情况 的还需辅助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 境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情况); 9 (8)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等)、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专题四:加大跨境电商线下园区功能建设 1.支持跨境电商功能型园区。对园区入驻企业年度跨境 电商进出口总额达到或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且经认定为功能型 园区的予以支持,每个园区支持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并以 PDF 扫描件形式上传回扶持通平台;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园区运营情况、发展规 划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议等,以及其它按本申报指南 条件要求需要说明的事项; (3)跨境电商线下园区认定通知书(佛山市商务局印 发的认定红头文件) ; (4)提供有效的服务收入费用凭证等佐证材料,包括 合同、协议、转账凭证、发票等能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 有效票据,相关资料信息整理成电子表格并以合同为单位依 次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5)2021 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 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10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或服务收入情况 的还需辅助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 境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情况); (7)园区运营管理主体的工商登记证书(营业执照)、 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8)提供入驻企业在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 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登记信息及 2021 年经营数据的系 统界面截图,完整的入驻企业名单以及服务合同(含企业名 称、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年度进出口额根据入驻企业 在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数 据进行核定。 2.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型园区。园区入驻有纳税的电子商 务企业数量达 30 家以上、年度进出口总额不低于 5 亿元人 民币且经认定为产业型园区的,按照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际 租售面积每平方米 100 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励,每个园区 支持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并以 PDF 扫描件形式上传回扶持通平台; 11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园区运营情况、发展规 划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议等,以及其它按本申报指南 条件要求需要说明的事项; (3)跨境电商线下园区认定通知书(佛山市商务局印 发的认定红头文件) ; (4)提供有效的服务收入费用凭证等佐证材料,包括 合同、协议、转账凭证、发票等能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 有效票据,相关资料信息整理成电子表格并以合同为单位依 次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5)2021 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 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或服务收入情况 的还需辅助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 境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情况); (7)园区运营管理主体的工商登记证书(营业执照)、 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8)完整的入驻企业名单以及服务合同(含企业名称、 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入驻企业租售面积等); (9)提供入驻企业在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 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登记信息及 2021 年经营数据的系 统界面截图。年度进出口额根据入驻企业在中国(佛山)跨 12 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数据进行核定。 专题五: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 1.支持企业租用海外仓开展业务。对租用海外仓开展仓 储配送、售后服务等运营的企业,按照海外仓综合服务费用 的 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加盖单位公章;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资金来源、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分析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提供有效的费用凭证等佐证材料,包括海外仓场 地租赁合同、协议、转账凭证、发票等能证明相关费用实际 发生的有效票据,相关资料信息整理成电子表格并以合同为 单位依次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海外仓的平面图、实体照片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 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5)企业需在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综合服务平台(http://china-fsgec.fs.cn/)注册备案, 且相关进出口额须体现在本市统计范畴; 13 (6)2021 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 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或服务收入情况 的还需辅助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 境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情况); (8)单位登记证书(如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2.支持企业提供海外仓服务。对企业通过自建、租用等 方式提供跨境电商产品中转、存储等海外仓服务,运营面积 达到或超过 500 平方米,且年跨境电子商务发货量达到或超 过 5 万票的,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的 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 支持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加盖单位公章;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资金来源、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分析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提供有效的费用凭证等佐证材料,包括海外仓场 14 地购置或租赁合同、协议、转账凭证、发票等能证明相关费 用实际发生的有效票据,相关资料信息整理成电子表格并以 合同为单位依次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提供相关综合配套服务证明材料(需提供出口报 关、国际运输提单、进口清关、入库、出库全流程单据,如 相关服务为仓库合作方提供,需提供与合作方合作协议) ; (5)海外仓服务企业清单及证明材料,提供与服务企 业的合同协议及付款财务凭证,提供每家服务企业至少一条 收发货信息; (6)申报海外仓年度发货单量及货值情况统计表; (7)申报海外仓的平面图、实体照片及企业认为有必 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8)2021 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 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报告无法体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情况或服务收入情况 的还需辅助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列明跨 境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明细及汇总情况); (10)单位登记证书(如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专题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15 依托行业商协会、咨询培训企业等相关服务机构,对传 统企业和本地跨境电商企业管理人员、跨境电商人才开展系 列培训,对培训活动发生的场地费用、策划费用、宣传推广 费、组织服务费、专家劳务费、交通住宿费等,经市商务局 核定确认,按照不超过合理支出费用的 60%给予支持,每个 活动(主题)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人民币,每个单 位最多申报 10 项活动。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 事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申报表》后,下载 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加盖单位公章;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取得业绩成 效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需提供单位组织开展、参与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 活动方案、通知、总结报告、参与企业和嘉宾名单以及活动 照片、媒体报导等,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发票、讲师授课费 签收表及转账汇款凭证,委托第三方承办的活动还需提供委 托合同或协议(须列出场地费用、策划费用、宣传推广费、 组织服务费、交通住宿费等费用明细),每个项目或专题资 料单独成套分段,按活动时间顺序排列;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 16 (5)2021 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 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6)单位登记证书(如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7)申报扶持的活动,需通过佛山市电子商务综合服 务平台(http://fsdsfw.fscom.foshan.gov.cn/)进行报备。 三、资金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 1.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于 5 月 8 日至 5 月 13 日登录佛山市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 行线上申报。 2.申报单位应根据《佛山扶持通关于实施企业用户银行 账户真实性验证的公告》的通知要求,申报前务必在系统内 登记对公账户并进行真实性验证(操作细则详见附件 2) 。 3.申报单位在线上提交后,市商务局于 5 月 16 日至 5 月 27 日组织专家进行要件性初审,初审完成后申报单位应 同步打印已经要件性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于封面及侧边加盖单位公章,于 5 月 31 日前递交 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上门递交或快递均可,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35 号 303 室电子商务科) 4.市商务局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进行审核,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小组,依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7 5.市商务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本项资金规模来确定 扶持项目名单和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资金分配按规定 报批。 四、监督和检查 商务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按规定用好专项资金,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市 商务局将采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抽查方式对扶持项 目进行监督检查。获得专项资金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专账管理 制度,收到扶持或奖励资金后,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 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五、业务咨询 佛山市商务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35 号 303 室电 子商务科,电话:83387382; 佛山市电子商务交流 qq 群:849044264; 附件 1-1 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事项) 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 申报表 18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申报日期: 佛山市商务局 2022 年制 19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地 址 注册资本 网 址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子邮件 资金申报 姓名 职务 工作电话 负 责 人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近三年获得 的 荣 誉 二、获政府扶持情况 20 近三年来获得 各级专项资金 扶持情况(含正 在申请情况) 三、申请扶持项目(请于申请项目对应方格内打勾) 21 □ 1.技术升级改造扶持。 □ 2.产业链、供应链升级改造扶持。 □ 3.商标费用扶持。 □ 4.国际认证扶持 □ 5.独立站扶持。 □ 6.品牌推广扶持。 □ 7.鼓励跨境综合服务平台发展。 □ 8.支持跨境电商功能型园区。 □ 9.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型园区。 □ 10.支持企业租用海外仓开展业务。 □ 11.支持企业提供海外仓服务。 □ 12.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四、申请单位财务事项(务必填写)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22 我单位保证,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政府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未被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符合“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跨境电商 综试区建设发展方向资金”基本申报条件要求,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 实、有效、合法合规。如有失实、虚构、欺诈等情况,将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单位盖章) (签字或签章) 2022 年 23 月 日 附件 1-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此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根据各个申报项目的 要求以及申报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24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一级标题三号黑体) 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正文三号宋体, 300 字左右) 二、申报项目情况介绍 (一)申报项目开展情况。(二级标题三号楷体) …………(正文三号宋体,500 字左右) (二)盈利模式。 …………(正文三号宋体,300 字左右) (三)取得业绩成效。 …………(正文三号宋体,300 字左右)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没有则不需填写。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