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评审标准(劳务品牌专项赛).doc
附件 10 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评审标准 (劳务品牌专项赛) 一、创新引领性(20 分) 1.具有成型的产品或服务技术标准,在一定区域内或某个行业内已形 成自有品牌,企业信誉度较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性(10 分) 2.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对促进 产业升级、区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文化技艺传承等方面有积极促进 作用(10 分) 二、带动就业(40 分) 1.直接带动就业岗位的数量(晋级全国选拔赛的项目须提供县级以上 人社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间接带动创业就业的数量, 预计未来 3 年将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规模(20 分) 2.带动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及女性 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情况(10 分) 3.促进员工高质量稳定就业,在规范用工、提高收入、提升技能、改 善工作环境等方面的举措和效果(10 分) 三、项目团队(15 分) 1.项目第一创始人的素质、能力、背景和经历(5 分) 2.团队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互补性(5 分) 3.团队整体的运营能力和执行能力(5 分) 四、 发展现状和前景(25 分) 1.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具备大范围推广的可行性和基本条件(10 分) 2.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良好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5 分) 3.项目发展带动当地形成雁阵产业集群的能力(5 分) 4.运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取得的进展和业绩(5 分)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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