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考〔2015〕13关于做好2015年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doc
渝人考〔2015〕13 号 关于做好 2015 年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 人事(干部)处: 根据原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 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重庆市信息技 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64 号)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2015 年重庆市人 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5]10 号)规定,为切实 做好我市 2015 年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 年 3 月 2 日─3 月 25 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信息技术员(IT) 信息技术主管助理 5月9日 8:30─10:00 信息技术管理基础 8:30─10:00 信息技术管理基础(一)综合知识 -1- (AIO) 10:30─12:00 信息技术管理基础(二)实用技术 8:30─10:00 信息化规划与管理 信息技术主管 (IO) 5月9日 10:30─12:00 IT 法规与信息安全 14:00─15:30 IT 项目管理 16:00─17:30 IT 应用实务(一)或(二) 8:30─10:00 信息化规划与管理 信息安全技术主管 (ISO) 5月9日 10:30─12:00 IT 法规与信息安全 14:00─15:30 IT 项目管理 16:00─17:30 信息安全工程导论 三、报名条件 ㈠ 信息技术员(IT): 中专、高中(含职高、技校)毕业,或大学本科、专科在读学生。 ㈡ 信息技术主管助理(AIO): 1.中专毕业,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工作满 2 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工作满 1 年。 3.大学本科毕业。 ㈢ 信息技术主管(IO)(信息安全技术主管) 1.中专毕业,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工作满 7 年。 2.大专毕业,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工作满 5 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工作满 4 年。 4.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者,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 近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满 2 年。 -2- 6.博士学位者。 高级信息技术主管(SIO)今年暂不举行考试。 四、上岗与认证相结合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 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发 〔2007〕91 号)规定,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 行一考多用, 《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等级证书》是持 证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证明,根据工作需要可作为从事信息 化工程技术和应用工作的依据,在重庆市范围内有效。取得信息 技术员(IT)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应聘技术员职务;取得助理 信息技术主管(AIO)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应聘助理工程师职务; 取得信息技术主管(IO)、信息安全技术主管(ISO)职业水平证书的 人员,可应聘工程师职务。 凡在本市各类单位从事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岗 位要求通过相应的职业水平认证考试。各单位新招收聘用的信息 技术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职业水平证书。对已在岗位的则需分期 分批经过职业水平认证考试,取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才能上岗。 其中,设立专门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的单位,应在关键岗位配备取 得信息技术主管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 位要求优先选拔和任用取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上岗,逐步 建立和完善“上岗与认证相结合”的用人机制。 五、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专业、级别、科 -3- 目代码表 专业 专业 代码 报考级别 级别 代码 科 目 科目 代码 信息技术员(IT) 05 信息技术员 5 信息技术管理基础 1 信息技术管理基础(一)综合知识 1 信息技术管理基础(二)实用技术 2 信息化规划与管理 1 IT 法规与信息安全 2 IT 项目管理 3 信息技术主管 助理(AIO) 信息技术 主管 (IO) 04 03 信息技术主管 助理 信息技术 主管 4 3 IT 应用实务(一) IT 应用实务(二) 信息安全技术 主管 (ISO) 02 信息安全 技术主管 2 自选其一 4 5 信息化规划与管理 1 IT 法规与信息安全 2 IT 项目管理 3 信息安全工程导论 4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 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进 入 报 名 系 统 或 直 接 进 入 报 名 系 统 (222.180.173.2/zcbm/webregister)。 ㈠ 提交考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 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 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 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级别(报考人员 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照(免冠<像素 160×180> 登记照)电子照片,jpg 格式,20kb 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 -4- 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 关键字号)。 凡违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 12 号) ,且处于停考处理时限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参加考试。 ㈡ 信息技术主管(IO)或信息安全技术主管(ISO)职业水平考 试的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上年 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㈢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 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毕业时间、科目、级别、联系电 话) ,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 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 由。咨询电话:86364936、86364713。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 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㈣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 名信息 2 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 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进行修 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㈤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 (2015 年 3 月 2 日─3 月 27 日)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信息技术管 -5- 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0 元。信息 技术主管(IO)和信息安全技术主管(ISO)的新考生收取滚动考 试成绩档案管理费 20 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 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 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㈥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 5 月 4 日至 9 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 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 A4 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 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 由考生自负。 ㈦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 1 个月左右, 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 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 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考试科目 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 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 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 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资 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 1 号,重庆市人力资源 -6- 和社会保障局 301 室。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 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 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 12 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 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 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 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 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 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 七、考场设置 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 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 考。 八、教材征订 考生如需征订教材请直接与重庆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联系 (地址:重庆市南坪南城大道 288 号宏声新座 1 单元 5 楼) ,联 系人:蒋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86364936、86364713。 九、其他要求 ㈠ 2016 年将视情况对重庆市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考试级别、 科目作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及范围以最终通知为准,在重庆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及时告知。2015 年所取得的合格 科目成绩不再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7- ㈡ 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 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 答须知。 ㈢ 信息技术主管(IO)和信息安全技术主管(ISO)职业水平考 试为 4 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 加信息技术员、信息技术主管助理的考生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 过相应的应试科目。方可办理相应的资格证书。 ㈣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 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 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 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 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抄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8- 2015 年 02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