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019.7.xls
绵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 更新日期:2019年7月 项目名称 1.农网还贷资金 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收费标准 0.02元∕度。 1.96875厘/千瓦时 3.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 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大 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1.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基金,6.2厘/千瓦时。 2.跨省大中型水库的库区基金,8厘/千瓦时。 4.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省级大 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8厘/千瓦时。 5.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1.9分/千瓦时。 6.民航发展基金 7.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8.铁路建设基金 9.旅游发展基金 10.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依据 财企[2001]820号,财企[2002]266号,财综 [2007]3号,财综[2012]7号,财税[2015]59号,川 办发[2002]24号 财综[2009]90号,财综[2010]97号,财税[2010]44 号,财税[2015]80号,财办税[2015]4号,川财综 [2013]57号,财税[2017]51号,财办税[2017]60号 ,财税[2018]39号,财税〔2019〕46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条例》,《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国发 〔2006〕17号,财综〔2006〕29号,监察部、人 事部、财政部令第13号,财综〔2007〕26号,财 综〔2008〕17号,财综〔2008〕30号,财综〔 2009〕51号,财税〔2015〕80号,财税〔2016〕 11号,财税〔2017〕51号,财办税〔2017〕60号 ,财农〔2017〕128号,川府发[2006]24号,川财 投[2006]123号 国发〔2006〕17号,财综〔2007〕26号,财综〔 2008〕17号,财综〔2008〕30号,财综〔2009〕 51号,财税〔2016〕11号,财税〔2017〕18号, 川办发[2008]34号 《可再生能源法》,财综〔2011〕115号,财建 〔2012〕102号,财综〔2013〕89号,财税〔 2016〕4号,财办税〔2015〕4号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 人次70元。 2.通用航空企业按以下标准缴纳:飞机最大起飞全重≤50吨,第一类航 线1.15元/公里,第二类航线0.90元/公里,第三类航线0.75元/公里;飞机最 大起飞全重50-100吨(含),第一类航线2.30元/公里,第二类航线1.85元/ 国发〔2012〕24号,财综〔2012〕17号,财税〔 公里,第三类航线1.45元/公里;飞机最大起飞全重100-200吨(含),第一 2015〕135号,财税〔2019〕46号 类航线3.45元/公里,第二类航线2.75元/公里,第三类航线2.20元/公里;飞 机最大起飞全重>200吨,第一类航线4.60元/公里,第二类航线3.65元/公里 ,第三类航线2.90元/公里。 (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9〕46号文件降低50%) 《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 每吨持久性油类物质0.3元。 条例》,财综[2012]33号,交财审发[2014]96号 国发[1992]37号,财工字[1996]371号,财工 详见文件。 [1997]543号,财综[2007]3号 旅办发[1991]124号,财行[2001]24号,财综 每次每位旅客20元。 [2007]3号,财综[2010]123号,财税[2015]135号 《电影管理条例》,国办发[2006]43号,财税 电影票房收入的5%。 [2015]91号,财教[2016]4号,川财综[2015]39号 资金管理方式 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缴入省级国库 缴入中央国库 缴入省级国库 缴入中央国库 缴入中央国库 缴入中央国库 缴入中央国库 缴入中央国库 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1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12.文化事业建设费▲ 13.森林植被恢复费 14.教育费附加▲ 15.地方教育附加▲ 1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财综 〔2012〕34号,财综〔2012〕48号,财综〔2012 〕80号,财综〔2013〕32号,财综〔2013〕109 7-13元∕台。详见文件。 号,财综〔2013〕110号,财综〔2014〕45号、 缴入中央国库 财税〔2015〕81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9号,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41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3号 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综 计费销售额的3%。(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 [2013]102号,财文字[1997]243号,财预字 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的文化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6]469号,财税[2016]25号,财税[2016]60号, 事业建设费,待四川省制定标准后执行) 财税〔2019〕46号 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 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 地,每平方米3元。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 2.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号,财税[2015]122号,川财综[2003]26号,川财综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016]3号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 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 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 收。 《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60号修 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3%。(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9〕46号 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 文件) [2010]35号,财税[2010]44号,财税[2010]103号 ,财税[2016]12号,财税〔2019〕46号 《教育法》,财综函[2003]10号,财综函[2011]3 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9〕46号 号,川府函[2011]68号,财综[2010]98号,财税 文件) [2016]12号,财税〔2019〕46号 未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年缴纳额=(上年用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综〔2001〕16号,财税 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 〔2015〕72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 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9号,川财综[2015]2号,川财综[2016]1号 1.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特大城市112元,大城市65-85元,中等 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川价费 城市30-45元,小城市12-35元。 [2001]157号,川发改价格[2012]1387号,绵价发 2.其中,绵阳市征收标准为:绵阳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 〔2005〕251号 人,每平方米75元,按房屋建筑面积计征。 注:1.标注“▲”号的基金项目,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予以免收。 2.其他减免范围及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地方国库 缴入地方国库 缴入地方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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