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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概括 政协呼和浩特委员会包括市政协本级、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及 政协理论研究会。截止 2019 年共立项目 10 项。其中本级 8 项: 重点提案督办费、主席调研费、政协委员专项活动费、政协常委 会经费、老委员活动经费、政协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经费、协商调 研费、机关事务中心聘用人员经费。政协理论研究会 2 项:《呼 和浩特政协》编印费、理论研究会事业费。 政协常委会经费:依据政协章程列入预算,政协常委会每季 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列 10 万元预算,年度总预算 40 万元。 主席调研费:市财政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市政协考察调 研,研究决定每位主席每年五万元调研经费,年度总预算 45 万 元。 老委员活动经费:根据市委常委(纪要)【1995】18 号文 件指示年度总预算 5 万元。 政协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经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厅发【2014】 13 号)按照【委员人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控制在委员人数的 20%)】*550 元*会期,2020 年年度预算 155.54 万元。 重点提案督办费:市政协《申请将呼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费 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呼政协办发【2013】52 号)经市领导 批示同意重点提案督办费 25 万元列入预算。 协商调研费:属我单位延续项目,主要用于各专委会赴外调 研经费,年预算 77 万元。 机关事务中心聘用人员经费:属我单位延续项目,主要用于 机关聘用人员经费。 理论研究会事业费:属我单位延续项目,主要用于为推进我 市政协事业发展提供经费支持,年预算 9.18 万元。 《呼和浩特政协》编印费:根据呼党组通【2018】22 号文 件批示及呼人社发【2018】136 号文件依据。年预算 1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