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上报大才乡4个村 2019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公示.doc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上报大才乡 4 个村 2019 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公示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才乡 4 个村 2019 年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湟政〔2019〕 267 号),现将《大才乡 4 个村 2019 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才乡 4 个村 2019 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三、项目监管单位 大才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村 大才乡大磨石沟村、小磨石沟村、大才村、曲渠村 五、项目建设单位 大才乡大磨石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大才乡小磨石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大才乡大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大才乡曲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项目资金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 258.2 万元,4 个村 2019 年发展壮大村集体 经济资金共计 240 万元(每村 60 万元),4 个村 2018 年发 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分红资金共计 16 万元,曲渠村、大 磨石沟村 2 个村历年来整村推进项目分红资金共计 1.1 万元, 大才村、小磨石沟村 2 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资金共计 1.1 万元。 七、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上述 4 个村统一在多巴新华联购置商铺约 70 平方米 八、项目建设安排 1. 准备阶段(2019 年 8 月-9 月)完成项目选择,方案 编制、申报、论证、审批等工作; 2. 实施阶段(2019 年 9 月—11 月)签订购置协议等。 九、工作要求 项目产权归上述 4 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各项目均 需办理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手续。购置的商铺需严格按规定办 理产权证,具体租金、签订方式、收益时限等以签订的协议 为准。项目收益资金分配具体参照《青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指导意 见》(青扶组〔2019〕9 号)及后续出台的各级相关文件执 行。 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湟中县扶贫局反映。 监督电话:湟中县扶贫开发局项目科 0971-2230186 湟中县扶贫开发局 2019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