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
ICS 03.180 A 118 45 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CCS DBB45/T 228 83—2021 幼儿园 幼 园安全 全管理规范 Kinderga arten saafety man nagement regulattions 2021 - 03 - 09 发布 发 广西壮 壮族自治区 区市场监督 督管理局 0 - 05 实施 实 2021 - 04 发 布 目 次 — DB45/T 2283 2021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 1 4.1 组织机构 ....................................................................... 1 4.2 组织建设 ....................................................................... 1 4.3 安全职责 ....................................................................... 2 5 管理制度 ........................................................................... 3 6 日常安全管理 ....................................................................... 3 7 重点部位管理 ....................................................................... 4 7.1 通用要求 ....................................................................... 4 7.2 保健室 ......................................................................... 4 7.3 厨房 ........................................................................... 4 7.4 户外活动场地 ................................................................... 4 8 重点对象管理 ....................................................................... 4 8.1 建筑安全 ....................................................................... 4 8.2 电器安全 ....................................................................... 5 8.3 食品安全 ....................................................................... 5 8.4 消防安全 ....................................................................... 6 8.5 交通安全 ....................................................................... 6 8.6 人员安全 ....................................................................... 6 9 安全教育培训 ....................................................................... 6 9.1 安全教育 ....................................................................... 6 9.2 培训内容 ....................................................................... 7 10 应急预案 .......................................................................... 7 10.1 预案类型 ...................................................................... 7 10.2 预案内容 ...................................................................... 7 11 事故处置 .......................................................................... 8 11.1 事故报告 ...................................................................... 8 11.2 处置要求 ...................................................................... 8 12 档案管理 .......................................................................... 8 I 前 言 — DB45/T 2283 2021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鑫霖产学研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标准化协 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段小青、沈祖力、黄林华、沈子洋、王茜、王伟、温国华、劳大佩、李文远、 孙仲文、郑小园、温志华、盛泓洁、欧仁婧。 II — DB45/T 2283 2021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重点部位管理、重点 对象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事故处置和档案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幼儿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 50016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CJ 94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JGJ 39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应建立幼儿园安全保卫组织,园长、法定代表人是幼儿园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实际控制人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共同责任人,共同承担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 4.1.2 安全分管负责人,承担幼儿园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4.1.3 安全保卫人员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执行具体安全工作。 4.1.1 4.2 组织建设 4.2.1 人员要求 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标准符合下列要求: a) 师生员工人数少于 100 人的幼儿园,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b) 100 人以上 1000 人以下的幼儿园,至少配备 2 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c) 超过 1000 人的幼儿园,每增加 500 名幼儿增配 1 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4.2.1.2 配备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4.2.1.1 1 — DB45/T 2283 2021 a) b) c) d) e) f) 18 50 ; 有 中 文化 度, 技术人员有中 学 ; 过 培训并通过 应的 ; 法 和 , 定期 ,并 健 幼儿园的组织机构、建筑结构、 及幼儿 本 ; 统 , 。 年龄在 ~ 周岁 初 以上 程 专业 专以上 历 参加 专业 相 考核 无违 犯罪记录 精神病史 每年 参加体检 取得 康合格证 熟悉 环境 基 情况 一着装 持证上岗 ; 4.2.2 设备要求 应 符 安全要求的安全保卫设 及防卫器械。 安全保卫设 应定期 行 , 有 ,及时维修或更换。 应按照 人 防卫器 , 少包括: 防 1 /人 ; 防 1 /人 ; 防 1 /人 ; 防 1 /人 ; 1 /人 ; 电 1 /人 ; 卫 1 /人 ; 安全 2 。 4.2.2.1 配备 合 备 备 进 检查 如 损坏 4.2.2.2 4.2.2.3 执勤 数配备 械 至 a) 暴头盔( 顶 ) b) 护盾牌( 副 ) c) 刺背心( 套 ) d) 割手套( 副 ) e) 橡胶警棍( 支 ) f) 强光 筒( 支 ) g) 自 喷雾剂( 支 ) h) 钢叉 套 4.3 安全职责 4.3.1 安全主要责任人 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保障幼儿园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幼儿园安全情况,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 全工作。 4.3.1.2 定期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以及标准进行宣贯,掌握园区安全管理状况,推动相 关安全管理文件、标准在园区内的有效运行。 4.3.1.3 批准实施幼儿园安全管理文件,推动安全管理文件的实施、对实施效果进行监督。 4.3.1.4 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运行和维护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员、设备和资金支持。 4.3.1.5 划分各部门、岗位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逐级确定安全责任。 4.3.1.1 4.3.2 安全分管负责人 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幼儿园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 幼儿园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 组织 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定期 安全责任人报告幼儿园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幼儿园安全的重大问题。 安全主要责任人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4.3.2.1 拟订年 4.3.2.2 4.3.2.3 实施 4.3.2.4 开展 4.3.2.5 向 4.3.2.6 4.3.3 安全保卫人员 行园区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幼儿和教职工安全,对于一切危及幼儿园安全的行为,应立即 ,并及 报 。 按照本园区的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安全事故 生应及时报警并报告安全分管负责人,实施安全应急预案。 4.3.3.1 执 采取措施 时 警 4.3.3.2 4.3.3.3 发现 发 2 4.3.3.4 4.3.3.5 保障幼儿出入园以及在园期间的安全。 劝阻和制止违反园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 DB45/T 2283 2021 5 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合法用工和内部人员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b) 门卫制度; c) 幼儿入、离园接送制度; d) 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e) 幼儿入园晨检及在园期间健康观察制度; f) 日常安全防护制度; g)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h)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房报告制度; i)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j) 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k) 安全防火制度; l)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m) 厨房定点采购和食品留样记录制度; n) 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o) 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6 日常安全管理 安全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安全工作会议,确认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全体教职工落 实安全隐患整改。 6.2 日常对园区进行巡逻,对陌生人身份询问、有效证件登记询问、车辆及物品出入园检查登记,不 准许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或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园内。 6.3 幼儿接送应填写交接记录表,对非登记备案接送幼儿的亲属身份进行电话验证并录音,对临时离 园的幼儿进行信息确认并登记,不准许将晚离园的幼儿交给无关人员管理。 6.4 将未按要求正常到园、非正常缺勤、擅自离园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幼儿情况幼儿安全的信息,及 时告知其监护人和园内相关负责人员。 6.5 幼儿入园及午休前,由教师或保育员对幼儿进行检查,防止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入园,或是午睡期 间误食手中、口中或口袋中的异物。 6.6 每天由具备专业保健知识的人员检测幼儿是否有发热现象;查看幼儿精神状态、面色、咽部、皮 肤等;询问幼儿是否有不适及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重点观察体弱;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 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6.7 应明确检查和观察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如查出幼儿携带危险物品或不宜食品交由家人带回或 暂为保管,发现疑似传染病的幼儿应立即隔离观察和建议家长带其就医,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汇报。 6.8 应预防幼儿跌落、摔伤、碰伤、烫伤、烧伤、窒息、中毒、异物入体、动物致伤、触电、溺水等 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幼儿意外事故。 6.9 教职工不应有虐待、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6.1 3 — 6.10 应合理安排人员在幼儿离园疏散时间及大型活动期间进行巡查、护导,维护上下楼道秩序,防止 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11 不准许将园舍、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和储存等活动。 DB45/T 2283 2021 7 重点部位管理 7.1 通用要求 公共活动区域应安装应急照明灯,定期检查设备,损坏及时修理,保持正常使用。 在幼儿园大门、围墙、活动室、餐厅、寝室、食堂操作间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与当 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联网,实现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监控应符合 GB/T 29315 规定的视频 监控系统的要求,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保持完好有效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网,对重点部位巡查每日不 少于 5 次。 7.1.3 保持视频监控设备 24 h 打开并安排专人对监控视频进行值班监看,定期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检 查,保证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明确监控视频信息保存和管理方法,视频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 90 d; 调取调用视频应经过园领导的书面同意。 7.1.1 7.1.2 7.2 保健室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卫生保健人员,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 幼儿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7.2.2 落实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防控 工作。 7.2.1 7.3 厨房 定期对厨房、就餐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对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 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规定。 7.3.2 厨房灶台及油烟机应保持清洁无油垢,厨房灶台照明宜使用防潮灯,灶台附近应配备消防灭火 设备。 7.3.3 应按 GB/T 19095 的规定及时处理厨余垃圾,配备防蝇、防尘、防鼠等设备,保持厨房洁净。 7.3.4 对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3.5 抽风系统和排水系统完好无缺陷,并定期检查和清洗。 7.3.6 操作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灶具和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小于 0.5 m,灶具和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 不超过 2 m。软管应经常检查,定期更新。 7.3.1 7.4 户外活动场地 7.4.1 7.4.2 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措施。 室外活动场地应平整、干燥、排水畅通、防滑、无障碍物、无尖锐突出物,宜采用软质地坪。 8 重点对象管理 8.1 建筑安全 园区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验收资 料齐全。 8.1.1 4 — 8.1.2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幼儿园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 在安全隐患的,应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 志。幼儿园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 施,做好安全防范。 8.1.3 场所的设计与装修应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8.1.4 应定期检查防雷装置完好情况,定期委托防雷检测机构开展安全检测。 8.1.5 园区应设有高度应超过 2 m 的围墙或者其他实体屏障,园门口应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 8.1.6 在幼儿活动室和公共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消防疏散图。 8.1.7 园舍楼梯间和疏散出口应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标志应遵循 GB/T 10001.1 规定的图形,并保持完好醒目。 8.1.8 各功能室的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不应挤占走道的疏散通道。 8.1.9 园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室内装修、装饰宜使用不燃、难 燃或经阻燃处理的材料。 DB45/T 2283 2021 8.2 电器安全 应定期对园内电器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 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8.2.2 幼儿园各类电器的采购渠道应正规,所使用的电器应达到合格要求。 8.2.3 幼儿活动室插座、照明开关以及紫外线消毒灯的设置应符合 JGJ 39 的相关要求。 8.2.1 8.3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 实施“明厨亮灶”管理,在厨房加工操作关键岗位、专间安装摄像头,实行实时监控,并在园 内醒目位置设置显示屏,全程公开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事故可追溯”。 8.3.3 应在食品库房、粗加工区、烹饪区、食品专间、餐具洗消区等区域以及工用具、容器、食品安 全设备设施、工作服等物品上采用相应的色标标识在规定位置进行标注。 8.3.4 应严格实施生熟分开,刀具、案板、抹布、容器、餐具等均有生熟标记,不应混用。荤素案板 应分开,并每天使用后洗净,使用前消毒。 8.3.5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8.3.6 应按照厨房定点采购制度的要求,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 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记录。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领取,每 月底盘存。 8.3.7 提供餐食的幼儿园应对食品、原材料进行定点采购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索证,做好登记备案并对 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 48 h 以上,留样应不少于 125 g,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 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8.3.8 各种餐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餐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幼儿 用餐情况,听取教师及幼儿对餐食的意见。 8.3.9 食品应按类别分区域放置,防止串味和交叉污染,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或其他杂 物混存。 8.3.10 保健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 8.3.11 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家长代表参与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8.3.1 8.3.2 5 — 8.3.12 将食品原料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的信息以及定期食品卫生检查等信息形成台账记录,保存期限 不少于 2 年。 8.3.13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卫生要求,其他直饮水应符合 CJ 94 的水质要求。饮水机、开水桶应 建立操作规程,并做好定期设备维护、清洗消毒和书面记录。 8.3.14 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DB45/T 2283 2021 8.4 消防安全 定期对幼儿园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 责任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 8.4.3 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志应符合 GB 13495.1 中的规定,并 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8.4.4 楼梯间、疏散通道不准许存放课桌凳等任何影响人员通行和疏散的障碍物,确保安全出口和疏 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 8.4.5 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及时拨“119”报警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不应组织未 成年人参加扑救。 8.4.6 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案。 8.4.7 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制度,保证各项检查工作可追溯。 8.4.1 8.4.2 8.5 交通安全 幼儿园出入口连接的主路路段上和幼儿园内部道路应设置停车让行标志、限速标志、物理减速 设施等。 8.5.2 在幼儿出入园等人流高峰期,有禁止车辆出入幼儿园的措施,并安排专人引导幼儿、家长通过 马路以及对幼儿园门前及周围道路进行疏堵保畅。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对师幼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 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 8.5.1 8.6 人员安全 对新录用教职工或外聘人员在入职前进行身份核查和背景审查,不应聘用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 处罚的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入园工作。 8.6.2 定期对教职工和外聘人员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8.6.3 园领导应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状况,对教职工开展谈心谈话。 8.6.1 9 安全教育培训 9.1 安全教育 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方案。 应在幼儿入园后,放假前,根据环境、季节每季度开展不少于 1 次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和突发事 件应急演练。 9.1.3 提高教职工、家长的互救意识,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教职工、家长 掌握安全防范必要的技能。 9.1.4 应通过教育培训、海报、电子显示屏、展板、微信、官方网站等方式宣传预防幼儿性侵害知识, 使教职工、幼儿以及家长提高预防幼儿性侵害意识。 9.1.1 9.1.2 6 — DB45/T 2283 2021 9.2 培训内容 9.2.1 a) b) c) d) e) f) g) h) i) j) 9.2.2 a) b) c)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相关安全防范法律、法规、标准、政府机构安全管理文件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隐患识别和规避; 安全防范信号、标志等基本知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 各类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处置部门的通讯方式; 可疑、反常情况或应急处理正确报告(报警)方法; 交通信号灯以及交通安全知识; 预防幼儿性侵害知识; 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 防侵害、防盗、防骗、防火、防溺水、防洪等知识。 安全保卫人员教育培训内容还包括: 安全管理专门的岗位、资格培训;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安全应急疏散引导,突发事故处理。 10 应急预案 10.1 预案类型 然灾害应急预案包括台风、地震、暴雨、汛期、高温防暑等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园区紧急事故疏散、意外伤害事故、消防、幼儿突发疾病、食物中毒、传染 疫 及 突 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预案。 10.1.1 自 10.1.2 病 情 相关 发 10.2 预案内容 应急工作领导组织,包括指挥长、副指挥长、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助组、救援组,应 分 位职责,明确分工,统一协调、指挥。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疏散路线,明确在场教职工的疏散 要求和疏散措施。当出现安全应急事故时,应视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在场人员疏散,疏散过程中,避免拥 挤、踩踏,保证全体师幼快速、安全的撤离现场。 10.2.3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在幼儿园显眼位置张贴当地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以及幼 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各岗位的通讯联络方式;明确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当有人员受 伤或突发疾病时,应视情况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10.2.4 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根据安全应急事故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并安排专人负责接警, 处理接警相关事宜,配合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如引导消防车)。 10.2.5 事故报告程序及措施,应明确各类安全应急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幼儿园安全管理人进行汇 报,事故处理后,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10.2.6 园区建筑结构应急疏散图、重点部位分布图。 10.2.1 划 各岗 10.2.2 7 —2021 DB45/T 22883 11 事故处 处置 11.1 事故 故报告 园园区发生安全全事故后,事故 故现场有关人人员应立即报 报告幼儿园安 安全分管负责责人,安全分管 管负责人 人在接到报报告后,迅速采 采取有效措施 施组织抢救,并采取电话 话、书面等形 形式如实报告教教育行政主管 管部门与 事故种类相相关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不报、谎报或 或者拖延不报 报。 11.1.2 信 信息报送内容应包括事故发 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 亡情况、事故 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 故发生的初初步原因、报报告单位、报告 告人及其它应应当报告的事 事项。 11.1.1 11.2 处置 置要求 事事故发生后,幼 幼儿园应立即 即启用相关应应急预案,组 组织人员保护 护事故现场及及有关证据,采 采取有效 措施,组织织抢救及应对对。 11.2.2 事 事故处理应遵遵循“四不放过 过”原则:事故故原因查不清 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 事 有得到处理不 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放过、没有采采取有效的防 防范措施不放 放过。 11.2.1 12 档案管 管理 应建建立、完善幼儿 儿园有关安全 全管理的规章章制度,由专 专人负责定期 期收集、整理理、解读并协助 助园长推 动相关的政政策文件、标 标准、安全管理 理制度在园内内的贯彻落实 实。 12.2 应建 建立幼儿园安全管理记录、文件和档案案的管理制度 度,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登记、保管、传递、使 用程序。 12.3 安全 全管理记录、安全管理档案 案应按要求保保存不少于 3 年。 12.4 安全 全管理记录、安全管理档案 案应至少包括括以下内容: a) 年年度安全工作 作计划,总结、各类安全文文件资料; b) 安安全保卫组织 织机构及各岗位职责; c) 安安全管理制度 度; d) 安安全应急预案 案; e) 各各类安全设施 施、器材配备情况; f) 安安全环境、设 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 g) 安安全隐患及整 整改情况记录; h) 安安全宣传、教 教育培训记录; i) 安安全情况、事 事件、事故处理记录; j) 安安全工作会议 议记录。 12.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 DB 45/T 2283―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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