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三批鉴定为危房的房屋进行整治的通知.doc
沁水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立即对第三批鉴定结论为 C、D 级危房进行整治的 通 知 嘉峰镇人民政府、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依照《沁水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结合上级要求,我县在对农村房屋隐患排查进行“回头看” 及查漏补缺工作中,你镇马庄村 11 户房屋存在安全隐患, 并进行了第三批安全鉴定。经鉴定,C 级危房 6 户,D 级危 房 0 户,均为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清单附后)。根据上级 精神,按“县级统筹,部门指导,乡镇督促,用户实施”的 原则,立即对上述危房进行整治。 1.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改期限。9 月 30 日前制定出整 治计划。整改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底前。 2.依照《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 行),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照专业机构提出的整治 措施,精准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的要及时组织验收销号。 对鉴定为 C 级的危房,立即进行修缮加固处理或依法清人、 停用、封房,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符合 2021 年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搬迁、煤矿采 空区移民等政策申报条件的,可按相关渠道申报解决。 4.在整治完成前,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安全。 附: 沁水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批 鉴定为 C、D 级危房清单 乡镇 嘉峰镇 行政村 马庄村 鉴定等级 C 名 单 李小善 常学士 张江水 赵抗路 赵小志 赵左其 沁水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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