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接收优秀本科推免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doc
长 安 大 学 文 件 长大研〔2018〕117 号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接收 优秀本科推免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学生 以推荐免试方式攻读我校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 生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 制定了《长安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接收优秀本科推免生专项 计划”实施办法》,经校务会 2018 年 5 月 4 日会议审议通过,现 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长安大学 2018 年 5 月 15 日 - 1 - 长安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接收优秀本科 推免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建设世 界一流学科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特制定《长安大学“建设世界 一流学科接收优秀本科推免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条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有关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突出改革导向,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立足学校教 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要求各推免高校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推 免分配和接收机制,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安排推 免名额,着力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第二条 学校设立“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接收优秀本科推免生专 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面向国内 高校接收直博生、硕博连读预科生及普通硕士推免生,学生报名 基本条件需符合长安大学相关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该“专项计划”中直博生(入学直接取得博士入学资 格)限在学校具有“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的招生学院执行;硕博连 读预科生(入学取得硕士入学资格,硕士一年级修满硕士规定的 学分后,可取得硕博连读资格)限在学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的 招生学院执行;其他普通硕士推免生限在学校具有一级学科硕士 点的招生学院执行。 第四条 学校根据当年推免生招生计划,结合各招生学院实际 情况,当年下达各招生学院该“专项计划”的拟招收人数。原则 - 2 - 上学校每年计划接收直博生 20 名,硕博连读预科生 80 名,普通 硕士推免生不少于 300 名。 第五条 本校符合《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教〔2016〕371 号)中推荐 条件要求的学生均可申报该“专项计划”;外校已取得当年推免 生资格的学生均可申报该“专项计划”。 第六条 各招生学院参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文件制定 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面试考核等工作,着重考察学生创新能力、实 践能力以及科研潜质,择优录取。 第七条 该“专项计划”学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硕博连读预 科生指导教师原则上需为博导,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每 名导师录取的直博生、硕博连读预科生仅限一名。 第八条 所录取的该“专项计划”学生,奖助学金按《长安大 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16〕139 号)及其 系列文件执行。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一年级奖学金 2 万元,并 在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5000 元学校助学金;硕博连读预科生一年级 奖学金 1 万元,并在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5000 元学校助学金;其他 普通硕士推免生一年级奖学金 1 万元,并在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2000 元学校助学金。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长安大学研究生院负 责解释。 抄送:校党政领导。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长安大学校长办公室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15 日印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