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产 权 受 让 申 请 书 注:适用于自然人申请股权项目填写 意向受让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申请人 受托人 是否联合受让 □是 □否 是否标的企业股东 □是 □否 是否涉及企业管理层 □是 □否 信息来源 证件类型: 申 请 人 信 息 □重交所网站 □报纸 其他: □身份证 □护照 □其他 □自有 □融资 □其他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职 务: 所在地区: 资金来源: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受让意愿 @ 传 拟受让比例 大 写 % 拾 亿 仟 真: — 受让底价(万元) ¥ 佰 佰 拾 万 仟 拾 元 委托会员: 委托会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此项若未填写,则视为无委托经纪会员代理。 □产权受让申请书 □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1、 2、 提交材料清单 3、 4、 5、 6、 风险提示: 1、请意向受让方在详细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及瑕疵后决定是否参与受让,且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意 向受让方均须参与并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应价,否则所交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若转让方撤销挂牌、不及时与受让方签订合同或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协商解决,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请意向受让方在详细了解相关国家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因国家 政策规定发生变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重庆联交所披露的标的相关信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如遇标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协商解决,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本次受让是本人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 受 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 3、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标的 和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 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让 本人系标的企业股东,充分了解并接受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方式。(股东适 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除外) 若涉及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承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非股东适用) 4、本人非《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 号)中所称的管理层受让,也未接受管理层的委托受让。(非管理层适用) 诺 本人系《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中的管理层受让,符合相 关规定要求,未构成禁止受让的情形。(管理层适用) 5、本人承诺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将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否则所交 交易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转让方及联交所的违约赔偿(在扣除联交所应 收的服务费后,其余部分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并遵守受让承诺,如因填写 内容虚假、违反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 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 人(签字): 受托 人(签字): 经纪会员(盖章): 申请日期: 1 年 月 日

产权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