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职责事项信息_11.pdf
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职责事项信息表 (城市自来水、地下水、淡化海水等水质检测、评估调查工作) 序号 信息表 6.1 名称 城市自来水、地下水、淡化海水等水质检测、评估调查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滨党编发 【2020】26 号,《关于改革调整区水务局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 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主要职责规定:承担城市自来 水、地下水、淡化海水等水质检测、评估调查工作。 实施机构 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职责边界 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确认检测计划,进行招投标,签订合同,进行检测。水质报 告及时公示到滨海水政监察微信公众号和局官网上,配合市局 村镇科进行水质抽检。 通知等 配合相关部门检测城市供水厂水质安全以及村的水质和城 市二次供水小区水质安全。水厂水质检测报告及时公示到微信 公众号和局官网;农村和小区情况及时反馈市局。 举报电话为:12345 部门举报电话:022-66308609 电子邮箱:hzzswzx@tjbh.gov.cn 来电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 188 号 第 11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