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xls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 学院/部: 姓 名 家庭详细地址 专业: 性别 出生年月 班级: 学号 电话 申 请 缓 交 原 因 新学年应缴学费金额 应缴宿费金额 自己承诺可缴金额 申请缓缴金额 承诺缴款的最后日期(按规定填写统一的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保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缴清除缓交金额和国家助学 贷款外所有的学宿费,并保证在承诺的期限内缴清所缓交的学费,否则愿意接受学 校按欠费处理的后果。 承诺人签字: 院 贫困类别 □特殊困难 系 填 是否已申请国家助学贷 写 款 班 主 任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院部 领导 审批 意见 日期: □比较困难 □一般困难 □临时困难 以往学年有无欠费 (签章) 年 月 学务办 学生资 助管理 中心审 核意见 日 年 (签章) 月 日 备注:1.缓交金额上限为6000元;2.缓交日期按《学费缓交暂行办法》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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