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2020年支持稳定双季稻生产项目机耕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遴选方案.doc
廉江市 2020 年支持稳定双季稻生产项目 机耕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一、补助作物和服务环节 水稻:机械深耕。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从 2021 年 1 月至 11 月。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 廉江市辖区内,实施区域采取整镇或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实施。 三、补助方式 由服务主体与农户(农户可委托所在村委会统一签订服务协 议)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协议,其中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 的占比应高于 60%,以实际操作面积为准。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 的比例不超过 30%,目前我市机耕费用一般为 150 元/亩,即按 45 元/亩的标准对水稻机耕环节进行补助。被服务对象在享受机耕 社会化服务补助后必须种植水稻,鼓励复耕丢荒地,稳住粮食生 产原有面积的基础上新增种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资金补助采 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机耕环节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对照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 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助,社会化服 务组织按照实际收到的补助金额减少农民的机耕服务费用,即通 过项目实施将财政补助金额补到农户手上。 -1- 四、申请要求 服务主体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承担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 备以下相关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资料。 1、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 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时间达两年以上,成员数达到 5 人以 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齐备,服务人员熟悉基本技能 操作,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执照)和银行账号,挂牌经营,银行信用证明等。 2、作业能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 以及其他能力,有履行托管服务环节相匹配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有履行托管服务环节相匹配的经济能力。 3、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上 墙、工作人员和机具设备设立登记台帐、作业服务账目健全,有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整托管服务档案、台帐,收集各类 信息及管理存储能力。 4、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 誉,运营正常规范,其所提供的托管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 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 况。 -2- 6、实施作业的农机操作人员需有与驾驶操作机型相符的有 效证件,持证上岗。作业机械做到正常注册、登记、检修。拖拉 机、收割机等各类农业机械按规定需要注册登记的应当到相关管 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相关证件。大型农机具按规定需要加 装统一厂家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系统的必须安装。 7、承担托管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向主管部门出 具承诺书,接受市农业农村局全面监管。 五、服务主体遴选程序 由服务主体提出申请(申请资料一式 5 份),通过专家评审 和市农业农村局班子审议确定。按程序遴选出 1 家或 1 家以上农 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通过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服务组织名 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附件:1、廉江市 2020 年支持稳定双季稻生产项目机耕社会 化服务申请表 2、承诺书 -3- 廉江市 2020 年支持稳定双季稻生产项目机耕社会化服务申请表 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 托管服务组织法定 代表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注册时间 注册地址 基本 情况 成员数(人) 业务(作物)类别 主营业务 经营面积(亩) 业务介绍 年作业服务能力(亩) 作业能力 机具设备拥有情况 (台) 亩收费(元) 办公场所(平米) 硬件设施 库棚、维修场所 (平米) 办公设备 内部组织机构 软件设施 管理制度 账目、台账 优先条件 备注:上述表格每个托管服务组织填写一张。 -4- 联系电话 承 诺 书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廉江市财政局: (服务组织)自愿申报 2020 年支持稳定双季稻生产项目机 耕社会化服务,现对本申报主体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有 效性,做出以下承诺:本托管服务组织自愿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监 督,坚决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各项要求完成作业。如弄虚作假: 一、追缴退回项目补助资金。 二、取消各项涉农补贴资格,列入补贴黑名单。 三、承担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年 -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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