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经费).xlsx
附件2 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填报日期:2022年7月18日 “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项目资金 (万元) 11522700009800573U 实施单位 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 资 金 来 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万元 50万元 50万元 10分 100% 10分 50万元 50万元 50万元 — — — — — — 财政拨款(州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对“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提出“硬要 年度总 求、硬措施、硬考核”的部署要求和州委提出“文明在行动·满意在 体目标 黔南”暨乡镇环境整治“定目标、定办法、定奖惩”的工作安排,以 及州委第212次常委会和州委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推动“文明在 行动·满意在黔南”暨乡镇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年底考核全省第 五争取第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满意度指 标(10分 ) 绩效 结论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每月分3个工作组开展暗访 全年督查≥144天 督查工作,每次督查4天 3次 15 15 质量 完成“文明在行动·满意 在黔南”工作任务。 100% 100% 15 15 时效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12月底前 10 10 车辆租赁费(包含油费、 过路费) 5.856万元 5.856万元 环整办车辆运行费(包含 油费、过路费) 11.14万元 11.14万元 检查暗访伙食补助费 13.68万元 13.68万元 召开2次现场会(半年1次 ) 10万元 10万元 10 10 召开业务培训会 5万元 5万元 省相关部门赴黔南日常检 查和考核接待等费用 2.5万元 2.5万元 其它工作费用 1.824万元 1.824万元 进一步提高 100% 15 15 进一步提升 100% 15 15 ≥98% 98% 10 10 100 100 成本 效 益 指 标 (30分) 年度指标值(A) 数量 产 出 指 标 (50分) 绩 效 指 标 三级指标 已完成此项工作,并且在年底考核中获得全省第二的成绩。 紧紧围绕“行、住、食、 社会效益 游、购、娱”旅游产业六 要素,按照“处处是环境 、人人是形象”的总要求 ,以乡镇环境整治、文明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扩 创建活动为抓手,提升社 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 量和管理水平,着力打造 可持续影 会参与度,推动形成志愿 服务全民化、常态化格局 我州优美环境、优良秩序 响 ,持续深化行之顺心、住 、优质服务,全面提高公 之安心、食之放心、游之 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 舒心、购之称心、娱之开 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心“六心”行动。 、幸福感、安全感。 服务对象 社会反响良好,人民群众 满意度 满意。 总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通过统筹运用好各方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自身优势,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强大合力,在全省年底考核中打了翻身仗,取得全 省第二的好成绩。 联系人:邵绘蓉 联系电话:15761203681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绩 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 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各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 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 权重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选择权重确定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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