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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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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第1部分:总则

ICS 03.020 M 330 45 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CCS DB455/T 2316.1—2021 建筑物 建 物通信信基础 础设施建设规规范 第 1 部分 分:总则 Codee for commmunication infr astructu ure of bu uildingss—Part1: : General princip ples 2021 - 06 - 04 发布 发 广西壮 壮族自治区 区市场监督 督管理局 2021 - 07 0 - 03 实施 实 发 布 目 次 — DB45/T 2316.1 2021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3 5 总体要求 ........................................................................... 3 6 通信机房 ........................................................................... 3 6.1 通信机房设置 ................................................................... 3 6.2 通信机房建设 ................................................................... 3 6.3 通信机房消防要求 ............................................................... 4 7 通信间 ............................................................................. 4 7.1 通信间设置 ..................................................................... 4 7.2 通信间建设 ..................................................................... 4 7.3 通信间消防要求 ................................................................. 5 8 通信管线管网 ....................................................................... 5 8.1 通信管线管网总体要求 ........................................................... 5 8.2 通信管道建设要求 ............................................................... 5 8.3 配线管网建设要求 ............................................................... 7 9 通信电源配电及电缆 ................................................................. 8 9.1 通信电源资源要求 ............................................................... 8 9.2 通信配电及电缆要求 ............................................................. 9 10 防雷接地 ......................................................................... 10 11 屋面通信配套设施 ................................................................. 11 12 地面通信配套设施 ................................................................. 13 12.1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设置 ......................................................... 13 12.2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站址设置 ..................................................... 13 12.3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电源预留 ..................................................... 13 12.4 地面通信配套设施管孔预留 ..................................................... 13 12.5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通信塔桅 ..................................................... 14 13 通信基础设施验收 ................................................................. 14 附录 A(资料性) 公共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记录表 .................................... 15 参考文献 ............................................................................. 18 I 前 言 — DB45/T 2316.1 2021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45/T 2316《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第1部分。DB45/T 2316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公共建筑; ——第3部分:居住建筑; ——第4部分:工业建筑; ——第5部分:地下空间建筑; ——第6部分:交通枢纽建筑; ——第7部分:隧道。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 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南宁市建筑设计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广、易晖、林剑锋、张海平、罗彩姿、顾民、马勇波、傅子键、潘路、陈绚、 区骋、黄静海、蔡小媚、谭钰山、蒙波、蒙桂芳、黄敏飞、李丽琴、黄荧、农剑、覃晓霞、孟书源、 颜传伟、徐锋、梁盛铭、周俊、刘翔、黄桂锐、何燕明、朱午昌、黄显良、秦阔、段春旭、张慧、 孟书源、陈辉、陈光洪、王槐文、王丰勇、袁承道、彭凌华。 II 引 言 — DB45/T 2316.1 2021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促进信息通信的发展,规范建筑物及其周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避免重复建设,满足用户对通信业务的需求,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文件。DB45/T 2316拟由 七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确立了适用于公共、居住、工业、地下空间、交通枢纽、隧道六种类型建筑 物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通用性与验收的要求。 ——第2部分:公共建筑。确立了适用于公共建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验收要求。 ——第3部分:居住建筑。确立了适用于居住建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验收要求。 ——第4部分:工业建筑。确立了适用于工业建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验收要求。 ——第5部分:地下空间建筑。确立了适用于地下空间建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验收要求。 ——第6部分:交通枢纽建筑。确立了适用于交通枢纽建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验收要求。 ——第7部分:隧道。确立了适用于隧道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验收要求。 本文件旨在标准化、规范化建筑物及其周边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定了公共、居住、工业、地下 空间、交通枢纽、隧道六种类型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通用性与验收的要求,由13章构成。 第1章:范围。规定本文件的适用范围。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说明本文件所引用的国家、行业规范的名称及规范号。 第3章:术语和定义。说明本文件所用到的术语和定义描述。 第4章:缩略语。说明本文件所用到的缩略语全称。 第5章:总体要求。规定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要求。 第6章:通信机房。规定通信机房的设置、建设及其消防要求。 第7章:通信间。规定通信间的设置、建设及其消防要求。 第8章:通信管线管网。规定通信管线管网总体要求、通信管道建设要求、通信管网建设要求。 第9章:通信电源配电及电缆。规定通信机房与通信间的通信电源要求、接地要求、照明要求、配 电及电缆要求。 第10章:防雷接地。规定通信机房与通信间的防雷及接地要求。 第11章:屋面通信配套设施。规定屋面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第12章:地面通信配套。规定地面通信基础设施设置要求、站址设置要求、电源预留要求、管孔预 留要求、塔桅建设要求。 第13章: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规定通信基础设施验收的要求。 III — DB45/T 2316.1 2021 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居住、工业、地下空间、交通枢纽、隧道六种类型建筑物的通信机房、通信间、 通信管线管网、通信电源配电及电缆、防雷接地、屋面通信配套、地面通信配套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总 体、通用性与验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既有建筑物的改造、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099.3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2325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4048.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断路器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73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 50689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46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20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GB 51158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31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 YD/T 5162 通信管道横断面图集 YD 5178 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 3 术语和定义 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物 building 包括但不限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地下空间建筑、交通枢纽建筑、隧道中特定使用功能的建筑。 1 — DB45/T 2316.1 2021 3.2 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of building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或建筑群内通信基础设施、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通信局房基础设施、通信管 线基础设施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3.3 通信机房 communication room 用于安装通信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POI(多系统合路平台)、存储、综合机柜、无线电信 号发射接收、电源、传输、空调、消防等设备设施的房间。 3.4 通信间 communication space 包括室分通信间和隧道通信间,用于安装室内分布系统所需的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POI(多系统 合路平台)、消防等设备的空间。 3.5 地下通信管道 underground communication duct 3.6 由管道、人(手)孔、室外引上管和建筑物引入管等组成的一种用于敷设通信线缆的地下通道。 配线管网 the wiring pipeline network 3.7 由建筑物外线引入管、建筑物内的竖井、导管、槽盒等组成的管网。 桥架 cable tray 3.8 梯架、托盘及槽盒的统称。 馈线洞 feeder hole 3.9 通信机房内各种线缆进出的在通信机房墙面上开的、有一定尺寸要求的孔洞。 通信塔桅 communication tower mast 用于通信功能的钢结构塔,以及水泥杆、复合材料等其他类型塔。 3.10 抱杆 pole 用于支撑、固定天线的钢制构件。 3.11 公共杆塔 public pole tower 建筑物红线内路灯杆、传输杆、电力杆塔及监控杆等各类公共杆塔。 3.12 宏站 macro station 由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及天线、馈线等组成,一般通信设备发射功率大 于10 W,连续覆盖半径为200 m~2 000 m的大型基站。 3.13 微站 micro station 相比宏站,设备发射功率一般为500 mW~10 W,连续覆盖半径为50 m~100 m的小型基站。 3.14 室内分布系统 indoor distribution system 用于改善建筑物内移动用户群通信环境的一种移动通信覆盖系统。 2 — DB45/T 2316.1 2021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LED:发光二极管。 PE:保护接地。 SPD:浪涌保护器。 5 总体要求 下列建设项目或者场所应当配套建设电信设施: ——开发区、产业园区; ——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铁路; ——机场、车站、港口、桥梁、隧道;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场所; ——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商务楼宇、城市住宅小区; ——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历史文化街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场所。 5.2 建筑物应预留有机房、电源、管线、屋面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和地面通信基础配套设施。 5.3 通信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 考虑建设方案。 5.4 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物,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类,通信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类别 和抗震设计标准同主体建筑物。 5.5 通信管线管网不应与强电管线管网合并设置,且安全间距应符合 GB 51158 与 GB 50373 的相关要 求。 5.6 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等相关 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1 6 通信机房 6.1 通信机房设置 通信机房不应设置在温度高、有粉尘、油烟、有害气体、腐蚀性气体、易燃易爆、电压不稳及 重污染等环境中。 6.1.2 通信机房应远离电磁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及配电室的相邻房间,当不能避免时,应 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6.1.3 通信机房不应贴近强震动源。 6.1.4 通信机房内不应穿越给排水、暖气等有水管道,且不应设置中央空调。 6.1.1 6.2 通信机房建设 通信机房的设计使用年限与主楼相同,对既有建筑结构进行改造建设机房时,结构加固后的使 用年限按 30 年考虑。 6.2.2 通信机房平面宜采用矩形。 6.2.3 室内分布系统需使用弱电间作为安装空间补充时,弱电间单边长度(内空)不小于 1 m,面积不 小于 3 m ;当弱电间面积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预留不低于 50%的墙面空间用于安装通信配套设施。 6.2.1 2 3 — 6.2.4 通信机房机架设备区楼面活荷载设计不应小于6 kN/m ,电池区楼面活荷载设计不应小于10 kN/m , 非上人屋面活荷载不应小于 0.5 kN/m ,上人屋面活荷载不应小于 2.0 kN/m 。 6.2.5 通信机房的外墙做法宜与主体建筑相同,外墙体及屋面不应采用龙骨板材、彩钢板等耐久性差 的建筑材料。 6.2.6 通信机房隔墙应采用烧结实心砖墙或混凝土墙。 6.2.7 通信机房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并具有防盗功能,机房门设置为外开式。门洞净宽不应小于 1.0 m, 门洞净高不应小于 2.1 m。机房结构地面高出本层地面不应小于 100 mm 或设置防水门槛。 6.2.8 建于屋面的通信机房外墙应预留两个馈线洞,馈线孔洞应位于机房相邻的两面隔墙,并保证至 少有一个馈线洞面向屋面开阔处,孔洞尺寸宜为 400 mm×400 mm,洞底距机房地面高度宜为 2.2 m,馈 线孔洞预留后应做防水封堵。 6.2.9 除通信机房门、馈线洞外,机房墙体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确有需要时,应在门窗洞口内侧 采用防水防火建筑板材封堵。 6.2.10 通信机房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耐久、不起尘、环保等材料。墙面、顶棚宜采用白色环 保乳胶漆。地面宜采用浅色地砖。机房内不应设吊顶。改造既有机房有吊顶的,应将吊顶拆除。 6.2.11 通信机房外装饰材料宜选用普通涂料、面砖或热反射涂料。 6.2.12 机房屋面应具有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等基本性能。 6.2.13 通信机房应预留分体空调安装,通信机房附近应预留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且应考虑空调室 内机冷凝水的排放。 DB45/T 2316.1 2021 2 2 2 2 6.3 通信机房消防要求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应将通信机房纳入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消防监控,通信 机房内应设置有感烟、感温探测器。 6.3.2 通信机房内不应设有破坏通信设备的自动灭火系统,如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 6.3.1 7 通信间 7.1 通信间设置 通信间宜与建筑物弱电间合建或与电梯机房比邻设置;宜靠近所覆盖区域中心的位置。 通信间内不应有穿越的给排水、供暖热水等各种有水管道,且不应设置中央空调。 通信间不应设置在温度高、有粉尘、油烟、有害气体、腐蚀性气体、易燃易爆、电压不稳及重 污染等的环境中。 7.1.4 通信间应远离电磁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及配电室的相邻房间,当不能避免时,应采 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7.1.5 通信间不应贴近强震动源。 7.1.1 7.1.2 7.1.3 7.2 通信间建设 通信间平面宜采用矩形。 当通信间净宽小于 2.0 m 时,应至少有一面墙体为烧结实心砖墙或混凝土墙,且此墙面长度不 应小于 5.0 m。壁挂设备较多、墙上荷载较大时,宜增加加固措施。 7.2.3 通信间设备安装墙面或地面活荷载设计不应小于 2 kN/m²。 7.2.4 通信间若设立在地面,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6 m,门洞净宽不应小于 1.0 m,门洞净高不应小于 2.0 m。其结构地面高出本层地面不应小于 100 mm 或设置防水门槛。 7.2.5 通信间内不应设吊顶、窗洞,确需设置窗洞时,应采用防火隔板封堵至全封闭不透光,并采用 7.2.1 7.2.2 4 — DB45/T 2316.1 2021 防水防火建筑板材封堵。 7.2.6 通信间所有部位应进行防水、防渗设计,室分通信间设置排水管时应用水泥砂浆包封。 7.3 通信间消防要求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应将通信间纳入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消防监控,通信间 内应设置有感烟、感温探测器。 7.3.2 通信间内不应设有破坏通信设备的自动灭火系统,如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 7.3.1 8 通信管线管网 8.1 通信管线管网总体要求 建筑物所有通信基础设施机房之间应有适合线缆敷设且相互连通的通信管道、电缆桥架或弱电 竖井。 8.1.2 建筑物内部的通信基础设施管线系统应与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当建筑物 通信系统安全保障要求较高时,建筑物地下通信管道宜选择两个不同路由与公用通信网管道相连。 8.1.3 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各建筑之间应有管道连通。 8.1.1 8.2 通信管道建设要求 地下通信管道设计应符合建筑物所在区域的通信管道及通道规划的要求,还应符合城市通信管 道及通道规划的要求。 8.2.2 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应根据敷设的线缆种类及数量选用,可选用单孔管、单孔管内穿放子管或 多孔管。 8.2.3 地下通信管道引入建筑物内的方式可采用直接由地下引入的方式,也可采用先室外引上后引入 的方式。 8.2.4 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与建筑物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整体布局相结合,应与建筑物或建筑群内 部道路同步建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与光缆交接箱引上管相衔接; b) 与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 c) 与高压电力管、热力管、燃气管、给排水管、消防管道等保持安全的距离; d) 避开易受到强烈震动的地段; e) 敷设在良好的地基上; f) 路由以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机房为中心向外辐射,宜选择在人行道、人行道旁绿化带。 8.2.5 下列情况时,地下通信管道宜采用塑料管: a) 管道的埋深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或易被水浸泡的地段; b) 地下综合管线较多及腐蚀情况比较严重的地段; c) 地下障碍物复杂的地段; d) 施工期限急迫或尽快要求回填土的地段。 8.2.6 下列情况时,地下通信管道宜采用钢管: a) 管道附挂在桥梁上或跨越沟渠,或需要悬空布线的地段; b) 管群跨越主要道路,不具备包封条件的地段; c) 建筑物引入管道或引上管道的暴露部分。 8.2.7 地下通信管道与其它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 GB 50373 的有关规定。 8.2.8 地下通信管道的埋深应根据场地条件、管材强度、外部荷载、土壤状况、与其它管道交叉、地 8.2.1 5 — 下水位高低、冰冻层厚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表 1、表 2 规定。 DB45/T 2316.1 2021 表1 管道最小埋深 单位为米 类别 绿化带 人行道 车行道 与电车轨道交越(从 与铁道交越(从轨道 轨道底部算起) 底部算起) 塑料管 0.5 0.7 0.8 1.0 1.5 钢管 0.3 0.5 0.6 0.8 1.2 注: 管道最小埋深指管道的顶面至路面的距离。 备注 塑料管的最小埋深达不到本表要求时,应采用 混凝土包封或钢管等保护措施 表2 硅芯塑料管道最小埋深 单位为米 类别 硅芯塑料 管道 人行道 车行道 穿越铁路(距路基面)、 高等公路中间 公路(距路面基底) 隔离带及路肩 备注 在高速公路隔离带或路肩开挖管道沟,硅芯塑料管 0.7 0.8 1.0 0.8 道的埋深及管群排列宽度,应考虑到路方安装防撞 栏杆立柱时对塑料管的影响 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 400 m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的净距 不应小于 300 mm,进入手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手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 200 mm。 8.2.10 塑料管道应有基础,敷设塑料管道应根据所选择的管材与管型,采取相应的固定组群措施。 8.2.11 塑料管道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 10 m,同一段管道不应有反向弯曲或弯曲部分中心夹角小 于 90°的弯管道。 8.2.12 地下通信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坡度宜为 3.0‰~4.0‰,不得小于 2.5‰。 8.2.13 引入建筑物的地下通信管道不应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及抗震缝。 8.2.14 引入建筑物的地下通信管道应伸出外墙不小于 2 m,并应向人(手)孔方向倾斜,坡度不应小 于 4.0‰。 8.2.15 地下通信管道进入建筑物处应采取防渗水措施。 8.2.16 人(手)孔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管道拐弯处、管道分支点、设有光缆交接箱处、交叉路口、道路坡度较大的转折处、建筑 物引入处、采用特殊方式过路的两端等场合,宜设置人(手)孔; b) 人(手)孔位置应与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管、排水管等地下管线的检查井相互错开, 其他地下管线不得在人(手)孔内穿过; c) 交叉路口的人(手)孔位置宜选择在人行道上; d) 人(手)孔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货物堆积、低洼积水等处; e) 与公用通信网管道相通的人(手)孔位置,应便于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管道衔接。 8.2.17 人(手)孔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远期管群容量大于 6 孔时,宜采用人孔; b) 远期管群容量不大于 6 孔时,宜采用手孔; c) 采用暗式渠道时宜采用手孔; d) 管道引上处、放置落地式光缆交接箱处,宜采用手孔。 8.2.9 6 — 通信管道手孔程式应根据管段的用途及容量合理选择,通信管道手孔程式可按表 3 确定。 DB45/T 2316.1 2021 8.2.18 表3 通信管道手孔程式 管道段落 管道容量 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 孔至建筑物的管道 至机房 手孔程式选用规格(mm) 用途 长 宽 高 3 孔及 3 孔以下 1 120 700 1 000 用于光缆分支与接续 3 孔及 3 孔以下 700 500 800 用于光缆过线 1 120 700 注 用于光缆接续及管道分支 700 500 800 用于光缆过线和引入 1 120 700 1 000 6 孔及 6 孔以下 引入管道 至光交接箱 衔接手孔 3 孔及 3 孔以下 与公用通信网管道相通的手孔 用于衔接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 管道 注: 可根据引入管的埋深调节手孔的净深和高度。 8.2.19 8.2.20 a) b) c) d) 8.2.21 对于管道容量大于 6 孔的段落,应按 YD 5178 和 YD/T 5162 的有关规定选择人孔程式。 人(手)孔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防渗水措施。设置在地下冰冻层以内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人孔,并应采取防渗水措施; 应有混凝土基础,遇到土壤松软或地下水位较高时,还应增设渣石基础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基 础; 盖板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纤维材料预制,厚度不宜小于 100 mm。手孔盖板数量应根据手孔 长度确定,手孔盖板宜使用圆形盖板; 其它要求应符合 GB 50373 的有关规定。 地下通信管道建设还应符合 GB 50373、GB 50846 和 GB 50311 的相关要求。 8.3 配线管网建设要求 敷设弱电类线缆的配线管网应包括楼内弱电竖井、导管、桥架等,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一建筑物或建筑物单元宜设置独立的配线管网; b) 配线管网应与线缆引入及建筑物布局协调,并应选择距离较短、安全和经济的路由; c) 引入管应按建筑物的平面、结构和规模在一处或多处设置,并应引入建筑物的进线部位; d) 既有建筑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中宜使用原有配线管网。 8.3.2 建筑物弱电竖井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弱电竖井应上、下贯通,并应靠近或设置在电信间内; b) 建筑物内的弱电竖井的尺寸大小应该综合考虑,应符合综合布线使用要求; c) 重要建筑物及特大型建筑物内的弱电竖井宜不少于两个路由。 8.3.3 建筑物内导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宜采用弱电竖井与导管暗敷设相结合的方式; b) 导管、槽盒不应设置在电梯或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竖井中,不宜设置在强电竖井中; c) 导管穿越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应做沉降或伸缩处理; d) 竖向导管外径宜为 50 mm~100 mm,槽盒规格宽×高宜为(50 mm×50 mm)~(400 mm×150 mm), 入户导管外径宜为 15 mm~25 mm; 8.3.1 7 — DB45/T 2316.1 2021 导管暗敷设宜采用钢管和硬质塑料管,埋设在墙体内的导管外径不应大于 50 mm,埋设在楼板 垫层内的导管外径不应大于 25 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管直线敷设每 30 m 处,应加装过路箱(盒); 2) 导管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小于 15 m,且该段内不应有 S 弯;连续弯曲超过 2 次时, 应加装过路箱(盒); 3) 导管的弯曲部位应安排在管路的端部,管路夹角不应小于 90°; 4) 导管曲率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 10 倍,引入线导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 6 倍; 5) 导管内宜穿放不少于一根带线,带线直径不小于 1.5 mm,带线中间不应有接头。 f) 导管在地下室各层楼板或潮湿场所敷设时,应采用壁厚不小于 2.0 mm 的热镀锌钢管或重型包 塑可弯曲金属导管; g) 导管在二层底板及以上各层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墙体内敷设时,可采用壁厚不小于 1.5 mm 的热 镀锌钢导管或可弯曲金属导管; h) 通信导管、槽盒与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 GB 50311 的有关规定。 8.3.4 建筑物内桥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通信基础设施机房未与弱电间、电梯机房合建、毗邻建设时,应在弱电间、电梯机房与通信 基础设施机房之间设置弱电桥架,普通场景桥架内应预留不小于 250 mm 宽度的专用空间,特 殊场景桥架内应预留不小于 450 mm 宽度的专用空间; b) 弱电井内应预留通信基础设施专用桥架或在公用的桥架上预留通信基础设施管线专用位置, 普通场景桥架内应预留不小于 250 mm 宽度的专用空间,特殊场景桥架内应预留不小于 450 mm 宽度的专用空间,垂直方向通到各个楼层,并在各楼层设置出口与走廊上方桥架互通; c) 建筑物内走廊上方应敷设弱电桥架,普通场景桥架内应预留不小于 250 mm 宽度的专用空间, 特殊场景桥架内应预留不小于 450 mm 宽度的专用空间; d) 每层电梯井应预留馈线孔与走廊上方桥架连通,馈线孔直径不应小于 50 mm,预留的馈线孔均 应采用防火板材封堵; e) 建筑物内设置吊顶时,吊顶不宜采用金属材质,如为金属材质时,通信天线应安装在吊顶下 方明装。吊顶内设桥架时,吊顶内净空不宜小于 400 mm,吊顶每间隔 20 m 及拐角处应预留维 护窗口; f) 桥架的最大载荷、支撑间距应小于允许载荷和支撑跨距。走线架水平敷设时,宜按荷载曲线 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宜为 1.5 m~2.5 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 1.5 m; g) 桥架应采取防水防护措施。 e) 9 通信电源配电及电缆 9.1 通信电源资源要求 9.1.1 用电输入及应急电源要求 市电接 : 据通信 面 、 及 路(即 主 ) 负 电源(即本建筑物 电源接 : 大 配置有 电源 物 预留 路 电源 通信机房 通信间 的通信设 用电负 要求 建筑物 预留 负 电源) 通信机房 通信间。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用。建筑 的用电 致。 9.1.1.1 入 根 覆盖 积 覆盖场景 其所需 备 荷 , 应 两 一 一备 一级 荷等级 内最高 荷等级 输入 或 9.1.1.2 应急 入 如 楼 后备应急 系统,宜向 方开放使 宜 一 应急 输入 或 ,且容量与对应 输入容量相一 9.1.2 交流配电要求 8 — 交流配电进线应引线总配电室的保证电源,若为自建变压器,应从低压馈电侧直接引电,不得与其 他用电设备共用一个供电回路。 DB45/T 2316.1 2021 9.1.3 用电电压与频率要求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用电为建筑物最高负荷等级,交流基础电源标称额定电压为单相220 V、三相380 V,电压变化范围为单相+7/-10%、三相±7%,额定频率为50 Hz,频率变化范围±0.2 Hz。电能质量符合 GB/T 12325的相关规定。 9.1.4 设备检修插座要求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内应设置 4 个 16 A 设备检修 5 孔插座或预留 4 个 16 A 设备检修 5 孔插座安 装位置,设备检修 5 孔插座宜在机房四周墙壁距地 0.3 m 明装,每侧墙壁至少预留一个,插座选型符合 GB 2099.3 的相关规定。 9.1.4.2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内检修插座的电源线采用 0.45 kV/0.75 kV 铜芯阻燃线,墙壁部分布线穿金 属线管明装,机房顶板部分应桥架暗装,电源线缆选型符合 GB 50217 的相关规定。 9.1.4.1 9.1.5 接地要求 通信机房与通信间应预留有可将通信机房或通信间总接地线接入建筑物地网的接地体,接地 体选型应采用不小于 40 mm×4 mm 热镀锌扁钢。 9.1.5.2 通信机房与通信间应预留有联合总接地端子,接地端子应支持不小于 95 mm 多股铜线接入。 9.1.5.3 通信机房与通信间应预留有馈线窗洞,且窗洞外应预留有馈线与馈线防雷器接地端子,馈线 与馈线防雷器接地端子应支持不小于 6 mm 多股铜线接入。 9.1.5.1 2 2 9.1.6 照明要求 9.1.6.1 9.1.6.2 通信机房与通信间照度不应低于 300 lx,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光源宜采用节能 LED 灯。 9.2 通信配电及电缆要求 9.2.1 配电 建筑物应有交流输入引线到通信机房或通信间的一级负荷配电箱,且不少于 1 路市电与 1 路 应急电源输入。 9.2.1.2 若通信机房或通信间配置一级负荷配电箱,应符合如下要求: a) 一级负荷配电箱应明装,应挂墙安装; b) 一级负荷配电箱内应配有浪涌保护器(限压型 SPD),8/20 us,最大放电电流不小于 100 kA; c) 一级负荷配电箱内应配置 1 台多回路交流智能电表,对箱内输入输出分路进行电能监控与计 量,交流智能电表应具备本地实时监测、统计等功能,以及通过智能通信接口与监控中心进 行通信的功能; d)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的一级负荷配电箱输入应安装输入两路市电自动切换装置; e) 一级负荷配电箱内选三相 3+1 保护模式的浪涌保护器(限压型 SPD),在浪涌保护器的引接线 上,应串接防雷保护空气开关,其标称容量不宜大于前级供电线路开关容量的 1:1.6 倍。浪 涌保护器工程设计应符合 GB 51120 的相关规定。浪涌保护器与空气开关应为通过工业和信息 化部标准符合性认定的产品; f) 一级负荷配电箱的空调开关、插座开关应选用漏电保护开关,其余开关不应带漏电保护功能; 9.2.1.1 9 — 一级负荷配电箱内选用的开关应选用微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其选型应符合 GB/T 14048.2 的 相关规定。 DB45/T 2316.1 2021 g) 9.2.2 电缆 线电缆规格:通信机房 通信间的 级 荷配电箱 线电缆 据用电 及路数选 。 通信机房 通信间 通信电 电缆 采用 燃电 电缆。 通信机房 通信间用电的 电 电缆 宜 电 电缆 管道 设 管道 设 时 采用 料隔 。 信 电缆 电 电缆 管道 设时 信 电缆 采用屏蔽电缆。 设工 符合 GB 51158 的 规定。 若电缆直埋引 通信机房 通信间时 管 伸出 坡 200 穿 基管向 倾斜小 15°。 9.2.2.1 输入进 或 一 负 输入进 应依 输入容量 型 9.2.2.2 与 内 力 应 阻 力 9.2.2.3 与 低压 力 在室外不 与高压 力 同 敷 ,同 敷 应 绝缘材 开 二次 号 与一次 力 同 敷 二次 号 应 敷 程应 相关 9.2.2.4 入 与 ,保护 应 散水 mm, 墙 外 于 10 防雷接地 建筑物的通信机房或通信间应与其共用地网,预留给通信机房雷电引下线、机房接地引下线的接 地 置。引下线选型规格与布放应符合 GB 50689 的相关规定。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应设置总接地箱,箱内应至少包括保护接地铜排、工作接地铜排、机房总接地 排。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接地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即总接地箱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通过 接地线汇合到总接地铜排后,再由接地汇集线连接到机房接地体。接地体包括垂直接地体与水平接地体,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钢材、铜材、铜包钢等接地体;水平接地体应采用热镀锌扁钢或铜材。水平接 地体应与垂直接地体焊接连通。接地汇集线、接地体选型规格与布放应符合 GB 50689 的相关规定。 10.4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总接地箱子的保护接地铜排、工作接地铜排、总接地铜排到建筑物接地引入线 或机房接地体的接地电阻阻值应符合 GB 50689 的相关规定。 10.5 接地引入线或通信机房与通信间接地体不宜与暖气管同沟布放,埋设时应避开污水管道、市政或 消防水管和水沟,且其出土部位或进入机房引出的接地装置应有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和绝缘防腐处理。 10.6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接地装置焊接长度,采用扁钢时不应小于其宽度的 2 倍;采用圆钢时不应小于 其直径的 10 倍。 10.7 接地引入线或通信机房或通信间接地引下线应避免从作为雷电引下线的柱子附近引入,引下线之 间或引下线与引入线之间的距离符合 GB 50057 的相关规定。 10.8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总接地箱(即总接地排)应设置在机房供电线入口处的一级负荷配电箱旁;若 通信机房或通信间需配置独立的防雷箱,应就近安装在一级负荷配电箱、总接地箱(即总接地排)附近, 接地路径尽量短。机房防雷设计应符合 GB 50343 与 GB 50057 的相关规定。 10.9 通信机房与通信间内各类接地线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值和材料机械强度确定,宜选用线径不小于 16 mm 的多股铜芯导线,其选型应符合 GB 4943.1 与 GB 50689 的相关规定;电源接地软线选型应符合 GB 4943.1 的相关规定;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的保护接地线选型应符合 GB 50054 的相关规定。 10.10 保护地线(PE)最小截面应根据通过线路的保护额定电流进行选型,宜选用多股铜芯导线,其 选型应符合表 4 要求。 10.1 装 10.2 铜 10.3 2 10 — DB45/T 2316.1 2021 表4 保护地线截面选择表 单位为:mm2 10.11 相线截面S PE线最小截面 S≤16 S 16<S≤35 16 35<S≤400 S/2 400<S≤800 200 S>800 S/4 通信机房与通信间内各类接地线中不应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11 屋面通信配套设施 超过十层的建筑物应从中间层开始,往上和往下每隔八层在室外预留用于天线对打的挑板等构件, 挑板尺寸不小于 600 mm×600 mm。 11.2 用于建设屋面通信配套设施的十五层及以下的建筑物,平面条件满足的,应在建筑物屋面预留不 小于 110 m 的平面开放面积,且净宽度不应小于 6.5 m。 11.3 建筑物的屋面应预留用于天线对打及人员建设维护的空间,预留区域为房顶边缘 2 m 内,且不应 有遮挡物。 11.4 建设通信配套设施的女儿墙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对砖砌女儿墙,砌筑砖应采用混凝土实心砖或烧结实心砖,砖块强度等级不低于 MU10,预拌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 M7.5,女儿墙厚度不小于 200 mm,高度不小于 900 mm。女儿墙应设 置构造柱,间距不大于 3 000 mm,墙内每隔 300 mm 高设置两根直径不小于 8 mm 通长拉结筋, 顶部设压顶,压顶厚度不小于 100 mm; b) 对现浇混凝土女儿墙,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 C25,墙体厚度不应小于 120 mm,高度不小于 800 mm,并在拐角处及间距不大于 3 000 mm 处设暗柱; c) 女儿墙内侧墙面宜采用简单抹灰处理,不应做内空铝合金板、隔热材料等不利于天线基座螺 栓固定的包封层,女儿墙内侧预留安装空间宽度不小于 1 800 mm。 11.5 建筑屋面新建通信塔桅,应在建筑屋面结构可靠位置预留四个基础柱墩(建筑物高度超过 40 m, 且女儿墙符合附墙抱杆建设要求时,可不预留),柱墩设置要求如下: a) 四个柱墩宜成矩形分布,柱墩中心应与框架柱或抗震墙中心重合,矩形边长宜为 3 m~8 m;柱 墩形成的矩形应面向并靠近机房馈线洞,见图 1; 11.1 2 11 DB45/T 2316.1—2021 图1 b) 机房 房柱墩预留示 示意图 柱 柱墩混凝土强 强度等级与建筑主体结构相 相同且不低于 于 C30,柱墩 墩截面尺寸根据 据具体塔桅的设计要 求 求确定,柱墩 墩顶面标高根据预埋地脚螺 螺栓要求确定 定,且不小于 于 300 mm,见 见图 2。 a) 框架 架柱上柱墩 图2 11.6 b) b 剪力墙上柱 柱墩 柱墩示意图 图 塔桅 桅地脚螺栓埋 埋设施工误差应 应符合表 5 的 的相关规定。 。 表5 支承面、支 支座和地脚螺 螺栓的允许偏差 单 单位为毫米 项目 允许偏差 支承面((混凝土柱墩) (1)标 标高 ±3.0 (2)水 水平度 1/1 000 支承表面 面(法兰上端面 面) 标高 ±3.0 水平度((法兰上端面) 1/500 且不大 大于 3 mm 地脚螺栓 栓位置扭转偏差 差 (任意截 截面处) 12 ±1.0 (续) — DB45/T 2316.1 2021 表 5 支承面、支座和地脚螺栓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允许偏差 地脚螺栓法兰对角线偏差 ≤ L/1 500 且<10,L:对角线距离 地脚螺栓相邻之间偏差 ≤ b/1 500 且<10,b:塔脚跨矩 地脚螺栓露出法兰面长度 a+10,a:设计螺栓伸出长度 地脚螺栓的螺纹长度 Lω+10,Lω:设计螺纹长度 露出基础顶面部分螺栓长度在塔桅安装前,应做防腐涂刷处理,并妥善保护;塔桅结构安装调试 完毕后,塔脚处的塔脚板及地脚螺栓宜用 C15 混凝土封闭(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 mm)。 11.8 柱墩内钢筋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进行可靠连接,柱墩均应引出接地扁钢,扁钢规格不小于 40 mm ×4 mm,伸出柱墩顶面长度不小于 200 mm,且接地测试电阻应不大于 10 Ω,不满足时应新增接地网装 置。 11.9 其他通信基础设施基础柱墩预留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11.7 12 地面通信配套设施 12.1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设置 针对占地面积大于 50 000 m 的大型建筑群,且 50 m 半径范围内无高度超过 20 m 的建筑物,应 预留地面通信基础设施通信宏站站址资源;每增加 50 000 m 增加一个地面通信基础设施宏站站址(不 足 50 000 m 的部分按照 50 000 m 计)。 12.1.2 建筑物用地红线内的路灯杆、传输杆、电力杆塔及监控杆等公共杆塔资源应优先用于建设通信 基础设施。 2 12.1.1 2 2 2 12.2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站址设置 站址应远离加油站、变电站、强电磁干扰区域。 站址宜设置在建筑群绿化带、道路旁等。 站址不应设置在正下方有燃气、供水、电力等管线的区域。 宏站站址预留建设面积不应小于 10 m ,长度不应小于 4 m;微站站址的面积不应小于 1 m ,宽 度不应小于 0.6 m。 12.2.1 12.2.2 12.2.3 12.2.4 2 2 12.3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电源预留 12.3.1 对每个地面通信基础设施站址应预留电源资源,其中宏站站址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60 kW,室分 站址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30 kW,微站站址用电负荷不应小于 3 kW。 12.3.2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站址应预留单独的交流电力引入回路供通信基础设施使用。 12.3.3 微站杆塔的电力控制开关应安装在杆塔底部,电力控制系统与杆塔其他用电系统独立。 12.4 地面通信配套设施管孔预留 12.4.1 12.4.2 地面通信配套设施预留位置应同步预留管孔资源。 预留管孔应与整个建筑群内部管道互通。 13 — DB45/T 2316.1 2021 12.5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通信塔桅 杆塔基础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和预制基础,基础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进线孔。 单管塔塔底法兰与基础间的预留空隙(为调整底法兰、底板水平高差而预留的空隙),在安装 校正后七日内且主要负荷加载之前应用高一级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 12.5.3 杆塔安装结束后,塔脚处地脚螺栓宜采用 C15 混凝土包封,或采用其它防腐防锈防盗措施,使 用混凝土包封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 50 mm。 12.5.4 铁塔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位移、长细比、连接构件计算等应符合 YD/T 5131 中的相关要求。 12.5.1 12.5.2 13 通信基础设施验收 13.1 13.2 14 通信基础设施验收应填写《公共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记录表》,具体内容见附录 A。 验收时,施工单位应交验下列技术文件: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材料代用证明文件);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或材料复验报告;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防雷装置检查记录。 — DB45/T 2316.1 2021 A 见表A.1。 A 附 录 A (资料性) 公共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记录表 表A.1 公共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序号 分部工程 名称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负责 人 验收内容 1 机房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 机房选址是否符合要求 3 通信机房 机房面积/㎡ 5 机房消防是否符合要求 6 室分通信间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8 9 间 施工单位检 监理单位检查 查结果 结果 室分通信间净宽度/净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室分通信间面积/㎡ 室分通信间消防是否符合要求 11 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至建筑物的管道是否符合要求 12 建筑物内部管道是否符合要求 管线管网 建筑物弱电竖井是否按要求预留 14 建筑物内导管是否按要求预留 15 建筑物内桥架是否按要求预留 16 分包内容 室分通信间选址是否符合要求 室分通信 10 13 负责人 机房净宽度/净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4 7 技术(质量) 电源配电 及电缆 机房/室分通信间的用电输入功率是否符合要求 15 — DB45/T 2316.1 2021 (续) 表A.1 公共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记录表 17 机房/室分通信间的应急电源接入是否符合要求 流 机房/室分通信间的市电输入制式是否为三相 380 V/50 Hz 机房/室分通信间内设备检修插座、电源电缆及其布线是否符合要求 18 交 配电是否符合要求 19 20 21 机房/室分通信间内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22 机房/室分通信间内 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23 24 25 26 27 28 29 雷 防 接地 30 31 32 屋面资源 33 34 35 36 综合验 收结论 16 资 地面 源 一级负荷配电箱的交流输入引线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配置有一级负荷配电箱 一级负荷配电箱配电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一级负荷配电箱输入及线缆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配置总接地箱 是否预留接地体 总接地箱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总接地箱与接地体的接地线缆是否符合要求 屋面是否预留开放面积 屋面预留开放面积/㎡ 屋面是否预留柱墩 地面是否预留开放面积 地面预留宏站面积/㎡ 地面预留微站面积/㎡ (续) — DB45/T 2316.1 2021 表 A.1 公共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验收记录表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 门 建设单位 通信 管部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7 DB45/T 2316.1—2021 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18 考 文 献 《广西壮族自 自治区电信设 设施建设与保 保护条例》 GGB 50009—2012 建筑结 结构荷载规范 范 GGB 50011—2010 建筑抗 抗震设计规范 范 GGB 50016—2014 建筑设 设计防火规范 范 GGB 50135—2019 高耸结 结构设计标准 准 GGB 50223—2008 建筑工 工程抗震设防 防分类标准 GGB 50352—2019 民用建 建筑设计统一 一标准 GGB 50847—2012 住宅区 区和住宅建筑 筑内光纤到户 户通信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范 GGB 50981—2014 建筑机 机电工程抗震 震设计规范 GB 51194— —2016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 装工程设计规 规范 GB 51204— —2016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 磁兼容技术规 规范 GB 51348— —2019 民用建 建筑电气设计 计标准 GB/T 51369—2019 通信 信设备安装工 工程抗震设计 计标准 GB 51433— —2020 公共建 建筑光纤宽带 带接入工程技 技术标准 YD/T 1051— —2018 通信 信局(站)电源 源系统总技术 术要求 YD/T 1821— —2018 通信 信局(站)机房 房环境条件要 要求与检测方法 YD/T 2164.1—2010 电信基础设施 电 施共建共享技 技术要求 第1部分:钢塔 塔架 YD/T 2164.2—2010 电信基础设施 电 施共建共享技 技术要求 第2部分:基站 站设施 YD/T 2164.3—2011 电信基础设施 电 施共建共享技 技术要求 第3部分:传输 输线路带 YD/T 2164.4—2013 电信基础设施 电 施共建共享技 技术要求 第4部分室内分 分布系统 YD 5003—2014 通信建 建筑工程设计 计规范 YD/T 5132— —2005 移动 动通信工程钢 钢塔桅结构验 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DB 45/T 2316.1―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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