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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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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规范

ICS 03.200 A 12 DB3305 浙 江 省 湖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5/T 100—2019 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规范 2019 - 02 - 01 发布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2 - 01 实施 发 布 DB3305/T 100—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编写。 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州文化广电旅游局会提出。 本标准由湖州市旅游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州文化广电旅游局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干永福、奚经龙、王栋、张樵、蒋忠华、黄伟华、应珊婷、黄家伟、邹新强、 刘彦林、沈斌莉。 I DB3305/T 100—2019 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村旅游示范农庄的术语和定义、评定对象、评定内容和评定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域范围内合法经营、具有一定规模和具备旅游功能的农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DB33/T 86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DB33/ 97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乡村旅游 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为主要吸引物,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度 假等的一种旅游方式。 3.2 乡村旅游示范农庄 依托规模化的农(林、牧、渔)业等特色产业,利用田园景观、优美环境和农村民俗文化,以体验 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特色,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餐饮、住宿、购物、采摘、休闲等服务,具有 明确区域范围和一定经营规模,在全市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经营实体。 4 评定对象 申报的农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评定为示范农庄: 1 DB3305/T 100—2019 a) 整体形象优美。农庄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建筑物及构筑物设计别具风格,绿化率 不低于 50%。 2 b) 经营规模较大。农庄面积不少于 50 亩(666.7 m ),农庄年经营收入不少于 500 万元,有固定 管理服务人员。 c) 农业项目多样。有农业生产经营(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且生产的农产品应获得无公害、绿 色食品等质量认证。 d) 经营特色突出。在选址、景观、规划、设计、餐饮、住宿、服务等方面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已初步形成自身特色和拥有市场人气的乡村旅游自主品牌。 e) 安全管理到位。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卫生、安全、环境等事故发生。 f) 守法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一年以上,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文明待客,无黄赌毒, 不缺斤少两,消费者满意度较高。 g) 旅游要素齐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丰富,配套设施齐全,能满足游客基本要 求。 h) 对照附录 A,自评得分率(所得分数占实际总分数的比率)达 70%以上。 5 评定内容 由道路交通、服务设施、安全管理、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旅游产品等六个部分组成,具体见附录 A。 6 评定管理 6.1 评定组织 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全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的评定工作。县(区)级旅游行政主管 部门牵头负责辖区内相关工作。 6.2 6.2.1 评定程序 申报 6.2.1.1 自愿申报的原则。凡符合评定条件的农庄按民主程序自愿申报,鼓励各农庄积极创建“湖州 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 6.2.1.2 逐级申报的原则。各县(区)逐级申报各自辖区内的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创建单位,严格把 关后,统一上报市旅委。 6.2.1.3 动态管理的原则。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评。 6.2.2 审查 报批的市级乡村旅游示范农庄创建单位名单,经所在县(区)级旅游、市场监管、农业、林业等行 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向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质监、农业、 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报材料进行核查。 6.2.3 评定 2 DB3305/T 100—2019 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质监、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评 分,对照附录A,得分率(所得分数占实际总分数的比率)达70%以上,则拟评定该申报农庄为市级乡村 旅游示范农庄。 6.2.4 公示 将拟评定为市级乡村旅游示范农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 见。 6.2.5 发牌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质监、农业、林业等 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定并授予“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湖州人家) ”称号。 6.3 监督管理 6.3.1 组织管理 获得称号的乡村旅游示范农庄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并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市级、 县(区)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获得“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6.3.2 监督管理的权限和管理方式 县(区)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每年检查不少于1 次;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 门会同同级质监、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复核检查,依据实地检查情况,公布检查复核结果。 6.3.3 违规处理 对获得“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称号的,在检查和复核时,如果其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下降, 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由县(区)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管、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 门提出处理建议,经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 评或取消称号等处理。对被取消“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称号的,由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 级质监、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收回标志牌,并通报全市。被取消称号的,经整改,自取消之日起 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 3 DB3305/T 100—2019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 表A.1给出了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 表A.1 序号 评定项目 1 道路交通 1.1 外部交通 1.1.1 1.1.2 1.1.3 1.2 1.2.1 1.2.2 1.2.3 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 大项 分值 栏 分项 分值 栏 次分 项分 值栏 40 10 高速公路进、出口距离农庄 20 km 以内。 5 有市(镇)内公共交通线直达。 10 无市(镇)内公共交通线直达,但周边 2 km 内有公交停靠站。 通农庄道路路面状况优良,通高等级公路,完全符合自驾游及团队 大巴需要。 通农庄道路路面状况良好,通等级公路,基本符合自驾游需要。 5 20 通农庄道路基本实现路面硬化,满足游客进出需要。 10 15 40 有自备停车场地,车位与接待能力完全相适应。 有自备停车场地,车位与接待能力基本相适应,只在旅游旺季会出 现车位紧张。 无自备停车场,但 200 m 内有供游客停车的场地。 生态停车场(包括绿化停车面、绿化隔离线、使用生态型或环保型 建筑材料),出入口分设,车辆分类管理有序。 硬化或黑化地面(包括水泥地面、沥青地面或平整石板地面),车 辆分类管理有序。 平整地面(包括沙砾地面、泥土地面)。 停车场美观,有特色或有文化性的构筑物或小品,且与农庄整体建 筑风格相协调。 停车场美观,有当地特色的构筑物或小品。 15 10 5 15 10 5 10 5 1.3 内部交通 1.3.1 线路设置形成环线,观赏面大,有利于游客游览。 10 有 500 m 以及以上的生态或仿生态游步道。 15 有 300 m 以及以上的生态或仿生态游步道。 10 有 100 m 以及以上的生态或仿生态游步道。 5 有电瓶车或船只等内部交通工具。 5 1.3.2 1.3.3 评定 单位 积分 栏 110 高速公路进、出口距离农庄 10 km 以内。 停车场配置 自检 积分 栏 30 4 DB3305/T 100—2019 表 A.1 序号 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续) 评定项目 大项 分值 栏 分项 分值 栏 次分 项分 值栏 2 服务设施 2.1 房屋建筑 2.1.1 经营用房建筑结构优越,布局科学合理,照明、采光、通风优越, 外墙美观,主体建筑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民俗特色,与周边 环境相协调。 20 经营用房建筑结构较好,布局基本合理,照明、采光、通风好,外 墙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0 2.2 公共客厅 2.2.1 有专门的游客接待处,布局合理。提供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 公共电话、雨伞出借、快递等综合服务,能提供贵重物品专用寄存、 长途电话、传真、洗衣等服务,收费合理。 有专门的游客接待处,能提供信息查询、小件物品寄存、公共电话、 雨伞出借、快递等综合服务。 2.3 2.3.1 2.3.2 2.3.3 餐厅 2.3.5 20 20 20 10 75 厨房使用面积≥50 ㎡。 10 厨房使用面积≥25 ㎡。 5 厨房设备齐全,性能良好(配备冷冻、冷藏、抽油烟、消毒设备及 消防设施)。 10 厨房设备基本齐全,性能良好。 5 有能同时容纳 150 人就餐的餐厅及 6 个以上包厢并配备足够的服务 人员。 有能同时容纳 100 人就餐的餐厅及 4 个以上包厢并配备足够的服务 人员。 20 15 10 餐厅精心装修,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良好,各种器具配套齐 全无破损,定期消毒。 餐厅适当装修,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良好,各种器具配套齐 全,定期消毒。 餐厅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良好,各种器具配套齐全,消毒措 施到位。 结合本地特色农产品,可提供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招牌菜 品。 20 15 10 15 可提供本地特色农产品。 10 2.4 客房 2.4.1 客房通风照明良好,清洁、卫生、门锁安全,有防蚊虫装置。 10 2.4.2 客房风格体现当地乡土特色或与农庄主题相吻合,装饰效果良好。 10 床位数≥60。 15 床位数≥30。 10 2.4.3 2.4.4 高标准配备客房家具、电器及棉织品,提供电话、有线或无线网络, 床上用品、杯具及拖鞋做到一客一换,按照标准清洗消毒。 较高标准配备客房家具、电器及棉织品,床上用品、杯具及拖鞋做 到一客一换,按照标准清洗消毒。 评定 单位 积分 栏 270 有能同时容纳 50 人就餐的餐厅及 2 个以上包厢并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 2.3.4 自检 积分 栏 75 20 10 5 DB3305/T 100—2019 表 A.1 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续) 序号 评定项目 2.4.5 70%以上客房内单设卫生间,洗浴设施完备、用品齐全、卫生清洁, 24 小时供应冷、热水。 每个楼层至少有一间盥洗室供住宿客人洗浴,洗浴设施完备、用品 齐全、卫生清洁,24 小时供应冷、热水。 2.5 2.5.1 2.6 2.6.1 大项 分值 栏 分项 分值 栏 2.9.1 评定 单位 积分 栏 10 公共卫生间 20 有公共卫生间,并符合 GB/T 18973 的要求。 20 有公共卫生间 10 文化设施 10 专门设置展馆(厅)陈列展示农具、作物标本、地方特色文化等实 物与图文说明。 设有展柜陈列农具、作物标本、地方特色文化等实物及说明。 10 8 6 无障碍设施 有满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需要的设施。 购物场所 有专门的购物场所,明码标价。 会议场所 能满足不同规模需求的会议场所。 有专门的会议场所。 10 10 10 10 10 10 5 2.10 户外活动场所 2.10. 1 有适宜游客户外活动的场所,且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 10 有一定适宜游客户外活动的场所。 5 2.11 标识牌 2.11. 1 各类交通、游览引导标识牌布设齐全,标识清晰,符合规范。(设 置不足或设置不规范,每处扣 2 分,没有设置不得分) 3 安全管理 3.1 制度与人员 3.1.1 自检 积分 栏 20 设有图书阅览室,摆放当地历史和文化遗传类书籍。 2.7 2.7.1 2.8 2.8.1 2.9 次分 项分 值栏 10 10 10 150 10 有健全的安全保护制度和有专职安全保护人员。 10 有健全的安全保护制度和有兼职安全保护人员。 5 3.2 安全实施 3.2.1 建立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 30 5 3.2.2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时巡查,能有效维护安全秩序。 5 3.2.3 主要从业人员经过消防、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安全设 备使用的基本技能。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主要从业人员具 有在紧急情况下游客疏散、电话报警、快速救援等的知识和技能。 10 3.2.4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 10 3.3 设备设施 3.3.1 农庄所在地段应避开自然灾害(如塌方、洪水、泥石流等)或危险 动植物侵扰。 10 3.3.2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10 75 6 DB3305/T 100—2019 表 A.1 序号 3.3.3 3.3.4 3.3.5 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续) 评定项目 大项 分值 栏 分项 分值 栏 水、电、气等设施设备、门窗及锁具、桌椅、床等家具安全可靠。 底层、临街靠巷房屋和容易攀爬的阳台及窗要有安全防护,安全护 栏、水上拉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发现一处不足或无 效扣 3 分) 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且齐全、完好、有效。 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建筑安全出口、装修材料符合要求。(发现一 处不合格扣 3 分) 次分 项分 值栏 15 有闭路监控系统。 5 3.3.7 3.4 警告标志、标识 3.4.1 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应齐全、醒目、规范。(如设置不足或设置不 规范,每处扣 1 分,没有设置不得分) 5 3.5.2 救援电话标识明显。 5 3.5 医疗服务 3.5.1 备有医务室,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有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备 有急救箱,备有急救担架。 备有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备有急救箱,备有急救担架。 3.6 动物防疫 3.6.1 经营户需出具所饲养的狗、猫等宠物的注射疫苗相关证明;做好鸡、 鸭、猪、牛等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 4 生态环境 4.1 外部生态环境 4.1.1 10 10 10 15 10 5 10 10 100 50 生态环境优越,具有浓郁的乡土风情和田园风光,有特色景观,绿 化率达到 85%。 15 生态环境优良,具有浓郁的乡土风情和田园风光,绿化率超过 80%。 10 生态环境较好,具有浓郁的乡土风情和田园风光,绿化率超过 60%。 5 周围 2 km 内无污染源,水质优良。 10 周围 1 km 内无污染源,水质较好。 5 距离农庄 1 km 内有可游览、采风的村落或景区。 10 距离农庄 3 km 内有可游览、采风的村落或景区。 5 4.1.4 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噪音质量符合 GB 3096 和地表水质量符合 GB 3838 的要求。 15 4.2 环境保护 4.1.2 4.1.3 4.2.1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能保护好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 环境,并能烘托农庄主题特色。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能保护好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 环境。 评定 单位 积分 栏 15 游览游乐设备及地面防滑处理等应符合安全规定。(发现一处安全 不合格扣 2 分) 有漂流、蹦极、速降、潜水、水上游乐等特殊旅游项目应符合安全 规定。(项目未经批准验收的,此项不得分) 3.3.6 自检 积分 栏 50 10 8 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不破坏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6 4.2.2 经营场地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施工场地维护 完好美观。(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1 分) 5 4.2.3 污水处理符合 DB33/T 868 要求。 5 7 DB3305/T 100—2019 表 A.1 序号 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续) 评定项目 大项 分值 栏 分项 分值 栏 次分 项分 值栏 4.2.4 污水排放符合 DB33/ 973 要求和油烟排放符合 GB 18483 要求。 10 4.2.5 垃圾箱分布合理,数量充足,完好有盖,外观清洁。垃圾分类收集, 日产日清。 10 4.2.6 4.2.7 5 5.1 5.1.1 5.1.2 5.2 5.2.1 5.3 5.3.1 5.3.2 5.3.3 5.4 5.4.1 5.4.2 5.4.3 5.4.4 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贯彻绿色生态理念,使用清洁能源和环境友好型设备。 综合管理 从业资质 经营点各种证照齐全,使用权一致。 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发展规划 已聘请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了农庄发展规划,发展规 划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 机构与制度 设有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部门齐全,职责分明。 建立基本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上墙公示。 明确岗位责任制,规范服务行为。 员工管理 岗位培训制度、机构、人员、经费明确落实,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全面培训。 岗位培训制度、经费明确落实,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管理人员及服 务人员部分培训。 岗位培训制度明确落实,有培训计划,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部分培 训。 质量、营销、安全、卫生、环保、统计等业务培训全面,培训效果 优良。 质量、营销、安全、卫生、环保、统计等业务培训基本齐全,培训 效果较好。 从业人员统一着装,服务规范,举止文明,热情大方,服务态度、 效果及质量好。能够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从业人员统一着装,服务规范,举止文明,热情大方,服务态度、 效果及质量好。 从业人员着装整洁,服务规范,举止文明,热情大方,服务态度、 效果及质量较好。 290 10 5 5 20 20 15 5 5 5 65 15 10 5 15 10 15 10 5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持卫生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10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持卫生健康证上岗。 5 从业人员能用普通话提供服务,必要时可用英语提供服务。 10 5.5 质量管理 5.5.2 评定 单位 积分 栏 5 5 5.4.5 5.5.1 自检 积分 栏 90 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质量方针或口号,为全体员工所熟知。 20 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质量方针或口号,80%员工能熟练掌握。 15 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质量方针或口号,50%员工能熟练掌握。 10 无重大质量投诉。 (有效投诉的,每次扣 2 分,近两年内发生重大质 量投诉的,此项不得分) 10 8 DB3305/T 100—2019 表 A.1 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续) 序号 评定项目 5.5.3 有明确的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意见本等投诉服务设施,投诉处理 制度健全,受理投诉迅速,服务态度好,有完整、细致的投诉记录, 处理效果优良。 有明确的投诉电话、意见本等投诉服务设施,建立投诉处理制度, 受理投诉及时,服务态度好,有投诉记录,处理效果较好。 有明确的投诉电话,受理投诉及时,服务态度好,有投诉记录,处 理效果较好。 5.5.4 5.5.5 5.6 5.6.1 5.6.2 5.6.3 5.6.4 5.7 5.7.1 大项 分值 栏 分项 分值 栏 10 10 游客满意度 90%(含)以上。 30 游客满意度 80%(含)~90%。 20 游客满意度 60%(含)~80%。 10 营销宣传 40 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有独立域名且有中文网址,网页内容丰富, 功能齐全,全面说明农庄情况并提供住宿餐饮的在线查询预订服 务。 10 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有独立域名,网页内容丰富,全面说明农庄情况。 5 依托旅游专业网站,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网页内容丰富,全面说 明农庄情况。 10 通过电视节目进行宣传,有介绍本农庄的电视专题片。 10 通过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旅游电视宣传节目中有对本农庄的重点 介绍。 5 通过报刊杂志进行宣传,有关于本农庄的专题报道。 10 通过报刊杂志进行宣传,在综合报道中有关于本农庄的重点介绍。 5 电子商务 20 能提供网上预订门票、住宿、旅游商品等综合服务,以及娱乐、餐 饮等其他个性化服务的定制,提供网上支付功能。 能提供网上预订门票、住宿、旅游商品等综合服务,提供网上支付 功能。 商标注册 5.8.1 对农庄名称或产品进行商标注册。 5.9 社会效益 评定 单位 积分 栏 15 定期征询游客意见,一年不少于两次。(少一次扣 5 分) 5.8 自检 积分 栏 20 20 15 能提供网上预订门票、住宿、旅游商品等综合服务。 5.9.1 次分 项分 值栏 10 10 10 20 带动当地社会就业,90%为本地员工,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显著。 20 带动当地社会就业,80%为本地员工,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较大。 15 带动当地社会就业,70%为本地员工,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一般。 10 6 旅游产品 6.1 旅游商品 80 6.1.1 提供本地特色旅游商品,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农产品。(具有本地 特色的绿色农产品,每种得 2 分;具有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每种 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0 分) 6.2 参与体验活动 6.2.1 能提供农事参与体验活动。(每项活动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10 6.2.2 有专人指导、讲解。 5 20 20 15 9 DB3305/T 100—2019 表 A.1 序号 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评定表(续) 评定项目 大项 分值 栏 分项 分值 栏 次分 项分 值栏 6.3 游乐项目 6.3.1 有乒乓球、游泳、健身等室内游乐项目。 (每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10 6.3.2 有酒吧(茶吧、咖啡吧)、棋牌、KTV 等娱乐休闲场所。(每项得 2 分) 10 6.4 主题活动 自检 积分 栏 评定 单位 积分 栏 20 25 具有代表地方特色的主题鲜明的节庆活动,游客参与性强。 15 6.4.1 有乡村民族休闲和游览观赏项目、当地民族文化节目、农耕文化表 演项目等。 10 6.4.2 具有全年度主题活动计划及策划方案。 10 注1:共计 1000 分,共分为 6 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道路交通 110 分;服务设施 270 分;安全管理 150 分;生态环 境 100 分;综合管理 290 分;旅游产品 80 分; 注2:若不提供住宿或餐饮服务的农庄,不涉及的条款为缺项,缺项不得分且不计入总分; 注3: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农庄的得分率(所得分数占实际总分数的比率)需达到 70%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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