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预算公开.pdf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 2022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单位)负责人:曹海荣 部门(单位)网址:http://gxj.baotou.gov.cn/ 公开事项咨询电话:0472-5618372 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目 第一部分 录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项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表 表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十二、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根据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包头市大数据中心机 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包机编发〔2021〕81 号),设立包头 市大数据中心。包头市大数据中心为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数据、信息化工作 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大数据产业 发展、数据中心建设、大数据融合发展、数据安全的前期论 证、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保障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包头市大数据中心机构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包头市大数据中心共有事业单位 1 家,其中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1 家,由于 2021 年事业单位机构 改革,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具体 如下: 1.包头市大数据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 5 个,分别为综合科、产业发展科、数据资源科、基础设施 科、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科。 2.人员基本情况。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编制 数为 30 人,均为事业编制。2022 年实有在职人数 5 人,无 离退休人员。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 比对。 (二)包头市大数据中心单位设置 纳入包头市大数据中心 2022 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 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 单位性质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包头市大数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 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年收支总预算为 79.77 万元,其 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包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为一般公共 服务、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支出,主要 用于包头市大数据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统筹推进智慧 包头建设所发生的业务支出。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 数据,无法比对。 (一)收入情况说明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本年预算收入 79.77 万元,其中:一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8.37 万元,占比 73.17%;政府性基金 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经营收入 0 万 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 21.4 万 元,占比 26.83%。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 比对。 (二)支出情况说明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本年预算支出 79.77 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 62.3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9.11 万元、公用经费 3.23 万元) ,占比 78.15%; 项目支出 17.43 万元, 占比 21.8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占比 0%。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 数据,无法比对。 二、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说明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 79.77 万 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 58.37 万元,占财政拨款的 73.17%, 上年结转 21.4 万元,占财政拨款的 26.83%。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 79.77 万元(由于四舍 五入原因导致与明细误差 0.01 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支出 68.24 万元,占支出的 85.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 5.34 万元,占支出的 6.6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 2.18 万元,占支出的 2.7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4 万 元,占支出的 5.01%。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 79.77 万元。本单位为新成 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具体情况如下: 1.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本年财政拨款预 算数为 68.24 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 法比对。其中: 【215055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 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数为 68.24 万元, 其中本年拨款数为 46.84 万元、上年结转数为 21.4 万元。 主要用于大数据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5.34 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 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 其中:【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 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5.34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本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2.18 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 上年数据,无法比对。 其中:【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 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2.18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本年财 政拨款预算数为 4 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无法比对。 其中:【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住房公积金(项)】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4 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2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2 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包头市大数据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 0.07 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 比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预算数 0 万元。本单 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 (二)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数 0.07 万元。本单位为新 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主要用于因公务接待需 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具体接待批次、人数需根据来访情 况确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数 0 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预算数 0 万元。本单位为新 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数 0 万元。本单位 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 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公车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包头市大 数据中心保留公务用车 0 辆,包括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离退 休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实物保障用车 0 辆。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本年会议费预算数 0 万元,本单位为 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本年培训费预算数 0.2 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比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 年,包头市大数据中心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 算 3.23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 0.89 万元、邮电 费 0.15 万元、差旅费 0.3 万元、培训费 0.2 万元、工会经 费 0.7 万元、福利费 0.87 万元、印刷费 0.05 万元、公务接 待费 0.07 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 比对。 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2 年,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各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3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5 万元。涵盖“计算机设备及 软件”、“办公设备”、 “办公消耗品”等采购大类,编 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 3 项,采购金额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 款收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0 项,预算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末,包头市大数据中心共有机动车 0 辆, 已封存 0 辆,在用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 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 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22 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 年,包头市大数据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公开绩效目标 1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 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 预算的 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2.3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9.1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 工资 17.65 万元、津贴补贴 3.63 万元、奖金 9.04 万元、绩 效工资 15.69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4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8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 费 0.78 万元、住房公积金 4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0.8 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 3.23 万元, 主要包括: 办公费 0.89 万元、 印刷费 0.05 万元、邮电费 0.15 万元、差旅费 0.3 万元、培 训费 0.2 万元、公务接待费 0.07 万元、工会经费 0.7 万元、 福利费 0.87 万元。 六、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确保新成立单位包头市大数据中心, 2022 年顺利开展工作,更好地承担起全市大数据发展和信息 化、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所需的业务费。 (2)立项依据 根据《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划拨涉改事业单位开 办费的请示》(包工信发〔2021〕161 号),由于大数据中 心为新成立单位,2021 年没有年初预算,目前人员正在逐步 配齐,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故申请此项目保障日常业 务正常开展。 (3)实施主体 包头市大数据中心 (4)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批复结转业务费制定本年业务预算,办公费主 要用于核算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设备 购置主要用于大数据中心日常办公使用计算机设备、打印设 备、办公设备的购置及办公家具用具的购置 。 (5)实施周期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 年该项目预算 17.43 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收支类名词的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 财政预算资金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 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人员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 用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支出。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 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 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本部门使用到的支出功能科目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 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 (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 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 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 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 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 疗补助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 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 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三)本部门使用的其他重要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丽萍 联系电话:0472-5618372 第六部分 2022 年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