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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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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服务规范

ICS 03.080.01 CCS A 12 2301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地 方 标 准 DB 2301/T 101—2021 家庭教育服务规范 2021 - 12 - 30 发布 2022 - 01 - 30 实施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2301/T 101—2021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和要求 ..................................................................... 2 5 管理 ............................................................................... 3 6 服务类型 ........................................................................... 3 7 服务要求 ........................................................................... 4 8 质量管理与监督 .................................................................... 14 附录 A(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 .................................. 15 附录 B(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 ...................... 16 附录 C(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预估表 ...................................... 17 附录 D(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预估表 .......................... 19 附录 E(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 20 附录 F(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协议 ............................ 22 附录 G(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 ................................... 23 附录 H(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计划表 .......................... 24 附录 I(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面谈记录表 .............................. 25 附录 J(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指导可利用的资源列表 ................................ 26 附录 K(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 ...................... 27 附录 L(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 ...................................... 28 附录 M(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评估表 .............................. 29 附录 N(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结案表 .......................................... 30 附录 O(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结案表 .............................. 31 附录 P(资料性) 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方案 ................................................ 32 附录 Q(资料性) 家庭教育课程评价要素 ................................................ 34 附录 R(资料性)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档案清单 ............................................ 40 附录 S(资料性) 委托评估协议书 ...................................................... 48 I DB 2301/T 101—2021 参考文献 ............................................................................. 50 II DB 2301/T 10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文明家庭建设促进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芙蓉、刘正荣、胡松涛、杨威、袁丽红、宁帮武、关少微、刘冰宇、陈玉娟。 III DB 2301/T 101—2021 引 言 0.1 目标 为规范家庭教育服务活动,提高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家庭全面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 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实践经验,确保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履 行家庭教育负责,让国家和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卓见成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 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全社 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制定本文 件。 0.2 理论与模式 服务活动的开展: ——相关理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家庭教育学理论;  家庭社会学理论;  心理学理论;  生态文明理论;  社会建构理论。 ——相关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 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 任务中心模式;  危机干预模式;  家庭治疗模式;  叙事治疗模式。 IV DB 2301/T 101—2021 家庭教育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庭教育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和要求、管理、服务类型、服务要求、质 量管理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会团体对新婚夫妇、孕妇、18 岁以下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宣传媒体和家庭教育指导者 可参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庭教育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 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3.2 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以外的社会机构根据社会发展以及家长自身的需要,为新婚夫妇、孕妇、18 岁以下儿童、父 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 3.3 家庭教育指导者 经过系统的培养和培训,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的理论方法和技 术体系,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和帮助的专业人员。 3.4 家庭教育督导 为社会工作者、家庭教育指导者、从业服务人员、志愿者提供的家庭教育行政、家庭教育专业、家 庭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支持性家庭教育督导。 3.5 个案工作 1 DB 2301/T 101—2021 以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运用个别化的工作方式,增强其解决家庭教育困难和适应社会 的能力,促进其与环境和谐发展的一种专业家庭教育服务方法。 3.6 个案管理 以面临多重问题或需要的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由家庭教育指导者统筹协调服务过程,满足服务 对象复杂需求的整合性家庭教育服务模式。 4 总体原则和要求 4.1 方向性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庭建设是家庭教育的重要 保障,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是家庭教育的前提,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家长和儿童共同成长的过 程,尊重并保护儿童的权利,教育孩子如何做人。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 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4.2 指导性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儿童为本、家长主体为原则,坚持接纳和非评判 的服务方式,提供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相信服务对象有成长和改变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服务对象在 具备自决条件并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选择和决定,鼓励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 4.3 专业性 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运用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个人、家庭、社区、组织等)提供家庭教育辅导、 家庭关系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协 助服务对象恢复、发展社会功能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4.4 平等性 创造公平的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居住期限等遭受任何歧 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4.5 系统性 解读政策、制定服务计划、重视家庭的作用,建立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每年宜 30学时以上,从儿童自身及其与家庭、朋辈群体、社区、学校、服务机构等的互动关系中分析出儿童的 潜在问题,提供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或者是最容易从伤害中恢复的方案。识别所需资源,提供 专业服务,促进儿童教育发展,同时宜建立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 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4.6 独立性 尊重服务对象的差异性,重视服务对象的独特性,了解服务对象个性化的需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 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要,从服务对象的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服务,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最大限度保 障服务对象的利益。 2 DB 2301/T 101—2021 4.7 保密性 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经允许,不应透漏服 务对象信息;需要提供信息时,告知服务对象,并与相关组织共同采取相应措施。 5 管理 5.1 组织管理 5.1.1 5.1.2 5.1.3 5.1.4 机制。 5.1.5 5.1.6 5.1.7 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 应建立并公示组织管理框架,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描述岗位能力。 应制定应急预案和预防意外伤害的措施。 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外包服务合同管理制度和组织内部监督 应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档案管理制度,宜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应建立设施配备及用品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管理制度。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5.2 人员管理 5.2.1 应重视家庭教育理论学习研究、培养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 5.2.2 应建立各类家庭教育服务人员的聘用、培训和管理制度、岗位资质审核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 度、绩效评估考核制度。 5.2.3 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并留存记录。 5.2.4 应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者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5.2.5 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制定服务规划、计划和方案的能力。 5.2.6 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能力评价证书。 6 服务类型 6.1 个案咨询 收集和系统分析与家庭、家庭成员和其环境相关的信息,以面对面或整合现有的家庭、社区、学校 和其它部门的资源的方式给服务家庭提供反映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诉求的个案服务和咨询。 6.2 指导课程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 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 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合理运用亲自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 平等交流、相互促进和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而实施的与家庭教育服务相 关的课程。 6.3 实践活动 3 DB 2301/T 101—2021 开展实践锻炼,加强未成年人磨练毅力的实践练习,激发未成年人团结合作的潜意识,引导未成年 人身心健康发展,提前培养未成年人将来进入社会的适应能力。 7 服务要求 7.1 个案咨询 7.1.1 接案 7.1.1.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接案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介绍服务宗旨、服务政策、服务项目等; ——初步收集与儿童有关的信息; ——初步探索儿童的问题和需要; ——与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建立专业关系; ——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参见附录 A; ——判断服务对象状况的紧急程度; ——避免将服务对象标签化; ——关注服务对象的资源与优势; ——以受益对象的视角看问题; ——从家庭、学校、朋辈群体和社区等多方面入手收集资料; ——与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协同解决儿童的问题。 7.1.1.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接案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服务对象的来源和接受服务的意愿; ——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澄清其期望; ——介绍机构的职责和服务范围; ——介绍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职责和服务方式; ——初步探索服务对象的困境和需要; ——初步收集与服务对象有关的信息; ——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 ——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及家庭教育指导者自身的能力,做出接案与否的决定或转介的安排; ——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参见附录 B; ——判断服务对象状况的紧急程度; ——避免将服务对象标签化; ——关注服务对象的资源与优势; ——以受益对象的视角看问题; ——从家庭、学校、朋辈群体和社区等多方面入手收集资料; ——与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协同解决儿童的问题。 7.1.2 预估 7.1.2.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在预估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为儿童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预估表,参见附录 C; 4 DB 2301/T 101—2021 ——存在高风险因素的家庭应填写高风险家庭评估表,参见附录E; ——发现和识别儿童问题的成因; ——识别儿童及其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 ——坚持动态和持续性的原则,对儿童的问题逐渐深入认识; ——对儿童面临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排序,找出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注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其它相关人员的参与,为他们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充分 尊重他们的意愿和态度; ——以资源为导向,识别服务对象及其所处环境中的资源、优势与障碍; ——以需求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其需要、困境或问题; ——以服务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选择适当的服务目标与服务内容; ——在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的同时评估服务对象个人及环境中的资源与优势; ——注意动态和持续地评估服务对象的需要、问题及资源; ——重视服务对象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参与。 7.1.2.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在预估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服务对象个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等方面的资料; ——收集服务对象社会环境的微观、中观、宏观系统等资料,主要是家庭及社区信息; ——收集服务对象对自己及处境的感受、观念和期待; ——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预估表,参见附录D; ——以需求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其需要、困境或问题; ——以资源为导向,识别服务对象及其所处环境中的资源、优势与障碍; ——以服务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选择适当的服务目标与服务内容; ——在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的同时,评估服务对象个人及环境中的资源与优势; ——注意动态和持续地评估服务对象的需要、问题及资源; ——重视服务对象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参与。 7.1.3 计划 7.1.3.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在计划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儿童的问题与需要,儿童及其所处环境的资源、优势与障碍; ——服务计划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介入措施、行动步骤及进度安排; ——家庭教育指导者、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各自的任务; ——评估参与者和评估方式方法; ——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参见附录G; ——家庭教育指导者在制定服务计划时,制定注意事项; ——在制定服务计划时应有儿童的参与,尊重儿童的意愿; ——服务计划应与儿童服务的宗旨和目标相符合; ——服务计划应尽量详细和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服务计划应易于总结和评估。 7.1.3.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在计划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服务的目的与目标; ——选择介入的服务模式; 5 DB 2301/T 101—2021 ——制定具体的介入策略、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明确家庭教育指导者和服务对象各自的任务,并签订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 服务协议,参见附录F; ——确定服务评估方法; ——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计划表,参见附录H; ——服务对象参与,尊重服务对象意愿; ——服务对象需要、服务目标、介入模式及行动策略相互契合; ——服务计划应尽量详细和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服务计划应易于总结和评估。 7.1.4 介入 7.1.4.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在介入过程中的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 ——直接介入,包括但不限于:  促使儿童、家长及相关人员学会运用现有的资源;  对儿童与环境产生的冲突进行调解;  运用各种能够影响儿童改变的力量帮助儿童实现积极的改变;  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 ,参见附录I。 ——间接介入,包括但不限于:  注意发掘和运用儿童所在社区的资源;  协调和链接各种儿童服务的资源与系统;  改变儿童所处的环境;  促进儿童政策的改变;  填写(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可利用的资源列表,参见附录J;  坚持以儿童为本的原则;  考虑儿童的发展阶段和年龄特征;  与儿童共同参与介入行动;  介入行动与服务目标一致。 7.1.4.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在介入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直接介入,包括但不限于:  促使服务对象的认知、情绪、行为等发生正向改变;  促使服务对象学会运用现有资源并积极发展可用资源;  激发服务对象的主观能动性,进行能力建设;  促使服务对象与环境相适应;  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参见附录K。 ——间接介入,包括但不限于:  协调和链接服务对象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 改变服务对象所处的环境;  服务对象面临多重问题或障碍时,进行个案管理;  促进与服务对象的互动;  对开展的服务进行实时评估,并对服务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 依据并善用政策资源开展服务。 6 DB 2301/T 101—2021 7.1.5 评估 7.1.5.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工作在评估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服务内容选择适宜的评估方法(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基线测量法、任务完成情况测量 法、目标实现程度测量法和介入影响测量法); ——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 ——撰写评估结果; ——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参见附录 L; ——儿童有哪些变化; ——服务过程中所运用的理论与技巧是否恰当和有效; ——明确要做哪些跟进工作。 7.1.5.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工作在评估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对服务成效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 评估服务对象的改变;  目标的实现;  服务对象满意度。 ——对服务过程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 评估过程中运用的理论、模式和方法;  进度的把握和调整;  工作人员的表现;  对专业的反思。 ——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评估表,参见附录 M; ——向服务对象说明评估的目的和方法; ——兼顾过程评估与成效评估; ——兼顾质性方法与定量方法; ——评估宜有服务对象参与。 7.1.6 结案 7.1.6.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在结案过程中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巩固儿童及其所处环境已有的改变; ——增强儿童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解除工作关系,妥善处理分离情绪; ——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结案表,参见附录 N; ——与儿童回顾服务的过程,需确定结案时机是否成熟; ——提前告知儿童结案的时间,让儿童有心理准备,帮助儿童处理好离别情绪; ——提醒儿童学会自立,告诉儿童在需要时将继续提供帮助; ——让儿童理解自己的收获,正向表达感受。 7.1.6.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在结案过程中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合适的结案时机; ——回顾服务过程,增强服务对象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巩固服务对象及其所处环境已有的改善; ——结束工作关系,妥善处理离别情绪; 7 DB 2301/T 101—2021 ——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结案表,参见附录 O; ——对需要转介的服务对象做好转介安排; ——如出现以下情况可结束或终止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已达成服务目标的;  因服务对象不愿继续接受服务而必须终止专业关系的;  存在不能实现目标的客观和实际原因的;  家庭教育指导者或服务对象身份发生变化的。 ——提前告知服务对象结案的时间,让服务对象有心理准备; ——必要时提供跟进服务。 7.1.7 记录 7.1.7.1 过程式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个案工作会谈开始时的情况; ——服务对象与家庭教育指导者彼此传递的具体事实及相关回应; ——服务对象及家庭教育指导者在会谈过程中的感受以及会谈结束的情况。 7.1.7.2 摘要式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对象基本资料; ——服务对象来源和求助事由; ——问题陈述,主要是服务对象或其家属对问题的看法和期待; ——服务对象的主观问题陈述,其他相关人士对问题事实的客观陈述。 7.1.7.3 问题取向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对象基本资料; ——问题叙述及相关人员对问题的预估情况; ——个案工作服务过程与结果的记录。 7.1.7.4 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建立实际受益服务对象本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基本信息、服务提供者、服务场所、服务 过程的记录及服务成效等基本服务档案; ——建立服务质量监控记录考核情况、服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服务计划调整情况等档案;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分类、分级管理档案,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每个阶段均应有文字记录,可采用录音、录像等作为记录的辅助手段; ——应保证记录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全面性; ——应注意个案记录的保密范围、例外状况等原则性规定; ——记录应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妥善保存。 7.2 指导课程 7.2.1 婚前亲密关系教育 7.2.1.1 恋爱关系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恋爱是利人利己爱情的行为,是以性情、道德满足的复合动机; ——恋爱问题指导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道德规范; ——依据专业方法帮助处于非理性恋爱中的求助者。 7.2.1.2 婚姻关系的家庭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8 DB 2301/T 101—2021 ——婚恋问题的指导必须遵守与婚恋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要把握情爱、理解和相互依赖关系处理的要点。 7.2.2 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 新婚期及孕期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做好怀孕准备; ——注重孕期保健; ——提倡自然分娩; ——做好育儿准备。 7.2.3 0 岁—3 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本年龄段是儿童身心发展最快的时期,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提倡母乳喂养,增强婴儿免疫力; ——鼓励主动学习,掌握儿童日常养育和照料的科学方法; ——设定生活规则,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加强感知训练,提高儿童感官能力,预防儿童伤害; ——关注儿童需求,激发儿童想象力和好奇心; ——提供言语示范,促进儿童语言能力发展; ——提高安全意识,指导家长消除居室和周边环境中的危险性因素; ——加强亲子沟通,建立良好的亲子依恋关系; ——重视家庭成员,充分发挥家庭角色正确的教养理念; ——做好入园准备,指导家长认识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性,帮助儿童度过入园分离焦虑期。 7.2.4 3 岁—6 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本年龄段是儿童身心快速发展的时期 , 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培养儿童情感,增强对家乡与祖国的正向感知; ——培养社交能力,引导儿童学会接纳差异,增强儿童与人交往的自信心; ——培养规则意识,帮助儿童提高社会适应性; ——加强营养保健,制定科学合理,宜被儿童接受的膳食方式; ——加强体育锻炼,定期带领儿童做好健康检查; ——丰富感性经验,引导儿童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 ——提高安全意识,尤其在冰雪环境中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培养自理能力,鼓励儿童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提高劳动意识,引导儿童参与简单的家务劳动,保护儿童的劳动兴趣; ——做好入学准备,重视儿童幼儿园与小学过渡期的衔接适应。 7.2.5 6 岁—12 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 本年龄段是儿童的生理发展处在相对平稳、均衡的时期,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培养爱国情感,指导家长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 ——提升道德修养,培养儿童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9 DB 2301/T 101—2021 ——培养生命意识,指导家长将生命教育纳入生活实践中; ——提升自然意识,引导儿童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 ——培养学习习惯,指导家长注重儿童学习兴趣的培养,增强儿童学习兴趣的信心; ——培养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儿童的饮食,关注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培养劳动习惯,指导家长正确认识劳动对儿童成长的价值,提高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 ——参与协同教育,积极参与家校社共建活动,共创良好育儿环境。 7.2.6 12 岁—15 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 本年龄段是儿童从童年向成年的过渡期,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重视价值观教育,指导家长理解、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为儿童树立榜样; ——重视人格发展,指导家长认识青春期儿童发展特征,不断调整教养方式; ——增强学习动力,指导家长帮助儿童树立学习目标,将学习的外在动力转化为内在动力; ——提高信息素养,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媒介对儿童影响,掌握必要的信息知识与方法; ——重视性教育,指导家长充分了解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对儿童开展适时、适度的性教育; ——构建亲自关系,指导家长与儿童平等相处,促进良性亲子沟通; ——重视生涯规划,协助儿童综合分析学业水平、兴趣爱好,引导儿童加深对各种职业的了解。 7.2.7 15 岁—18 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 本年龄段是儿童已经进入青春中后期,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树立国家意识,指导家长引导儿童树立国家意识,增强儿童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培养法治观念,掌握家庭法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提高合作能力,指导家长引导儿童积极开展社交活动和正常的异性交往; ——培养责任意识,指导家长通过召开家庭会议等形式,共同分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美育教育,指导家长培养儿童正确的审美观,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保持平常心态,指导家长尊重儿童对未来规划与发展的意愿,保持迎考期间有序生活。 7.2.8 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及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 7.2.8.1 对特殊儿童,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智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  指导家长树立“医教结合”的观念,引导儿童听从医生指导,拟定个别化医疗和教育训 练计划;  通过积极的早期干预措施改善障碍状况,并培养儿童社会适应的能力;  引导家长坚定信心、以身作则,重视儿童的日常生活规范训练,并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听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 指导家长积极寻求早期干预,积极主动参与儿童语训;  在专业人士协助下制定培养方案,充分利用游戏的价值;  重视同伴交往的作用,发展儿童听力技能和语言交往技能,使其能进行一定的社会交往, 逐步提高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  加强对儿童的认知训练、理解力训练、运动训练和情绪训练。 ——视觉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10 DB 2301/T 101—2021  指导家长及早干预,根据不同残障程度发展儿童的听觉和触觉,以耳代目、以手代目, 提升缺陷补偿;  对于低视力儿童,指导家长鼓励儿童运用余视力学习和活动,提高有效视觉功能;  对于全盲儿童,指导家长训练其定向行走能力,增加与外界接触机会,增强其交往能力。 ——肢体残障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 指导家长早期积极借助医学技术加强干预和矫正,使其降低残障程度,提高活动机能;  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用乐观向上的心态感染儿童;  鼓励儿童正视现实、积极面对困难;  教育儿童通过自己努力,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以获取信心。 ——精神心理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 引导家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给予儿童足够的关爱;  加强与儿童的沟通与交流,避免儿童遭受不良生活的刺激;  支持、尊重和鼓励儿童,多向儿童表达积极情感;  多给儿童创造与伙伴交往的机会,培养儿童集体意识,减少其心理不良因素;  积极寻求专业帮助,通过早期干预改善疾病状况,提升儿童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 力,促进疾病康复。 ——智优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 引导家长深入地了解儿童的潜力与才能,正确全面地评估儿童;  从儿童的性格、气质、兴趣和能力等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地开发儿童智力、 发展儿童特长; 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儿童的荣誉。 7.2.8.2 对特殊家庭,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离异和重组家庭的家庭教育指:  指导家长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不要在儿童面前流露对离异配偶的不满,不能简单粗暴 或者无原则地迁就、溺爱儿童;  多与儿童交流沟通,给儿童当家作主的机会,鼓励儿童参与社会活动;  定期让非监护方与儿童见面,不断强化儿童心目中父(母)亲的形象和情感;  调动亲戚、朋友中的性别资源给儿童适当的影响,帮助其性别角色充分发展;  指导重组家庭的夫妇多关心、帮助和亲近儿童,帮助减轻儿童的心理压力,帮助儿童正视 现实;  互敬、互爱、互信,为儿童树立积极的榜样;  对双方子女一视同仁;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创设平和、融洽的家庭氛围。 ——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 指导留守儿童家长增强监护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家长的义务,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监护的 应尽责任;  家长中尽量有一方在家照顾儿童,有条件的家长尤其是婴幼儿母亲要把儿童带在身边, 尽可能保证婴幼儿早期身心呵护、母乳喂养的正常进行;  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被委托监护人重视儿童教育,多与儿童交流沟通,对儿童的道 德发展和精神需求给予充分关注。 ——流动人口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  鼓励家长勇敢面对陌生环境和生活困难,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1 DB 2301/T 101—2021  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为儿童创设宽松的心理环境;  多与儿童交流,多了解儿童的思想动态;加强自身学习,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  与学校加强联系,共同为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服刑人员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  指导监护人多关爱儿童;  善于发现儿童的优点,用教育力量和爱心培养儿童的自尊心;  信任儿童,并引导儿童克服自卑心理;  定期带儿童探望父(母),满足儿童思念之情;  与学校积极联系,共同为儿童成长创造好的环境。 7.2.8.3 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指导课程内容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不同的需求,引导家长接受心理辅导,消化自己的情绪,以疏解其自身的灾难综合症; ——鼓励儿童积极主动地获取、利用社会资源; ——引导儿童学会分享他人的建议和想法,不要轻易拒绝他人的帮助,同时也要尽量帮助他人; ——与外界加强合作,主动配合外界的心理援助等活动; ——对于孤儿,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采用收养等多种方式,促进孤儿回归家庭,为儿童及其 监护人家庭提供支持。 7.3 实践活动 7.3.1 活动种类 根据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性质和实质,包括但不限于: ——以弘扬促进家庭教育文化为目的的大型活动,如亲子阅读活动、展览展示活动等; ——以家庭构建和能力拓展为目的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如拓展训练、参观、旅游、研学等; ——以宣传推广为目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如以文艺演出、各类公益活动等。 7.3.2 活动流程 7.3.2.1 活动调研 建议分区域对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做意向调研,并分析总结调研结果,根据调研结果及时确定活动的 计划安排,活动调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电话调研; ——问卷调研; ——座谈调研。 7.3.2.2 活动立项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立项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活动目的; ——活动的项目与方式; ——活动设施的装备、配备情况; ——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的预算。 7.3.2.3 活动计划 12 DB 2301/T 101—2021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活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组织人员、邀请人员; ——活动的目的、方式; ——活动具体内容及流程; ——活动设施具体列表及采购需求; ——活动经费明细; ——活动接待安排; ——活动文件资料明细; ——活动注意事项及要求。 7.3.2.4 论证方法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论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定位式优选法; ——轮转式优选法; ——优点移植法。 7.3.2.5 组织实施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召集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配需,明确活动目的,进行活动分工,确定活动经 费的落实情况及活动人员安排等; ——提前 10 天召开相关组织人员的筹备会议,落实活动组织具体事宜,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 ——提前一个星期将活动举办海报进行分享宣传,重大活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 ——活动场地准备; ——活动设施及物品准备; ——活动组织人员分工准备; ——在活动举办前 3 天应召集相关组织人员完成模拟演练工作,确保活动组织工作无失误; ——举办当天应安排好部门内部工作,保证日常工作与活动组织能顺利完成; ——在整个活动组织与进行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各项工作,确保活动质量; ——活动组织注意事项:  必须选定有经验、组织活动能力强的负责人;  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 活动实施过程中,严防安全事故,确保活动不出偏差。 ——活动结束后,应形成活动详细资料,供存档保存。 7.3.2.6 总结评估 活动结束后部门须总结经验,并在三日内书面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费用收支明细表”, 总结评估工作,找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并填写活动评估记录及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总结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对比计划与实现目标,分析成败原因; ——活动财务总决算,并说明成本偏差的原因; ——评估活动管理的得失,重要成就的总结; 13 DB 2301/T 101—2021 ——对未来活动的建议; ——团队表现,对杰出成员的表彰和奖励; ——对活动剩余资产的管理与处置; ——活动结束的后期工作安排; ——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8 质量管理与监督 8.1 应建立符合家庭教育服务目标实现要求的服务过程记录, 个人信息安全符合 GB/T 35273 的规定, 个案指导参见附录 A~O,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方案参见附录 P 的内容,家庭课程评价要素参见附录 Q,家庭 教育实践活动档案清单附表参见附录 R。 8.2 应建立家庭教育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数量、服务过程、服务成效进行评估,或由第三 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评估协议书参见附录 S。 8.3 应对服务质量评估信息进行反馈,修正工作措施,完善服务制度,改进服务质量以持续改进。 14 DB 2301/T 101—2021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 A.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 表A.1给出了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的样式。 表A.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 编号: 日期: 姓 名 性 别 年 年 月 日 龄 1.个案来源 服务对象主动求助 社工发现服务对象 转介 转介来源 转介原因 2.家庭成员 姓 名 关 系 年 龄 职 业 是否同住 联系方式 3.儿童面临的问题和需要 (1) (2) (3)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15 DB 2301/T 101—2021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 B.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 表B.1给出了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的样式。 表B.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 编号: 日期: 姓 名 时 段 时 分—— 性 别 时 分 年 地 年 月 日 龄 点 服务对象来源及接受服务意愿 来源:□主动求助 □转介 □外展 说明: 接受服务意愿:□不愿意接受服务 □不适用 □愿意接受服务 说明: (不愿意接受服务或不适用请说明) 服务对象情况 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 服务对象困境及需要 家庭教育指导者建议: 危机程度 紧急服务 □低 □中 □高 说明: □需要 说明: □不需要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编 16 DB 2301/T 101—2021 附 录 C (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预估表 C.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预估表 表C.1 给出了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预估表的样式。 表C.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预估表 编号: 日期: 姓 名 性 别 年 年 月 日 龄 1.背景资料 (1) 接案原因及 当时出现的问题 (2) (3) □一般家庭 □高风险家庭 家庭背景 具体说明: 学业表现:□好 □一般 □差 同学关系:□好 □一般 □差师生关系: 学校表现 □好 □一般 □差 适应能力:□好 □一般 □差 (包括学前机构) 具体说明: 关系好坏:□好 □一般 □差 朋辈交往时间: 朋辈关系 朋辈交往范围: 具体说明: 重要成长经历 其 他 17 DB 2301/T 101—2021 2.接案评估过程 行为观察与面谈: 初步评估: 3.评估结果及服务方式 问题诊断/介入焦点: □属服务范围,开启个案: 确定服务方式: □个别访谈 □儿童游戏治疗 □家庭/婚姻治疗 □亲职教育/咨询 □团体治疗 □其它介入模式: 备注说明: □非服务范围,建议转介: 建议转介资源:□其它专业机构资源 □学校资源 □社区资源 □其它: 原因说明与建议: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18 DB 2301/T 101—2021 C D 附 录 D (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预估表 D.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预估表 表D.1给出了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预估表的样式。 表D.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预估表 编号: 姓 时 日期: 名 段 性 时 分—— 时 别 分 年 地 年 月 日 龄 点 一、背景资料 (一)服务对象个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等方面的资料 (二)服务对象社会环境的微观、中观、宏观系统等资料 (三)服务对象对自己及处境的感受、观念和看法 二、服务对象问题及需要分析 (一)以需求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其需要、困境或问题 (二)以资源为导向,识别服务对象及其所处环境中的资源、优势与障碍 三、服务目标 四、服务内容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注:此表格请在个案工作首次接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19 DB 2301/T 101—2021 D E 附 录 E (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E.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表E.1 给出了家庭教育(儿童)服务高风险家庭评估表的样式。 表E.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高风险家庭评估表 编号: 日期: 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姓名: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儿童姓名 一、被评估者的 年龄 就读幼儿园/学校 基本资料 □有 □无 1.家庭成员关系不好或家庭冲突:如父母时常剧烈争吵、家庭成员中有酗酒、吸毒、 □有 □无 2.因贫困、单亲(父母离异、丧亲)、隔代教养、父母未婚或未成年生子等其它不利 □有 □无 3.失业者:家庭主要收入者失业、退休、破产、负债等,使儿童未获适当照顾。 □有 □无 4.父母双方或一方死亡、出走、重病、入狱服刑等,使儿童未得到适当照顾。 □有 □无 5.家庭中父母因工作过于忙碌,孩子经常被疏于照顾(如经常不吃早点上学、着装不 精神疾病、犯罪前科等。 因素,使孩子得不到适当照顾。 二、家庭评估 内容 整、生病不及时去医院等)。 □有 □无 6.家中成员曾有自杀倾向或自杀者,使儿童未获适当照顾。 □有 □无 7. 其它,说明: 20 DB 2301/T 101—2021 □有 □无 1.相关部门或单位已提供服务情况(如学校、公安部门等) 说明: 2.已接受政府政策资源或服务情况(如低保、临时救助、大病救助、 孤儿救助、日 □有 间照料、家庭寄养等) 说明: □无 □有 三、已获得的 救 3.已接受民间社会福利资源或服务情况(如当地社区附近的儿童照顾机构、志愿服务 等) 说明: □无 助资源 □有 4.有亲属朋友支持,并获得协助 说明: □无 □有 5.其它 说明: □无 四、个案情况 简述 1.本表由家庭教育指导者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根据本表评估内容,发现其中一项,家庭教育指 导者应加以关注并提供服务,防止儿童需要得不到及时满足。 五、说明 2.其它部门接受转介时,应注意资料保密。 评估人: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是否需要跟进服务:□是 联系电话: □否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E F 21 DB 2301/T 101—2021 附 录 F (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协议 F.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协议 表F.1给出了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协议的基本样式。 表F.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协议的基本样式 甲方(委托方) : 乙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家庭教育指导师) :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家庭教育(个案)服务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目的 „„ 第二条 服务内容 „„ 第三条 服务监督与评估 „„ 第四条 附则 „„ 甲方签字(盖章/签字) : 日期: 年 月 乙方(盖章/签字) :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2 DB 2301/T 101—2021 F G 附 录 G (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 G.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 表 G.1 给出了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的样式。 表G.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 编号: 姓 日期: 名 性 别 年 年 月 日 龄 问题描述: 预期目标: 具体策略和方法: 执行者: 预计执行时间: 执行状况: 备注: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23 DB 2301/T 101—2021 G H 附 录 H (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计划表 H.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计划表 表H.1给出了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工作过程记录表的样式。 表H.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 编号: 日期: 姓 名 性 别 年 年 月 日 龄 概述问题呈现及原因分析 目的(与服务对象商议后制定) 服务模式 目标、介入策略、工作进度 评估方法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24 DB 2301/T 101—2021 H I 附 录 I (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面谈记录表 I.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面谈记录表 表I.1 给出了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面谈记录表的样式。 表I.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面谈记录表 编号: 姓 日期: 名 性 别 年 年 月 日 龄 地点: 目标: 主要内容: 评估及反思: 跟进计划/ 下次面谈安排: (需说明本次面谈需跟进的事项及下次面谈时间、议题)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25 DB 2301/T 101—2021 I J 附 录 J (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指导可利用的资源列表 J.1 家庭教育(儿童)指导可利用的资源列表 表J.1给出了家庭教育(儿童)指导可利用的资源列表的样式。 表J.1 家庭教育(儿童)指导可利用的资源列表 编号: 姓 日期: 名 性 别 年 年 月 日 龄 机构资源 : 资源类型: 1.儿童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婚姻收养登记处、儿童收养中心、儿童收养评估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 护中心、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等); 2.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 3.民办服务机构(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日间照料机构等); 4.各类基金会; 具体人员: 联系方式: 地址: 可以提供的帮助: 社区资源: 资源类型: 1.社区居委会 2.社区医院 3.社区志愿者 具体人员: 联系方式: 地址: 可以提供的帮助: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26 DB 2301/T 101—2021 J K 附 录 K (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 K.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 表K.1给出了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的样式。 表K.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 编号: 日期: 姓 名 性 时 段 时 次 数 第_____次 分—— 时 分 别 年 地 年 月 日 龄 点 服务形式 介入目标: 介入过程: 介入小结: 下次介入计划与建议: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27 DB 2301/T 101—2021 K L 附 录 L (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 L.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 表L.1给出了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的样式。 表L.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 编号: 日期: 姓 名 性 别 年 年 月 日 龄 个案描述 服务目标 服务起止日期 提供的服务及进展情况 儿童现状 结案情况 转介 介入工作反思 跟踪服务计划 获得的帮助: 服务对象意见 □没有提供帮助 □提供有用资料 □生活适应 □行为矫正 □学习辅导 □人际关系支持 □家庭关系调适 □健康服务 □经济援助 □情绪辅导 □就业辅导 □转介服务 □其它(请注明) 是否达到预期: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 □比预期好得多 □比预期好 □比预期差 □比预期差得多 □和预期一样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28 DB 2301/T 101—2021 L M 附 录 M (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评估表 M.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评估表 表M.1给出了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评估表的样式。 表M.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评估表 编号: 日 姓 名 性 别 期: 年 年 月 日 龄 个案描述 服务目标 服务起止日期 提供的服务及进展情况 儿童现状 结案情况 转介 介入工作反思 跟踪服务计划 获得的帮助: □没有提供帮助 □提供有用资料 □生活适应 □行为矫正 □学习辅导 □人际关系支持 □家庭关系调适 □健康服务 □经济援助 □情绪辅导 □就业辅导 □转介服务 □其它(请注明)是否达到预期: 服务对象意见 □比预期好得多 □比预期好 □比预期差 □比预期差得多 □和预期一样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29 DB 2301/T 101—2021 M N 附 录 N (资料性)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结案表 N.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结案表 表N.1给出了家庭教育(儿童)个案结案表的样式。 表N.1 家庭教育(儿童)个案结案表 编号: 姓 日期: 名 性 转介者/转介(申请)日期: 别 年 年 月 日 龄 立案/重开个案日期: 个案性质及简单描述: 辅导目标: 提供的服务及个案进展: 服务对象现状: 结案原因: 目标达到 不能提供所需服务 社工认为不适宜继续提供服务 (请注明) 服务对象不愿意继续接受服务 (请注明) 情况有变化 (如服务对象转学、迁居等) (请注明) 其它 (请注明) 服务对象知道个案已结束并知道在有需要时如何得到服务。□是 □否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30 DB 2301/T 101—2021 N O 附 录 O (资料性)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结案表 O.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结案表 表O.1给出了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结案表的样式。 表O.1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结案表 编号: 姓 日期: 名 性 年 别 接案日期 年 月 日 龄 结案日期 介入过程及现状总结 1.服务时间跨度、服务次数、服务方式 2.服务对象的情况变化,问题解决程度 3.目前服务对象的意愿、情绪、期望等 4.家庭教育指导师观察、总结 目标达成情况 结案原因 □目标达到 □超出服务范围 □家庭教育指导师认为不适合继续跟进 □服务对象不愿意继续接受服务 □其他情况 说明: 说明: 说明: 服务对象知道个案已结束并知道在有需要时如何得到服务 □是 □否 结案后回访跟进计划 个案(签字)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31 DB 2301/T 101—2021 O P 附 录 P (资料性) 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方案 P.1 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方案 表P.1给出了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方案表的样式。 表P.1 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方案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课程性质 课程任务 二、课程设计思路 三、教学内容 模块一 (一)教学目标: (学时数) (二)教学重、难点; (三)教学内容: (1) (2) (3) (4) 模块二 (一)教学目标: (学时数) (二)教学重、难点: (三)教学内容: (1) (2) (3) 模块... (一)教学目标: (学时数) (二)教学重、难点: (三)教学内容: (1) (2) (3) 32 DB 2301/T 101—2021 四、课时安排 教学单元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理论合计 实践合计 机 动 总学时 五、教学条件说明 采用多媒体教学..... 六、课程考核(评价)要求 (一)考试形式: (二)成绩评定: 七、课程实施建议 (一)教学组织 1、理论教学 2、实践教学 (二)教学方法 (三)实践教学 八、使用参考教材说明 九、其他说明 十、课程督导 十一课程评价 家庭教育指导者(签字) 家庭教育督导:意见 (签字) : 33 DB 2301/T 101—2021 P Q 附 录 Q (资料性) 家庭教育课程评价要素 Q.1 家庭教育课程评价要素 表Q.1给出了家庭教育课程评价要素的样式。 表Q.1 家庭教育课程评价要素 序号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三级要素) 课程提供者所在机构是否依法注册 1 课程提供者是否配备与所提供课程匹配的课程资源 2 基本情况 3 课程提供者是否按照课程协议提供课程 4 课程提供者设计、实施课程活动时是否以学员为中心 5 内容、形式是否适宜,学习与课程效果是否良好 6 学习活动与 7 课程提供者是否提供畅通、可达的沟通与反馈渠道 课程提供者是否实施持续的质量监控与保障 9 课程提供者 课程提供者是否定期对全体课程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课程人员管理 11 课程提供者是否按照 GB/T 35273 等标准的要求管理学员信息 13 学员信息管理 14 课程提供者对于学员信息的收集、使用,是否在学员知情同意的前提下 进行 课程提供者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学员客信息泄露、丢失 15 课程提供者是否曾以出售等形式非法向他人提供学员信息 16 课程提供者是否建立课程补救机制 17 课程补救管理 18 专业知识 19 20 22 课程提供者是否每年对课程人员进行至少一次考核评价 课程提供者是否建立和学员信息管理制度 12 21 课程提供者是否重视全过程学习支持课程 学习支持课程管理 8 10 课程提供者是否建立课程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课程变更或失效时,课程提供者是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维护学员权益 教学人员是否具备专业学科知识 教学人员是否能设定符合课程需求的学习目标与预期成果 教学人员是否能设计满足学习目标与学员特点的学习活动 教学人员 职业能力 教学人员是否能选择适合学习活动及内容的媒介与呈现方式 教学人员是否能选择与学习活动和学员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方法和评价 23 标准 34 DB 2301/T 101—2021 序号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三级要素) 教学人员是否能选择优质学习资源,并通过合适的渠道、方式推送至学 24 员 25 教学人员是否能合理设置学习任务,结构化学习内容,明确其关键点 26 教学人员是否能制定学习活动规则,创设并维系良好学习氛围 27 教学人员是否能提出具有挑战性并能促使学员参与的问题 28 教学人员是否能准确识别学习活动重点、难点 29 教学人员是否能理解学员问题与需求,提供有效辅导与咨询 30 教学人员是否能包容学员的不同意见、鼓励学员参与学习活动 31 教学人员是否能按照课程方案推进学习活动 教学人员是否能使用多种方式(电子邮件、电话、虚拟学习环境等)与 32 学员个体或群体进行互动 教学人员是否能收集有关信息,准确分析、评估学习活动实施情况,及 33 时发现问题与不足 34 教学人员是否能根据所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优化改进学习活动 35 教学人员是否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形成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 36 教学人员是否掌握信息技术运用的方法,以合适、多样的方式呈现内容 教学人员是否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根据学习目标和学员特点,组织学 37 习活动 38 39 法律或政策有相关规定时,教学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专业知识 学习支持人员是否具备专业学科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 学习支持人员是否具备支持课程有效实施的职业能力 学习支持人员 40 41 42 职业资格 课程的设计是否反映学员需求 课程 课程是否个性化、学习路径是否灵活 43 课程是否包含在线社交网络工具,是否便千学员进入学习社区 44 课程设置是否具有协调性、系统性和一致性 45 学习平台是否符合 GB/ T 21644 等标准的要求 基本情况 46 率等应满足课程需求 47 48 学习平台是否与学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是否满足课程需求 学习平台 功能 49 50 51 学习平台是否可靠、稳定,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时间、故障 学习平台是否流畅、便于操作 学习平台是否实现无障碍化,为有需求的学员提供具有可达性的课程 安全 学习平台是否符合 GB/ T 202 71 等标准的安全要求 学习平台是否定期接受安全隐患排查 35 DB 2301/T 101—2021 序号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三级要素) 学习平台的网络环境是否安全,是否建有措施,预防信息数据泄密、系 52 统破坏等风险 53 学习平台是否建有维护数据安全 54 学习平台是否制定数据备份策略 55 学习平台是否定期备份学习平台数据 56 数据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存在稳定介质 课程提供者是否根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学员特点等,配备满足课程 57 需求的学习资源,建立学习资源库 学习资源库是否适时更新 58 学习资源是否经过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论证,是否进行试用、验证 59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是否经过合法性、 60 思想性、内容性、技术性审查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是否符合国家有 61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是否体现正面、 62 积极的价值取向,传播优秀文化,开拓学员视野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是否观点正确, 63 是否在性别、种族、宗教、年龄、残疾等方面存在偏见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是否在性别、种 64 族、宗教、年龄、残疾等方面存在偏见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是否包含诱发学 65 学习资源 基本情况 员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包含恐怖、残酷等 妨害学员身心健康的内容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是否包含恐怖、 66 残酷等妨害学员身心健康的内容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的语言、文字、 67 字母、符号、引文、摘录、术语、译名、计量单位等是否准确、规范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的文字、声音、 68 图形图像、视频、动画等各类信息及效果是否协调、 统一,重点突 出,是否相互冲突,影响学习效果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的文字、声音、 69 图形图像、视频、动画等各类信息及效果是否相互冲突,影响学习效果 使用非 国内正式出版 物(例如自研教 材)时,学习资 源的技术 质 70 量是否符合 GB/ T 33259、CY/ T 111 等标准的要求 使用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例如自研教材)时,学习资源是否侵犯他人的 71 72 知识产权 在线使用或交付时,学习资源是否考虑学员的网络条件及时间差异 36 DB 2301/T 101—2021 序号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三级要素) 数字化学习资源是否具有较好的交互性,便千操作和调整 73 数字化学习资源是否能通过多种设备访问和使用 74 课程中使用的软件是否适用千学习平台并及时更新,其各修订版本是否 75 方便获取 学习资源是否符合学习规律与特点,内容科学、准确、规范 76 学习资源的难度是否符合学员水平与需求 77 教学人员所用学习资源是否突出科学性、专业性,便于教学人员创设课 78 程氛围、组织学习活动 功能 79 的教育理念 学员所用学习资源是否指导学员有效参与学习活动 80 学员所用学习资源是否内置测试与考核,帮助学员开展自我评估 81 学员所用学习资源是否内置或链接学习支持课程 82 课程提供者是否了解学员希望学员获得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能力发展 83 课程提供者是否了解学员期望课程所采用的方式与形式、课程时间与长度等 84 85 课程提供者是否了解学员的学习基础、曾接受相关课程的经历等 课程需求分析 86 课程提供者是否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在遵循学习规律的基础上确定学习目标 88 课程提供者是否以学习目标为依据,选择或开发课程项目 89 课程项目是否包含充足学习资源,能够有效开展探究性、基千问题的学习活动 90 课程项目是否创建协作学习环境,便于实施互动式教学过和(或)集体学习项目 91 93 94 95 96 必要时,课程提供者是否实施起点测试,采用定性或定量测评手段对学员进行评估 课程提供者是否就需求分析的结果同学员达成一致 87 92 学员所用学习资源是否通俗易懂,是否传递准确的专业学科知识和科学 课程项目的 确定 课程项目是否包含形成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及时反馈学习效果 课程项目是否鼓励学员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安排学习进度 课程项目是否配备合适的教学人员和学习支持人员 课程项目的选择和开发是否由具有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信息远程技术能力的个人或团队完成 课程项目的内容和实施条件是否得到学员认可 课程提供者应为学员提供下列课程信息:课程提供者情况、课程内容、学习活动安排、教学人员 97 情况、所使用的学习资源、全部费用及明细、学员应具备的条件、课程承诺与变更手续、课程风 险提示 98 99 100 课程信息提供 课程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具有时效性 课程信息是否与实际的课程交付一致 课程信息是否以便千学员理解的方式提供 37 DB 2301/T 101—2021 序号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三级要素) 课程提供者是否为学员提供咨询课程,对课程信息进行解释说明 101 咨询课程渠道是否方便、快捷、畅通 102 103 基本情况 课程提供者是否与学员订立书面课程协议 104 课程协议是否在平等、自愿、信息对称的前提下订立 105 课程协议条款是否公平、公正 课程协议是否包括课程内容、课程时间、课程地点、费用及支付方式、 106 课程协议订立 协议条款 课程变更手续、投诉与纠纷解决方法、隐私保护、风险提示、双方权利 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 107 在上述内容之外,课程协议是否对影响课程的其他要素进行约定 108 告知说明 课程提供者是否根据学员要求对课程协议进行说明、解释 109 课程提供者是否告知、提醒学员注意协议中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 110 课程提供者是否向学员说明支付的有关信息并达成一致 支付信息 课程提供者向学员说明的支付信息是否包括全部费用及明细、支付方 111 式、支付出现问题时的解决措施 112 113 课程提供者是否为学员提供多种支付方式 课程费用支付 支付方式 当选用某种支付方式将产生额外费用时,课程提供者是否在支付前向学 员说明 114 支付凭证 115 116 支付凭证 117 基本情况 在支付完成后,课程提供者是否向学员提供支付凭证和消费明细 支付凭证和消费明细是否准确、详细,与课程协议及实际课程交付一致 课程变更或失效时,课程提供者应按照课程协议约定,为学员办理有关 费用事宜 课程交付是否与课程协议约定、信息宣传一致 学习活动的设计、组织、实施是否按照学习计划、以学员为中心 118 学习活动是否反映和满足学习目标 119 学习活动是否满足学员需求 120 学习活动是否综合采用阅读、讨论、协作、实验、研究、操作练习、模 121 拟实操、游戏、测试考核等形式 课程交付 122 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是否便捷、灵活、可共享 学习活动是否依托视频会议、论坛、社交网站、社交工具等方式实施, 123 强调互动式和协作式教学、团队合作、学习资源共享、人际交流与反馈 在学习活动中,学员是否有与教学人员和其他学员互动交流的机会和条 124 件 在学习活动中,学员是否有研究机会,研究能力、评价能力和沟通能力 125 是否得到培养 38 DB 2301/T 101—2021 序号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三级要素) 学员、教学人员和学员所获得的学习支持课程是否便捷、及时、高效 126 课程提供者是否为学员提供所学习课程的即时信息和学习指南,告知其 127 权利、任务和责任 课程提供者是否为指导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提升学员学习能力 128 课程提供者是否为学员提供辅导、答疑、讨论、咨询、作业批改与反馈 129 在测试、考核前,课程提供者是否为学员提供辅导,解决疑难问题 130 课程提供者是否指导学员、教学人员和学员使用学习平台,提供技术支 131 学习支持课程 132 持,解决学习活动及课程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课程提供者是否为学员、教学人员和学员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学习活动 及课程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课程提供者是否建立学习社区,提供互动交流、课程体验反馈等课程 133 课程提供者是否为学员提供投诉渠道并保证渠道畅通、平等、公开 134 课程提供者是否建立沟通管理机制,明确反馈时限,按时答复、安排处 135 理诉求 课程提供者是否提供协助购买学习资源、考试代报名等学习支持课程 136 课程提供者是否提供心理支持、就业咨询等学习支持课程 137 课程提供者是否在学习活动过程中,对学员的学习效果进行形成性评估 138 课程提供者是否在学习活动完成后,对学员的学习效果进行终结性评估 139 课程提供者是否根据评估结果,判断课程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时调整课 140 程项目与安排 评估是否明确、公正,具有针对性,具有高信度和高效度 141 评估内容是否包括学员在各方面学习发展水平与所约定课程目标的比 课程效果评估 142 对情况,学员在学习活动中的表现,学员对千学习平台、学习资源等的 适应性 课程提供者是否采用了观察、交流、测试、调查等评估方法 143 告知评估结果时,课程提供者是否注意保护学员隐私 144 实施学习效果评估的教学人员和学习支持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 145 实施学习效果评估的教学人员和学习支持人员是否按照统一标准确定 146 评估结果 课程质量监控 147 与保证 课程提供者是否建立学习活动质量动态监控和反馈机制,实施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学习活动质量 39 DB 2301/T 101—2021 Q R 附 录 R (资料性)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档案清单 R.1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档案清单总表 表R.1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档案清单总表的样式。 表R.1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档案清单总表 请以 √ 表示已完成 已完成 不适用 开启活动: 活动计划书 活动流程安排表 活动进行中: 活动报名表 活动签到表 活动记录表 完结活动: 活动财务报告 活动总结报告 活动意见反馈表 新闻稿/照片记录表 40 DB 2301/T 101—2021 R.2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计划书 表R.2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计划书的样式。 表R.2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计划书 活动计划方案 督导意见 1.编号: 2.对象: 3.名额: 4.地点: 5.日期: 6.人手编配: 名家庭教育指导者及 名志愿者 7. 招募及宣传手法: 8. 理念: 9. 目的: 10. 预计困难及解决方法: 11. 评估方法: 12.活动预算经费 项目 数量 小计 备注 合计: 经费来源:□ 第三方 □ □其他来源 机构(如是机构需填写下面三项) 项目负责人审批: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督导审批: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机构财务审批: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督导: 组长: 负责家庭教育指导者: 日期: 日期: 日期: 41 DB 2301/T 101—2021 R.3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流程安排表 表R.3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流程安排表的样式。 表R.3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流程安排表 编号: 日期 时间 内容 物资准备 督导: 组长: 负责家庭教育指导者: 日期: 日期: 日 R.4 负责人 备注 期: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报名表 表R.4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报名表的样式。 表R.4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报名表 编号 : 姓名 性别 年龄 地址 电话 备注 42 DB 2301/T 101—2021 R.5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签到表 R.5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签到表 表R.5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签到表 编号: 日期: 年 姓名 电话 姓名 月 日 电话 注: 如第一次来参加活动则需先填写报名表,再填写签到表。 43 DB 2301/T 101—2021 R.6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财务报告 表R.6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财务报告的样式。 表R.6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财务报告 支出项目明细 支出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支出总计 预算 元 收入 元 结余/超支 元 超支原因说明: (如经费来自第三方,下列表格不需填写) 机构审批 财务部审核 组长复核 负责家庭教育指导者确认 签名 日期 44 DB 2301/T 101—2021 R.7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表R.7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的样式。 表R.7 对象: 日期: 地点: 人手分配: 活动目标: 名额: 人 名家庭教育指导者及 编号 1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报名人数: 时间: 人 出席人数: 人 名志愿者 检讨事项 督导意见 筹备工作: 建议: 2 目标达成: 建议: 3 内容/形式合适度: 建议: 4 人手分工: 建议: 5 参加者表现: 建议: 6 工作员表现: 建议: 7 其它意见: 8 跟进工作: 督导: 组长: 负责家庭教育指导者: 日期: 日期: 日 期: 45 DB 2301/T 101—2021 R.8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新闻稿/照片记录表 表R.8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新闻稿/照片记录表的样式。 表R.8 编号: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新闻稿/照片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新闻稿记录 照片记录及说明 46 DB 2301/T 101—2021 R.9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表R.9给出了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的样式。 表R.9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这份问卷的目的是收集您对本机构服务的意见,以便改善我们的服务。请选择最能代表您意见的选项。您的意见将 会被保密,而且不会影响您现时或将来所接受的服务。现诚意邀请您填写问卷,完成后请交予有关工作人员。多谢合作!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请圈出以下最能代表您意见的选项 您对活动的评价 非常不同意 非常同意 1. 我满意活动的时间安排 0 1 2 3 4 5 2. 我满意活动的形式安排 0 1 2 3 4 5 3. 我满意活动的场地安排 0 1 2 3 4 5 4. 我满意活动的知识性 0 1 2 3 4 5 5. 我满意活动的趣味性 0 1 2 3 4 5 6. 我认为活动的目标可达致 0 1 2 3 4 5 7. 我满意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0 1 2 3 4 5 8. 我满意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 0 1 2 3 4 5 9.我对活动的总体评分 10.下次同类活动还愿意参加 60分以下 0 60分~65分 70分~75分 80分~85分 90分~95分 1 2 3 4 100分 5 您对活动的其它意见或建议: 参加者姓名: 47 DB 2301/T 101—2021 R S 附 录 S (资料性) 委托评估协议书 S.1 委托评估协议书 表S.1给出了家庭教育服务项目委托评估协议书的样式。 表S.1 委托评估协议书 编 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评估。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评估事项 (一)项目评估范围: 接受乙方项目评估的,系 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共计 项。 (二)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 (三)项目评估工作时间要求: 项目开展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评估费为人民币 (大写)元,该费用包括完成评估工作的所有运作资金、人员工资等 有关费用(含税)。 2.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 %项目评估费,其余 % 项 目评估费,在乙方提交评估报告后付清。 经费划拨至如下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48 DB 2301/T 101—2021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评估及报告撰写过程享有指导权,对乙方撰写的评估报告成果享有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估经费使用及各项评估指标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对于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在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开展评估工作条件 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讨全部经费。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评估工作经费。 (2)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项目承办机构,尽力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按本协议规定获得评估工作经费;为完成本次评估工作,可以向甲方提出给予必要支持的要求。 2.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完成项目评估工作,出具真实、完整、专业的项目评估报告。由于受项目评估工作性质的约束,以 及项目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发现的风险,因此, 乙方的评估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项目执行单位的项目管理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项目执行单位的组织机密严加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项目执行单位同意,乙 方不得将其知悉的组织机密和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出具评估报告(如因项目执行单位未能及时提供评估资料等原 因造成延期的,另行商定)。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或终止本合约,并保留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对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进度延期,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对于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有效地履行本 合约,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评估费用,直至终止合约。 3.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地 址: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期: 日期: 49 DB 2301/T 101—2021 参 考 文 献 [1] GB/T 20647.3-2006 社区服务指南 第3部分:文化、教育、体育服务 [2] GB/T 28224-2011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 [3] GB/T 39050-2020 远程教育服务规范 [4] MZ/T 010-2013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5] MZ/T 058-2014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6] MZ/T 059-2014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7] MZ/T 071-2016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14]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15] 《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与推进策略研究》中国儿童中心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16] 《家庭教育指导者的专业素质结构分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出版 [17] 《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教基一〔2015〕10 号 [18] 《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 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协、中国关心下一代工 作委员会妇字〔2016〕39 号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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