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粤农农函〔2021〕1069号转发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pdf
粤农农函〔2021〕1069 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农村 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 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农政改发〔2021〕3 号)转发给你 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鼓励和引 导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使用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合同示范 文本。流转双方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在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依法依规调整、补充相应条款。 二、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 管理,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 权益,并指导做好合同备案等工作。 — 1 — 三、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网址:http://www.moa.gov.cn/)下载。 附件: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农村 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 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农政改发〔2021〕 3 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