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越南山竹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9 年 第 140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 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山竹输往中国检验检 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 求的越南山竹进口。 现将进口越南山竹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 (见 附件) 。 特此公告。 — 1 — 附件: 进口越南山竹植物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19 年 8 月 27 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