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禁捕怀卵亲体的捕捞许可办事指南.doc
GB/T 36114-2018 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禁捕怀卵亲体的 捕捞许可 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30120114000 二、适用范围 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禁捕怀卵亲体的捕捞许可的使 用单位,含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 1: 法律法规名称:《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2002 年 8 月 23 日农业部令第 19 号发布,自 200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2004 年 7 月 1 日农业部令第 38 号修订,2007 年 11 月 8 日农业部令第 6 号修订,2013 年 12 月 31 日农业部令 2013 年第 5 号修订; 条款号: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 2: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依据文号:1986 年 1 月 20 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 年 12 月 28 日予以修改; 条款号:第三十一条; 法律法规 3: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依据文号:1987 年 10 月 14 日国务院批准,1987 年 10 月 20 日农牧渔业部发布; 条款号: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 4: 法律法规名称:《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2002 年 8 月 23 日农业部令第 19 号发布,自 200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2004 年 7 月 1 日农业部令第 38 号修订,2007 年 11 月 8 日农业部令第 6 号修订,2013 年 12 月 31 日农业部令 2013 年第 5 号修订; 条款号:第二十四条; 五、实施机构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六、办理条件 (一)申请条件 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 6、法人代表身份证 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 的资料外,还需提供: 1、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和 复印件; 2、承担教学、科研等项目单位申请的,提供项目计划、 调查区域及上船科研人员名单; 3、租用渔船进行科研、资源调查活动的,提供租用使 用协议。 跨省或跨海区作业,依照规定应当申请临时捕捞许可证 的,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地县 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申办材料 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禁捕怀卵亲体的捕捞许可: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来源 特定要求 填报须知: 1 渔具和捕捞方 网上预申 法符合国家规 申请人自 请,提交扫 定标准的说明 1 0 备 描件 受理标准: 资料 暂无 承担教学、科 填报须知: 研等项目单位 2 申请的,提供 项目计划、调 查区域及上船 1 0 申请人自 备 网上预申 请,提交扫 描件 受理标准: 科研人员名单; 暂无 填报须知: 网上预申 3 渔业船舶国籍 (登记)证书 1 1 申请人自 请,提交扫 备 描件 受理标准: 暂无 填报须知: 海洋渔业捕捞 4 许可证或内陆 渔业捕捞许可 网上预申 1 1 申请人自 请,提交扫 备 描件 受理标准: 证 暂无 填报须知: 网上预申 5 法人代表身份 证 0 1 申请人自 请,提交扫 备 描件 受理标准: 暂无 填报须知: 租用渔船进行 网上预申 科研、资源调 6 查活动的,提 供租用使用协 议 1 0 申请人自 请,提交扫 备 描件 受理标准: 暂无 填报须知: 需加盖申 请单位公 7 渔业捕捞许可 证申请书 1 0 申请人自 章,网上预 备 申请,提交 扫描件 受理标准: 暂无 填报须知: 网上预申 8 《渔业船舶检 验证书》 1 1 申请人自 请,提交扫 备 描件 受理标准: 暂无 填报须知: 网上预申 企业法人营业 9 执照或个人户 1 1 籍证明 政府部门 请,提交扫 核发 描件 受理标准: 暂无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省政务服务大厅 2 号楼一楼市 场开办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 二 ) 网 上 申 报 : 进 入 河 北 政 务 服 务 网 (zwfw.he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九、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材料法定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形式审 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需要补正告知的当 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 2.审查 对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勘验) 。根据审查结果形成拟行政许可或拟不予以行政许可意见报 首席代表。 3.审批 对审查结果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进行核实确认。依 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办结 准予许可的制作的许可证和许可文书,于十工作日内向 申请人颁发,送达或由其领取行政许可证件;不准予许可的 形成书面告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行政复 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特别程序 无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禁捕怀卵亲体的捕捞许可:10 个 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禁捕怀卵亲体的捕捞许可 (一)收费项目 暂无 (二)收费依据 暂无 (三)收费标准 暂无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快递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 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省政务服务大厅 2 号楼一楼市场开办区咨询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11-66635379 (三)网上咨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 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 询。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 1 号楼 2 楼投诉举报区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0311-66635200、0311-66635300 (三)网上监督投诉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个 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如您对办件结果不满意,可直接 针对办件进行投诉。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石清路 9 号)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 月 1 日~5 月 31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夏季(6 月 1 日~8 月 3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自助查询一体机 2.电话查询 0311-66635306 3.网上查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 页“我要查”栏目下点击“办事进度”,输入“申报号”和 “查询密码”即可对办事进度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后在个人 中心进行查看。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自助查询一体机 2.电话查询 0311-66635387 3.网上查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 页“我要查”栏目下点击“办事进度”,输入“申报号”和 “查询密码”即可对办件结果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后在个人 中心进行查看。

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禁捕怀卵亲体的捕捞许可办事指南.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