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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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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doc

凭祥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 自评报告 凭祥市自 2017 年启动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 在崇左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第一时间确定了以创建为抓手,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中心思想。坚持贯彻落实食品安 全“四个最严”标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 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 价标准细则(2020 版)》要求,立足凭祥实际,扎实开展了食 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多年来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度提升,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一、凭祥市基本概况 凭祥市地处祖国南疆,边境线长 97 公里,与越南谅山接壤, 素有“中国南大门”之称。是广西口岸数量最多、种类最全、规 模最大的县域口岸城市,现有 2 个国家一类口岸,1 个二类口岸, 4 个互市点,是中国通往东南亚陆路大通道的重要节点和商贸集 散地。全市总面积 650 平方公里,下辖凭祥、友谊、上石、夏石 4 个镇、38 个行政村(社区),常住人口约 13 万人。凭祥市始 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2020 年以来,荣 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国家卫生城市(区)” — 1 — “2020 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等称号。多次获得 “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称号。 二、创建工作自查情况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目前,全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 3 个,定点屠宰厂 1 家,果 蔬类种植基地 17 个;获证(备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747 家, 其中食品生产企业 27 家,食品小作坊登记 103 家,食品销售 648 家,餐饮服务单位 432 家,小餐饮登记 343 家,小摊贩备案 194 家。近三年来,凭祥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 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无隐瞒食品安全事故行为。创建以来,每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 督抽检量均超 4 份/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 98%以上,食用农 产品抽检合格率达 97%以上。2022 年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 91%,市委、市政府为保障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满意度 92.28%, 排崇左创建县(市、区)第一,连续三年在崇左市食品安全考核 工作中获评 A 级。 (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1.食品安全列 入 党 委 政 府 重 要 议 事 日程。一是将食品安全 工作纳入凭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十四五”规 划当中,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加快建成食品安全现 代化治理体系,提高科学监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是每年市委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有 — 2 — 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确 保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了保障。创建以来,我市共计召开了 11 次 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安排听取了食品安全工 作汇报,并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 部署。三是印发了《凭祥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 制职责分工安排》,落实市委书记和市长均为本地区食品安全工 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凭祥市委市政府组 织召开了凭祥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动员会,成立凭祥市创 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政 府常务会、工作推进会、协调会等统筹推进我市创建工作各项任 务落实。 2.健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每年均印发《凭祥市食品安全工作 评议考核细则》,将食品安全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 会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占比权重 2%。通过层层传导压 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 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印发了《凭祥市食品安全委 员会工作规则》,确定了食安委会职责、食安办职责及其工作制 度和机制等,明确了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3.规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基层监管机构机制,不 断强化乡镇市场监管所建设,积极构建以乡镇监管所为主体的日 常监管网络,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落实我市每个乡镇 都设有市场监管所,且每个所不少于 3 人的要求。涉农乡镇农产 — 3 — 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均能设置监管人员岗位,实现网格化监管,做 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二是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 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以查代训等方式, 每年度举办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行政审批等业务知识集中培训 班,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年每人培训时间达 40 学时以上, 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监管人员的日常监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 4.经费保障到位。市财政部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力 度,落实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政策,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 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办案、 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需 要。创建以来,投入经费共计 200 多万元。 5.规范执法装备建设。我市市场监管局办公业务用房、执法 车辆、执法装备等达到相应标准,能够有效满足日常监管要求。 目前我市市场监管局共有办公室 27 间,执法车辆 13 辆,人手一 台电脑,每个监管股均配备有相应的执法装备,能满足日常监管 需要。食品安全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办 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能够满足日常监管要求。目前我市 4 个 乡镇所拥有办公执法车辆 4 辆,全部拥有独立的办公和业务用房, 确保了日常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6.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创建以来,我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安全年度抽检量均达到 4 份/千人以上。2022 年,常驻人口约 13 万人,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 674 批次,达到 5.2 — 4 — 份/千人;2022 年,常驻人口约 13 万人,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 品安全监督抽检 565 批次,达到 4.3 份/千人。 凭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具备对常见食品理化、农兽药残留等 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各基层市场监督所 均配备有食品快速检测室及相关设施设备,并配有熟悉食品快速 检测操作的工作人员。风险监测机构按要求配备设备,检测中心 目前有实验室 900 平方米,配有专职工作人员 9 名,主要分析仪 器 30 多台,辅助设备 30 多台,能满足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指 标检验工作需要。 (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1.农业投入品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 购买制度,规范农兽药经营行为。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全市已 认定“三品一标”的种植单位 4 家,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养殖单位 1 家,均建立和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严 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兽药休药期(安全 间隔期)等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行动,对农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完善台账记录 落实溯源管理。全市 3 家兽药经营店均持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 药产品批准文号。 2.畜禽屠宰管理规范。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生 猪定点屠宰率达到 100%,定点屠宰场落实生猪进厂(点)验收 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和肉品质量追溯制度,场所环 — 5 — 境干净、卫生。市农业农村局对定点屠宰企业定期监管,开展打 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 畜禽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开展农药残留 和违法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滥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和 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到位,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创建以来,全市共检 查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企业门店 180 家次,检查发 现未按规定备案销售种子、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完善、标签不规范 等违法线索 42 起,责令整改 25 家。 4.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较高。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 模化种植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 品、良好农业规范等。截止 2022 年,全市认证面积比重达到 58.81%。 (四)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执法全面覆盖。 1.监管对象明确。明确监管底数,规范检查。对全市辖区内 获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建立有基本信息台账,掌握辖区内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 2.现场检查规范。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施标准化现场 检查制度,按照自治区标准化现场检查文件要求开展标准化现场 检查,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落实 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全面使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系统 — 6 — 实施监管,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对食品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按照风险等级确定食品生 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频次, 加大对中高风险等级单位的检查频次, 食品销售者实施风险等级动态管理达到 70%以上。 3.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广 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符合 条件的根据“三小条例”发放登记证或备案证,建立管理档案, 并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开展日常监管,对存在 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剂未明示或不适用量具、 使用回收原料、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 全市共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103 张、小餐饮登记证 343 张、食 品摊贩备案 194 张。 4.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到位。每年持续开展春秋季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 制以及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 任。目前,符合要求的 14 家学校食堂均已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 食品安全员。全市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互联 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100%。及时在相关网络平台或媒体上向社 会公布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登记证的校外托管机构 名单,目前共有 34 家机构获证,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布。近三 年,我市辖区未发生校园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5.农村集体聚餐指导到位。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分类指导报告 — 7 — 制度,切实开展现场指导,报告备案资料完整、真实。创建以来, 市食品安全办及各乡镇共组织开展了 6 期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 员和农村厨师培训,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寻常百姓家。 6.网络经营食品监管到位。将互联网销售食品、网上订餐纳 入监管范围,网络订餐平台备案率 100%,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 三方平台、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行食 品安全外卖封签,建立和完善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确 保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2020 年以来,对“美团”、“饿了 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和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了“面对 面”集体约谈培训共 6 期,20 人次。截止目前,有 90%的网络订 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了“食安封签”工作。 7.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规范管理。创建以来,我市 依照《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 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 行全面检查和全覆盖抽检,并将检查和抽检结果及时在网上进行 公示。2022 年,对辖区 28 家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进 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自消餐饮具 41 批次,集中清洗消毒餐饮具 5 批次。 (五)食品安全风险严防严控。 1.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到位。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机 制,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销售过期食品、 食用油黄曲霉素、粮食和蔬菜重金属超标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 8 — 根据排查的风险问题,研究防控措施,包括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探索建立食品标准体系等,分析研判列出重点食品的风险问题清 单,并督促落实整改。 2.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印发了《凭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印发凭祥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 知》,每年组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 1-2 次以上食品安全风 险会商会议,或者县域间风险会商交流,就食品安全风险及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和沟通交流,为全市食品安全工 作开展提供参谋。 3.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创建以来,每年均制定抽检工作方案, 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抽检检测任务。同时,指定专人对各 类不合格产品核查信息进行甄别梳理、科学分类,及时对不合格 食品采取封存、下架、暂停销售等控制措施,依法依规开展不合 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核查处置率达到 100%。 4.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及时公开监管 执法信息。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在“凭祥市人民 政府官网”及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公示抽样检验、行 政处罚等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示率 100%。 5.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建 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凭祥市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管理组织领导和指挥机构,明确具体 — 9 — 工作人员;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操作手册,成立食品安全应急 处置队伍,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坚持做到隔年一次食品安全突发 事件应急演练,2018 年、2020、2022 年开展了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准备,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 事故的行为。 (六)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 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一是建立“三安”联动机 制。强化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以“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印发了《凭祥市食品安全 “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按照统一行动、协 同配合、各尽其职、快速处置的原则,健全食品安全“三安联动” 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全面提升食 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2.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到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查办, 处罚到位。行政处罚案件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 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创建以来,共查办食品和食用农产 品安全违法案件 200 余起。 3.涉嫌犯罪案件侦办到位。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 送公安机关,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其 中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 关依法审查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 10 — 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2020 年以来,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线索 10 余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 件,有力震慑了食 品违法犯罪行为。 (七)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督促指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 员制度,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目前完成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14 名,并已发 放聘用证书,上岗履职。 2.严格操作规程并落实食品生产自查制度。全市辖区从事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持证率 100%,且均能在场地环境、设施设 备、流程布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持续保持许可规定的条 件。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根据自查发现的 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 100%。 3.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餐饮 服务单位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及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 出厂检验记录、食品销售记录、索证索票等各项制度,能够有效 实现产品追溯。 4.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全 部依法持健康证明并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 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度达 40 学时以上, 提升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 11 — 5.农贸市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市场开办方建立并实施 市场准入、退市和信息通报制度,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布每日 快检结果、快检不达标食用农产品处置结果和违法销售行为等信 息,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违法销售行为。入 场食品经营者全部亮证或挂牌公示经营,猪肉经营户均能提供生 猪产品“两证两章一报告”,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 (八)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1.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健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 品安全信用记录和档案,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其 纳入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库并实时更新和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开 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2021 年在深化“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 商事制度改革上成效明显,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2.社会监督渠道畅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制 度,及时回复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2020 年以来,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案件 576 起,为消费者挽 回经济损失 37.4 万元。我市新闻媒体“边关凭祥”公众号专门 开设了食品安全专栏,对食品安全相关资讯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 信息进行集纳,聚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最新动态,为市民普及食 品安全相关科学知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氛围。 3.定期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示范创建宣传。充分利用宣 传栏、户外广告牌、LED 显示屏等,广泛发布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 12 — 和公益宣传广告,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创建示范县工作。创 建以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12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 等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50000 万余份,印制宣传海 报、文明桌贴 6000 余份,制作小视频 20 多集,通过微信公众号、 朋友圈、移动等新媒体平台推送食品安全知识内容 30000 余条。 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 支持率,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4.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建立凭祥市食品安全网格 化管理制度,印发了《凭祥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和 《凭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示范县乡创建活动实施方 案》,明确各网格食品安全责任人责任,并能按要求及时报送日 常巡查、隐患排查等信息,运行机制顺畅,目前,全市共建立县 级网格 1 个、镇级网格 4 个,村级网格 38 个,聘请了 76 名食品 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 4 个,镇 级农产品安全监管网格员 8 人、村级 24 人。同时,基层食品安 全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和报酬保障都落实到位,对食品安全协管 员开展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 自身协管能力。 三、自评结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 (2020 年版)》,经自评,凭祥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党 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 — 13 — 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全 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无被否决情形,合理缺项符合 本市实际,已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要求。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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