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稿)《皋埠片区(集成电路小镇)总体规划研究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项目.docx
《皋埠片区(集成电路小镇)总体规 划研究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 YCDL2023-05-0014 采购单位: 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3 年 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一、前附表 ...............................................3 二、磋商文件 .............................................5 三、磋商响应文件 .........................................7 四、磋商和评审 ...........................................9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 ......................................1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5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 ......................................15 二、商务要求 ............................................15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0 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 .....................................23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7 第七章 询问、质疑及投诉 ...................................47 一、供应商询问 ..........................................47 二、供应商质疑 ..........................................47 三、供应商投诉 ..........................................4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 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DL2023-05-0014 二、采购组织类型: 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服务类 三、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1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标段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皋埠片区(集成电路)总体规划研究及 重点区块空间设计》项目 ¥5640000.00 四、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最多限 / 家(含联合体牵头 人)。 4.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2.报名方式:越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区交易平台”) ,网址 http://ztb.sxyc.gov.cn/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后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3.提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1 4.磋商文件售价:免费;磋商保证金:无。 八、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 年 月 日 : 时整 以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 660 号新地大厦三楼绍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 为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同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磋商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 共资源交易版块:http://www.sxyc.gov.cn,磋商文件详见后者。更正公告请自行登 录区交易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 告页面下载。 十一、磋商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 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 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按磋商公 告要求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建诚 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 14 楼);联系人:洪蕾; 联 系 电 话 : 0575-88658182 ; 邮 编 : 312000 ; 数 据 电 文 接 收 邮 箱 : 943940196@qq.com 。质疑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滨海新区管委 会财政局;联系人: 沈焱东;联系电话: 0575-89181258。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阮工,联系电话: 15157582057。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郦家锋,联系电 话:17512503602。 十四、供应商入驻: 参与越城区国企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入驻区交易平台,入驻登记流程详见: http://www.sxyc.gov.cn/art/2021/2/23/art_1559761_59026237.html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1 2 内 磋商项目名称:《皋埠片区(集成电路)总体规划研究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 项目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 超过60天。 3 是否提供样品: 4 是否演示: 5 容 (否) (否)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 本为准。 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中标价的1%,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退 6 还)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 7 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转包。 8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否)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费 9 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 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80%*(1-6.5%)执行(按服务类 3 计取),不足 7000 元时按 7000 元计取。 (2)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 公司名称: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87 062 315 37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部分)所属行业: 10 采购标的名称 《皋埠片区(集成电路)总体规划研 究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项目 4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效力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磋商、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 视为认可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2、名词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签订采购代理合同,代理行使采购活动组 织等事宜的机构。 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 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 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供应商”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潜在供应 商”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6 “授权代表”即“供应商代表”,指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 磋商、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磋商 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 2.7“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磋商处理。在 本磋商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 2.8“公章”指供应商或采购人的法定名称章。磋商响应文件内供应商盖章处均需 盖公章。 2.9“磋商有效期”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磋商有效期内需完成磋商 以及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事宜。 3、本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性规定 3.1 采购国产货物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 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 5 3.2 扶持中小企业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浙 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浙政发〔2022〕14 号)等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不含货物部分,详见前附表)全部为小 微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或分包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或分包方中任意一方(或多方) 所提供的全部服务为小微企业承接,则这一方(或多方)视为小微企业,其在联合 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按规定享 受 4%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各方承担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以 及各方的合同份额,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小微企业 相关信息,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 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 型企业。 4.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4.1 采购人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规定时 间内,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 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 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 改磋商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 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请自行登录区交易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 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4.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 迟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供应 商。 5、参考品牌 本磋商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 6 推荐性参考方案,供应商也可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 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 化。 三、磋商响应文件 1.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 1.1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 外文证明材料除外。 1.2 磋商响应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磋商一 览表》 。 2.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 “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组成: 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1 磋商声明函; 2.1.2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2.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 2.1.4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1.5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 2.1.5.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1.5.2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 注:“资格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制作,复印件需 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第六章附件的要求签字、盖章或内容 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2.1 评分对应表; 2.2.2 项目明细清单; 2.2.3 技术响应表(供应商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供应商在技术响应表中注 明无偏离或正偏离,磋商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磋商技术需 求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 7 磋商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 2.2.4 商务响应表(需对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供货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 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 2.2.5 项目实施方案; 2.2.6 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2.2.7 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 2.2.8 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 2.2.9 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 2.2.10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供应商简介等,格式自拟。 注:“商务和技术文件”可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以使内容更加完备。盖章、签署等要求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和 标段内的规定执行。 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3.1 磋商一览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 2.3.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3.4 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 注:“磋商一览表”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内容填写、签 字和盖章,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磋商处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 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 牵头人盖章和签字。 3.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3.1 封包要求:“资格文件” “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分 三部分分别密封封装。封装表面至少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 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要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制作、密封封装的磋商响应文件可不予接收。 3.2 签署要求: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各表单要求签署。 3.3 制作要求:建议采用 A4 幅面,编制页码,制作目录,提倡双面打印。 注意: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处只需联 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8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若修改和补充为书面材料的应当密封,并明确 注明“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修改(或补充)材料、项目名称 或项目(标段)编号、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未按上述规则制作的补充和修改材料将被拒收。 5.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更换磋商 响应文件。 5.2 磋商有效期内未完成磋商及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供应商书面 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5.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5.4 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四、磋商和评审 1.磋商出席 1.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出席开标会 议,未出席将可能导致无法顺利询标,且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 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以磋商文件载明的开标室为准,递交时间以开标室的电 子时钟显示为准,逾期不予接受。 2.2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开标室外补充提交标书、各类证书证明等材 料。 2.3 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有权对磋商响应文件包封、签署、盖章进行完善。 2.4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后,供应商应当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 3.磋商程序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1 主持人宣布磋商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3.2 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 3.3 宣读完成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并签到的供应商名单。 3.4 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采购活动现 场确认声明书》 。 3.5 启封“资格文件” ,采购机构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核 验通过后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结果。 3.6 启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如有演示要求,组织各供应 商逐一演示,具体详见《前附表》中的演示要求。 3.7 主持人宣布“商务和技术文件”无效(废)磋商情形(如有),无效供应商可 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和原件材料(如有)并签字确认。 3.8 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时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磋商过程中保密) 。 3.9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一次报 价不公开) 3.10 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 3.11 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公布评审结 果。 4.磋商小组的组成 4.1 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磋商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 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工作。 4.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 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4.3 采购人代表不担任磋商组长。 4.4 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且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 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 5.评审 5.1 评审内容包括但并仅限于格式审查、内容评审、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审查。 5.2 评审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样品或演示内容、证 明材料)进行评审,不得依据磋商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评审。 10 5.3 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询标方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主动澄清。不出席现 场磋商会的供应商将失去该权利。 5.4 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供应商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不退还已经拆封的磋商 响应文件。 6.报价修正规则 6.1 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 一览表为准; 6.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6.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 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7.无效磋商的情形 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处理: 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磋商处理) ; 7.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 7.3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 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 7.4 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或提供的身 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错误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7.5 联合体投标,但是未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的; 11 7.6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 7.6.1“资格文件”、“报价文件”的签字、盖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 7.6.2 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磋商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7.6.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磋商 报价的(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 7.6.4 对采购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 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7.6.5 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 重大偏差的; 7.6.6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7.7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或就同一项目递交多份 明显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的; 7.8 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磋商小组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 7.9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封装、签署、盖章的; 7.10 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11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12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磋商文件 规定的各类限价)的; 7.13 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7.14 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7.15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磋商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7.15.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 7.15.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7.15.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7.15.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7.15.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16 供应商串通磋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2 7.16.1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16.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7.16.3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7.16.4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16.5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16.6 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磋商情形。 7.17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 形的,其磋商无效; 7.18 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 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7.19 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8.成交 8.1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按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 告与磋商公告发布网址一致。成交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9.成交通知书的申领 9.1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9.2 成交通知书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 9.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 得放弃成交。 9.4 成交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成交结果在法定情形内 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成交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 1.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 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 13 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1.2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需在磋商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磋商有效期允许延长, 但需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 2.履约保证金 2.1 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2.2 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验收 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3 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 3.合同备案 3.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 代理机构备案存档。 4.履约验收 4.1 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 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 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4.3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4.4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 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4.5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4.6 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 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 履约检查 采购机构将联合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 14 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 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磋商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清单及要求 1.1、服务名称 《皋埠片区(集成电路小镇)总体规划研究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项目 1.2 项目概况 皋埠片区(集成电路小镇)是越城区、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万亩千亿”新产业 平台发展的核心区、主阵地,当前正处于建设发展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迫切需 要明确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条件,塑造个性新面貌。为全面提升皋埠片区(集成电 路小镇)产业发展能级与城市品质,增强人才及产业吸引力、承载力、竞争力,助 力绍兴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构建,计划对皋埠片区(集成电路小镇)开展总体规划研 究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并将东湖老街片区、集成电路小镇片区、中山路以南沿线 片区以及萧绍运河沿线片区作为重点片区,在总体规划研究基础上梳理提升行动, 针对重点区块开展空间设计并落实近期项目计划。 1.3 服务范围 本次《皋埠片区(集成电路)总体规划研究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规划范围: 规划研究范围为二环东路以东、杭甬铁路以南、上樊公路以西、龙梅山与万罗山山 脉以北所围合的区域,面积约 16.2 平方公里(详见附图) 15 1.4 服务内容 本次规划既解决战略层面的发展方向判断,又提供空间形态提升和实施的具体 抓手。包含皋埠片区(集成电路小镇)总体规划研究和和重点区块空间设计及近期 重点项目计划两个层次。 1.4.1 皋埠片区(集成电路小镇)总体规划研究 规划研究范围为二环东路以东、104 国道以南、上樊公路以西、龙梅山与万罗 山山脉以北所围合的区域,面积约 16.2 平方公里(详见附图)。基于网络化大城市 格局和发展趋势、市区两级集成电路发展布局和皋埠集成电路小镇产业优势,通过 详细的现状产业创新、空间品质、民生服务、支撑系统分析,梳理发展潜力和问题。 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产业和民生需求,以空间形象品质提升为导向,明确定位目标, 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意向,建构未来美好愿景蓝图。据此落实四大提升计划:1、以 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研判空间潜力并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的创新聚能计划;2、优化 蓝绿基底和城市脉络,塑造地标门户等重要节点形态和公共空间的精致颜值计划; 3、基于民生保障和生活圈打造,落实公共服务设施的优享乐活计划;4、结合内外 交通互联提升重要道路景观、基于集成电路产业及城市发展需求优化地区市政配套、 结合空间增存量基础落实实施路径的实施支撑计划。 1.4.2.重点区块空间设计及近期重点项目计划 16 重点区块空间设计方案研究范围包括东湖老街片区、集成电路小镇片区、中山 路以南沿线片区以及萧绍运河沿线片区,总面积约 11.8 平方公里(详见附图)。在 总体规划研究基础上,结合重点区块自身条件与未来发展方向,对近期四个发展重 点区块开展进一步的风貌塑造研究(按照详细城市设计的深度要求开展)。其中东 湖老街片区通过有机更新模式,结合特色商业、文旅等功能植入塑造西部活力节点; 集成电路小镇片区以打造未来产业社区为目标,结合企业需求,提升公共空间、环 境景观、市政和产业配套以及内外交通系统;萧绍运河沿线片区主要对一河两岸尤 其是皋埠老街和城际站片的提升,塑造大运河滨水片区新场景和风貌;中山路以南 沿线片区依托道路及田园景观的塑造,结合局部空间的盘活,提升整体空间形象。 根据总体规划研究的四大提升计划以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的思路,结合各部门 近期开展工作重点,落实安排近期重点项目计划,重点包括道路景观、环境品质、 门户节点的空间品质提升,以及其他重要项目的计划,并提出实施保障建议。 1.5 成果要求 1.5.1 成果内容 本次规划应达到城市设计规划成果要求,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说明文本、图件、 演示文件(PPT)等内容: 本次成果为图文并茂的文本文件,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纸: 基地区位图 用地现状图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图 道路交通现状图 市政设施现状图 现状综合分析图 现状建设空间综合评价图 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空间结构分析图 功能分区规划图 车行系统规划图 慢行系统规划图 17 公共空间系统规划图 高度分区规划图 开发强度规划图 空间景观分析图 给水系统规划图 燃气系统规划图 雨水排放系统规划图 污水系统规划图 电力系统规划图 通信邮政系统规划图 环卫工程规划图 消防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图 建筑空间意向索引图 建设风貌控制引导图 分期建设规划图 城市设计导则 整体鸟瞰效果图 重要节点的局部透视图等。 1.5.2 成果形式 1.图文结合,A3 彩色精装不少于 10 份,具体数量以业主要求为准。 2.电子文件:所有规划成果的电子版文件文本为 DOC 格式,图纸为 CAD 格式或 其他可编辑的格式。 3.后期为配合宣传展示,制作 8 分种多媒体演示文件。 1.5 人员投入及要求 ★1.5.1 项目负责人 1 人,须为注册城乡规划师。需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须提 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 单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2 其他至少还需要 4 名规划人员。 18 二、商务要求 ★2.1 服务期限 皋埠片区(集成电路)总体规划研究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于 2023 年 6 月底前完成。 2.2 技术培训 / 2.3 验收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 行。 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 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 资料一并存档。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30%;规划方案中期成果提交验收完成 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40%;余款在规划方案最终成果提交验收完成后 7 个 工作日内支付完成。 19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按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确认书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为 的(标项 及名称)项目的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标准 (按采购需求及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填写) 二、服务价格 (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 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 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 五、转包或分包 不允许转包。 允许分包部分 。 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 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0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后满( )个月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1.服务期限: 2.实施地点: 八、付款 付款方式: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 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 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甲方 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应向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备案。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21 十二、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本项目监督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本项目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 3.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 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22 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 1、磋商办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 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得分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随 机抽取成交候选供应商。 2.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其中商务技术分 80 分,价格分 20 分。下述所列为评 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 2 位) 。 01 标商务技术分: 序号 1 2 评分细则 项目背景认识的准确性及对所在区域现状情况的了解程度。 对于规划区内部现状情况熟悉程度。 优:3.1-4 分;良:1.1-3.0 分;差:0-1.0 分。 3 4 技术方案的总体技术路线的合理性、科学性建议。 技术方案中片区目标定位的研判,以及对产业潜力空间判断的准确性。 优:6.1-9 分;良:3.1-6.0 分;差:0-3 分。 5 对整体用地空间、功能布局、整体空间形态的安排,以及对交通、公服、水绿 等支撑系统的考虑和设想。优:6.1-9 分;良:3.1-6.0 分;差:0-3 分。 6 对于各重点区块的发展愿景、功能导入、空间形态、项目策划、空间改造的设 想与建议。优:6.1-9 分;良:3.1-6.0 分;差:0-3 分 7 根据总体规划研究以及重点区块空间设计,形成近期重点项目计划。 优:5.1-8 分;良:3.1-5.0 分;差:0-3 分。 8 各投标人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分值 0-2 0-4 0-3 0-9 0-9 0-9 0-8 0-3 23 序号 评分细则 分值 根据进度安排及规划实施措施进行综合评议:规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规划实 9 施措施是否有利于规划设施的落地。 0-4 优:2.6-4 分;良:1.1-2.5 分;差:0-1 分。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专业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规划专业 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具有地方级领军人才或具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头衔或为省级及 以上城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得 2 分。 (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具有中 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城乡(市)规划设计奖一等奖奖项的得 3 分, 10 二等奖奖项的得 1 分,本项最多提供 2 个获奖证明,最高得 3 分。 (须提供相关获奖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奖资料中必须明确是项目负 责人参与的项目,如合同或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 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 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 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 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由人事代理中心出 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24 0-7 序号 评分细则 分值 拟安排的供应商团队进行综合评分: (1)供应商团队具有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专业副高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的得 2 分。 (1)供应商团队具有市政专业副高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 2 分。 (3)供应商团队具有建筑景观专业副高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 2 分。 (4)供应商团队具有国土专业副高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 2 分。 【注】: 11 1、拟派供应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 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 0-8 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 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 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由人事代理中心出 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2、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类似规划项目业绩: 1、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编制市级及以上城市(包含所辖的区)的类似 12 项目经验,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 0-2 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项目合同未能体现上述项目特征的, 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资质、奖励: 供应商具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奖项荣誉: 13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承担的综合规划或 城市设计项目获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城乡(市)规划设计奖奖项 的,每个一等奖得 1 分,二等奖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4 分。本项最多计 4 个 奖项且每类不超过 2 个。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5 0-7 序号 评分细则 分值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4 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3 分,每缺一证扣 1 分,最多得 3 分。 0-3 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5 投标人具有规划、建筑、市政、交通、计算机软件等城市规划相关著作权的, 得 2 分,没有则不得分。 0-2 需提供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投标人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1、需要原件核验的请供应商统一于开标现场提交(不得场外补充提交),若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未能提供原件的则不得分。 2、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 01 标价格分: 2.2.1 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2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20 26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请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磋商响 应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 27 附件 1:资格文件封面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 资 格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日 期: 28 附件 2:资格文件目录 目 录 1.磋商声明函 ……………………………………………………………………(页 码)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 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 码)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 码) 5.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 码) 5.2 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页 码) 注:“资格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制作,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 按要求签署、盖章或内容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29 附件 3:磋商声明函 致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 : 我方 (填写供应商全称;联合体磋商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 方组织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愿意参加贵 )的磋商,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 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若我方成交,承诺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 方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 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且合法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 求; 6.我方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 录。 7.我方对所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 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我方为执行本 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8.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 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磋商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30 附件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填写项目名称)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为 组织实施的 的采购活动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 一、 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采购。 二、 以 (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 于磋商、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 三、联合体各方对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 认可,对联合磋商各方均产生约束力。 四、如果成交,联合磋商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 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 (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磋商。 六、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货物和服务为: 甲方:… 乙方:… … 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比例分别为: 甲方:… 乙方:… … 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填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 (姓名) 系 授权委托 (磋商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 (姓名) 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编号) 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 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认可并承担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 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友情提示:1、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作无效磋商处理。 2、联合体磋商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 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3、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磋商会的可不授权。 附件 6: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 32 制作说明: 1、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图片,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2、联合体磋商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 证,授权代表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职工。 3、个体工商户参与磋商的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不授权的无需提供其授权代表身份证。 33 附件 7: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商 务 和 技 术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日期: 34 附件 8:商务和技术文件目录 目 录 1.评分对应表……………………………………………………………………(页 码) 2.项目明细清单…………………………………………………………………(页 码) 3.技术响应表……………………………………………………………………(页 码) 4.商务响应表……………………………………………………………………(页 码) 5.项目实施方案…………………………………………………………………(页 码) 6.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页 码) 7.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 (如有)………………………………(页 码) 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页 码) 9.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页 码) 10.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 码) 注:以上文件供应商可以在本磋商文件提供的范本基础上适当微调,使得内容更加 完备。 35 附件 9: 评分对应表 供应商全称(或公章): 标段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 评分项目 起止页码 对应第五章磋商办法及标准的商务技术分评 分细则 …… 36 注:供应商可对该表格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细化和调整,以更加利于 评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0: 项目明细清单 供应商全称(公章): 标段编号: 服务部分 序 号 服务人员 数量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1 2 … 货物部分(如有)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单位及 数量 1 37 性能及指标 产地 2 … 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内容完 整的情况下,对上表进行细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1: 技 术 响 应 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标段编号: 服务部分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 偏离 要求 响应情况 情况 1 (服务内容) 2 (服务质量要求) 3 (服务项一) (服务人员) 4 (投入设备) … … … (服务项二, … 如有) … … … 货物部分(如有) 38 序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 偏离 要求 响应情况 情况 … 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在“偏 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 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2、“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 一 列 按 采 购 需 求 中 的 “ 服 务 清 单 及 要 求 ” 填 写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2: 商 务 响 应 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标段编号: 类别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供货期及 供货地点 质保期 技术培训 39 偏离情况 售后服务 付款方式 … 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在“偏 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 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2、“ 类 别 ” 一 栏 按 磋 商 文 件 第 三 章 中 商 务 要 求 的 分 类 填 写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3: 项目实施人员清单 供应商全称(公章): 标段编号: 专业技术 姓名 职务 本项目工作内容 资格 40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 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4(如有): 类似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标段编号: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1 2 41 采购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验收报告 (有/无) … 备注: 1、请在此表后附类似业绩的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如有)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5:报价文件封面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 报 42 价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日 期: 附件 16:报价文件目录 目 录 1.磋商一览表 ……………………………………………………………………(页 码)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 码)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页 码) 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自拟)…………………………………………(页 码) 43 注:“磋商一览表”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内容有实 质性偏离的作无效磋商处理。 44 附件 17: 磋商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 序号 服务项目或其他 报价项 单价 (人民币元) 数量 金额 (人民币元) 备注 1 2 … 大写: 磋商报价 小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磋商处理。 2.采购人不接受 2 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供应商在此表中有 2 个(含) 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磋商作无效磋商处理。 3.有关本项目的招磋商及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磋商报价。 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布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一览表》,接 受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 18(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的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建(承接)企业为 ,属于 (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2. ,从业人员 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属于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企业名称) 万元 ,属于 ;承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规模划分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执行。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 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函与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3、“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按前附表所列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 附件 19(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请填写采购人名称) 的 (请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布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47 - 第七章 询问、质疑及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第 658 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财政部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 号)和《浙江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浙财采监[2012]18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 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供应商询问 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 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2 采购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3 采购机构的一般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答复。 二、供应商质疑 2.1 质疑有效期: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的数据电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 购机构不予受理: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磋商文件在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磋 商公告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参加磋商会议的,事后 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质疑。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 结果更正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供 - 48 - 新的事实或证据的除外。 2.2 质疑主体的有效性: 2.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2 质疑人应当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不得提出“自杀式质疑”。 2.3 质疑的答复 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 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4 质疑的撤回 供应商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加盖电子公章的数据电文)撤回已经被受理的质 疑书。 三、供应商投诉 3.1 投诉有效期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提起 投诉。 特别提醒: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供应商必须先质疑后投诉。 3.2 投诉内容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 投诉书需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 49 -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50 -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授权代表: 邮编: 联系电话: 邮箱: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标项: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请求 1: 请求 2: …… 本公司承诺接受数据电文形式(加盖电子签章)的质疑答复,视为书面答复。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委托授权代表提出质疑,格式自拟) 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日期: 供应商签章: -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