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南郊水厂引水工程市环批复〔2020〕20号.pdf
西 安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市环批复【2020】20 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市西南郊水厂引水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西安市西南郊水厂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 下简称“报告书”)经我局环评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批复如 下: 一、该项目起点为周至县黑河蔺家湾汇流池,终点为西南郊 水厂总进水口。设计引水流量 5m3/s,采用有压重力管道输水, 输水管线全长 42.6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口工程管道敷设 工程、管道附属设施及监测系统等。项目总投资 133987.47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705.55 万元。本次引水工程仅对西安市西南郊水 厂一期输水管线进行评价,不包括二期引水管线工程。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已取得《西 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西南郊水厂引水工程项目核 准的批复》(市发改审发【2019】270 号),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 境保护管理局关于西安市西南郊水厂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准入的 通知》 (市秦岭发【2019】57 号、市秦岭发【2019】58 号)。在 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 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地点、性质、 规模,建设和运行时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 下工作: (一)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 蓝天保卫战 2018 年工作要点》 、《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及《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 蓝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中的相关扬尘规定,确保到达《施 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扬尘、施工噪声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 的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项目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按规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项目在建设期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生态环境 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 公开项目环评信息。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 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 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 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 的《报告书》送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西安市周至县生态 — 2 — 环境局,西安市环境监理处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 行)》要求,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 境局分别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市环境监理处对事中 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执法监督巡查和指导。 (四)项目建成后,依法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保 验收工作。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5 月 6 日 抄送: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环境局 西安市环境监理处 西安市周至县生态 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陕 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