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文库(kunmingchi.com)你想要的内容这里独有!

1.行政许可-发改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xls

〆Nancy ゛╮゛1 页 16 KB下载文档
1.行政许可-发改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xls
当前文档共1页 下载后继续阅读

1.行政许可-发改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xls

千山区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理情况一览表 权利类别:行政许可 序 号 1 事项名称 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 子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7年10月28日修订)。第 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 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 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 和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 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 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 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 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 家发改委2010年6号令)。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 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 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 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 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 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 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 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 3.《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 人民政府关于向城区和开发 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的意见 》(鞍委发[2013]17号)。 对辖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需要平衡外部条件的项 目(含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享有 市级核准、备案权限及投资 节能评估的审批权限;对辖 区内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的由开发区管委会投资的项 目,享有本级审批权限及投 资节能评估的审批权限;享 有辖区内投资总额在1亿美 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 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及投 资节能评估的审批权限。 办 理 流 程 前置要件及办理时 限 1.受理申请 2.审核材料 3.批复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的条件、程 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2)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 实行分级管理;(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 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 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 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 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责任:(1)委托评审:节能审查机 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应在受理之 日起个1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 (2)评审: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原则上应 前置要件: 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机构 1.单位行文 在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单位就有关 2.可行性研究报告 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3)评审费用 (或项目资金申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 报告、项目设计文 用应由节能审查机关的同级财政安排,标 件) 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决定责任: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 办理时限:5日 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后15个工作日内, 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 能审查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 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节能评估文件委托 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审查期限内。 4.送达责任: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 查文件应及时送达申请机关和项目单位。 5.监管责任: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 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机关负 责对节能评估文件及其节能审查意见、节 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责任事项 行使主体 (责 任主体) 发改局 备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