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目录.doc
延边州司法局 2019 年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收入预算情况 三、2019 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六、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八、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范性文 件草案;拟订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 作。 (三)拟订全州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 县(市)、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指导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 任。 (五)监督指导全州法律援助工作。 (六)监督指导全州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 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管理指导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人协会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九)负责全州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 工作。 (十)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 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州司 法行政系统的警衔评授申报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全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 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 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延边州司法局内设 15 个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机关党委、法制宣传处、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 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法 律服务监督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 处、政治处、戒毒处、干部警务处、组宣教育处、延边州 法律援助中心。 纳入延边州司法局 2019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包括: 1.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司法局本级 2.吉林省延吉市诚信公证处。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门 情况说明 一、2019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 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 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 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9 年收支总预算 1075.16 万元, 比 2018 年预算减少 158.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保重点 保必须”的原则,对支出额度整体调整。 二、2019 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 年 收 入 预 算 1075.16 万 元 。 其 中 : 本 年 收 入 1075.16 万元,占 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 入 1075.16 万元,占 100%。 三、2019 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 年支出预算 1075.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85.16 万元,占 91.63%;项目支出 90 万元,占 8.37%。基本支出中, 人员经费 779.31 万元,占 79.1%;公用经费 205.85 万元, 占 20.9%。 四、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75.16 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 1075.16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839.2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2.42 万元,卫生健康 支出 53.8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9.66 万元。 五、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75.16 万元,其中:基本支 出 985.16 万元,占 91.63%;项目支出 90 万元,占 8.37%。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779.31 万元,占 79.1%;公用经费 205.85 万元,占 20.9%。 公共安全支出 839.27 万元,占 78.06%,主要用于本单 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普法宣传等项目经费。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 122.42 万元,占 11.39%,主要用于我单位离休 人员的离休费、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 53.81 万元,占 5%,主要用于我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等的缴费。住房保障支出 59.66 万元,占 5.55%,主要用 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六、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85.1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779.3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等。 公用经费 205.8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 接待费、公务用车行动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7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 数增加 1.97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接待费 1.77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数增加 0.51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5.23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 数增加 1.46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车辆全部是 8 年以上, 车况不好,维修费用相应增加。 八、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5.85 万元,比 2018 年预算数增加 21.57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9 年本单位实有车辆 7 辆,2019 年无部门预算安排 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 年纳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 1 个, 涉及金额 90 万元。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 行存款利息收入、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 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 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 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州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目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