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通知.doc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 开展 2015 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 73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5 年国 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15〕35 号)精神,现就我省 2015 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 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 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 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 人才。今年,在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中增设产业创新组,重 点遴选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 中的非公领域创新领军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 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 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 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 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 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 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性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 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选拔过程中,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 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 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 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 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 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二、推荐数量 人社部今年下达我省推荐候选人指标 16 名,其中产业 创新类候选人 2 名。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推荐 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推荐人数最多不超过 3 名,推荐人选 申报材料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全信息公示。省厅将组织专家评 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三、材料要求 (一)推荐报告 1 份,说明人选推荐情况并注明联系人 及电话; (二)人选情况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文档(RPU 文件格式) 各 1 份,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和个人信息采集 工具(可在 www.zhichen.com.cn 下载)生成; (三)申报佐证材料 1 份,控制在 40 页以内。 请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于 4 月 10 日前报送上述 材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 14399902@qq.com,逾期不予受 理。 联系人: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 吴张顺 联系电话:0571-87052538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 8 号省行政中心 2 号楼(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