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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公路学院公路学院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201704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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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学院 2016 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17 年 04 月 10 日) 为保证公路学院 2016 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 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长大教〔2016〕 373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 2016 级本科生 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 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2016 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自由申请原则: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在 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二)程序公开原则:严格遵守校、院两级的相关规定,所 有环节均进行公示。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公路学院 2016 级学生转专业工 作,确定各专业转入与转出名额,对转专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长:谢永利、田新民 副组长:汪海年、雷显锋、廖谦 (二)专业宣传咨询组:负责专业介绍、宣传,使学生充分 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组长:汪海年 1 组员:刘永健、许金良、陈红、郑木莲、梁鹏、叶飞、彭辉、 彭余华、张久鹏 (三)专业分配组:负责根据学生志愿、成绩排名进行排序, 确定接收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学校。 组长:雷显锋 组员:路西利、张晔、刘徐、赵裕民、侯玲、李绍辉、于谦 三、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非定向培养全日制本科 2016 级在读学生,注册手续 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无 专业受限情况; (四)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 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五)不接受文科类专业的学生转入。 四、转出、转入计划 公路学院 2016 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的专业方向包括:道路 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具体转出、转入计划人数以学校公 布的专业容纳量为准。 五、转入工作实施办法 对于申请转入我院(包括跨学院转入和学院内部转入)各专 2 业学习的同学,需满足学业优秀的要求,兼顾学科专长,并经面 试考察合格。 (一)专业转入的具体条件 符合学校《管理办法》中的基本要求,具体按如下规定执行: 1.跨院申请专业转入的学生,平均学分成绩在转出专业(类) 排名前 20%; 2.院内申请专业转入的学生,平均学分成绩在转出专业排 名前 40%; 3.学生均可按照转出专业(类)高考时的录取成绩不低于 拟转入专业该省高考时的录取成绩的原则,自主选择转入专业。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1.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及我院公布的要求,由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的学生 进行思想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的审查。 2.转入志愿申报 本次转专业学生申报、录取环节分为六个批次进行。 (1)成绩条件符合转出专业排名前 20%的学生,可参加第 1-2 批次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 1 个志愿; (2)成绩条件符合转出专业排名前 40%的学生,可参加第 3-4 批次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 1 个志愿。 (3)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管理办法(长大教 〔2016〕373 号)》中第十一条第三款相关要求,参加第 5-6 批次 3 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 1 个志愿。 3.录取规则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分批次按照申请转入专业的容纳量进 行录取,相关规则如下: (1)申请转入的学生,进审查合格以后,根据学分平均成 绩和专业相对排名位次分的折合成绩进行排序; (2)在可接受转专业学生容量中,分批次根据折合成绩排 序择优录取; (3)学分平均成绩和专业相对排名分的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如下: ①计算学生在转出专业(类)所有学生中的相对排名位次, 计算公式如下 相对排名位次  在转出专业(类)的学分平均成绩位次  100 转出专业(类)学生总数 ②计算申请转入学生在转出专业(类)相对排名位次分,计 算公式如下 专业(类)相对排名位次分  15 转出专业(类)相对排名位次 ③学分平均成绩和专业相对排名分的折合成绩计算方法如 下: 折合成绩  0.9  学分平均成绩  0.1  专业(类)相对排名位次分 六、转出工作实施办法 (一)专业转出的具体条件 4 1.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 20%者,可在全校范围内参加 第 1-2 批次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 1 个志愿; 2.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 40%者,可在学院范围内参 加第 3-4 批次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 1 个志愿; 3.学生均可按照转出专业高考时的录取成绩不低于拟转入 专业(类)该省高考时的录取成绩的原则,可参加第 5-6 批次的 申报,自主选择转入专业(类),单个批次限报 1 个志愿; 4.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 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 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因学生休学、停学等特殊原因,学生降入年级无原专 业者。 (二)转出专业的程序 1.申请 符合《办法》要求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在线报名;学生线上报名环节结束后,第一时间将个人《成 绩单证明》报送到公路学院办公室(渭水)备审。 2.材料审核 由公路学院教务办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长安大学本科生 转专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核。 3.转出专业名单公示、上报 5 经公路学院考核后,确定并公布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同时 将汇总表上报学校教务处。 4.接受学院审核、确定 接受学院根据其制定的转专业实施办法,对公路学院申请转 出的学生进行考核,合格以后确定接受名单。 七、其他说明 (一)学生转入我院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且必须补修所欠的所有学位课程。 (二)本方案若与学校相关文件相抵触,以学校文件为准。 (三)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路学院负责解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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