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篆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住户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赁住户基本情况公示表 审核单位(盖章) 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填表日期:2018年4月12日 填报单位(盖章): 巴马县甲篆卫生院 序 号 申请 年龄 人 (岁 姓名 ) 工作单位 1 陆自 在 甲篆卫生院 29 户口 所在 地 家庭现住址 所略 乡 所略乡彩乡村坡来屯 在本单位 或本单位 附近现状 住房情况 面积 房类 ㎡ 无 0 现状住 房情况 配偶 姓名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房 类 面 积 ㎡ 家 庭 总 人 口 ( 人 ) 申请人 在本单 位或本 单位附 近现状 住房人 均面积 (㎡/人 ) 上年 家庭 是否 家庭 人均 符合 总收 收入 租赁 入( (元/ 条件 元) 人) 拟符 合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附:1.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巴马城镇户口且家庭收入符合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②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已达标的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包括廉租住房、房改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拆 迁安置房 、商品住房、自建私房等; ③单身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在城镇有固定工作;④外来务工人员,须取得巴马城镇《暂住证》,并且缴纳社会保险金并与就业 单位签订 劳动或就业合同的无住房人员。 2.表中“本单位附近”系指本单位所在地方圆1公里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