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卫生防疫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pdf
2016 年度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部门决算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7 年 10 月 12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清河县卫生防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负责全县 0—7 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内各种生 物制品(第一类疫苗)的计划、管理、组织实施和监督、 检查、指导,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同时,做好第二类疫苗 的免疫接种。开展免疫效果检测评价。 (二)负责全县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 虫病、职业病、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 防、控制工作,负责各种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的制订 和组织实施、检查、指导。 (三)负责全县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规 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落实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控 制规划和计划,开展重大传染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监 测报告以及防控措施的落实。 (四)负责全县范围内食品、公共场所、学校、放射、 职业、化妆品、生活饮用水等关系群众健康的产品的抽样 检测。负责从业(服务)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开展卫 生学评价工作。 (五)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食品、公共场所、学校、放 射、职业、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检查。按照行政程序、 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卫生、健康。 (六)负责全县范围内健康宣传,卫生知识培训,健 康促进等教育工作,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提高群众 卫生知识水平。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现场处理、技 术指导。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 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 体情况说明 (一)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综合收支与上年决 算对比情况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收入总计 469.03 万元,支 出总计 469.03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 108 万 元,增长 29.9%;支出总计增加 95.46 万元,增长 25.55%。 主要原因:人员调资;2016 年新疫苗条例实施,非税收入增 加;2016 年重大公共卫生中新增心血管筛查等项目经费。 图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与预 算数对比情况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469.03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 123.81 万元,上升 35.86%。 主要原因是 2016 年新疫苗条例实施,疫苗款支出增加,重 大公共卫生专项中新增心血管筛查等项目支出。 二、关于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 明 本年收入合计 469.0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69.03 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00 万元,占 0.00%;其他收入 0.00 万元,占 0.00%。 图 2:收入决算 三、关于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本年支出合计 469.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69.03 万 元,占 0.00%;项目支出 0.00 万元,占 0.00%。 图 3;支出决算 四、关于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 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469.03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8 万元、95.46 万元,增长 29.9%、25.55%。主要原因:人 员调资,2016 年新疫苗条例实施,非税收入增加;2016 年 重大公共卫生中新增心血管筛查等项目经费。 图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预算为 7.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9.3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22.35%,较上年决算减少 0.41 万元,降低 4.2%。2016 年 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 出 0.00 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8.41 万元,占 89.85%;公务接待费 0.95 万元,占 10.15%。 具体情况如下: 图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 0.0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8.41 万元(2016 年度 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完成 年初预算数的 125.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0.36 万元,降低 4.1%。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 务用车数量、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降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95 万元(2016 年度本单位招 待 19 批次,合计招待 200 人次),完成年初预算数的 100%,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0.05 万元,降低 5%。与 2015 年基本持平。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 2016 年新增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心血管筛查项目。 六、关于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 出情况的说明 2016 年清河县卫生防疫站运行经费支出 0.00 万元,比 2015 年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财政 补助事业单位。 七、关于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 况的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 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概况】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扎实开展各项综合防 病措施,巩固无脊灰病防治成果,突出做好传染病、艾滋病、 地方病的监测、报告、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和生活 饮用水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及卫生检验等工作。同时,积极 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 预项目落户清河,争取中央资金 214 万元。 【卫生应急】 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一、 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继续坚持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 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站长第一时间指挥调 度,全员投入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制度和操作规 程;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体系建设,充实完善传 染病、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预案等预案和技术方案,新制定了《寨卡病毒防控处置方 案》、 《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处置方案》、 《埃博拉病毒出 血热防控处置方案》 、《猩红热处置方案》 ,形成完备的应急 预案和技术方案等体系;三、充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 队伍,对新入职工作人员开展整治思想教育,纳入到应急队 伍,接受环境锻炼,同时加大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力度。组 织开展生活饮用水现场快速检测、食物中毒现场快速检测培 训和技术操作,开展霍乱疫情处置培训和桌面推演,开展突 发传染病疫情现场流调,消杀队防护实战演练,以及突发灾 害卫生防疫应急培训,提高全员应急知识和能力。 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县、镇、村各级医疗机 构、教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和联动机制。按照“平战结 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为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县防疫站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特 别是“防汛应急”。为全面提高防汛抢险的快速反应和实战 能力,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开展卫运河大堤防洪防 汛应急预案演练,以“防止大水后出现大疫”为目标,防疫 人员重点演练受灾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环境消毒和传染 病疫情流调及健康教育。邢台暴雨洪灾后,按照县委、县政 府统一部署,县防疫站连夜组建卫生防疫应急队携带装备物 资奔赴大贤村,投入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应急队针对灾后防 疫形势进行科学分析,研判防疫对策,积极开展自来水水质 监测、健康教育宣传、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防疫 工作灾区全覆盖,实现大贤村灾区灾后零疫情。全年,流调 处置县内食品安全中毒事件 2 起。 【免疫规划】 县防疫站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 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监督活疫苗的通知》要求,停止使用三 价脊灰糖丸,改用二价脊髓灰质炎疫苗(bOPV)和灭活脊髓 灰质炎疫苗(IPV);同时对库存三价脊灰糖丸(tOPV)进行 清点、回收和销毁。全年,全县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预防接种累计 18 万余人次,接种率 98%以上,无重大接种事 故发生。 【传染病防治】 县防疫站规范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密切关注传染病疫情动态,坚持每日 24 小时浏览传染病疫 情报告网和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专网以及免疫规划 报告信息网络。联合县教育局召开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题会 议,安排部署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晨、午检,开窗通风,对 桌椅、玩具定期消毒,教育学生、儿童勤洗手。加强对各医 疗单位的发热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手足口病、AFP、麻疹 等病例的主动监测。全年,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共报告传染病 832 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无传染病暴发流行,无病死报 告,未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结核病防治】 县防疫站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结核 病患者管理工作,保护结核病患者隐私。创新管理方式,与 各镇卫生院签订结核病人规范化管理委托书,由县防疫站组 织管理结核病人,并进行系统化、正规化治疗及访视。全年, 系统管理结核病人 124 例,治愈率 98%以上。该创新管理办 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隐私,医患关系得到稳步改善,全年 未形成一例医患纠纷。《清河县创新结核病管理,健全三级 防痨体系》一文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网站收录, 进行经验交流和技术推广。 【性病艾滋病防治】 县防疫站切实做好艾滋病综合防 治系统管理和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按时完成随访工作。全年, 为艾滋病患者开展心理疗法,实施温暖工程,为患者讲解病 情相关知识,从法律层面讲解患者应有的权益和应尽义务, 让患者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保持稳定心态。全年,县防 疫站适时开展 CD4 检测,发放抗病毒药物;预防配偶间传播, 开展单阳家庭阴性配偶的检测;通过 MSM 交友 QQ 群,开展 MSM 人群艾滋病知识宣传和感染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每季度 开展一次到县看守所羁押人员 HIV 抗体检测工作;8 月,对 县医院、县中心医院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进行督导,督促其严 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 修订版)》要求开 展检测工作;按期完成县医院国家级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 完成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职能考评工作及艾滋病监测点质量 考评工作及对镇卫生院、县妇幼站检测点开展督导,实验室 操作、实验记录、统计报表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针对存在 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地方病防治】 县防疫站全面做好饮用水、食用碘盐 监测工作,切实提高地方病防治水平。根据《2016 年河北省 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县防疫站在全县设置监测 点 24 个:其中在县城设置清源供水有限公司监测出厂水、 凯旋城、宇联名都、甘泉小区、财政局家属院、怡海花园小 区 6 个监测点;在乡镇设置谢炉联村供水站、史庄、陈庄联 村供水站、油坊、小屯、西王官庄、李双阜、张庄、于家堂 末梢、于家堂联村供水站、东高庄末梢、东高庄联村供水站、 李家庙末梢、李家庙联村供水站 14 个监测点;在农村学校 设置 4 个监测点,对水质常规指标和氨氮指标进行监测,枯 水期(5 月)、丰水期(9 月)各监测 1 次。监测结果录入全 国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根据《邢台市碘缺乏病监 测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居民食用盐监测工作,其中高碘片 区谢炉镇、王官庄镇、坝营镇、连庄镇、葛仙庄镇等 5 个镇 居民户食用盐随机抽样监测 300 份,其中无碘盐 297 份,无 碘盐率 99.%;非高碘片区油坊镇居民用户食用盐随机抽样监 测 60 份,碘盐覆盖率 100%。 【慢性病防治】 县防疫站积极争取的中央资金支持的 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正式落户清河 县,是河北省首批两个项目县。该项目全程五年,每年一期。 2016—2017 年 7 月为项目一期,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214 万元到位。该项目由国家心血管中心直接指导,互联网技术 全程服务。 【健康教育宣传】 县防疫站积极发挥县、镇、村三级 健康教育网络作用,利用专栏、广播、电视、微信、网站、 上街宣传咨询等形式,相继开展“3·24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4·7 日世界卫生日” “4·25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 “5·31 世界无烟日” “9·1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 “9·20 全国爱牙 日” “10·8 全国高血压日” “11·14 联合国糖尿病日” “12·1 世界艾滋病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 营造防病宣传氛围,吸引更多人关注疾控工作。全年,在电 视台播放宣传健康教育片 5 次,《清河报》刊登宣传健康教 育文章 22 篇(次) 。在县红十字会网开展网络健康教育宣传, 刊载科普文章 39 篇。防疫站微信公众号“清河县疾控中心” 开始启用,发送信息 8 篇,至年底共推送信息 8 期 8 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疫苗运 输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 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事业收入” “其 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 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 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 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