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共11项).doc
附件 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共 11 项) 一、取消事项(共 4 项) 序号 事 项 内 容 1 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评估机构选聘 2 融资项目中介机构选聘结果备案 3 指导和规范监管企业内部监事会建设 4 市属国有企业资金账号、对外理财管理 二、下放事项(共 4 项) 序号 1 事 项 内 容 备案 审批企业集团内部全资子企业(公益性子企业除外)之间的股权无偿划转 3 审批市属国有企业子企业之间的产权转让(《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下放至 规定必须由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情形除外) 一级 市属国有企业子企业(公益性子企业除外)的评估备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企业 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必须由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情形除外) 4 市属国有企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事项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2 三、授权事项(共 3 项) 序号 事 项 内 容 1 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审核 2 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总经理除外)的业绩考核 3 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总经理除外)的薪酬管理 说明:1. 本表适用于市国资委监管范围内的市属国有企业。 2. 授权事项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授予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