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公开.doc
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部门预算 (含“三公”经费预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 表 表 1.部门收支总表 表 2.部门收入总表 表 3.部门支出总表 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 6.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 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实施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农村电商建设。 (三)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民合 作经济组织,推动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 (四)依法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和运营社 有资产,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五)参与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 合法权益。 (六)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技 术、管理培训,提供信息服务及购买必要的服务设施。 (七)协调合作经济组织同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 (八)代表全区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国际合作社经 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 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第二部分 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收 项 单位:万元 入 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拨款 支 预算数 项 出 目(功能科目) 预算数 208.7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43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8.43 事业单位离退休 6.69 四、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支出 11.73 五、单位其他收入 二、卫生健康支出 8.5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52 事业单位医疗 8.52 三、农林水支出 165.29 农业农村 165.29 收 入 总 计 208.77 行政运行 158.99 事业运行 4.30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00 四、住房保障支出 16.54 住房改革支出 16.54 住房公积金 15.52 购房补贴 1.02 支 出 总 计 208.77 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 万元 部门: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代码 337001 单位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小计 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 合 表 3: 计 总计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收入 208.77 208.77 208.77 208.77 208.77 208.77 政府 性基 金预 算拨 款收 入 纳入预 算管理 的预算 外资金 安排的 拨款 上级 补助、 单位 附属 其他 单位 收入 上缴 收入 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沈阳市于洪区供销 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 万元 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功能科目) 合计 小计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43 18.4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8.43 18.43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6.69 6.69 11.73 11.73 8.52 8.52 2080505 21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商 品 服 务 支 出 项目支出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补 助 支 出 11.7 6.6 3 9 11.7 6.6 3 9 6.6 9 11.7 3 8.52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 和服 务支 出 备注 对 对 个 企 其 人 债 债 基 事 他 和 务 务 本 其 业 资 家 利 还 建 他 单 本 庭 息 本 设 支 位 性 补 支 支 支 出 的 支 助 出 出 出 补 出 支 助 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52 8.52 8.5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52 8.52 8.52 213 农林水支出 165.29 158.99 21301 农业农村 165.29 158.99 158.99 2130101 行政运行 158.99 2130104 事业运行 4.3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 6. 04 72 23 30 129. 16. 13. 6. 04 72 23 30 129. 16. 13. 04 72 23 2.00 4.30 2.00 4.30 4.30 30 2. 00 16.54 16.54 住房改革支出 16.54 16.5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52 15.52 2210203 购房补贴 1.02 1.02 208.77 202.47 计 16. 4. 22102 合 129. 2.00 16.5 4 16.5 4 15.5 2 1.02 165. 16. 19. 6. 83 72 93 30 2.00 4.30 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 支出类别(经济科目) 合计 预算内财力拨 款 小计 合 计 208.77 208.77 208.77 工资福利支出 162.27 162.27 162.27 在职工资额 69.81 69.81 69.81 津贴补贴 2.94 2.94 2.94 职工住宅取暖费 1.92 1.92 1.92 购房补贴 1.02 1.02 1.02 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 3.53 3.53 3.53 绩效工资 40.21 40.21 40.2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73 11.73 11.73 职业年金缴费 5.58 5.58 5.5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58 5.58 5.58 医疗补助缴费 2.51 2.51 2.51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9 1.19 1.19 住房公积金 15.52 15.52 15.52 纳入预算内的 非税收入安排 基金收入 纳入预算管 理的预算外 资金安排的 拨款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65 3.65 3.65 16.72 16.72 16.72 4.00 4.00 4.00 办公费 0.90 0.90 0.90 差旅费 1.28 1.28 1.28 维修维护费 0.16 0.16 0.16 培训费 0.40 0.40 0.40 公务接待费 0.22 0.22 0.22 办公电话费 0.24 0.24 0.24 体检费 0.56 0.56 0.56 其他杂支等 0.24 0.24 0.24 工会经费 1.40 1.40 1.40 福利费 0.10 0.10 0.10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费 办公费(执法局派出) 水费 电费 公务通信费 办公取暖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燃油费 过路费 维修费 车辆保险费 交通补贴 7.64 7.64 7.64 离退休活动经费 3.58 3.58 3.58 16.59 16.59 16.59 离休费 6.69 6.69 6.69 离退休采暖补贴 8.78 8.78 8.78 抚恤和生活补助 1.12 1.12 1.12 专项经费合计 13.20 13.20 13.20 专项经费 6.30 6.30 6.30 按月下达专项经费 6.90 6.90 6.90 教育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托费 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 合社 单位:万 元 基本支出 单位代码 单 位 名 称 小计 工资 福利 支出 商品 服务 支出 对个 人和 家庭 补助 支出 202.4 7 165.8 3 16.7 2 19.9 3 合计 沈 阳 市 于 洪 208.7 区 7 供 销 合 作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6.3 0 2.0 0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4.3 0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补 助 支 出 对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补 助 债 务 利 息 支 出 债 务 还 本 支 出 基 本 建 设 支 出 其 他 资 本 性 支 出 其他支出 337001 社 联 合 社 小 计 沈 阳 市 于 洪 区 供 208.7 销 7 合 作 社 联 合 社 合 208.77 计 202.4 7 165.8 3 16.7 2 19.9 3 6.3 0 2.0 0 4.3 0 202.47 165.83 16.72 19.93 6.30 2.00 4.30 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代码 337001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沈阳市于洪 区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小 计 沈阳市于洪 区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 合 表 7: 计 商品 服务 支出 对个人和 家庭补助 支出 202.47 165.83 16.72 19.93 202.47 165.83 16.72 19.93 合计 202.47 工资 福利 支出 165.83 16.72 19.9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金额 项目 2020 “三公”经费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 公务用车运行费 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沈阳市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基本支出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合 计 合 计 小 计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商 品 服 务 支 出 项目支出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补 助 支 出 小 计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补 助 支 出 对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补 助 债 务 利 息 支 出 债 务 还 本 支 出 基 本 建 设 支 出 其 他 资 本 性 支 出 其他支出 第三部分 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收支预算的 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 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 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 资金安排的拨款收入、上级补助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财政 结转资金、单位上年净结余、单位事业收入、单位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于洪区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收支总预算 208.77 万元,比 2020 年收支总预算 0 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单位。 二、关于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 年“三公”经 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 0 万元。2021 年预算数比 2020 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 2020 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 主要是由于无“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比 2020 年预算数 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是由于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比 2020 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务用 车购置。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 年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 拨款预算 208.77 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 年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 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 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 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台,安排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 年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实行/未实行绩效 目标管理,涉及资金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 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 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 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 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 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 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 残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机关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 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 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 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 用于购买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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