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21级研究生住宿告知书.pdf
2021 级研究生住宿告知书 一、严禁在宿舍使用或存放大功率电器、高发热电器、无国家 3C 认证的电 器,以及消防部门认为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 二、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为电动(瓶)车、平衡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 三、严禁私自改造线路及乱拉乱接电线、网线;在为手机等设备充电及使用 台灯时,确保发光发热源至少 50 厘米内无易燃物;规范使用电器,确保人走断 电。 四、严禁在宿舍使用或存放能产生明火的器具;严禁在宿舍自炊、吸烟以及 焚烧纸张、杂物等。 五、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强酸强碱等危险化学物品 及枪械、弹药、管制刀具;严禁在宿舍或公共区域存放实验用材料。 六、严禁在宿舍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宿舍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严禁 在宿舍饮酒、赌博等;严禁在宿舍从事经营性活动。 七、严禁带入、饲养动物。 八、严禁破坏、改造、处置公共物品;严禁私自改变宿舍内布局,严禁私自 加床;严禁私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位置和功能。 九、严禁擅自调换床位;严禁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不得占用两个及 以上床位;针对宿舍内的空床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调配;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他人;住宿期满(2021 级硕士生住宿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2021 级博士生住宿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10 日) ,及时退 宿;若因延期毕业等原因需延长住宿,须提出申请,学校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床 位,延长住宿时间不超过 1 年,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无特殊原因超过 2 个月不住宿的,学校将收回宿舍。 十、根据有关规定,管理部门有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