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稿)(全本)高效节能单级单吸离心泵设计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0729.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高效节能单级单吸离心泵设计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 2112-430371-04-05-815173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康清泉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 地理坐标 东经 112°58′12.15″,北纬 27°50′50.57″ 联系方式 13701073645 C3441 泵及真空设备制 建设项目行 “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 34”中“泵、 造 业类别 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4” ☑新建(迁建) ☑首次申报项目 □改建 建设项目申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建设性质 □扩建 报情形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技术改造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项目审批(核 备案)部门(选 / 准/备案)文号 / 填) (选填) 环保投资(万 总投资(万元) 10000 300 元) 环保投资占比 3.0 施工工期 1 个月,2022.9-2022.10 (%) 否 用地(用海) 是否开工建设 2905.7 □是: 面积(㎡) 专项评价设置 无 情况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规划情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情 况 规划名称:《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 审批文号:湘园区[2016]4号 1、名称:《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文件:关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的函; 审批文号:湘环评函[2021]37号。 1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1.1 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符合性分析 根据《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规划》(2011-2030)》,湘潭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为: 以“自主创新”为竞争力,以“光机电一体化”为核心技术,以制造业服务 化为策略,使规划区与城市发展相结合并发挥国家级高新区的示范、辐射、带动 作用。创新“智造”业,以技术革新创新为动力,扶持有竞争力、有发展潜力的 新技术制造业,培育新的产业市场。 A、现代制造业:以机电技术优势发展运输装备制造业,为能源、交通、矿 山、国防提供服务;以燃气灶为主导的节能环保产业;以汽车电子与无线射频技 术为主导的电子信息产业; B、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以风电装备为主导,以湘电风能 为龙头企业,以发电机、交流器、复合材料、轴承、变桨偏航系统为重点发展领 域。 C、现代服务业:房地产产业(商业地产、滨江高尚社区、低碳节能示范社 区、生活配套住宅等多样多样性的居住产业)、商务办公、金融保险、信息咨询、 教育科研、旅游休闲产业。主要为湘潭高新区服务,打造高新区产业服务核心和 城市旅游休闲中心。 本项目生产离心泵,属于现代制造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湘潭高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的要 求。 1.2 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中相关要求符合性 分析 表 1.1 类型 与规划环评批复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环评批复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结论 1 工业园引进项目要与总体规划相 衔接,并严格按工业园土地利用规 划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园内有适宜 本项目符合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工 的生态面积。在下一阶段的设计建 业园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设中,工业园应进一步优化平面布 项目布局本着“方便、安全、畅通、 局,新材料工业园应按照湘江风光 配套”的原则布置,力求分区明确, 带的规划要求确保边界与风光带 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物流便捷, 相距 100m 以上,同时利用自然地 功能配套。 形和绿化隔离带处理好各功能区 的关系,形成规划明确、产业集中、 生态环境优良的总体布局。 符合 2 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新材 料园区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不得引 进水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园项目选 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 环保规划,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 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 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 符合 2 本项目已签订入园协议并取得了 相关部门的入园审查意见,符合入 园要求,见附件 4~附件 5。项目选 址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 规划,在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 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 同时”制度,排污浓度、总量采取 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后均能满足 量控制要求。禁止建设国家明令淘 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 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 项目。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且不属 于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 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 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 3 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指标, 工业园应科学、系统制定开发计 划,分期分类安排园内交通道路、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绿地、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管网等建设。 不涉及。 符合 4 园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新材料园 区配套建立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不小于 2 万吨/天,新材料园区企业 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入厂 水质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 处理,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新材 料园区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后排放;德国工业园废水经收集处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河 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创新平台 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待污 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排入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 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纳 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厂进行深 度处理。 符合 5 园区使用天然气,不得新建燃煤锅 炉,现有燃煤锅炉应按照当地生态 环境部门的要求逐步淘汰。做好工 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 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按国家有 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禁 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采取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后能做到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 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 害化处理。产生固体废物将按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 置。 符合 6 园区要配套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 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 预案,确保风险事故发生后能够及 时有效处理。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快 《竹埠港新材料工业园环境综合 整治规划》的制定并按照承诺的要 求对新材料区的现有的符合规划 的企业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全部实 现达标排放。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 及园区规划的企业应实施关闭或 搬迁,确保园区的发展符合规划要 求。 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和各项环境 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 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落实环保相 关方面制度,编制和实施环境影响 预案,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隐 患排查和应急预案演练以及风险 评估培训。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 见中相关要求。 3 1.3 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中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表 1.2 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类型 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结论 1 严格依规开发,优化空间功能布局。 园区在下一步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按 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布局, 将空间管制融入园区规划实施全过 程,园区规划用地不得涉及各类法 定保护地,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 范围开展园区建设。从环境相容性 的角度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在规划 的安置区、居住区等敏感区周边不 得布局气型污染为主的工业项目, 并对于已有的宝安江南城、邓桥山 庄、西塘小学等敏感区周边工业企 业气型污染予以重点控制。 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符合 2 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 园区产业引进应严格遵循《长江保 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本项目均符合《长江保护法》《长 《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 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湘江保 关政策的要求,落实园区“三线一 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 单”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报 要求,符合园区“三线一单”环境 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准入 准入要求,且符合《报告书》提出 负面清单。不符合产业定位、环境 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影响明显的建材生产类企业逐步退 出。 符合 3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排污管理。 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做好雨污分流, 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 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园区不得超 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引进废水排 放量大的项目。加强入驻工业企业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 监督管理,确保进入污水处理厂的 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污废水水质满足相应行业污水排放 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湘 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 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厂进行深度处 求。园区应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完 理;产生各项废气采取报告表中提 善区域天然气供应管网。加强对重 出的防治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 点排放企业的监管,加强对 VOCs 放,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 排放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 置。 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无组织排 放。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 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 处理。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 符合 4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 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 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督促入园企业及时完成环境 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推动重点污染 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园区应落 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 求,强化对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 与服务。 4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 状况。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 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 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 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 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 的监控体系。加强对园区内敏感区 及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的跟 踪监测。合理布局小微站,并涵盖 相关特征污染物监测。 5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 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 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 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和各项环境风 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 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事 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应急预 故防范和应急管理,落实环保相关 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推动重点污 方面制度,编制和实施环境影响预 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 案,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 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 排查和应急预案演练以及风险评估 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 培训。 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 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 应急处置能力。 符合 6 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拆迁安置计划。 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 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 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 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 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 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 以落实。 不涉及。 符合 7 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园区开 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留自然水 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 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 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不涉及。 符合 不涉及。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3-2030)环境 5 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 1.4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 C3441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布 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 制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5 与《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要求“全面推 进工业 VOCs 综合治理。......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 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 VOCs 治理,确保达保排放;”,本项目会产生少 量 VOCs,通过采取源头控制、末端治理等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与《湖南 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要求相符。 1.6 与《湖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符 合性分析 根据《湖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项目与其符合性见下表: 表 1.3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本项目与《湖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符合性 序号 《实施方案》要求 本项目情况 结论 一 《实施方案》中第四点:主要任务 (一)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 ①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 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量。 ①项目区域已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物排放量。 符合 2 ②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制 药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 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 入园区。 ②本项目位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已入园。 符合 3 ③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 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 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③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 标为 VOCs 0.432t/a。 符合 4 ④本项目使用的涂料为高固体分 涂料,其中湘江醇酸树脂漆成分: ④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 醇酸树脂聚合体 60%,200#溶剂 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 油 30%,二甲苯 10%;稀释剂成 (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 符合 分: 200#溶剂油 30%、丁酯 30%、 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 二甲苯 40%。喷漆、晾干均在密 施。 闭式喷漆房(7.0m*4.0m*4.0m) 中进行,收集效率为 95%,处理 6 效率为 80%,采用过滤棉+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喷漆晾干废气 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湖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 年)》中的相关要求。 1.7“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为环 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生产离心泵,各项污染物均加强了污染物 排放控制,运营期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管控要求。 (2)“三线一单”管控 ①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占地不涉及《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其他各类保 护地生态保护红线。 ②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 ) 二 级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为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3 类标准。项目产生各项废气采取防治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水均 经合理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市政管网;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采取 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后,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 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基本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属于为 C3441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行业,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项 目给水、供电等由市政统一供给,无其他自然资源消耗。项目所选设备选用了先 进的设备,节省了能源。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破坏当地自然资源上线。 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 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湘潭市人民政 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潭政发[2020]12 号)中“附件 3 湘潭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本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 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后对外环境 影响不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 进行深度处理,项目符合清单要求。 1.8 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 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0〕142 号)的函)符合性 分析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属于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 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0〕142 号)的函)文件的 相关要求,属于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对照文件来分析项目是否与生 7 态环境分区管控相适应,对照相应园区准入清单表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园区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表 1.4 建设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对照一览表 管控对 基本 符合性 序号 管控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 象 内容 结论 本项目分区明显、布局合 理。无生产废水,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纳 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 涉及 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 水、大 排放至湘江,对周边地表 气、土 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 壤、自 生的喷漆晾干废气经密 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 然资 闭式喷漆房+过滤棉+二 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 源等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 重点管控单元 资源 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 符合 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 环境 筒 DA001 高空排放,打 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 要素 磨粉尘经密闭式打磨房+ 高等问题。 重点 板式过滤器处理达标后 管控 与喷漆晾干废气共用 1 根 的区 15m 高排气筒 DA001 高 域 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 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 废气经采取报告表中提 出的措施后均可达标排 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 较小。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 标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 本 项 目 将 严 格 落 实 大 气 同时”、在线监测、排污 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 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 许可等环保制度。 2.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加 设施“三同时”、排污许 大 环境 强 涉 气 工 业 企 业 环 境 监 可等环保制度,且项目属 气 空气 管,加强“散乱污”企业整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环 二类 高 治,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错 录(2019 年本)》中允许 境 功能 排 峰生产,加强锅炉和工业 类 , 不 属 于 限 制 内 的 石 一 重 区中 符合 放 窑炉污染治理,加强环境 化、化工、包装印刷、工 点 的工 区 监测;积极应对重污染天 业涂装、家具制造、制药 管 业集 气,统一应急减排措施, 等 高 VOCs 排 放 建 设 项 控 聚区 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目,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 区 域 制定合理的工业源减排 采取报告表中提出的措 措施。各企业制订重污染 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大气 天气减排“一厂一策”实施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方案。 VOCs 0.432t/a。 3.严格环境准入,实施环 评总量前置,新、改、扩 8 二 水环境 重点管 控区 省级 以上 产业 园区 所属 水环 境控 制区 域 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污染物须实行倍量削 减替代。严格限制石化、 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 装、家具制造、制药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实 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 或倍量削减替代。 4.在化工、印染、包装印 刷、涂装、家具制造等行 业逐步推进低挥发性有 机物含量原料和产品的 使用。钢铁、水泥、有色 金属、石油、化工等行业 中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 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 关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 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 技术改造。 1.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 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 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 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 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 稀释排放。向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 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 方可排放。 2.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控 制单元或断面总磷超标 的,实施总磷排放量 2 倍 或以上削减替代。所在水 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 磷达标的,实施总磷排放 量等量或以上削减替代。 替代量应来源于项目同 一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 面上游拟实施关停、升级 改造的工业企业,不得来 源于农业源、城镇污水处 理厂或已列入流域环境 质量改善计划的工业企 业。相应的减排措施应确 保在项目投产前完成。 3.建立健全湘江流域重点 9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 纳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 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 达标后排放至湘江。 符合 三 土壤环 境风险 重点管 控区 建设 用地 污染 风险 重点 管控 区,含 重金 属污 染防 治重 点区 域及 疑似 污染 地块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排污许可、水污染物排放 监测和水环境质量监测 等水环境保护制度。 4.制定造纸、焦化、氮肥、 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 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 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 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 改造,新建、改建、扩建 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 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 减量置换。 1.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 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 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 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 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 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2.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 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 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 3.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 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 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 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 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 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 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 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目。 符合要求;同时其危废产 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 生量较小,生活垃圾能够 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 满足集中收集处置的要 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 求。 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 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 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 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 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 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 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 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 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 剩行业的建设项目。 5.新、改、扩建涉重金属 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 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 10 符合 四 能源利 用重点 管控区 各城 市建 成区 划定 的高 污染 燃料 禁燃 区 表 1.5 替换”的原则,应在省内 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6.针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 点区域,实施“目标导向” 的重点区域分类管理。深 化“一区一策”、分区指导 原则,实施差异化目标管 理,深入推进区域环境综 合整治。 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 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 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 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 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 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 其他清洁能源。 2.2020 年地级城市建成区 完成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 本项目为 C3441 泵及真 锅炉淘汰,地级城市非建 空设备制造行业,能源 成区和县级城市完成 10 消耗量极少。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 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 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 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 替代;地级城市、县级城 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优化调整,县级城市进 一步细化高污染燃料管 控措施,扩大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范围。 符合 建设项目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控要求对照一览表 管控 园区 管控 维度 湘潭 高新 技术 产业 开发 区 (1.1)坚持改造提升和退出搬 迁并重,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 内重污染企业退出。 (1.2)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进入 空间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 布局 聚发展。深入开展“散乱污”企 约束 业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淘汰 一批、整治一批、搬迁一批” 的原则,基本完成“散乱污”企 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管控要求 11 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结论 本项目属于 C3441 泵及真空 设备制造行业,不属于重污染 项目。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环境 风险 防控 (2.1)废水: (2.1.1)园区内废水实施“雨污 分流”、“清污分流”,工业废 水和生活污水根据污水处理 厂服务范围,分别经河东污水 处理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 处理后达标排入湘江。园区部 分区域雨水通过向家坝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渠、胡家坝排水渠、严家港排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创业路 水渠、新电厂排水渠等排渍泵 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湘潭市河 站就近排入湘江;部分由王家 东第二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晒排水渠进入昭山、板塘铺排 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湘江。 水系统。 (2.1.2)对王家晒渠采取控源 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 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黑臭水 体治理,加强已完成整治的黑 臭水体日常监管,建立健全 “长治久清”整治机制,确保河 面、河岸污染问题不再反弹。 (2.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喷漆晾干废气 (2.2.1)加快火电等行业企业 经密闭式喷漆房+过滤棉+二 以及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 装卸、储存和生产工艺过程中 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生产 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密闭式 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 打磨房+板式过滤器处理达标 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 后与喷漆晾干废气共用 1 根 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 15m 高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 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 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 排放。 化器收集处理,废气经采取报 (2.2.2)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 告表中提出的措施后均可达 发区应建设 VOCS 环境质量 标排放。 监测设施。 (2.3)固体废弃物:做好工业 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 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工业企业产生固 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 本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妥善处 利用或妥善处置,严禁造成二 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次污染。强化固体废物、危险 废物等污染源管控。全面开展 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 灰以及废水、废气处理产生固 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 (3.1)园区应尽快办理突发环 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和各项 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严格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 落实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管 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 理,落实环保相关方面制度, 12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 编制和实施环境影响预案,进 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 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 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 排查和应急预案演练以及风 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 险评估培训。 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 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 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 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 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 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 控: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空间 布局。严格排放重点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 施。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 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 用途。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 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 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 (4.1)能源:推进热电联产、 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关 停拆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 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 工业窑炉。2020 年,湘潭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能源消费 总 量 预 测 为 168.2 万 吨 标 煤 (等价值),万元 GDP 能耗预 测为 0.593 吨标煤/万元(等价 值);2025 年,湘潭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 预测为 204.0 万吨标煤(等价 值),万元 GDP 能耗预测值 本项目为 C3441 泵及真空设 为 0.479 吨标煤/万元(等价 备制造行业,能源消耗量极 值)。 少。 (4.2)水资源:抓好工业节水。 对工业用水大户开展节水诊 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 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对主 要工业用水大户逐年下达用 水计划。对耗水重点行业实施 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加强火 电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 改造,推行废水零排放。到 2020 年,高新区单位 GDP 取 水量达到 100m³/万元,万元工 业增加值耗水量达到 7m³/万 元;到 2030 年,高新区单位 13 符合 GDP 取水量达到 80m³/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达到 6m³/万元。 (4.3)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区 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优先安 排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 用地集约要求“一区多园”用 地。入国家级园区土地投资强 度不低于 300 万元/亩、产值 不低于 500 万元/亩。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 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0〕142 号)的函)中的相关要求。 1.9 与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潭政 发[2020]12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附 件 3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下表: 表 1.6 属性/ 区域 管控 维度 空间 布局 约束 通用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湘潭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及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管控要求 评价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 湘潭市高新区金荣 1.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 湘 潭 智 能 制 造 产 业 “两高”行业项目。 园二期 F1 栋,不属 于生态脆弱或环境 敏感地区。 2.严格控制火电、水泥、砖瓦、化工等高污染、本 项 目 为 允 许 类 项 高耗能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目,不属于高污染高 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 耗能项目。 3.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制药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前 述 业要入园区,试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 严格限制的高 VOCs 倍量削减替代。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汽 排放项目,大气污染 车制造、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沥青搅拌、注塑、卷材等重点行业企业 VOCs VOCs 0.432t/a。 治理,在主要排放环节安装集气罩或密闭式 负压收集装置。 1.废气:(1)深化工业锅炉、窑炉治理。严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喷 漆 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 晾 干 废 气 经 密 闭 式 施办法,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 喷 漆房+过 滤棉 +二 汰力度。所有 20 蒸吨以下的锅炉执行特别排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放限值,达不到排放要求的锅炉一律停产改 处 理 达 标 后 通 过 造,20 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要求达到火电厂 15m 高 排 气 筒 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 DA001 高空排放,打 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 磨 粉 尘 经 密 闭 式 打 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50、200、300 毫 磨房+板式过滤器处 14 符合性 结论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克/立方米的标准执行。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工 理 达 标 后 与 喷 漆 晾 业炉窑,特护期内实施停产整治。 干废气共用 1 根 15m (2)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加 高排气筒 DA001 高 快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企 空排放,焊接烟尘经 业以及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 移 动 式 焊 烟 净 化 器 存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 收集处理,废气经采 业生产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 取 报 告 表 中 提 出 的 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 措 施 后 均 可 达 标 排 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放。 (3)水泥行业、钢铁工业、炼焦工业、铁合 金工业、铅锌工业、锡锑汞工业、铜镍钴工 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铝工业、镁钛工业、 钒工业、无机化学工业、合成树脂工业、石 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等相关行业执行大气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要求。 本项目将按相关要 求和各项环境风险 事故防范措施,加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 强环境风险事故防 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范和应急管理,落 环境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 实环保相关方面制 风险 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 度,编制和实施环 防控 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 境 影 响 预 案 并 备 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 案,进一步加强突 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发环境事件隐患排 查和应急预案演练 以及风险评估培 训。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符合 1.能源: 严格开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降低 单位 GDP 能耗水平。 控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评价项目能源主要 符合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规定标 是电,不使用煤炭。 准,煤炭占比一次能源比重和电煤占煤炭消 费比重达到省级相关要求。 2.水资源: 强化工业节水,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工艺、 产品和设备,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 化工、印染、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 节水技术改造。对用水大户企业进行技术改 评价项目不属于高 造,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节水诊断、 符合 耗水行业。 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严格用水定额管 理,对主要工业用水大户逐年下达用水计划。 对耗水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 加强湘潭市钢铁、火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 的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废水零排放。 3.土地资源 评价项目不占用耕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工业项目,商业 地。 15 符合 旅游、农民宅基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建设项 目在选址时应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及闲置土 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不占水田。 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内不得安排对居住有影响的工业 项目,现状居住用地内影响生活质量的工业企业要逐 城镇 步搬迁和改造。逐步搬迁河西旧城区内和河东城市中 空间 心区内的现状零星工业企业。严禁在城区内部布置易 燃易爆仓库。 受体 敏感 区 淘汰小型分散煤炭使用设施(如小于 l0t/h 的燃煤锅 炉),禁止城区分散式煤炭使用,严格限制城乡结合 部的分散式煤炭使用,限制高污染劣质煤使用。 表 1.7 不涉及。 符合 不涉及。 符合 双马街道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管控维 度 清单中管控要求 评价项目符合 情况 符合性 结论 空间布 局约束 该单元范围内涉及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准范 围(11.7028km2)之外的己批复拓展空间的管控要求, 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的函》(湘环函〔2020〕142 号)关 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的清单执 行。 符合。 符合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污染防治攻 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潭 政发〔2018〕28 号),对板塘街道王家晒渠、新电厂 排水渠,对双马街道新电厂排水渠、胡家坝渠采取控 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开 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日常监 管,建立健全“长治久清”整治机制,确保河面、河 岸污染问题不再反弹。 本项目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排入创业 路市政污水管 网,纳入湘潭市 河东第二污水 厂进行深度处 理,处理达标后 排放至湘江。 符合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1.能源:完成禁燃区范围内餐饮燃煤炉灶淘汰工作,清 理燃煤作坊,杜绝散煤销售,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2.水资源: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污 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本项目能源为 (潭政发〔2018〕28 号)精神,对双马街道用水大户 电,不使用煤、 企业(大唐湘潭发电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水 重油等非清洁 的重复利用率。对工业用水大户(大唐湘潭发电有限公 能源,本项目 司)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 用地为工业用 地,不占用基 用水定额管理,逐年下达用水计划。 3.土地资源:适度增加年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防止城 本农田。 乡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加速建设用地的优化整合,提高 集约用地水平,适当提高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优化耕地 和基本农田布局,统筹安排产业和生态建设用地。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 16 1.10 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依据《长 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该项目地不属于城市绿心 范畴,不属于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内。 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环保要求,可满足项目建设和发展的要求。 (2)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湖南清泉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 业园二期 F1 栋,投资 10000 万建设“高效节能单级单吸离心泵设计生产制造基 地项目”。项目布局本着“方便、安全、畅通、配套”的原则布置,力求分区明 确,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物流便捷,功能配套。项目布局呈由西向东矩形,设 置生产车间(机加工、喷漆、打磨、装配、测试、包装、仓库、检验等区域)、 办公楼及其他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功能区 分工明确,厂房布局简单合理。 1.11 与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产业定位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总用地面积为 153279.67 平方米,主要规划内容是以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的产业园, 总体规划结构整体呈现“一环、两纵、两片多组团”的布局特点。本项目生产离心 泵,属于现代制造业,符合工业园产业定位。 1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2.1 项目由来 湖南清泉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离心泵,广泛用于电力、冶金、煤炭、建 材等行业输送含有固体颗粒的浆体。公司经营范围为: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配 件及真空设备的销售;销售机电产品;经营机电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 律规定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提供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流体机械 测试服务;水泵的维修与租赁服务;机电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服务;能源管理及节能 改造;厂房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300MA4T5AM99L(附件 1)。为适应市场需求,拟购 置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标准厂房建设高效节能 单级单吸离心泵设计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 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第 1 号修改单修订)中“C3441 泵及真 空设备制造”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分类名录(2021 年版)》(以 下简称“名录”),本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中“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 机械制造 344”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清泉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湖南 一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随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图件收集、自 然环境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同类工程调查,在初步调查研究基础上,按 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及《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的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2.2 工程概况 ①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占地面 积约 2905.7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015.7 平方米,于已建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厂房 主要设置生产车间(机加工、喷漆、打磨、装配、测试、包装、仓库、检验等区域)、 办公楼及其他相应的配套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 1600 台离心泵的能力。主要建设 内容一览表如下: 表 2.1 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组成 主体 工程 辅助 工程 公用 建设内容 生产车间 规格 备注 1F,建筑面积 2785.7 ㎡,布设数控立车、数控卧车、卧车、数 控镗车、钻床、数控铣床、磨床、测试台、行车、动平衡机、 依托 密闭式喷漆房、密闭式打磨房等设备,设机加工、喷漆、打磨、 装配、测试、包装、仓库、检验等区域 办公楼 3F,建筑面积 1110 ㎡,职工日常办公场所 新建 原料仓库 位于车间西侧,面积 60 ㎡ 新建 成品区 位于车间西南侧,面积 60 ㎡ 新建 供水 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应 依托 18 工程 排水 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创业路市政雨水管网;生活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依托 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再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市河 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供电 国家电网供电 依托 喷漆晾干废气经密闭式喷漆房(7.0m*4.0m*4.0m)+过滤棉+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 新建 放 废气处理措施 打磨粉尘经密闭式打磨房(4.0m*3.5m*4.0m)+板式过滤器处理 新建 达标后与喷漆晾干废气共用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 新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环保 废水处理措施 (GB8978-1996)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再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 依托 工程 进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新建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新建 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东北侧,面积 11.7 ㎡,各固体废弃 新建 固废处理措施 物分类分区暂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 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东南侧,面积 14.0 ㎡,分类暂存于危险 新建 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项目产品规模 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车、铣、钻、削加工、焊接、打磨、装配、试压检验、 喷漆、晾干、入库等工艺,主要产品及规模见下表: 表 2.2 序号 产品名称 1 2 离心泵 3 主要产品及规模 年产量(台/年) 规格型号 用途 备注 1000 GS、S、QS、DS 来料加工、组装 500 CZ、ZA 100 LC 广泛用于电 力、冶金、煤 炭、建材等行 业输送含有固 体颗粒的浆体 来料加工、组装 来料加工、组装 ③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 表 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材料名称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铸铁毛坯 400t 20t 铸钢毛坯 200t 5.0t 304 毛坯 150t 1.0t 45 圆钢 60t 1.0t 304 钢材 60t 0.2t 电机 200 台 5台 油漆 2.0t 0.1t 稀释剂 1.0t 0.05t 19 工序 备注 外购 车、铣、钻、削 加工 外购 外购 焊接 装配 喷漆 外购 外购 外购 外购 外购 焊条 0.3t 0.05t 焊接 外购 机油 0.5t 0.05t 外购 乳化液 1.0t 0.05t 车、铣、钻、削 加工 氧气 200 瓶 2瓶 乙炔 100 瓶 1瓶 过滤棉 0.5t 0.5t 废气处理 / 活性炭 7.0t 0.7t 废气处理 / 水 894.0t / / / 电 50000kwh / / / 表 2.4 焊接 外购 40L/瓶 40L/瓶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序号 名称 主要理化性质 1 湘江醇 酸树脂 漆 高固漆,成分:醇酸树脂聚合体 60%,200#溶剂油 30%,二甲苯 10% 2 稀释剂 成分:200#溶剂油 30%、丁酯 30%、二甲苯 40% 3 焊条 4 机油 5 乳化液 6 氧气 7 乙炔 气焊或电焊时熔化填充在焊接工件的接合处的金属条,涂有药皮的供焊 条电弧焊使用的熔化电极,它是由药皮和焊芯两部分组成的,用于焊接 的专用钢丝可分为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不锈钢三类,本项目为碳 素结构钢,是以微碳纯铁为焊芯的纯铁焊条。具有抗高温氢、氮、氨腐 蚀能力。抗裂性能良好,直流反接,可作要求抗裂而不要求等强度的焊 接或过渡层。 属于半固体润滑剂,能覆盖于摩擦表面,可隔离水气、湿气和其它有害 介质与金属的接触,从而减轻腐蚀磨损,防止生锈,保护金属表面。很 多的滚动轴承就是用它来润滑的。 乳化油是以稳定状态存在(不上浮,不凝聚)的微小油粒,粒径约在 0.5~ 25μm 之间,为淡褐色至深褐色液体或半固体,属于金属切削油的一类。 作用以冷却为主,润滑为次,用于车制、锯断、钻孔、磨制等金属加工。 乳化油由基础油、乳化剂、防锈剂、油性极压剂、稳定剂、防腐剂、消 泡剂等组成,其中前三者是主要成分。基础油由低粘度润滑油加入部分 动植物油脂构成。本项目使用的乳化油挥发性成分低于 10%,不属于《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 VOCs 物料。 氧气是无色无味气体,是氧元素最常见的单质形态。熔点-218.4℃,沸 点-183℃。不易溶于水,1L 水中溶解约 30mL 氧气。在空气中氧气约占 21%。液氧为天蓝色。固氧为蓝色晶体。 乙炔,分子式 C2H2,俗称风煤或电石气,是炔烃化合物中体积最小的一 员,主要作工业用途,特别是烧焊金属方面。乙炔在室温下是一种无色、 极易燃的气体。纯乙炔为无色无味的易燃气体。而电石制的乙炔因混有 硫化氢 H2S、磷化氢 PH3、砷化氢而有毒,并且带有特殊的臭味。熔点 -88°C,沸点-28°C,相对密度 0.6208(-82/4℃),折射率 1.00051,折光 率 1.0005(0℃),闪点(开杯)-17.78℃,自燃点 305℃。在空气中爆 炸极限 2.3%-72.3%(vol)。在液态和固态下或在气态和一定压力下有 猛烈爆炸的危险,受热、震动、电火花等因素都可以引发爆炸,因此不 能在加压液化后贮存或运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丙酮。在 15℃ 20 和 1.5MPa 时,乙炔在丙酮中的溶解度为 237g/L,溶液是稳定的。 ④主要设备清单 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设备详见下表: 表 2.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数控立车 CK5118B 1 台 / 2 数控卧车 CAK6110185 1 台 / 3 数控卧车 CY-K6150B 2 台 / 4 卧车 CW6180 1 台 / 5 卧车 CD6150A 2 台 / 6 数控镗车 TPX6110A 1 台 / 7 钻床 Z3050*1600 1 台 / 8 数控铣床 CKX30 1 台 / 9 磨床 M1332 1 台 / 10 测试台 300 立方*300KW 1 套 / 11 行车 LD5-21.5 2 台 / 12 行车 LD10-21.5 2 台 / 13 动平衡机 YYW-1000A 1 台 / 14 密闭式喷漆房 7.0m*4.0m*4.0m 1 套 / 15 密闭式打磨房 4.0m*3.5m*4.0m 1 套 / 16 测试水池 13.0m*6.0m*4.0m 1 个 / 2.4 公用工程 ①给水工程: 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应引入,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用水为生活用水、乳 化液配制用水、试压检测用水。 生活用水:项目生产定员 30 人(均不提供食宿)。根据《湖南省地方用水定 额标准》(DB43/T388-2020),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厂内员工生活用水量按 80L/ 人·d 计。本项目年生产天数为 260 天,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624.0m³/a(2.4m³/d)。 乳化液配制用水:本项目乳化液的使用中需加入一定量的水,加水比例为 1: 10,项目乳化液使用量为 1.0t,则乳化液使用过程中需用水 10.0m3/a。 试压检测用水:本项目试压检测用水可循环使用,只需定期补充损失量,根据 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年消耗约 260.0m3/a。 ②排水工程 乳化液配制用水部分在机加工过程中损耗(9.0m3/a),其余部分(1.0m3/a)随 废乳化液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499.2m ³/a(1.92m³/d)。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创业路市政雨水管网, 21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排放 标准再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 排入湘江。 本项目新鲜水用量约为 894.0m³/a(约 3.43m³/d),具体详见水平衡图。 624.0 124.8 生活用水 499.2 化粪池 499.2 湘潭市河东第 二污水处理厂 9.0 894.0 10 260.0 乳化液配制用水 随废乳化液作 为危废处置 湘江 260.0 测试用水 图 2.1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1.0 项目用水平衡图(m³/a) ③供电 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 2.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职工总定员 30 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全年生产 260 天。 2.6 总平面布置 湖南清泉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 园二期F1栋,项目布局呈由西向东矩形,设置生产车间(机加工、喷漆、打磨、装 配、测试、包装、仓库、检验等区域)、办公楼及其他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平面 布置详见附图2。 2.7 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于已建标准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主体施工期只在厂房中进行设备安装及 密闭式喷漆房、密闭式打磨房、测试水池的建设,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故项目施工 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分析。 2.8 运营期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运营期工艺流程图如下图: 22 外购铸铁毛坯、铸钢毛坯、304 毛坯 移动式焊接 预 烟尘净化器 乳化液 处 理 粉 车、铣、钻、 废气、噪声、固废 焊接烟尘 削加工 尘 焊条、 氧 外购 45 圆钢、304 气、乙炔 底座焊接 密闭式打磨房+板式过滤 打磨粉尘 钢材铸钢 器+15m 高的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 打磨 废气、噪声、固废 废气、噪声、固废 电机 装配 噪声、固废 试压检测 噪声 油漆、稀释剂 喷 漆 晾 干 废 气 密闭式喷漆房+过 滤棉+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15m 高 的 排 气 筒 DA001 高空排放 化粪池后排入 创业路市政污 水管网,进入湘 潭市河东第二 污水处理厂深 度处理 生活污水 喷漆 废气、噪声、固废 晾干 废气、噪声、固废 成品 噪声 入库 噪声 图 2.2 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铸铁毛坯、铸钢毛坯、304 毛坯、45 圆钢、304 钢材等,原 料由市场或企业定向提供,进厂经检验合格后入库待用。项目产品为离心泵,其主 要生产工艺如下: ①下料:车、铣、钻、削加工:外购毛坯件,对毛坯件进行精加工,制成水泵 组成工件。此工序目的是对工件外形尺寸和性能按照要求进行机械加工,加工出合 适的工件(产生机加工粉尘、设备噪声、固废)。 ②焊接:焊接:外购的符合刚度和强度要求的原料转运至焊接区,将原料按照 产品要求进行焊接,本项目主要焊接水泵底座支架(产生焊接烟气、设备噪声、固 废)。 ③打磨:将上述精加工后的工件和焊接完成的底座进行手工打磨,以去除工件 表面毛刺,全过程在密闭式打磨房(4.0m*3.5m*4.0m)内完成(产生机加工粉尘、 设备噪声、固废)。 ④装配:将外购的配件、底座等进行装配,成为完整的产品(产生生产噪声、 配件次品)。 23 ⑤喷漆、晾干:试压检测完成的工件在密闭式喷漆房(7.0m*4.0m*4.0m)对其 进行喷漆。喷漆过程采用人工喷枪和手刷相结合的方式,喷完漆后置于晾干区进行 自然晾干,调漆、喷漆及晾干大约 4h,其中调漆约 0.5h/d、喷漆约 1.5h/d、晾干约 2.0h/d,调漆、晾干和喷漆均在喷漆房中(产生有机废气、漆渣、生产噪声、废油 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 ⑥包装:将装配好的泵进行包装后暂存于成品区。 主要污染工序: 主要污染物来源、排放方式见下表: 表 2.6 时 期 污染物名 称 废气 运 营 期 污染物种类、来源、处置措施等一览表 来源 污染物名称 喷漆、晾干 颗粒物(漆雾)、 VOCs、二甲苯 预处理(车、铣、钻、 削加工) 颗粒物 焊接 颗粒物 打磨 颗粒物 生活污水 CODCr、NH3-N、 BOD5、SS、pH、动 植物油、TP 试压检测废水 SS、pH 噪声 Leq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废水 噪声 处置措施 经密闭式喷漆房 (7.0m*4.0m*4.0m)+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高 空排放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 处理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 处理 经密闭式打磨房 (4.0m*3.5m*4.0m)+ 板式过滤器处理达标后 与喷漆晾干废气共用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创 业路市政污水管网,进 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 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 排入湘江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不外排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交环卫部门处置 边角废料及金属碎屑 次品 废原料包装袋 固废 废焊材 除尘渣 废乳化液 废乳化液包装桶 漆渣 24 一般固废 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 用 危险废物 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 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 单位处理 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 废活性炭 废过滤棉 废含油抹布手套 废机油 废机油桶 本项目购置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标准厂房 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在湖南清泉泵业制造有限公司购置该部分土地之前,该土 地无工业产生活动,无遗留污染问题。 目前已建设的企业有湖南大晟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福昌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星 诚鑫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目前入驻的企业大部分为制造业企业,生产工艺较 简单,主要是以打磨、切割、破碎、焊接、组装为主,少部分企业有喷漆、注塑、 沾合工艺,产生的废气主要以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破碎粉尘、焊接烟尘、包装粉 与 尘、喷漆有机废气、注塑废气为主,废水则主要主要是以生活污水为主。本项目生 项 产离心泵,与周边企业不存在交叉污染。 目 表 2.7 产业园主要工业企业污染情况 有 位 企业 生产内容及规 废气 废水 固体废物 置 名称 模 关 边角废料、收集粉 的 湖南 尘、废焊丝、焊条、 一 原 大晟 切割粉尘、打磨粉 年加工 200 套科 废漆渣、废活性 期 有 制造 尘、喷漆、粘合废 生活污水 C1 普展品 炭、废过滤棉、废 气、焊接烟尘 有限 环 栋 机油及员工生活 公司 境 垃圾 污 湖南 员工生活垃圾、废 一 福昌 年产 502 万件无 机械加工废气、注 包装纸、废切削 染 期 科技 人机核心零部 塑废气、塑料破碎 生活污水 液、废润滑油、不 问 C2 件 粉尘 有限 合格铝制件、不合 题 栋 一 期 C3 栋 公司 湖南 星诚 鑫精 密制 造有 限公 司 格注塑件 年产 3 亿件五金 制品及组装 机加工粉尘、打磨 粉尘 25 生活污水、清洗废 水 员工生活垃圾、废 工件铜渣、不合格 产品、废切割油、 废润滑油、废弃包 装物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常规因子监测数据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中“6.2.1.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发布的平均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为了解项目 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采用湘潭市常规监测点板塘 2020 年空气质 量监测数据,监测统计见下表: 表 3.1 2020 年板塘环境空气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μg/m³ 监测因子 评价指标 监测浓度 标准值 超标倍数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 60 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9 40 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3 70 0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9 35 0.11 不达标 CO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110 4000 0 达标 区 90 百分位数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 O3 137 160 0 达标 域 浓度 环 由上表可知,2020 年板塘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 SO2、NO2、PM10 的年平均浓度、 境 CO 的 24 小时平均浓度和 O3 的日最大 8h 平均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质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但 PM2.5 的年平均浓度出现超标。根据《环 量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 现 达标区。 状 目前,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湘潭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 实施燃煤控制、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防治 移动污染源、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整治面源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 尘控制责任,深化秸秆“双禁”工作力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湘潭市大气环境质量状 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2)特征因子监测数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 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 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1 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因此,本次评价引用湘潭海方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端盖 500 件、支架 20 件、风机 150 件、零部件 20000 件、电机涤玻绳 40 万 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检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8 日~4 月 10 日,处于三年有效期内。湘潭海方电器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东北侧 3074m 处, 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属于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符合《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规定的数据引用要 求,因此本次环评引用该公司环评报告关于大气特征因子的监测数据及结论。 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 26 1)监测项目及点位 监测项目及点位见下表: 表 3.2 编号 G1 大气监测点位置情况一览表 监测点位 湘潭海方电器有限公司项目拟建地西南面居 民处(下风向) 监测项目 TVOC、二甲苯、TSP 2)监测时间和频次 2021 年 4 月 8 日~4 月 10 日,监测时间为 3 天,采样频率按《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评价标准 TSP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甲苯、TVOC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1 中其它污染物空 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4)监测结果统计及分析 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 表 3.3 采样 位置 监测 因子 湘潭海方电 TSP 器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 TVOC 西南面居民 二甲苯 处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结果(mg/m3) 2021.4.8 2021.4.9 2021.4.10 标准值 (mg/m3) 0.085 0.088 0.096 0.3 达标 <0.0005 <0.0005 <0.0005 0.6 达标 <0.0015 <0.0015 <0.0015 0.2 达标 达标情况 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 TSP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标准,二甲苯、TVOC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 录 D 浓度参考限值。 3.2 地表水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纳污水体为湘江湘潭段,根据《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 能区划》(DB43/023-2005),湘江该江段水域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环评采用 2020 年湖南省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五 星、易家湾两个常规监测断面部分水质因子监测统计数据。具体监测情况详见下表: 表 3.4 监测断面 五星断面 易家湾 断面 2020 年湘江五星、易家湾断面水质统计结果 单位:mg/L,pH 无量纲 项目 年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超标率 % 最大超 标倍数 标准值 pH 值 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五日生化需氧量 石油类 总磷 pH 值 高锰酸盐指数 7.55 2.2 8 0.22 1.0 0.005 0.005 7.64 2.2 8.50 3.1 10 0.4 1.8 0.01 0.008 8.46 2.7 6.98 1.8 6 0.004 0.5 0.01 0.004 7.27 1.8 0 0 0 0 0 0 0 0 0 / / / / / / / / / 6~9 6 20 1.0 4 0.05 0.2 6~9 6 27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五日生化需氧量 石油类 总磷 9 0.22 1.0 0.005 0.05 13 0.37 1.7 0.01 0.13 7 0.07 0.5 0.01 0.03 0 0 0 0 0 / / / / / 20 1.0 4 0.05 0.2 由上表的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湘江五星、易家湾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中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湘江段水 质良好。 3.3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湘潭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2021 版),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 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厂区执行此标准中的 3 类标准。根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厂界 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噪声监测。 3.4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属于 C3441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行业,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 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 染影响类)(试行)》,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不进行地下 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5 生态环境状况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属于工业区,植被类型较少,多为人工景观 植被,木本植物主要有樟树等;草本植物主要有狗尾草、车前草和狗牙、人工草皮 等。据调查,区内未发现其他珍稀濒危需特殊保护的物种,樟树为江南常见树,分 布广泛。项目区域人口密度较大,人类活动频繁,野生动物分布较少,多为常见物 种如蛙、田鼠、蝙蝠、蛇、山雀等。区内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 珍稀濒危保护动物以及国家法定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3.6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设备,不进行电磁辐射影响评价,因此无需进行电磁辐 射环境现状调查。 评价保护目标确定为距离场址较近的建筑物及周围生态环境,将下述敏感目标 列为重点保护对象。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根据现场踏勘,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 功能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敏感点图见附图,环境 环 保护目标一览表见下表: 境 表3.5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 环境 经纬度 环境保护 保护内 环境功 功能及 相对 保护级别 护 要素 目标 容 能区 规模 位置 E N 目 西侧、西 居住, 标 北侧、西 《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 空气 112.96718717 27.84677935 摇钱社区 大气 112.96913445 27.84460220 鹏城驾校 28 二类 约 200 人 标准》 南侧 150-500m (GB3095-2012) 教育, 西北侧 中的二级标准 约 50 170-500m 人 声环 境 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3.7 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漆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参 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 1 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参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 3 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相关限值要求。相关标 准限值详见下表: 污染物 项目 表 3.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节选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最高允许排放 排放浓度 排气筒高度 监测点 浓度(mg/m³) (mg/m³) 速率(kg/h) 120 颗粒物 3.5 15m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污 染 物 表 3.8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节选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³) 监测点位 排 总挥发性有机物 80 放 (TVOCs) 废气总排口 控 二甲苯 17 制 非甲烷总烃 2.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标 苯系物 1.0 准 表 3.9 污染物项目 非甲烷总烃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节选 排放限值 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 限值含义 (mg/m³) (mg/m³) 监控位置 10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 置监控点 30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8 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具 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 表 3.10 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pH 无量纲,mg/L 污染物名称及标准值 SS BOD5 COD 氨氮 pH 动植物油 TP 400 300 500 / 6-9 100 / 标准来源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 3.9 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29 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 表 3.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昼间 3类 65 单位:dB(A) 夜间 55 3.10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2013)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499.2m³/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创 业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湘江,污水处 总 理厂出水水质为 COD 50mg/L、NH3-N 5mg/L,按照标准核算其总量分别为 COD 量 0.024t/a、NH3-N 0.002t/a。因生活污水总量控制指标已纳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厂 控 总量指标,因此,项目无需另购买 COD、NH3-N 总量控制指标。 制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 VOCs,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 VOCs 0.432t/a(其中有组织 指 0.342t/a,无组织 0.090t/a)。 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环保规划要求,根据本次工程的污染 特点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 0.432t/a(其 中有组织 0.342t/a,无组织 0.090t/a)。 30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环 本项目于已建标准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主体施工期只在厂房中进行设备安装及 境 密闭式喷漆房、密闭式打磨房、测试水池的建设,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故项目施工 保 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分析。 护 措 施 4.1 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预处理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漆晾干废气。 4.1.1 废气源强估算 (1)预处理粉尘 本项目在对铸铁毛坯、铸钢毛坯、304 毛坯进行车、铣、钻、削加工等加工过 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粉尘,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一方面因为其质量较大, 沉降较快;另一方面,会有一少部分较细小的颗粒物随着机械的运动而可能会在空 气中停留暂短时间后沉降于地面。由于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且有车间厂房阻拦, 运 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多在 5m 以内,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金属颗粒物极少。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 年)附表 1 中“33 营 期 金属制品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37 铁路、 环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境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 影 业系数手册”,见下表: 表 4.1 预处理过程产污系数表 响 序号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和 1 工业废气量 立方米/吨-原料 8500 保 护 2 颗粒物 千克/吨-原料 2.19 措 本项目铸铁毛坯、铸钢毛坯、304 毛坯的总用量约为 750t/a,则项目预处理过程 施 产生的工业废气量为 3064.9m³/h,颗粒物产生量为 1.642t/a,产生速率为 0.790kg/h。 项目拟配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预处理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移动式焊接烟尘净 化器对预处理粉尘的收集效率以 80%计,净化效率以 95%计,设计风量以 5000m3/h 计。收集到的颗粒物量为 1.314t/a,未收集净化的预处理粉尘经车间自然通风扩散后 无组织排放,排放量约为 0.328t/a。 (2)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区位于车间东北侧,焊接采用乙炔气体保护焊。在焊接过程中,由 于高温、电离的作用,使焊条、被焊件材料与空气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主要是药 皮、保护气体、焊芯和空气中的水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焊接烟尘及有毒有害气体, 31 同时伴有弧光等有害因素,影响人体健康。 焊接时,电弧区的高温在 2000~6000℃左右,这时对任何金属及其氧化物均能 被熔化蒸发和汽化,金属蒸汽在空气中冷凝形成粒径为 0.05~0.4um 左右的气溶胶悬 浮漂粒,并伴随着有毒气体一起迅速扩散到作业环境中。由于微粒间的静电聚合作 用,使微粒相互聚合为较大粒径的粒子形成烟尘。根据有关资料,焊接烟尘的粒度 很细,一般小于 1um 的尘粒占 50%以上(重量百分比),小于 10um 的尘粒占 99% 以上。 焊接烟气中的烟尘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物质,已在烟尘中发现的元素多达 20 种以 上,其中含量最多的是 Fe、Ca、Na 等,其次是 Si、Mn、Al、Ti、Cu 等。焊接烟尘 中的主要有害物质为 Fe2O3、SiO2、MnO、HF 等,其中含量最多的为 Fe2O3,一般 占烟尘总量的 35.56%,其次是 SiO2,其含量占 10~20%,MnO 占 5~20%左右。焊接 烟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成分主要为 CO、CO2、O3、NOx、CH4 等,其中以 CO 所占 的比例最大。由于有毒有害气体产生量不大,且气体成分复杂,较难定量化,故本 环评仅定性分析,而对焊接烟尘则作定量化分析。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 年)附表 1 中“33 金属制品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37 铁路、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 业系数手册”,见下表: 表 4.2 工 段 名 称 焊 接 产 品 名 称 原料名称 焊 接 件 结构钢焊条 (JXXX)、钼和 铬钼耐热钢焊条 (RXXX)、不 锈钢焊条 (G/AXXX)、 堆焊焊条 (DXXX)、低 温钢焊条 (WXXX)、铸 铁焊条 (ZXXX)、镍 和镍合金焊条 (NiXXX)、铜 和铜合金焊条 (TXXX)、铝 和铝合金焊条 (LXXX)、特 殊用途焊 (TSXXX) 焊接过程产污系数表 工艺名称 手工电弧 焊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工业废气量 立方米/吨-原 料 2130193 颗粒物 千克/吨-原料 20.2 本项目焊接时所采用的焊条主要为 HR50-6 型焊条,焊条的总用量约为 0.3t/a, 32 则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气量为 307.2m³/h,颗粒物产生量为 0.006t/a,产生速 率为 0.003kg/h。项目拟配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移动 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的收集效率以 80%计,净化效率以 95%计,设计风量 以 5000m3/h 计。收集到的颗粒物量为 0.0048t/a,未收集净化的焊接烟尘经车间自然 通风扩散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约为 0.0012t/a。 (3)打磨粉尘 本项目密闭式打磨房(4.0m*3.5m*4.0m)位于车间东南侧,打磨方式为人工打 磨,在进行打磨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 年)附表 1 中“33 金属制品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37 铁路、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备修理、433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行 业系数手册”,见下表: 表 4.3 工段 名称 预处 理 产品 名称 干式 预处 理件 原料名称 打磨过程产污系数表 工艺名称 钢材(含板材、 构件等)、铝材 (含板材、构件 抛丸、喷 等)、铝合金(含 砂、打磨、 板材、构件等)、 滚筒 铁材、其它金属 材料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工业废气量 立方米/吨-原料 8500 颗粒物 千克/吨-原料 2.19 本项目所采用的原料主要为铸铁毛坯、铸钢毛坯、304 毛坯、45 圆钢、304 钢 材,总用量约为 870t/a,则项目打磨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气量为 7110.6m³/h,颗粒物 产生量为 1.905t/a,产生速率为 1.832kg/h。项目拟配置建设一间密闭式打磨房,密 闭式打磨房的废气收集效率按 95%计。打磨过程收集到的废气(颗粒物)经过板式 过滤器处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 年)附表 1 中“33 金属制品业、34 通用设备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6 汽车制造业、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 金属制品修理、432 通用设 备修理、433 专用设备修理、4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 镀工艺)行业系数手册”,板式过滤器对颗粒物的去除率为 95%,项目设计风量约 为 20000m3/h,处理后与喷漆晾干废气共用 1 根 15m 高的 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 打磨工艺平均时间为 4h/d,与喷漆晾干工艺在不同时间段进行,不存在风量叠加问 题。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 0.090t/a,排放速率为 0.087kg/h,排放浓度为 4.4mg/m3,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 0.095t/a,收集到的颗粒物量为 1.72t/a。 (4)喷漆晾干废气 本项目喷漆区位于车间东南侧,在进行喷漆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 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漆雾)、VOCs、二甲苯。 本项目年工作时间 260 天,调漆、喷漆及晾干过程平均时间为 4h/d,其中调漆 约 0.5h/d、喷漆约 1.5h/d、晾干约 2.0h/d。产生的污染物为:颗粒物(漆雾)、VOCs、 二甲苯。本项目喷漆过程中约 70%的固体份附着在产品上带走(即上漆率为 70%), 约 10%的固体份以漆渣形式掉落在喷漆房内,另外 20%的固体份形成漆雾。调漆、 33 喷漆和晾干均在密闭式喷漆房中操作,连续作业,但在人员进、出过程中需开启, 项目拟配置建设一间密闭式喷漆房(7.0m*4.0m*4.0m),喷漆房的废气收集效率按 95%计,参考《上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中全封 闭式负压排风收集效率为 95%,本项目 VOCs 产生源设置在密闭空间内,所有开口 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负压,收集效率按 95%计算可行。过程中收集到的 废气(颗粒物(漆雾)、VOCs、二甲苯)先经过过滤棉处理,然后经 1 套“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类比同类型项目《年产 4000 台离心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批复文号:潭环审(湘潭县)[2022]18 号),过滤棉对漆雾颗粒物的去 除率为 90%。根据《湖南省制造业(工业涂装)VOCS 排放量测算技术指南(试行) 》 , 3 活性炭吸附对 VOCs、二甲苯的去除效率为 80%。项目设计风量约为 20000m /h,处 理后通过 15m 高的 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所有油漆(含稀释剂)成分见下表。 表 4.5 本项目所用油漆成分分析表 成分 含量 200#溶剂油 30% 丁酯 30% 40% 二甲苯 类别 稀释剂 VOCs:100% 二甲苯:40% 60% 30% 10% 醇酸树脂聚合体 200#溶剂油 二甲苯 油漆 组分 固:60% VOCs:40% 二甲苯:10% 表 4.6 类别 投 入 产 出 油漆 稀释剂 小计 产品附着 漆渣 漆雾 废气处理设 施收集量 过滤棉过滤 漆雾 活性炭吸附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项目喷漆工序固体份、VOCs、二甲苯平衡表 固体份 VOCs 二甲苯 含量 含量% 纯量 t/a 纯量 t/a 含量% 纯量 t/a % 2.0t/a 60 1.2 40 0.8 10 0.2 1.0t/a / / 100 1.0 40 0.4 / 1.2 / 1.8 / 0.6 t/a 70 0.84 / / / / t/a 10 0.12 / / / / t/a 20 0.24 / / / / t/a / 0.228 / 1.71 / 0.57 t/a / 0.2052 / / / / t/a / t/a / / / / 0.0228 0.012 / / / 1.368 0.342 0.09 / / / 0.456 0.114 0.03 则颗粒物(漆雾)有组织排放量为 0.0228t/a,排放速率为 0.058kg/h,排放浓度 为 2.9mg/m3,无组织颗粒物(漆雾)排放量为 0.012t/a。VOCs 有组织排放量为 0.342t/a, 排放速率为 0.329kg/h,排放浓度为 16.4mg/m3,无组织 VOCs 排放量为 0.090t/a。二 甲苯有组织排放量为 0.114t/a,排放速率为 0.110kg/h,排放浓度为 5.5mg/m3,无组 织二甲苯排放量为 0.030t/a。 34 喷漆晾干废气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过滤棉 打磨粉尘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 与喷漆晾干废气共用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 板式过滤器 焊接烟尘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无组织逸散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无组织逸散 预处理粉尘 图 4.1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表 4.7 项目废气产生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情况 产 污染 物 物种 环 类 节 产生 浓度 mg/ m3 产生 量 t/a 预 颗粒 处 物 理 / 1.642 焊 颗粒 接 物 / 0.006 87.0 1.81 / 0.095 打 颗粒 磨 物 主要污染治理设施 排 放 形 治理 式 设施 移动 无 式焊 组 接烟 织 尘净 化器 移动 无 式焊 组 接烟 织 尘净 化器 板式 过滤 有 器 组 +15 织 m排 气筒 无 组 织 / 污染物排放情况 处理 能力 m3/h 收 集 效 率 % 去 除 效 率 % 是 否 为 可 行 技 术 排放 浓度 mg/ m3 排放 速率 kg/h 排放 量 t/a 5000 80 95 是 / / 0.328 / 5000 80 95 是 / / 0.001 2 / 2000 0 95 95 是 4.4 0.087 0.090 DA00 1 / / / / / / 0.095 / 35 排放 口编 号 29.2 0.228 过滤 棉+ 二级 活性 有 炭吸 组 附装 织 置 +15 m排 气筒 / 0.012 无 组 织 1.71 过滤 棉+ 二级 活性 有 炭吸 组 附装 织 置 +15 m排 气筒 0.09 无 组 织 27.4 0.57 过滤 棉+ 二级 活性 有 炭吸 组 附装 织 置 +15 m排 气筒 / 0.03 无 组 织 颗粒 物 (漆 雾) 喷 漆 82.2 VOC s / 二甲 苯 / / / 2000 0 95 90 是 2.9 0.058 0.022 8 DA00 1 / / / / / / 0.012 / 2000 0 95 80 是 16.4 0.329 0.342 DA00 1 / / / / / / 0.090 / 2000 0 95 80 是 5.5 0.110 0.114 DA00 1 / / / / / / 0.030 / 4.1.2 排气口设置情况 36 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源信息详见下表。 表 4.8 项目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放口基本情况 污 染 源 类 别 排污 口编 号及 名称 高 度 m 内 径 m 温度 ℃ 排 放 小 时 数 坐标 类 型 390 有 组 织 废气 总排 口 DA001 1 5 0. 7 E112°58′12.72″ N27°50′51.37″ 环境 温度 104 0 104 0 104 0 一 般 排 放 口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排放标准 产生量 t/a 浓度限值 mg/m3 颗粒 物(漆 雾) VOC s 二甲 苯 颗粒 物 0.228 颗粒 物(漆 雾) 120 1.71 VOCs 80 0.57 二甲 苯 颗粒 物 17 1.81 120 表 4.9 污 染 源 类 别 名 称 面源中心 点坐标 无 组 织 面 源 生 产 车 间 E112°58′1 2.15″ N27°50′5 0.57″ 面源 长度 m 45.0 项目无组织面源排放情况一览表 与 污染物 正 面源 产生情况 年排 面源 北 有限 放小 宽度 向 排放 时数 m 产生量 t/a 夹 高度 h m 角 ° 颗粒 2080 0.4362 物 47.6 0 25.0 排放标准 浓度限值 mg/m3 颗粒物 1.0 1040 VOCs 0.090 VOCs 2.0 1040 二甲 苯 0.030 二甲苯 1.0 4.1.3 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工、炉)、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作异常 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 的排放。类别同类型项目年产 480 台冷凝泵、240 台多级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批复文号:潭环审[2020]17 号),本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主要为喷漆废气处 理设备故障,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效率下降 50%,颗粒物处理效率仅为 45%,VOCs、 二甲苯处理效率仅为 40%。但废气收集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等 情况,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 环境造成污染,废气非正常工况源强情况见下表。 表 4.10 序号 污染 源 非正常排放 原因 项目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参数表 非正常排 单次持 非正常排放 污染物 放浓度 续时间 速率(kg/h) (mg/m3) (h) 37 年发 生频 次/次 应对 措施 1 生产 车间 废气处理措 施处理效率 下降 50%, 颗粒物处理 效率为 45%, VOCs、二甲 苯处理效率 为 40% VOCs 49.3 0.986 颗粒物 (漆 雾) 16.1 0.322 二甲苯 16.4 0.329 1 1 立即 停产, 关闭 排放 阀,及 时更 换过 滤棉、 活性 炭 4.1.4 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及其环境影响分析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烟通过风机引力作用,经万向集尘罩吸入设备进风 口,设备进风口处设有阻火器,火花经阻火器被阻留;烟尘气体进入沉降室,利用 重力与上行气流,将粗粒尘直接降至沉灰抽屉,微粒烟尘被滤芯捕集在外表面;洁 净气体经滤芯过滤净化后,经出风口达标排出。该装置捕集效率 80%,对颗粒物(焊 接烟尘)处理效率 95%。 板式过滤器:当要过滤的空气进入设备,流经过滤器的滤料,再从出风面流出, 进入下级过滤或通风管道时。空气中的微粒杂质就已经被过滤器截留,对颗粒物处 理效率 95%。但是随着这种操作连续循环,越来越多的颗粒被截获,过滤的阻力也 会越来越大,通过的风量也会越来越小,因此需要定期清理维护。 干式过滤:干式喷漆净化装置是一种干式处理设备,漆雾经风机负压抽风,第 一道先经过 V 型漆雾过滤纸,V 型干式漆雾过滤纸的褶皱结构可有效吸收过喷废气, 同时强制改变过喷气流方向流动。比空气重的颗粒便会粘附在纸壁上,不会随气流 带走。过喷物从褶里低部填充,直至过滤物完全堵塞便需更换。V 型结构深度承载, 过滤效率会随饱和度增加而增加,漆雾通过进气口时速度减缓、方向以三维空间的 路径加以控制,使漆雾中的漆雾粒子与稀释剂在减速后遭到拦截、碰撞形成惰性分 离,把漆雾粒子聚积在 V 型槽内,空气由出气口排出,细小漆污点从 V 型过滤逃离 再经第二层玻璃纤维漆雾毡,玻璃纤维漆雾毡渐密式的结构特点,具有透风量大, 捕捉率高,风阻小,疏密式的滤材,可根据尘埃大小,被阻挡在不同密度的层次, 更有效的容纳较多的漆雾尘。对于细小漆雾的颗粒逃离出来,在后再加装初效过滤 棉,具有过滤效果好,风阻小等特点,后段还可加设废气活性炭过滤器,活性炭纤 维是采用纤维状非织布与活性炭粉经特殊工艺加工制成。由于活性炭高效的吸附、 过滤性能,使该产品具有良好的空气净化效果。过滤棉对漆雾废气的吸收效率可达 90%以上。 活性炭吸附:为了进一步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是国内最 为有效的办法。吸附作用是一种界面现象。所谓吸附,是当两相存在时,在相与相 的界面附近的浓度与相内部不一样的现象,吸附的物质称作吸附剂或吸附载体。活 性炭的吸附是用活性炭作为载体的吸附。吸附的作用力是吸附载体与吸附物质(有 机废气)之间在能量方面的相互作用,承担这种相互作用的是电子。吸附载体表面 上的原子与吸附质(有机废气)分子互相接近时,即使是无极性,也会瞬时性地造 成电子分布的不对称而形成电极,并诱导与其相对应的原子或分子产生分电极。在 38 这两个分电极之间,便产生微弱的静电相互作用力。活性炭也能通过使用氧化剂、 还原剂进行处理,让比表面积及比孔容积大,单位重量的吸附量也大。活性炭应定 期更换。本项目使用专用优质蜂窝活性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1kg 活性炭 对有机废气吸附量一般在 0.2-0.3kg,本项目取值 0.25kg,根据前述分析,项目活性 炭 去 除 有 机 物 的 量 约 为 1.368t/a , 则 活 性 炭 使 用 量 约 为 5.472t/a , 换 算 成 100mm×100mm×100mm 的立方体蜂窝活性炭(密度约 0.5t/m3),约为 10.944m³, 项目活性炭装填量约 4.0m3,则约每 4 个月需完全更换一次活性炭。结合上述分析及 项目实际生产情况,本环评要求每 4 个月完全更换一次活性炭。 废 气 通过 处理 后颗 粒 物( 漆雾 )浓度 满足 《大 气污染 物综 合排 放标 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3.5kg/h),VOCs、二甲苯浓 度 满 足湖 南省《表 面 涂装 (汽车 制造及维 修)挥发性 有机物、镍 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 1 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 80mg/m3,二甲苯 17mg/m3)。 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后,未能完全收集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得到充分扩散稀 释,厂界下风向处无组织废气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 点影响甚微。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属于 可行技术。 根据湘潭市常规监测点板塘 2020 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不 达标区,通过湘潭市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防护等措施,湘潭市大气环境质量状 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存在居民环境保护目标,本次环评引用湘潭海方电 器有限公司《年产端盖 500 件、支架 20 件、风机 150 件、零部件 20000 件、电机涤 玻绳 40 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检测数据,检测数据表明 2021 年 4 月 8 日~4 月 10 日项目所在地东北侧 3074m 大气环境中 TSP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甲苯、TVOC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 境》(HJ2.2-2018)附录 D 浓度参考限值。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到排 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1.5 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 4.11 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类别 大气监测 监测点位 厂界上风向参照 点、下风向监控点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颗粒物 半年一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半年一次 苯系物 半年一次 39 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 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 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 3 中无组 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 限值要求 厂房外布设监控点 排气筒 DA001 非甲烷总烃 半年一次 VOCs 每年一次 二甲苯 每年一次 颗粒物 每年一次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附录 A 中相关限值要求 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 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 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 1 中排放 浓度限值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 4.2 水环境影响分析 4.2.1 废水排放源强 本项目试压检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 生活用水量为 624.0m³/a(2.4m³/d),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 0.8 计,则生 活污水产生量为 499.2m³/a(1.92m³/d)。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BOD5、 SS、氨氮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湘潭市河 东第二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放至湘江。 运营期废水水量、水质及相关污染物的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 4.12 污染源 生活污水 499.2t/a 水污染物产排情况表 项目 CODcr BOD5 SS NH3-N 产生浓度(mg/L) 250 150 200 25 产生量(t/a) 0.124 0.074 0.099 0.012 预处理措施 化粪池 去除效率 15% 15% 30% 3% 排放浓度(mg/L) 212.5 127.5 140 24.25 排放量(t/a) 0.106 0.063 0.069 0.012 500 300 400 / 污水排放浓度(mg/L) 50 10 10 5 排放量(t/a) 0.024 0.004 0.004 0.002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mg/L) 污水处理厂 排放情况 4.2.2 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分析 (1)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499.2t/a,主要污染物为 COD、 氨氮、BOD5 、SS 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是一种利 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 过渡性生活处理构筑物。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粪便、纸屑、病原虫,悬浮物固体浓 度为 100-350mg/L,有机物浓度 COD 在 100-400mg/L 之间,其中悬浮物的有机物浓度 BOD5 为 50-200mg/L。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 12-24h 的沉淀,可去除约 30%。沉淀下 40 来的污泥经过 3 个月以上的厌氧发酵分解,使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稳定的无机物, 易腐败的生污泥转化为稳定的熟污泥,改变了污泥的结构,降低了污泥的含水率。 定期将污泥清掏外运,用于种植,化粪池被广泛用于生活污水的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水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其措施是 可行的。 (2)废水进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可行性分析 经现场勘察,项目所在地区域已建成完善的雨、污水管网,雨水排入创业路市 政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已接通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厂,项目污水均经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随后进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经湘潭市河东第 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湘江。 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湘潭市岳塘区正江村,总占地 68.12 亩,建设 总规模 15×104m3/d,分二期建设,第一期建设规模为 7.5×104m3/d 土建及设备安装, 投资约 4.8 亿元。服务范围:北至昭山示范区的昭云大道,南至岳塘区湘黔铁路, 东接昭山示范区的京港澳高速及岳塘区的东二环,西至湘江,涉及昭山示范区、岳 塘经开区、岳塘区、高新区四个区,纳污范围主要由易家湾昭山片、中建生态养生 城、岳塘经开区、东城片及高新区(小部分)等五个组团组成,总服务面积近 49 平 方公里,总服务人口近 51 万人。为全地下式污水厂,采用紧凑型工艺设计,厂区与 内外道路交通设计相结合,并与上部规划休闲公园衔接协调。提供的休闲地公园(市 民科普教育、休闲、体育功能公园)面积近 4.0 万 m2。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 +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改良型 A2/O 工艺+双层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污泥处理工艺采用“叠螺机脱水+低温干化”,脱水后污泥含固率达到 60%以上, 后进行污泥资源化利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化池、沉淀池、污泥回流泵房、滤 布滤池及消毒池等,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 A 标准。进出水水质浓度限值见下表,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1)中的一级 A 类排放标准 表 4.13 进、出水水质排放标准 单位:pH 无量纲,mg/L 污染物名称及标准值 标准来源 COD BOD5 SS 氨氮 TN TP pH 280 130 210 28 30 3 6~9 进水水质 50 10 10 5(8) 15 0.5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1)中的一级 A 类排放 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且项目至湘潭市河 东第二污水处理厂之间的污水管网已建成,因此废水进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 厂处理不存在管网制约因素。项目废水水质较简单,废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 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废 水 日 均 水 量 为 1.92t/d , 占 湘 潭 市 河 东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有 日 处 理 规 模 的 0.00256%。 因此,废水纳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可行。 4.2.3 废水污染源排放情况 ①建设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治理设施信息见下表。 表 4.14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治理设施信息表 41 废 水 排放 污染物种类 类 去向 别 序 号 生 活 污 水 1 污染 治理 设施 名称 污染治 理设施 编号 排放规 律 非连续 湘潭 排放,流 pH、BOD5 市河 量不稳 、CODcr、 东第 定且无 SS、NH3-N TW001 二污 规律,但 、动植物油 水处 不属于 、TP 理厂 冲击型 排放 化粪 池 污染治理 设施工艺 厌氧发酵 排放 口编 号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 类型 ☑是 否 ☑企业 总排 □雨水排 放 □清净下 水排放 □温排水 排放 □车间或 车间处 理设施 排放口 DW00 1 ②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4.15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序 排放口 号 编号 1 DW001 经度 纬度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废水 排放 量 (万 t/a) 112.969 27.8476 0.0499 77147 4973 2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国家或地 间歇 方污染物 排放 污染物种 名称 排放标准 时段 类 浓度限值 (mg/L) 化学需氧 50mg/L 量 排放 去向 排放 规律 湘潭 市河 东第 二污 水处 理厂 非连续 排放,流 量不稳 定且无 规律,但 不属于 冲击型 排放 pH值 / 6-9 悬浮物 10mg/L 湘潭 市东 总磷 东污 (以P计) 0.5mg/L 水处 五日生化 10mg/L 理厂 需氧量 氨氮(NH35mg/L N) 动植物油 1mg/L ③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见下表。 表 4.16 序号 1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DW001 CODCr BOD5 NH3-N SS 污染物排放标准 名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 三级标准 42 浓度限值 500mg/L 300mg/L / 400mg/L pH 动植物油 TP 6-9 100mg/L / 表 4.17 序 号 1 排放口 编号 DW001 污染物 种类 CODCr SS 氨氮 BOD5 动植物油 TP 全厂排放口 合计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排放浓度/(mg/L) 50 10 5 10 1 0.5 CODCr SS 氨氮 BOD5 动植物油 TP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0.00009 0.00001 0.000008 0.00001 0.000002 0.0000008 0.024 0.004 0.002 0.004 0.0005 0.0002 0.024 0.004 0.002 0.004 0.0005 0.0002 4.2.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湘江,湘江五星断面至易家湾常规监测断面可 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可见湘潭境内湘江水 质状况良好,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生活污水采 取的水污染控制措施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湘江,根据湘 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和湘江的水质现状可知,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处 理措施和排放去向是可行的,本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4.2.5 废水监测计划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创业路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湘潭市河东 第二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放至湘江。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本项目废水无需进行自行监测。 4.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4.3.1 噪声源强计算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机械设备,包括数控立车、数控卧车、卧车、 数控镗车、钻床、数控铣床、磨床、测试台、行车、动平衡机等,经类比调查,其 噪声源的源强为 80~85dB(A),各主要设备噪声源见下表。 序 号 1 2 3 4 设备名称 数控立车 数控卧车 卧车 数控镗车 表 4.18 噪声源特征分析一览表 单位 dB(A) 数量 叠加后噪声 噪声值 治理措施 (台/套) 值 1 80 80.0 3 80 84.8 基础减振, 厂房隔声 3 80 84.8 1 80 80.0 43 降噪效 果 15 降噪后噪 声 65.0 69.8 69.8 65.0 5 6 7 8 9 10 1 1 1 1 4 1 钻床 数控铣床 磨床 测试台 行车 动平衡机 85 85 85 80 80 80 85.0 85.0 85.0 80.0 86.0 80.0 70.0 70.0 70.0 65.0 71.0 65.0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80~85dB(A),经采取基础 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噪声源强可削减至 65.0~71.0dB(A)。 4.3.2 厂界和声环境敏感目标达标分析 本次评价主要通过计算各设备噪声的衰减范围和程度,并结合噪声标准限值和 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来说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声级计算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1 Leqg 10 lg( t i 10 0.1LAi ) T i 式中:L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 —i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dB(A); T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 声源在 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②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0.1Leqg Leq 10lg(10 0.1Leqb 10 )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③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 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距声源点 r 处的 A 声级按下式计算: 在预测中考虑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双绕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 声源等影响和计算方法。 ④噪声影响预测步骤及参数选取 建立坐标系,确定各声源坐标和预测点坐标,并根据声源性质以及预测点与声 源之间的距离等情况,把声源简化成点声源,或线声源,或面声源。 根据已获得的声源源强的数据和各声源到预测点的声波传播条件资料,计算出 噪声从各声源传播到预测点的声衰减量,由此计算出各声源单独作用在预测点时产 生的 A 声级(LAi)或等效感觉噪声级(LEPN)。 参数选取:项目所在区域的年平均温度为 16.8℃,湿度为 79%。计算过程只考 虑几何发散衰减。 厂界机构隔声降噪取 15dB(A)。 根据计算,不同设备主要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 4.19 主要噪声源强与厂界、敏感点的距离及贡献值 44 厂界东 生产 单位 生产 车间 数量 治理后声 级(dB(A) ) 数控 立车 数控 卧车 1 厂界南 厂界西 厂界北 距 离 (m ) 贡献 值dB (A) 距 离 (m ) 贡献 值dB (A) 距 离 (m ) 贡献 值dB (A) 距 离 (m ) 贡献 值dB (A) 65.0 30 35.5 40 33.0 15 41.5 7.6 47.4 3 69.8 40 37.8 15 46.3 5 55.8 卧车 3 69.8 40 37.8 15 46.3 5 55.8 数控 镗车 1 65.0 30 35.5 5 51.0 15 41.5 钻床 1 70.0 30 40.5 20 44.4 15 46.5 数控 铣床 1 70.0 40 38.0 20 44.0 5 56.0 磨床 1 70.0 35 39.1 20 44.0 10 50.0 测试 台 1 65.0 15 41.5 15 41.5 30 35.5 行车 4 71.0 25 43.0 25 43.0 20 45.0 动平 衡机 1 65.0 35 34.1 10 45.0 10 45.0 设备 名称 叠加后的声级 49.1 55.5 61.5 32. 6 32. 6 42. 6 27. 6 27. 6 27. 6 32. 6 22. 6 37. 6 39.5 39.5 32.4 41.2 41.2 41.2 34.7 43.9 33.5 5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新建建设 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的现 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进行敏感目标噪声环境影响 评价时,以敏感目标所受的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噪声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 表 4.20 项目营运期场界噪声贡献值及达标情况 点位 东厂界 项目预测点位置 西厂界 北厂界 厂界外1m 厂界外1m 厂界外1m 厂界外1m 贡献值(dB(A)) 标准限值 南厂界 昼间 达标情况 49.1 55.5 61.5 51.6 65 65 65 6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本项目为新项目,因此边界噪声评价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由预测结 果可知,项目建成营运后,生产车间厂界东、南、西、北预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项目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3.3 噪声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制定本项目噪声 监测计划如下表: 45 监测因子 Leq(A) 表 4.21 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厂区边界外 1m 处 每季度一次 中的 3 类标准限值 监测点位 4.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及金属碎屑、次品、废原料包 装袋、废焊材、除尘渣等一般工业废物,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桶、漆渣、废油 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等 危险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边角废料及金属碎屑 工件加工工序(车、钻等)将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及金属碎屑,废边角料及金 属碎屑产生量约为 8.7t/a,集中收集后外卖资源回收单位。 2)次品 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次品,次品产生量约为 4.0t/a,集中收集后外卖资源回收单位。 3)废原料包装袋 原料配件包装袋年产生量约 0.4t/a,集中收集后外卖资源回收单位。 4)废焊材 项目生产中会产生少量焊接工段产生废焊材,产生量约为 0.003t/a,集中收集后 外卖资源回收单位。 5)除尘渣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密闭式打磨房板式过滤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 量约为 3.0388t/a。定期清理密闭式打磨房板式过滤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集中收 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 1)废乳化液 本项目乳化液的使用中需加入一定量的水,加水比例为 1:10,项目乳化液使 用量为 1.0t,则乳化液使用过程中需用水 10.0m3/a。乳化液配制用水部分在机加工过 程中损耗(9.0m3/a),其余部分(1.0m3/a)随废乳化液作为危废处置。对照《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内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9(油/水、烃/ 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为 900-006-09,乳化液在设备内循环,定期更换采 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妥善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 理。 2)废乳化液包装桶 项目乳化液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乳化液包装桶,约产生乳化液包装桶 12 个(约 2kg/个),则乳化液包装桶产生量约 0.024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妥善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3)漆渣:产生的漆渣量约为 0.1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12,废物代码为 900-252-12,妥善收集于危废暂存 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4)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废油漆、废稀释剂桶 46 产生量约 40 个/年(约 2kg/个),合 0.08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妥善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5)废活性炭:产生于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1kg 活性炭 对有机废气吸附量一般在 0.2-0.3kg,本项目取值 0.25kg,根据前述分析,项目活性 炭去除有机物的量约为 1.368t/a,活性炭使用量约为 5.472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为 6.84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49,废物代码为 900-039-49,妥善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 质的单位处理。 6)废过滤棉: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过滤棉网吸附漆雾后产生的废过滤棉量约 为 0.50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49,废物代码为 900-041-49,妥善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 质的单位处理。 7)废含油抹布手套: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含油抹布手套,产生 量为 0.13t/a(0.5kg×260d)。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属于危险废 物,危废类别为 HW49,废物代码为 900-041-49,妥善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 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8)废机油:本项目机油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参照《机加工行业环 境影响评价中常见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污染治理》中废机油的计算,项目废机油产生 量按照原机油的 3%计算,废机油产生量约为 0.01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08,废物代码为 900-217-08,妥善收 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9)废机油桶:本项目机油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桶,约产生机油 桶 6 个(约 2kg/个),则废机油桶产生量约 0.01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 HW08,废物代码为 900-249-08,妥善收集于危 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 30 人,年工作 260 天,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d 计算,则项 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015t/d,3.9t/a,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本项目固废产生量及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 4.22 序 号 产生 环节 名称 属性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代码 物 理 性 状 危 险 特 性 产生量 (t/a) 贮 存 方 式 利用 处置 方式 和去 向 利用 和处 置量 1 办公 生活 生活 垃圾 生活垃 圾 / 固 态 / 3.9 桶 装 环卫 部门 3.9 2 机加 工 边角 废料 及金 属碎 一般工 业固废 900-999-99 固 态 / 8.7 袋 装 资源 回收 单位 8.7 47 环境 管理 要求 设生 活垃 圾收 集桶 一般 固废 暂存 区暂 屑 次品 废原 料包 装袋 3 4 5 存 900-999-99 4.0 4.0 900-999-99 0.4 0.4 废焊 材 900-999-99 0.003 0.003 900-999-66 3.0388 3.0388 6 废气 处理 除尘 渣 7 机加 工 HW09 900-006-09 液 态 T 1.0 桶 装 1.0 8 废包 装 废乳 化液 废乳 化液 包装 桶 HW49 900-041-49 固 态 T、 In 0.024 袋 装 0.024 9 喷漆 漆渣 HW12 900-252-12 固 态 T、I 0.12 袋 装 0.12 废包 装 废油 漆 桶、 废稀 释剂 桶 HW49 900-041-49 固 态 T、 In 0.08 桶 装 0.08 废活 性炭 HW49 900-039-49 固 态 T 6.84 袋 装 废过 滤棉 HW49 900-041-49 固 态 T、 In 0.50 袋 装 0.50 HW49 900-041-49 固 态 T、 In 0.13 袋 装 0.13 HW08 900-217-08 T、I 0.015 900-249-08 T、I 0.012 桶 装 桶 装 0.015 HW08 液 态 固 态 10 11 12 喷漆 废气 处理 装置 喷漆 废气 处理 装置 13 机加 工 14 机加 工 废包 装 15 废含 油抹 布手 套 废机 油 废机 油桶 具有 相关 危废 资质 的单 位 6.84 危废 暂存 间暂 存 0.012 (4)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危险固废在产生、分类、 管理和运输等节进行严格的监控,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关于发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J8597-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 部公告 2013 第 36 号〉,危险废物处置的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 48 污染环境防治法》,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本项 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对危 险废物进行控制和管理。 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储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相应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般要求 a、项目应建立专门的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设施。 b、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 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c、在常混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d、除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e、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再同一容器内混装。 f、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g、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 间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 h、盛装危险废物的容端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附录 A 所示的标签。 2)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a、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其类型、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 求,且必须完好无损。 b、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c、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 70mm 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3)危险暂存库的设计原则 a、危险暂存库的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 废物相容。 b、隔区堵漏:严格按照危废贮存要求,进行分区增设隔墙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以便危废分类存放;分隔区均须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及泄漏液体收集的装置,地面 与裆脚所固建的容和、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储存量 1.0m³; c、暂存库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d、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团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 且表面无裂隙。 4)危险废物的堆放 a、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b、衬里要能够覆藏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c、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d、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 e、有专门对渗出液收集、处理的设施,且要防风、防雨、防晒。 f、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5)危废暂存要求 企业内应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对废物的产生、 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都要有跟踪性的账目和手续,并纳入生态环 49 境部门的监督管理,集中收集交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并办理有关手续,使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由产生至无害化的整个过程都得到控制,保 证每个环节均对环境不产生污染危害。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 对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运输按国家标准有如下要求: a、危险废物收集要求: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 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 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危险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 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b、危险废物储存要求:项目拟在厂区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14.0 ㎡)。危 险废物暂存间应防风防雨防晒防泄漏和隔离设施,暂存间进出口设置 0.1m 高的门 槛,并对内墙体及地面做防腐、防渗措施,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相关要求。当危险废物暂存达到一定量 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注明化学品的种类,做好安全标 签,该安全标签应做好防腐措施,并粘贴在收集容器远离开口的位置。且应按《危 险废物储运单元编码要求》(GB/T38920-2020)进行编码。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 时应分区储存、分类堆存,库内各类固废堆存场地之间设隔离墙,并设立标志牌明 确堆存场地堆存的物料名称,规范各类固废在库内的暂存。暂存间必须按《环境保 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规范的标识 牌。 c、危险废物转运要求:加强固废在厂区内外的转运管理,严格危废的转运通道, 尽量减少固废撒落,对撒落的固废进行及时清扫,避免二次污染。转运须做好危险 废物情况的纪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 类别、入库日期、堆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对各类固废分类堆 存。危废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进行,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 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禁止不相容的废物混合运输。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 集密区、学校、医院、保护水体等环境敏感区。 d、危险废物处置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项目危险废物相关信息表格 表 4.23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废物或 危险废 产生 危险废物类别 产品类 形态 来源 物名称 量 t/a 及代码 型 废乳化 HW09 1.0 液态 机加工 (900-006-09) 液 废乳化 HW49 液包装 0.024 固态 废包装 (900-041-49) 危险废 桶 物 HW12 漆渣 0.12 固态 喷漆 (900-252-12) 废油漆 HW49 桶、废稀 0.08 固态 废包装 (900-041-49) 释剂桶 50 产废周 危险 处置方法 期 特性 不定期 T 分类暂 不定期 T、In 存、地面 防渗,后 交有资质 不定期 T、I 的单位清 运处置 不定期 T、In 废活性 炭 废过滤 棉 废含油 抹布手 套 HW49 固态 (900-039-49) HW49 固态 0.50 (900-041-49) 6.84 0.13 喷漆废气处理装置 不定期 喷漆废气处理装置 不定期 T、In HW49 固态 (900-041-49) HW08 液态 (900-217-08) 废机油 HW08 固态 0.012 (900-249-08) 桶 废机油 0.015 机加工 不定期 T、In 机加工 不定期 T、I 废包装 不定期 T、I 表 4.24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 危险废物类别及代 占地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位置 贮存方式 所名称 码 面积 1 废乳化液 3 5 6 7 贮存 贮存周 能力 期 HW09(900-006-09) 废乳化液包装 HW49(900-041-49) 桶 2 4 T 漆渣 HW12(900-252-12) 废油漆桶、废 HW49(900-041-49) 稀释剂桶 危废暂 厂区东 存间 废活性炭 HW49(900-039-49) 南侧 废过滤棉 HW49(900-041-49) 防风、防雨、 14 ㎡ 防晒和防渗 2t 漏密闭储存 2 个月 废含油抹布手 HW49(900-041-49) 套 8 废机油 HW08(900-217-08) 9 废机油桶 HW08(900-249-08) 本项目在营运后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及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 体废物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 是可行的,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很小。 4.5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购置了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标准厂房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厂区内均进行了地面硬化。项目营运期生产 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VOCs、二甲苯;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废乳化液 包装桶、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 废机油、废机油桶等。 参照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位及地面漫流影响污染源,对土壤可 能的影响途径为物料发生泄漏时,含 VOCs 的物料对土壤表层产生的污染影响,以 及大气沉降带来的影响。物料泄漏为小概率事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喷漆房和油 漆仓库底部采取防渗措施。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做好防渗、防漏、防雨淋等, 避免固废中的有害物质渗入土壤,设置的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要符合相关规范 要求,废水或有害物质渗入土壤的可能性极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查阅相关资料可知,特征因子 VOCs 参与大气中二次气溶胶形成,形成的二次 51 气溶胶多为细颗粒,不易沉降,能较长时间滞留于大气中。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 气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由于本项目在正 常工况下对土壤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是大气沉降,从源头治理,减少 VOCs 的排放, 相应的也会减少项目生产对土壤带来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管理,不仅要严格 按照环评要求对大气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更是要防止非正常工况下的排放产生。 才能减轻项目生产对土壤带来的影响。综上,本项目在营运期间做好厂区防渗工作 后,以及在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对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较 小。 综上,只要建设单位能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积极落实处理措施,项目产生 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4.6 生态环境分析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 F1 栋,评价区域 属于工业区,植被类型较少,多为人工景观植被,木本植物主要有樟树等;草本植 物主要有狗尾草、车前草和狗牙、人工草皮等。据调查,区内未发现其他珍稀濒危 需特殊保护的物种,樟树为江南常见树,分布广泛。项目区域人口密度较大,人类 活动频繁,野生动物分布较少,多为常见物种如蛙、田鼠、蝙蝠、蛇、山雀等。区 内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珍稀濒危保护动物以及国家法定保护的 野生动植物。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不属于生态红线管控范围、水土流失重点 防治等生态敏感或脆弱区,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低。本项目不涉及新增 用地,主体施工期只在厂房中进行设备安装,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周边生态 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7 环境风险分析 (1)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乳化液、机油等油类物质,油漆及稀释剂中所含 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结合本项目实际 情况,Q 值确定过程见下表: 表 4.25 Q 值确定 序号 名称 最大储存量(t) 临界量(t) Q值 1 二甲苯 0.03 10 0.003 2 丁酯 0.015 10 0.0015 3 油类物质 0.145 2500 0.000058 0.004558 合计 根据上表,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总 Q 值为 0.004558,Q<1,则本项目环境风险 潜势为 I,因此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2)环境风险分析 ①储存过程中的风险:本项目风险物质为液态并采用桶装,储存量很小,且置 于单独的原辅料间内,因此发生泄漏的可能性很小,一旦破裂而发生泄漏时,采用 吸收棉等惰性材料吸收,可确保不会进入附近地表水体,吸收棉作为危废交有资质 单位回收处理。 ②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本项目原辅料均由汽车输送,本项目风险物质的运输较 厂内其它货物的运输具有更大的危险性,运输中容易引发事故的因素有:人的因素、 52 车辆的因素、装运条件因素和天气、路面状况等客观因素。 ③装卸过程中的风险:本项目风险物质采用桶装,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进行运 输,物料运至厂区后通过人工转运的方式进行装卸、运送,仅需将已包装好的物料 运送至指定地点即可,不需进行倒罐等其它操作,装卸过程由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确保不存在抛掷等不适当的操作,因此装卸过程中的风险较小。 ④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本项目风险物质使用过程存在的主要风险是厂内使用和 存储过程中遇到明火造成火灾事故。该风险可通过加强通风设备维护、操作人员培 训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及消防管理制度,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 性很小。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为使环境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企业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的管理。 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 事故的损失和危害。 ①企业采取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从机构建设、制度管理、设施建设等方面 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企业应设立环境风险机构,负责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环境 风险防范的制度,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并 落实在企业各生产环节。 ②耐火等级、防火间隔、防火分区和防火构造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设计建设,并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要求设置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 消防器材。 ③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 原辅料入库时,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和说明书。 辅料间禁止带火种入库,库内严禁吸烟,库内不准明火作业,做好通风、降温、防 火、防爆、防潮等措施,库外四周设置围堰,并按照安全、技术的措施执行。 ④防渗漏措施 为防止乳化液、机油等发生泄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项目应采取如下措施:厂 区地面均硬化,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为防止乳化液、机油等跑、冒、滴、漏污染 地下水,环评建议项目厂区内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地面,各机加工设备设废油类底 盘收集装置,防止乳化液等渗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⑤应急要求 设立相关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的组成和职责从公司的现状出发, 本着挖掘、统一、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事故 发生时,首先要疏散无关人员,在事发区设置警戒线,隔离污染区,并根据事态变 化及时调整警戒范围,确保能及时与可能受到影响区域的单位、人员联系。事故发 生后,产生的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相关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 发生的污染进行监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直至 无异常方可停止监测工作。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范及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环 境风险防范措施,则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风险角度分 析项目是可行的。 53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 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预处理粉尘 颗粒物 移动式焊烟除尘器 焊接烟尘 颗粒物 移动式焊烟除尘器 颗粒物 封闭打磨房+负压收 集+板式过滤器处理 后,与喷漆晾干废气 共用 1 根 15m 高排气 筒 DA001 高空排放 打磨粉尘 DA001 苯系物、非 甲烷总烃 大气环境 无组织废气 厂房阻拦 非甲烷总烃 VOCs 喷漆晾干废气 DA001 二甲苯 封闭喷漆房+负压收 集+过滤棉+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通过 1 根 15m 高 排气筒 DA001 高空 排放 颗粒物(漆 雾) SS、COD、 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创 BOD5、 业路市政污水管网进 NH3-N、pH、 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 动植物油、 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TP 地表水环 境 生活污水 DW001 声环境 各类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等 电磁辐射 / / / 一般固废 边角废料及 金属碎屑、 次品、废原 料包装袋、 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 售综合利用 固体废物 54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 标准限值 厂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 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 物、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 3 中排放 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 中相 关限值要求 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 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 放标准》(DB43/1356-2017)表 1 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 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 放标准》(DB43/1356-2017)表 1 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 标准限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 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标准要求 废焊材、除 尘渣等 危险废物 废乳化液、 废乳化液包 装桶、漆渣、 废油漆桶、 废稀释剂 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 桶、废活性 间后分类别交由有资 质单位处置 炭、废过滤 棉、废含油 抹布手套、 废机油、废 机油桶等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2013 修改单)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 标准》(GB18485-2014) 生活垃圾收集桶 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 ①设置防风、防晒、防雨措施; ②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 原则、末端控制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 ③各项防渗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7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以满足地下水保护的要求和厂区防渗 要 求,防止废水或物料通过厂区地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生态保护 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①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②建设单位必须严加管理,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定期维护、保修工作,使贮存 装置保存正常状态。分区分类放置废旧物资,厂区内禁止明火,每天定时巡查,排查 事故风险源。 ③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④建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①按照规范标准定期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本项目需提出严格的环境管理 措施,如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实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落实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各项要求。 ②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有关制度,将批准的环 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 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 其他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及时申报排污许可。 ③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等进行更改, 建议周期为 4 个月更换一次。 ④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 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 用密闭容器、罐车。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 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 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应建立台账, 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55 VOCs 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 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 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 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 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 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⑤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废气排放口图形标志:废气排放口图形符号分别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 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 执行。企业的废气排放口应设置图形标志,以便日常监测。 噪声排放源图形标志:噪声排放源图形符号分别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 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 执行。企业的噪声排放源应设置图形标志,以便日常监测。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别为提 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执行。 表 5.1 污染物排放场所标示 序号 标志名称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功能说明 1 废水排放口 表示污水向水 体排放 2 废气排放口 表示废气向大 气环境排放 3 噪声排放源 表示噪声向外 环境排放 4 一般固体废物 表示一般固体 废物贮存、处 置场 5 危险废物 / 56 表示危险废物 贮存、处置场 六、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境 污染治理资金,严格按照本报告提供的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实施,确保污染物全面达标 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7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 本项目建成后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 减量(新建 全厂排放量(固 排放量(固体废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 废物产生量) 项目不填) 体废物产生量) 物产生量)① ② 物产生量)③ ④ ⑤ ⑥ 变化量 ⑦ 颗粒物 0.549t/a 0.549t/a +0.549t/a 二甲苯 0.144t/a 0.144t/a +0.144t/a VOCs 0.432t/a 0.432t/a +0.432t/a COD 0.024t/a 0.024t/a +0.024t/a BOD5 0.004t/a 0.004t/a +0.004t/a SS 0.004t/a 0.004t/a +0.004t/a 氨氮 0.002t/a 0.002t/a +0.002t/a 生活垃圾 边角废料及金属 碎屑 废原料包装袋 3.9t/a 3.9t/a +3.9t/a 8.7t/a 8.7t/a +8.7t/a 0.4t/a 0.4t/a +0.4t/a 废焊材 0.003t/a 0.003t/a +0.003t/a 除尘渣 3.0388t/a 3.0388t/a +3.0388t/a 次品 4.0t/a 4.0t/a +4.0t/a 废乳化液 1.0t/a 1.0t/a +1.0t/a 废乳化液包装桶 0.024t/a 0.024t/a +0.024t/a 漆渣 废油漆桶、废稀 释剂桶 废活性炭 0.12t/a 0.12t/a +0.12t/a 0.08t/a 0.08t/a +0.08t/a 6.84t/a 6.84t/a +6.84t/a 废过滤棉 0.50t/a 0.50t/a +0.50t/a 58 废含油抹布手套 0.13t/a 0.13t/a +0.13t/a 废机油 0.015t/a 0.015t/a +0.015t/a 废机油桶 0.012t/a 0.012t/a +0.012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59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 国土证明 附件 3 底漆、稀释剂成分表 附件 4 入园审查意见 附件 5 入园协议 附件 6 湘潭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备案证明 附件 7 环评委托书 附件 8 关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 9 关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 函 附件 10 环评技术咨询合同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厂区平面布置图 ◎DA001 附图 3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附图 4 地表水、大气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 5 湘潭市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及企业布局示意图 附图 6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污水工程规划图 附图 7 湘潭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2021 版)

(公示稿)(全本)高效节能单级单吸离心泵设计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072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