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穗府(从化)征〔2018〕7号).doc
广 州 征 市 收 人 土 民 地 政 公 府 Deleted: 穗府征〔20187〕 号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告 Deleted: 从化区太平镇水南村地段 穗府(从化)征〔2018〕7 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6〕524 号)同意将广州市从化区温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泉镇云星村明二经济合作社地段 6.6667 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广 Deleted: 1.408 从化区太平镇 0.1017 高埔 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佛岗村高车埔佛岗经济合作社 2.60692.1357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二、征收土地位置: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云星村明二经济合作社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三、被征地村社及面积: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云星村明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 6.6667 公顷。 Deleted: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水南村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吕中村、水埔村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Deleted: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神岗村神岗经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单位 温泉镇云星村明 二经济合作社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 顷) 园地 6.5834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 元) 土地补偿费 19.6000 129.0346 安置补助费 25.4002 167.2197 土地补偿费 18.2000 0.7571 安置补助费 26.8000 1.1149 济联合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Deleted: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水南村大塘边 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吕田镇吕中村尾扶、高龙、 白泥塘、柯树下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神岗村 被征地村社 0.0416 0.0417 土地补偿费 货币 61.5003 2.5646 青苗补偿费 / 198.75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49.999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佛岗经济合作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 镇高埔村高车埔经济合作社 549.4399 神岗经济联合社,水埔村叁一、叁二经济合作社, 祠堂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南安经济合作社, 三多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中和 第九、第十经济合作社,门口岭第十一、第十二 经济合作社,禾塘第十三、第十四经济合作社, 金华第十五、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大塘边第一、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Font: 宋体,新城庄经济合作社 第二、 第三经济合作社, 广州 Formatted: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市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佛岗经济合 Formatted: Font: 14 pt Table 作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高 Formatted: (二) 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云星村明二经济社以货币补偿等形式安置。 车埔经济合作社 Formatted: Centered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 Formatted: Centered Formatted: Centered 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Formatted: Centered Deleted: 青苗、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Deleted: 248.7490 Deleted: 土地承包者、 温泉镇云星村明二 2019 年 2 月 19 日至 经济合作社 2019 年 2 月 28 日 从化区温泉国土所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联系人:陈沛安,联系电话: 13926122188) 2018 年 3 月 5 日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6〕524 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 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Deleted: ¶ Deleted: ¶ Deleted: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神岗村神岗经 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佛岗经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Font: 14 pt Formatted: Centered 济合作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埔 村高车埔经济合作社 Deleted: 太平镇水南村大塘边第三经 济合作社,祠堂第一、第二经济合作 Deleted: 太平 社,南安经济合作社,三多第五、第 Deleted: 合作社吕田镇吕中村尾扶、 高 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中和第 龙、白泥塘、柯树下经济合作社,水 Formatted: Font: 宋体, 14 pt, Complex Script 九、第十经济合作社, 门口岭第十一、 Font: 14 pt 埔村叁一、叁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 从 Deleted: 刘敬忠 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禾塘第十三、第 化区太平镇神岗村神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 Deleted: 从化区吕田太平国土所¶ 十四经济合作社,金华第十五、第十 平镇佛岗村佛岗经济合作社广州市 Deleted: ¶ 六经济合作社,大塘边第一、第二、 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高车埔经济合 Formatted: 第三经济合作社,新城庄经济 作社 Deleted: ¶ Formatted: Indent: First Line: 0.98 cm 2019 年 2 月 3 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公告内容同时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http://www.gzlpc.gov.cn/上公布) Formatted: Deleted: ¶ Formatted: Deleted: 2017 年 612 月 216 日¶ Formatted: No widow/orphan control, Pattern: Clear (Auto) Line spacing: Exactly 25 pt, No Formatted: 1 widow/orphan control, Pattern: Clear (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