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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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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程

ICS 65.150 CCS B 52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239—2020 代替 DB34/T 239-2002 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与污染事故调查处 理规程 The Procedure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Investigation of Pollution Accidents in Freshwater Fishery Waters 2020-11-27 发布 2020-12-27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239—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34/T 239-2002《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技术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程》。与 DB34/T 239-2002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标准名称修改:《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程》; b) 条款“3 术语和定义”内容进行了精简; c) 条款“4 水质监测”添加了污染水域的水质监测; d) 条款“5 浮游植物监测”添加了污染水域浮游植物监测; e) 条款“6 浮游动物监测” 添加了污染水域浮游动物监测; f) 条款“8 鱼类资源调查” 添加了污染调查; g) 条款“9 底栖动物调查” 添加了底栖和底质污染调查; h) 删除了“4.4 应急监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见上一版本)。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亳州市谯城区龙祥水产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龙祥水产研究所、安徽颍源渔业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市明云养殖家 庭农场、安徽瀚沣渔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阜阳市颍东区仙阳养殖专业合作社、合肥金巢生态农业有限 公司、安徽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林、张仲良、夏德军、孙德祥、周健、张广中、赵祖芳、吕修春、王刚、梁 贺、周平、郑高峰、吴芳、江丽丽、黄国林、李玉平、汪金兰、方琛、韦伟、马子龙、秦道仓、魏泽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2 年首次发布为 DB34/T 239-2002,2020 年第一次修订。 I DB34/T 239—2020 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水质监测、浮游植物监测、浮游动物监 测、维管束植物监测、鱼类资源监测、底栖动物监测、底质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淡水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污染事故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SC/T 9102.3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第3部分:淡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渔业水域环境监测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fishery waters 按照标准方法对渔业水域的水质、浮游生物、维管束植物、高等水生动物、底栖生物、底质进行检 测或采样分析的过程。 3.2 渔业污染事故 fishery pollution accidents 由于单位和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引入渔业水域,损坏渔业水体使用功能,影响渔业水域内的生物 繁殖、生长或造成该生物死亡、数量下降,以及造成该生物有毒有害物质积累、质量下降等,对渔业资 源和渔业生产造成损害的事实。 4 水质监测 4.1 4.1.1 常规监测 采样点布设 4.1.1.1 湖泊、水库采用网格法布设若干个采样点,河道设置采样断面,断面布设与水流方向垂直, 每个断面设左、中、右 3 个以上采样点。 4.1.1.2 水深≤5 m,只采表层(水下 0.5 m)水样,水深 5 m~10 m,采表层和底层(湖、河、库底 以上 0.5 m)水样,水深≥10 m,采表层、中层(1/2 水深处)和底层水样。 4.1.2 水样采集时间频次 1 DB34/T 239—2020 在水生动物越冬期、繁殖期和育肥期各采样一次,进行检测。 4.1.3 水样采集 4.1.3.1 4.1.3.2 4.1.3.3 4.1.4 用采集器在每个采样点采集一个水样。 测定有机项目,水样应保存于硬质玻璃瓶容器。 测定金属和无机项目水样应保存于高密度聚乙烯或硬质玻璃瓶容器。 水样保存 按 HJ 493 的规定执行。 4.1.5 监测内容 一般情况包括温度、pH、溶解氧、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COD、BOD5、悬浮物、挥发酚、油类、 铜、锌、铅、镉、汞、铬、有机氯(666、DDT 等),其他可根据需要选择监测项目。 4.2 污染监测 4.2.1 现场调查 污染事件发生水体类型、地点、范围、面积,事件发生前各种异常情况、死亡水生动物的品种、数 量、规格。 4.2.2 水生动物行为调查 调查水生动物死亡发生的时间、死亡品种类别、死亡时行为反应、死亡速率、死亡持续情况及存活 水生动物的异常行为。 4.2.3 水环境特征调查 水体颜色、透明度、浊度、漂浮物、泡沫、气味、溶解氧状况、pH 等变化情况。 4.2.4 污染物及污染源调查 死亡水生动物的水体及其周围地区固体废弃物、农药、化肥使用及流失;水上化学物运输、化学物 容器清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排污、人为投毒等情况调查。 4.2.5 4.2.5.1 水样采集固定保存 采样要求 采样调查应在污染死鱼事件发生后及时进行。 a) 采样时应从下游向上游方向采集,避免搅动沉积物造成水样污染; b) 死亡水生动物现场、污水排放口,进水口及参考点都应设采样点; c) 河流参考点应放在污染区的上游没有发生水生动物死亡的水体;湖泊、水库等大型水域参考 点应放在远离死鱼区的水体,池塘参考点可设在条件相当,相邻近的没有发生水生动物死亡 的池塘; d) 宽度大于 30 m 的河流可在一个断面设左中右三个采样点,宽度小于 30 m 河流可在一个断面 中间设一个采样点,大面积死鱼可设 2~3 断面,水深大于 5 m,需要上、中、下三层取样。 4.2.5.2 2 水样采集 DB34/T 239—2020 用采水器采集水样,将各次水样装入大容器中,混匀过滤后再装入瓶中,加入相应的固定液。 4.2.5.3 水样保存 如不能及时分析,应根据不同测定项目采取相应的保存方法(见附录A)。 4.3 分析方法 按 SC/T 9102.3 的规定执行。 5 浮游植物监测 5.1 采样点布设 5.1.1 在湖、库中心,湖汊、库湾中心,主要进水口、出水口附近,沿岸浅水区,湖、库、河流汇合 处等位置设置采样点。 5.1.2 采样点数目确定见表 1。 表1 不同湖库面积需设采样点的数目 面积(km2) <5 5~20 20~50 50~100 100~500 500~1000 1000~2000 >2000 采样点数 2~3 3~6 6~10 10~15 12~16 16~20 20~30 30~50 5.2 样品采集 5.2.1 定性样品 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水下 0.5 m 处作“∞”字形拖曳,移动速度不超过 0.3 m/s, 5 min~10 min, 将采集的样品装入 30 ml~50 ml 广口玻瓶中,用鲁哥氏液固定。 5.2.2 定量样品 用采水器在一定水层采集 1000 ml 水样置于广口瓶中,加入 15 ml 鲁哥氏液固定,需长期保存的 水样,另加 5 ml 甲醛固定液。 将固定水样转移至沉淀器中自然沉淀 24 h~48 h,吸出上层清液后,转移至试剂瓶中,定容至 30 ml,若长期保存,再加几滴甲醛溶液,并用石蜡或不干胶封口。 5.2.3 5.2.3.1 样品鉴定分析 经典方法 将定量标本浓缩的 30 ml 水样摇匀,用定量吸管吸取 0.1 ml 标本液置于 0.1 ml 计数框中,盖 上 22 mm×22 mm 盖玻片,在高倍镜下对计数框上第二、五、八行共 30 小格进行种类鉴别和计数。 用公式(1)计算 1 L 水中浮游植物个数: N = Cs/(Fs×Fn) ×(V/U) × Pn ····················································· (1) 式中: N—— 1 L水中浮游植物数量; 2 Cs—— 计数框面积(mm ); 2 Fs—— 每个视野的面积(mm ); Fn—— 计数过的视野数; 3 DB34/T 239—2020 V—— 1 L水样经沉淀浓缩后的体积(ml); U—— 计数框的体积(ml); Pn—— 每片计算出的浮游植物个数。 5.2.3.2 生物量计算 浮游植物的比重接近于“1”,可直接用浮游植物的体积换算成重量(湿重)。 3 亦可用各种浮游植物的细胞数乘以各自的平均体积,单位为 mg/L 或 g/m 。 5.2.3.3 仪器分析 使用藻类智能鉴定计数仪,实现多视野相同属种自动累计,不同种类分类计数、总数累计、优势种 自动排序和优势类群所占比例分析。 5.2.4 污染调查 应分析污染水体与参考点水体内浮游植物品种、数量、生物量变化。 6 浮游动物监测 6.1 采样点布设 同 4.3.1。 6.2 样品采集 原生动物、轮虫采用 25 号浮游生物网,大型的枝角类、桡足类用 13 号浮游生物网采集,方法同 浮游植物。 6.3 样品浓缩固定 原生动物和轮虫同浮游植物。枝角类、桡足类用采水器采集 10 L~20 L 水样,用 25 号浮游生物 网过滤,过滤水盛于 100 ml~200 ml 的广口瓶中,并将滤网清洗 2 次~3 次,所得水样也放入瓶中, 每 100 ml 水样加 4 ml 甲醛溶液。 6.4 样品鉴定分析 6.4.1 原生动物和轮虫 将标品充分摇匀,吸出 1 ml 水样置于 1 ml 计数框中,盖上规格 22 mm×44 mm 盖玻片,在显微 镜下全片种类鉴定和计数。每份样品计数 2 片,取其平均值。将所得结果换算成 1 L 水中的个数。 6.4.2 枝角类、桡足类 用 1 ml 或 5 ml 计数框将全部过滤水样在显微镜下分类、计数,然后计算 1 L 水中的个数。 6.4.3 6.4.3.1 生物量计算 体积法 将浮游动物个体作为一个近似的几何图形,按求积公式获得生物体积,设定比重为“1”,计算出 湿重。 4 DB34/T 239—2020 6.4.3.2 直接称重 将样品摇匀,用定量吸管吸取标本放于薄玻片上,用滤纸将称重标品吸到没有水痕的程度,在电子 天平上迅速称重。 6.4.3.3 仪器分析 采用浮游动物自动鉴定分类计数仪、浮游动物图像扫描分析系统,可鉴定和分析获得每个浮游动物 的面积、周长、体积、长、宽、主轴、副轴、等效直径等形态参数。统计每类浮游动物的数量、面积、 体积及其占比。并可根据采集地地理坐标在地图上定位及标注。 6.4.4 污染调查 应分析污染水体与参考点水体内浮游动物品种、数量、生物量变化。 7 维管束植物监测 7.1 采样点设置 同 4.2.1,定性样品采集选择沿岸带和水生维管束植物种类丰富、生长茂盛的地方。 7.2 样品采集 2 2 2 采用面积为 0.25 m 的水草铗,或用采 1/16 m 、1/20 m 改良彼得生采泥器代替,进行沉水植物、 2 浮叶植物和漂浮植物采样。挺水植物按 1 m 的生长量从基部直接刈断采集。 7.3 样品处理 每点采集 2 次,将样品洗净沥干、称湿重、分类。 7.4 样品分析 鉴定样品种类,计算单位面积生物量,再乘以分布面积,求得该水体水生植物的总生物量和各种植 物占总生物量的百分比。 8 鱼类资源调查 8.1 样本采集 使用调查船进行捕捞采集。 8.2 样本固定 样本渔获物用清水洗净,放入盛有 10%福尔马林溶液的容器中,长时间保存可移至 70%的酒精溶 液中。 8.3 样本分析 8.3.1 形态测量 测量鱼体全长、体长、体高、体重。 8.3.2 年龄段划分 5 DB34/T 239—2020 依据鱼类鳞片或骨质组织形成的年轮,可将鱼类划分: + + + ——Ⅰ龄组(0 ~1)、Ⅱ龄组(1 ~2)、 Ⅲ龄组(2 ~3),其余龄组,依此类推。 8.3.3 统计分析 分析渔获物组成的品种结构、种群结构。 8.4 污染调查 8.4.1 取样要求 现场所取样品应是具有代表性的合格样品,包括受影响的不同品种和规格,即一级样品和二级样品。 8.4.2 样品品级 8.4.2.1 一级样品:较长时间在浅水区游动、或在水面上飘浮,即使受到惊吓也不立即游走、下潜或 者下潜后又马上浮出水面;游泳行为异常,体色、体型、鳍条、鳃盖、附肢等形态异常。 8.4.2.2 二级样品:刚刚死亡不久,没有出现腐败现象的水生动物。 8.4.3 8.4.3.1 8.4.3.2 8.4.3.3 8.4.4 样品量 无机物和挥发性分析样品:每个取样点,每一品种至少三个样,每个样品≥100 g。 有机物分析样品:每个取样点,每一品种至少三个样,每个样品≥250 g。 样品量可以是几个水生动物个体重量之和。 样品处理 活体样品应将放入聚乙稀袋中,充氧运输,高温季节要加碎冰。死亡样品应进行冷冻、低温或加固 定液保存运输。 8.4.5 8.4.5.1 样品保存 用于组织检查 有些项目不能现场检查,取样后立即放入 10%缓冲福尔马林固定液中保存,固定液与水生动物体 积比为 10:1,长时间保存可以移至 70%的酒精液中。 8.4.5.2 用于农药和有机物测定 样品用清水清洗 3 次以上,然后用铝箔将鱼包起来,尽快冷冻。用于有机氯农药和石油烃测定的 样品,在采集和预处理过程中应避免采用塑料器皿和含有卤代烃或石油烃的试剂。对于挥发性强的样品 应放在密闭容器中并尽快冷冻。 8.4.5.3 用于金属或其它元素测定 样品可置于聚乙烯塑料瓶中冷冻保存。 8.4.6 实验室分析 按 SC/T 9102.3 的规定执行,必要时可进行毒性再现试验。 9 底栖动物调查 6 DB34/T 239—2020 9.1 样品采集 2 每个采样点采集三次。大型软体动物(螺蚌类)用三角拖网或开口面积为 1/6 m 帯网夹泥器采集, 在夹泥器网中洗净捡出,装入广口瓶或塑料袋中;水生昆虫、水蚯蚓及小型软体动物用改良彼得生采泥 器采集,将采得的泥样倒入 40 目铜丝筛中,在水中荡涤洗净,将样品装入塑料袋中带回室内进行分拣。 样品放于 4℃低温下保存。 9.2 样品分捡 将样品倒入白色解剖盘内,加清水,用解剖针或小镊子检出小螺、水蚯蚓和水生昆虫等,大型软体 动物手捡。 9.3 样品固定 9.3.1 水生昆虫用 7%甲醛溶液固定,24 h 后移入 75%~85%的乙醇中保存。 9.3.2 水蚯蚓要放入玻皿中,加少量水并滴 1 滴~2 滴 75%的乙醇,5 min~10 min 后,再加 1 滴~2 滴,麻醉后移入 7%甲醛溶液中,24 h 后移入 75%~85%的乙醇中保存。 9.3.3 螺蚌类先用 50℃热水闷死,再向内脏中注射 7%甲醛溶液,然后放入 7%甲醛溶液中,24 h 后 移入 75%~85%的乙醇中保存。亦可去内脏,空壳保存。 9.4 定性鉴定 在低倍显微镜、解剖镜、手执放大镜下观察,软体动物和水蚯蚓的优势种类鉴定到种,摇蚊幼虫鉴 定到属;水生昆虫鉴定到科。 9.5 生物量计算 9.5.1 把每个采样点采集的样本按不同种类准确统计其个数,并用吸水纸吸干体表水分,软体动物用 盘架天平,水蚯蚓和昆虫用扭力天平称其总重,然后再分类称重。 2 2 9.5.2 根据采样器开口面积计算出单位面积个数(ind/m )和生物量(g/m )。 9.6 污染调查 对现场底栖生物活动异常或死亡情况进行描述记录,必要时采集软体动物、水生昆虫、水蚯蚓等底 栖生物进行体内残留毒物分析。 10 底质监测 10.1 常规监测 10.1.1 采样点确定 根据调查水体大小和营养类型,在湖、库开阔水域、湖汊、库汊水域、主要河流入口处和污染物排 放口周围等代表性区域选设适当数量的采样点。 10.1.2 采样方式 根据需要采集点状、柱状或混合样品,可用抓斗、桶式采泥器或蚌式采泥器采集。 10.1.3 样品保存 按 SC/T 9102.3 的规定执行。 7 DB34/T 239—2020 10.1.4 样品制备 10.1.4.1 采样经过真空冷冻、自然风干或恒温干燥,剔除石块、贝壳、动物残体等杂质,再进行粉碎、 过筛和缩分。 10.1.4.2 测定铜、铅、锌、镉、砷及硒等的样品用玛瑙粉碎器皿研磨,过 160 目尼龙筛,混合均匀后, 采用四分法缩分,得到所需量的样品装入棕色广口瓶中,贴上标签冷冻保存。 10.1.4.3 测定有机污染物样品应使用不锈钢网筛。 10.2 污染监测 10.2.1 现场描述 底泥样的颜色、气味等能进行现场描述的项目,应现场描述记录。 10.2.2 取样 用塑料刀或勺从采泥器中取表层泥样,放于 1 L 左右洗净的广口瓶内。用于金属元素分析时,瓶 盖应当用聚四氟乙烯衬里填充。 10.2.3 保存 10.2.3.1 7 d 内分析的样品,应基本装满样品瓶,上部用取样处的水封好,用聚四氟乙烯或铝箔衬里 的瓶盖盖好。 10.2.3.2 长时间保存,样品量只装样品瓶的三分之二,上部用取样处的水封好加盖,冷冻保存。 10.2.3.3 若所采集底泥样品是为了用于毒性试验,样品只能在 4℃下保存,不能冷冻。 10.3 实验室分析 按 SC/T 9102.3 的规定执行。 11 监测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a) 监测时间、地点、水体类型、面积、采样点布设及采样情况; b) 水质、底质化学分析结果及其评价; c) 浮游生物种类鉴定、生物量测定结果及其分析评价; d) 水生维管束植物种类鉴定、生物量测定结果及其分析评价; e) 鱼、虾、蟹、鳖、龟等种类鉴定、生物量测定及其结果分析; f) 底栖动物种类鉴定、生物量测定及其结果分析; g) 渔业水域环境质量评价。 12 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a) 污染死亡水生动物发生的时间、地点、水体类型、范围、品种、规格、数量、损失等情况; b) 死亡水生动物行为、形态反应及环境特征及污染物、污染源现场调查情况; c) 死亡水生动物现场、参考点、排污口水质、底质化学测定结果; 8 DB34/T 239—2020 d) e) f) g) 组织解剖、体内毒物残留、急性毒物实验室测试分析结果及所用化学分析和生物检测方法及 其评价标准; 污染水域的环境质量评价; 确定致死水生动物的污染物、污染源及其确定依据; 渔政人员现场勘验笔录、照片、录像、录音谈话、各种测试的原始数据等证据材料。 9 DB34/T 239—2020 附 录 A (资料性) 不同测定项目所用容器、样品量及保存方法 表A.1 不同测定项目所用容器、样品量及保存方法 最小取样量 保存方法 建议存放时间 - 现场测定 2 h P、G - 现场测定 - 浊度 P、G 100 现场测定或 4℃暗处保存 24 h 色度 P、G 500 现场测定或 4℃保存 48 h 气味 G 500 现场测定或 4℃保存 6 h 生化耗氧 P、G 1000 4℃保存 6 h 化学耗氧 P、G 100 加 H2SO4 至 pH<2,4℃保存 7 d 悬浮物 P、G 100 4℃保存 24 h 硬度 P、G 100 加 HNO3 至 pH<2, 6 m 盐度 G 250 现场测定或蜡封保存 6 m 溶解氧 - - - - (电极法) G、BOD 瓶 300 现场测定 0.5 h (文克尔法) G、BOD 瓶 300 加 2 ml 硫酸锰,再加 2 ml 碱性碘化钾 8 h 氟化物 P 300 4℃保存 28 d 氯化物 P、G 100 4℃保存 7 d 氰化物 P、G 500 加 NaOH 至 pH 为 12 并 4℃暗处保存 24 h 溴化物 P、G 100 4℃保存 24 h 氨氮 P、G 500 加 H2SO4 至 pH<2,4℃ 保存 7 d 硝态氮 P、G 100 加 H2SO4 至 pH<2,4℃ 保存 24 h 亚硝态氮 P、G 100 4℃保存 24 h 硫酸盐 P、G 100 4℃保存 7 d 硫化物 P、G 250 每 L 水样加 2M Zn(Ac)2和 1M NaOH 各 2 ml, 4℃保存 24 h 磷酸盐 G 100 4℃保存 24 h 总磷 G - 4℃ 保存或加 H2SO4 至 pH<2 24 h/5 m 二氧化碳 P、G 100 现场保存或水样充满容器保存 24 h 脂和油 G 1000 加 H2SO4 至 pH<2,4℃保存 24 h 有几氯农药 G 1000 4℃保存 7 d 有机磷农药 G 1000 4℃保存 24 h 酚 G 500 加 H2SO4 至 pH<4,每 L 水样加 1 g 硫酸铜,4℃保存 24 h 砷 P 100 加 HNO3 至 pH<2,4℃保存 6 m 硒 G 100 加 HNO3 至 pH<2,4℃保存 5 m 六价铬 G 300 加 NaOH 至 pH 8~9 24 h 总铬 P、G 300 加 HNO3 至 pH<2 24 h 铜 P、G 300 加 HNO3 至 pH<2 6 m 测定项目 容器 pH P、G 温度 10 (ml) DB34/T 239—2020 表 A.1(续) 最小取样量 保存方法 建议存放时间 500 加 HNO3 至 pH<2 6 m P、G 500 加 HNO3 至 pH<2 6 m 锌 P、G 500 加 HNO3 至 pH<2 6 m 汞 G 500 加 HNO3 至 pH<2, 4℃保存 14 d 大肠杆菌 P、G - 4℃保存 24 h 阴离子洗剂 G - 加 H2SO4 至 pH<2 48 h 非离子洗剂 G - 4℃保存 24 h 测定项目 容器 镉 P、G 铅 (ml) 注: 表中所列 P=聚乙烯容器; G=硬质玻璃容器; h=小时; d=天; m=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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