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气象灾害预警处置规范
ICS 07.060 A 47 浙 DB3301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1/T 0293—2019 民宿气象灾害预警处置规范 2019 - 09 - 20 发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0 - 20 实施 发 布 DB3301/T 0293—2019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基本原则......................................................................................................................................................... 1 4 预警信息发布................................................................................................................................................. 1 5 预警信息接收、传播..................................................................................................................................... 2 6 应急处置......................................................................................................................................................... 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预警信号的等级划分与对应图标........................................................................... 3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应急行动方案............................................................................................................8 参考文献............................................................................................................................................................. 10 I DB3301/T 0293—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桐庐县气象局、杭州市气象安全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斌、俞军华、任勇、李强、张燕艳、沈洁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3301/T 0293—2019 民宿气象灾害预警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宿气象灾害预警处置的基本原则、预警信息发布、接收、传播及应急处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宿(农家乐)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管理及应急处置。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民宿(农家乐) 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 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提供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的住宿、餐饮等服务场所。 2.2 民宿主人 民宿业主或经营管理者。 [LB/T 065-2017,定义3.2] 2.3 气象灾害 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注:主要指台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冰冻、大雾和霾等造成的灾害。 [GB/T 36742-2018,定义3.2] 2.4 应急行动方案 为应对灾害而制定的组织、处置、救援、保障等方面的应急方案。 注:改写DB33/T 2016-2016,定义3.11。 3 3.1 3.2 4 基本原则 民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管理应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 民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有效应对、应急救援”的原则。 预警信息发布 4.1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包括: a) 预警信号(具体见附录 A); b) 其他预警信息。 4.2 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对象包括但不 限于: 1 DB3301/T 0293—2019 a) b) c) 5 民宿主人; 民宿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防灾责任人和相关人员; 民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预警信息接收、传播 5.1 民宿主人应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配备气象灾害预 警信息接收设施设备,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5.2 民宿主人应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广播、电子显示屏、网络终端等方式及 时传播,并作出避险及防御提示。 6 6.1 应急处置 应急行动方案 民宿主人应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行动方案,明确气 象灾害防御应急责任人及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和避险措施等。应急行动方案参见附录B。 6.2 应急响应 民宿主人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应急行动方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相应措施。 6.3 善后处置 民宿主人应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并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 况进行调查。 2 DB3301/T 0293—2019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预警信号的等级划分与对应图标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分别以红色、橙 色、黄色和蓝色图标预警信号表示。预警信号的名称、图标、含义见表A.1。 表 A.1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名称、图标、含义 序号 信号名称 信号图标 信号含义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 造成一定影响: 1、24 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 6 级以上或阵风达 8 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 7 级以 上或阵风达 9 级以上; 2、24 小时内,降雨量达 100 毫米以上; 3、12 小时内,降雨量达 50 毫米以上。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 造成较大影响: 1、24 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 8 级以上或阵风达 10 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 9 级 以上或阵风达 11 级以上; 2、12 小时内,降雨量达 100 毫米以上; 1 台风预警 信号 3、6 小时内,降雨量达 50 毫米以上。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 造成较严重影响: 1、24 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 9 级以上或阵风达 11 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 10 级 以上或阵风达 12 级以上; 2、12 小时内,降雨量达 200 毫米以上; 3、6 小时内,降雨量达 100 毫米以上。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 造成严重影响: 1、12 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 10 级以上或阵风达 12 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 12 级以上或阵风达 14 级以上; 2、6 小时内,降雨量达 200 毫米以上; 3、3 小时内,降雨量达 100 毫米以上。 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 50 毫米以上,或已达 50 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一定影 2 暴雨预警 信号 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 50 毫米以上,或已达 50 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且降雨可能持续。 3 DB3301/T 0293—2019 表 A.1 序号 信号名称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名称、图标、含义(续) 信号图标 信号含义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 50 毫米以上,或已达 50 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较严重影 2 暴雨预警 信号 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 100 毫米以上,或已达 100 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 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 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 1、12 小时内,降雪量达 4 毫米以上; 2、12 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 1 厘米~3 厘米。 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 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 1、12 小时内,降雪量达 6 毫米以上; 3 暴雪预警 信号 2、12 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 3 厘米~6 厘米。 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 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1、6 小时内,降雪量达 10 毫米以上; 2、6 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 6 厘米~10 厘米。 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 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 1、6 小时内,降雪量达 15 毫米以上; 2、6 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 10 厘米以上。 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 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1、12 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 0 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 2、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 6 小时以上低于 0 摄氏度。 4 道路结冰 预警信号 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 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 1、6 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 0 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 2、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 12 小时以上低于 0 摄氏度。 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 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预计能见度持续 24 小时以上小于 3000 米,且 24 小时细颗粒物(PM2.5) 平均浓度 5 霾预警信 号 大于 250 微克/立方米,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预计能见度持续 24 小时以上小于 2000 米,且 24 小时细颗粒物(PM2.5) 平均浓度 大于 350 微克/立方米,可能或已造成较严重影响。 4 DB3301/T 0293—2019 表 A.1 序号 5 信号名称 霾预警信 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名称、图标、含义(续) 信号图标 信号含义 预计能见度持续 24 小时以上小于 1000 米,且 24 小时细颗粒物(PM2.5) 平均浓度 大于 425 微克/立方米,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 受寒潮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渔业等 造成一定影响: 1、48 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 10 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5 摄氏度。 2、48 小时内,日最低气温下降 10 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0 摄氏度。 受寒潮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渔业等 造成较大影响: 1、24 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 10 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5 摄氏度; 6 寒潮预警 信号 2、24 小时内,日最低气温下降 10 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0 摄氏度。 受寒潮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渔业等 造成较严重影响: 1、24 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 12 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0 摄氏度; 2、24 小时内,日最低气温下降 12 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 摄氏度。 受寒潮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渔业等 造成严重影响: 1、24 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 14 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0 摄氏度; 2、24 小时内,日最低气温下降 14 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 摄氏度。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 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 摄氏度以下并将持 7 低温预警 信号 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24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 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 摄氏度以下并将持 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受大风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内陆:24 小时内,平均风力达 6 级以上或阵风达 8 级以上。 沿海:24 小时内,平均风力达 7 级以上或阵风达 9 级以上。 受大风(龙卷风)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 较严重影响: 8 大风预警 信号 1、受大风影响,12 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 8 级以上或阵风达 10 级以上,沿海平 均风力达 9 级以上或阵风达 11 级以上; 2、受龙卷风影响,1 小时内,可能出现最大风力达 13 级~15 级。 受大风(龙卷风)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 严重影响: 1、受大风影响,6 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 9 级以上或阵风达 11 级以上,沿海平均 风力达 10 级以上或阵风达 12 级以上。 2、受龙卷风影响,1 小时内,可能出现最大风力达 15 级以上。 9 大雾预警 信号 12 小时内,将出现能见度小于 500 米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在 200 米~500 米的雾 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 5 DB3301/T 0293—2019 表 A.1 序号 信号名称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名称、图标、含义(续) 信号图标 信号含义 6 小时内,将出现能见度小于 200 米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在 50 米~200 米的雾并 9 大雾预警 信号 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2 小时内,将出现能见度小于 50 米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小于 50 米的雾并将持续, 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严重影响。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大 影响: 1、6 小时内,将发生较强雷电活动; 2、6 小时内,将发生雷电活动,并伴有 8 级以上阵风,或小时雨强大于等于 20 毫米 的短时强降水。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严 10 雷电预警 信号 重影响: 1、2 小时内,将发生强烈雷电活动; 2、2 小时内,将发生较强雷电活动,并伴有 10 级以上阵风,或小时雨强大于等于 40 毫米的短时强降水。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严重 影响: 1、2 小时内,将发生强烈雷电活动,并伴有 12 级以上阵风; 2、2 小时内,将发生强烈雷电活动,并伴有小时雨强大于等于 60 毫米的短时强降水。 3 至 4 月和 10 至 11 月,48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 4 摄氏度以下,或者已经下降到 4 11 霜冻预警 信号 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等产生一定影响。 3 至 4 月和 10 至 11 月,24 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 2 摄氏度以下,或者已经下降到 2 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等产生较大影响。 24 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 38 摄氏度以上,或者最高气温已经升至 38 摄氏度以上 12 高温预警 信号 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产生较严重影响。 24 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 40 摄氏度以上,或者最高气温已经升至 40 摄氏度以上 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预计未来 1 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 25 年~50 年一遇) ,或者 40% 13 干旱预警 信号 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预计未来 1 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 50 年以上一遇),或者 60% 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6 DB3301/T 0293—2019 表 A.1 序号 信号名称 信号图标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名称、图标、含义(续) 信号含义 6 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14 冰雹预警 信号 2 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7 DB3301/T 0293—2019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应急行动方案 B.1 人员及职责 B.1.1 应急责任人应为民宿主人,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负责明确应急岗位人员及职责,明确应急任务; ——主动获取气象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发生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民宿开展气象灾 害应急工作。 B.1.2 民宿其他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清楚自身应急岗位职责和应急任务; ——在气象灾害发生前,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物资储备、设施加固等预防性措施工作; ——在气象灾害发生时,执行应急响应程序; ——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做好人员救助、设施抢修、秩序恢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和灾后重建 等工作; ——做好气象信息传播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民宿消防、照明、水电燃气等设备运行正常,协助民 宿主人完成应急相关工作。 B.2 应急准备 B.2.1 民宿主人应落实人员物资,安排应急值守,强化隐患排查及整改,做好启动应急处置的各项准 备工作。 B.2.2 民宿主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应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做好自身应对气象灾 害的各种准备工作。 B.3 应急响应程序和避险措施 B.3.1 基本内容 根据当地气象台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当地政府发布气象灾害相关Ⅳ 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指令,民宿主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启动以下程序,采取相应措施。 B.3.2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或Ⅳ级应急指令) Ⅳ级响应的响应程序和避险措施应包括: ——密切关注气象信息; ——组织检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煤气管道等是否安全; ——合理安排游玩活动,提前通知游客注意安全,做好应对灾害影响升级的准备。 B.3.3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或Ⅲ级应急指令)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还应做到: 8 DB3301/T 0293—2019 ——民宿主人确保 24 小时通信畅通,实时关注气象信息; ——通过微信、告示板、短信等形式,提醒民宿游客安排好行程,避免前往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区 域游玩,做好防御工作; ——民宿关键岗位(电力、燃气)员工到岗到位; ——对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公用设施等实施加固措施。 B.3.4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或Ⅱ级应急指令)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还应做到: ——安排人员 24 小时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 ——民宿工作人员到岗待命,抢险物资、机具准备就绪; ——做好组织各类人员安全转移的准备; ——必要时终止与避灾无关的活动,引导游客撤离至安全区域,禁止游客擅自离开安全区域; ——联系上级管理部门,必要时寻求支援。 B.3.5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或Ⅰ级应急指令)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还应做到: ——终止与避灾无关的活动,全员 24 小时在岗,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对民宿所有游客传达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及应对情况,做好游客安抚工作; ——根据灾害类型和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向安全区域转移,对不服从管理的,可申请公安机关采取强 制转移措施; ——如发生险情灾情,寻求上级管理部门支援,民宿员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抢险救灾。 B.4 应急信息报送 一旦发现气象灾害,民宿主人应向当地气象部门报告灾害情况,也可通过“110”或“12345”电话 报告当地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B.5 应急终止 收到当地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或当地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指令终止信息后,经评估 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由民宿主人终止应急响应。 9 DB3301/T 0293—2019 参 [1] [2] [3] [4] 考 文 献 GB/T 36742-2018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 LB/T 065-2017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DB33/T 2016-2016 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规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的通知(浙政办 发[2018]12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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