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PDF
加 急 穗财保〔2022〕70 号 202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 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社〔2022〕166 号,详见 附件 1)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绩效目标(穗退役军人函 〔2022〕436 号),现将 2022 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 算(第二批)1,854.23 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 资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 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 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 — 1 — 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 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 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 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二、请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 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 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 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三、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 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社〔2022〕52 号)等有关规 定,该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各区严格专户资金使 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 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3)做好绩效运 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优抚对 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2.广州市 2022 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 (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 2 — 3.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 年 8 月 19 日 — 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 4 — 2022 年 8 月 19 日印发 附件2 广州市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分配表 区划 转移支付科目 广州市合计 下达资金(元) 18542300.00 荔湾区 2300248 761200.00 越秀区 2300248 2834700.00 海珠区 2300248 1726300.00 天河区 2300248 3290600.00 白云区 2300248 2393300.00 黄埔区 2300248 700500.00 番禺区 2300248 1843800.00 花都区 2300248 1650000.00 南沙区 2300248 883700.00 增城区 2300248 1423400.00 从化区 2300248 1034800.00 备注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 省(区、市)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退役军人 事务厅 市(区)级财政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广州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年度资金总额 资金情 况(万 元)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市级) 年 度 总 体 目 标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一级指标 绩 效 指 标 1854.23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发放人数 23340人 经费足额拨付率 100%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时效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及时拨付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 标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 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0% 产 出 指 标 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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