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公路学院关于开展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docx
关于开展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转定)工作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请通知 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来校工作、符合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转定)条件、且尚未进行过认定的人员,填写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转定)表》【见 附件】。 2013 年 9 月之后报道的,如没参加 2014 年任职资格认定,本 次也一并填表认定。 其中: 认定教师职务者须取得“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 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且通过了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 试,否则暂不予以认定(转定)。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认定讲师,硕士 研究生毕业可认定助教,学士本科毕业生见习满一年后可认定助教; 填表时,以博士后身份进校者请注明博士后。 认定(转定)非教师职务者,要求来校时间博士须 3 个月以上, 可认定相应岗位中级职务,硕士须 6 个月以上,可认定相应岗位初级 职务,本科须满 1 年以上,可认定相应岗位初级职务。 凡认定(转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请用 A4 纸打印(单 页)、提交《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转定) 表》以及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认定(转定)教师系列的 人员还须提交“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 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明,经所属单位考核并签署明确意见,于 6 月 30 日前由所属单位经办人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须各二级单位认真审核、 填写汇总表,并在认定表上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到师资科邮 箱 rschjsk@chd.edu.cn,逾期将不予办理。若因个人原因耽误本次 认定,学校概不负责。 认定(转定)非教师职务者,请把纸质版、电子版交到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处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学院专业任职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教师系列和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转 非教师系列请分开汇总).xls 定)表 附范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