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洮河林区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省本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单位(部门)名称 联系人 洮河林区法院【行政】 联系电话 王守礼 依据 单位(部门)职能 职能简述 18209416187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2、1981年国家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重点国有林区建立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 (林护字(80)73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区设立法院机构的批复》(1984法司第11号) 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健全公检法机构的通知》(甘政发〔1981〕131号) 5、2017年9月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的通知》 1、审理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林区法院管辖以及林区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的的各类申诉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院的监察工作;领导群团工作。 7、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司法装备。 8、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近三年单位职能是否出现过 有 重大变化 1、审理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林区法院管辖以及林区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的的各类申诉案件。 变化内容 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是否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 否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院的监察工作;领导群团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7、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司法装备。 部门所属领域 法院 8、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直属单位包括 无 单位(部门)基本信息 内设职能部门 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信访室)、综合审判庭、执行庭、纪检监察室 其中: 在职人员总数 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32 34 24 0 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工作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档案管理 预算批复数 预算调整数 实际支出数 执行率 编制人员数 部门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上年预算情况(万元) 当年预算构成(万元) 部门收入预算 上级财政拨款 本级财政安排 其他资金 收入预算合计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748.12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项目经费 支出预算合计 748.12 编外人数 10 年末结转结余数 部门支出预算 522.79 69.33 156.00 748.12 因我院受理案件和审结案件等相关数据保密且无法预估,故相关指标用定性指标来表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资金投入 部门管理 财务管理 采购管理 资产管理 人员管理 重点工作管理 部门履职目标 履职效果 部门效果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影响 能力建设 长效管理 人力资源建设 档案管理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 结转结余变动率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资金使用规范性 政府采购规范性 资产管理规范性 在职人员控制率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产出数量指标1—受理各类案件工作完成 情况 产出数量指标2—审结各类案件工作完成 情况 产出数量指标3—审理执行案件工作完成 情况 产出数量指标4—化解信访纠纷工作完成 情况 产出数量指标5—参加培训期数 =100% =100% ≤100% ≤0% 健全 规范 规范 规范 ≤100% 健全 完成 完成 完成 完成 15期 =100% 4期 =100% >=90% >=90% =90% >=98% >=80%<=3% <=3% >=20% >=75% =100% >=80% >=25% =100% 明显 及时 及时 在预算范围内 明显 >=70% 维护 维护 维护 加强 >=90% >=90% >=90% 有 无 完备 完备 完备 产出数量指标6—普法宣传工作完成率 产出数量指标7—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期数 产出数量指标8—采购工作完成率 产出质量指标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产出质量指标2—执结率 产出质量指标3—一审服判息诉率 产出质量指标4—送评案件中一类案件比 重 产出质量指标5—当场登记立案率 产出质量指标6—改判率 产出质量指标7—立案变更率 产出质量指标8—执行标的到位率 产出质量指标9—信访案件化解率 产出质量指标10—裁判文书应上尽上率 产出质量指标11—庭审直播率 产出质量指标12—当庭宣判率 产出质量指标13—采购设备验收合格率 产出质量指标14—林区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产出时效指标1—受理案件及时性 产出时效指标2—办结案件及时性 产出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1—挽回经济损失效果 社会效益指标1—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社会效益指标2—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 会稳定 社会效益指标3—维护司法公正 生态效益指标1—打击生态犯罪,维护生 态秩序 生态效益指标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案件当事人满意度 人民群众满意度 参加培训人员满意度 单位获奖情况 违法违纪情况 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 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 档案管理完备性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一级项目名称: 业务活动费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项目开始日期: 2021-01-01 项目总投资: 68 省级财政安排: 68 预算申报数: 110 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林区法 为洮河林区法院,扩大管辖太子山、莲花山、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 区域的扩大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聘用制书记员和在职人数大幅增加。办公办 报废年限,保障运行费用高。信息化建设因条件所限严重滞后。因此经费严重 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3、项目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所需 施部门:本院各部门。 项目立项必要性: 由于管辖区域的扩大,案件数量也会随之增多。所需办案差旅费、车辆运行维 金支持。为确保本年度我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制 。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制度文件和标准,如:《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征求意 用的通知》;2、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合规使用。 项目实施计划: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不合规开支。遵 投入使用。 组织实施单位: 洮河林区法院 监督管理单位: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项目实施单位: 洮河林区法院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关于法院业务费 分类保障办法(实行)》的通知》(甘财行〔2009〕60号);《甘肃省林区法 院案件管辖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2018年“全省法院业务费”规范管 其他依据: 无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因我院受理案件和审结案件等相关数据保密且无法预估,故相关指标用定性指 年度绩效目标 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和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021年度) 二级项目名称: 业务费(本级) 项目分类: 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法院 项目完成日期: 2021-12-31 中央补助安排: 0 其他资金: 0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卓尼林区基层法院更名 花山、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刑事、民商事、行政及公益诉讼一审案件。随着管辖 制书记员和在职人数大幅增加。办公办案设备落后,需要添置更新。辖区面积大,交通落后,车辆接近 设因条件所限严重滞后。因此经费严重不足,需要相应资金支持。2、项目主要内容:为确保本年度我 、项目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所需办公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等、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4、实 之增多。所需办案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非等办案支出必然会大幅度提升。专项经费不足,需要相应资 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制、法律的权威、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须设立本项目 :《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2018年“全省法院业务费”规范管理使 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合规使用。 绝挤占、挪用、截留等不合规开支。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规范签订资产采购合同,并验收合格后 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关于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法经费 财行〔2009〕60号);《甘肃省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林区法 加强2018年“全省法院业务费”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甘高法〔2018〕266号) 保密且无法预估,故相关指标用定性指标来表示。 成,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为促进案件审判及法院各项事业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三级指标 受理各类案件完成情况 法制宣传工作完成率 指标目标值 完成 =100% 专用设备采购完成率 =100% 审理各类案件完成情况 完成 参加培训期数 ≥15期 执结率 ≥90% 培训考试通过率 ≥85%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0% 采购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法制宣传效果 良好 办结案件及时性 及时 专用设备采购及时性 及时 培训工作及时性 及时 受理案件及时性 及时 法制宣传及时性 及时 成本控制情况 在预算范围内 有效保障审判服务 有效保障 采购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配套设备完备性 完备 合同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当事人满意度 ≥90%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一级项目名称: 资产运行维护费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项目开始日期: 2021-01-01 项目总投资: 8 省级财政安排: 8 预算申报数: 8 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给法院干警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 绿化、卫生、安保和环境容貌等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3、项目范围:聘请安 组织框架:实施部门洮河林区法院。 项目立项必要性: 我院办公办案场所设施老化、陈旧,绿化、美化度低,急需提升物业安保、保 生、安保和环境容貌等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1、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省法院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合规合理使 不定时抽查检查,督促整改。 项目实施计划: 1、业务方面,明确物业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其主要包括单位公用设施、绿化、 :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利用资金。对此项目下每一笔支出严格审核,提高资金 率达到25%;②第二季度,预算执行率达到50%;③第三季度,预算执行率达到 组织实施单位: 洮河林区法院 监督管理单位: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项目实施单位: 洮河林区法院 政策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物业服务收 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5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 其他依据: 无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无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1.配备安保、保洁人员。2.办公楼配备安检机和物品存放柜,有序管理院内车 员进入办公区域,影响日常办公。通过引入物业管理更好的保障审判业务大楼 需要,有利于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其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021年度) 二级项目名称: 物业费(本级) 项目分类: 其他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法院 项目完成日期: 2021-12-31 中央补助安排: 0 其他资金: 0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2、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对单位公用设施、 护、修缮和整治。3、项目范围:聘请安保、保洁人员工资及各项公用设施维护、绿化管理等开支。4、 化、美化度低,急需提升物业安保、保洁等管理水平。故需要设立此项目,对单位公用设施、绿化、卫 和整治。 、省法院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合规合理使用。2、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障双方正当权益。3、 范围,其主要包括单位公用设施、绿化、卫生、安保和环境容貌等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2、财务方面 项目下每一笔支出严格审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发生。①第一季度,预算执行 达到50%;③第三季度,预算执行率达到75%;④第四季度,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业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关于进一步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85号 安检机和物品存放柜,有序管理院内车辆停放。3.保安负责外来人员身份信息的核对,杜绝外来无关人 引入物业管理更好的保障审判业务大楼的环境宽敞、明亮等,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满足审判业务的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级指标 日常保洁、清洗完成率 指标目标值 100% 日常维护范围覆盖率 =100% 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完成率 =100% 聘用保安、保洁人数 1人 室内外绿化养护完成率 =100% 物业有效投诉处理率 ≥95% 公共设施完好率 ≥90% 维修维护验收合格率 =100% 物业服务保障率 =100% 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及时性 及时 保洁工作完成及时性 及时 绿化养护完成及时性 及时 业主维修申报处理及时性 及时 成本控制情况 在预算范围内 法院公共秩序维护能力 提升 提升办案及办公环境整洁性 提升 有效保障审判服务 有效保障 合同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物业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一级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费 项目类型: 延续性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项目开始日期: 2021-01-01 项目总投资: 80 省级财政安排: 80 预算申报数: 90 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林区法 为洮河林区法院,扩大管辖太子山、莲花山、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 区域的扩大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加之聘用制书记员和在职人数增加,办案费 。2、项目主要内容:为确保本年度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3、项目范 院信息化运维费、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4、实施部门:本院各部门。 项目立项必要性: 随着管辖区域的扩大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加之聘用制书记员和在职人数增加 资金支持。为提升办案质效,保障审判执行法院中心工作正常开展,设立此项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1、严格按照《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执行; 项目实施计划: 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使用资金。第一季度:完成预算资金25%支出;第二季度: 四季度:完成预算资金100%支出。 组织实施单位: 洮河林区法院 监督管理单位: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项目实施单位: 洮河林区法院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 财政部关于法院业务费开 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 障工作的意见》(厅字〔2009〕32号)《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 甘办发〔2017〕55号) 其他依据: 无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因我院受理案件和审结案件等相关数据保密且无法预估,故相关指标用定性指 年度绩效目标 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司法权力运行。一是审判执行成效显著 结案。二是确保本年度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的维护国家法制、法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021年度) 二级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本级) 项目分类: 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法院 项目完成日期: 2021-12-31 中央补助安排: 0 其他资金: 0 资金性质: 一般公共预算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卓尼林区基层法院更名 花山、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刑事、民商事、行政及公益诉讼一审案件。随着管辖 聘用制书记员和在职人数增加,办案费用大幅度提升。因此办案专项经费严重不足,需要相应资金支持 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3、项目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所需水电暖费、物业费、法 。4、实施部门:本院各部门。 加,加之聘用制书记员和在职人数增加,办案费用大幅度提升。因此办案专项经费严重不足,需要相应 执行法院中心工作正常开展,设立此项目。 范围(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执行;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使用项目资金。 度:完成预算资金25%支出;第二季度:完成预算资金50%支出;第三季度:完成预算资金75%支出;第 最高人民法院 财政部关于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 〕19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林区法院案件管辖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 《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甘肃林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方案》( 保密且无法预估,故相关指标用定性指标来表示。 司法权力运行。一是审判执行成效显著,在案件数量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加强审判管理,抓好均衡高效 正常开展,更好的维护国家法制、法律的权威、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级指标 采购枪弹柜存放系统 指标目标值 1套 审理各类案件完成情况 完成 维修工作完成率 =100% 受理各类案件完成情况 完成 采购其他专用设备完成率 =100% 当场登记立案率 ≥80%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0% 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90% 执行标的到位率 ≥20% 改判率 ≤3% 采购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信访案件化解率 ≥75% 立案变更率 ≤3% 庭审直播率 ≥80% 执结率 ≥90% 法院安全事故发生率 0 裁判文书应上尽上率 =100% 当庭宣判率 ≥25% 办结案件及时性 及时 维修及时性 及时 受理案件及时性 及时 采购及时性 及时 成本控制情况 在预算范围内 挽回经济损失效果 显著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70%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性 有效 打击生态犯罪,维护生态秩序 维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效果 明显 同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沟通情况 良好 配套设备完备性 完备 审判监督机制健全性 健全 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当事人满意度 ≥90%

甘肃省洮河林区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