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复核与退出工作流程.xlsx
平陆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复核与退出工作流程 申请 已配租的保障对象、尚未配租的轮侯对象、不 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对象,每年 4月底前主动参 与复核, 。 不按时申报的 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初审 社区居委会和县社区服务中心 按要求复核申报事项,进行 公示。 公示期 7天。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民政局 联审 公安局、交警队 人社局 税务局 县住建局会同民政、监察、公安 对上报的 配租对象、 等相关部门 轮侯对象家庭人口、收入、住房 等变化情况进行复核,提出复核 意见,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 示期7天。 行政审批局 各金融机构 各保险公司 交运局 决定 退出住房 县住建局根据复核公示结果,符合保障条件的,做出同意续租公共租赁 住房(廉租住房)决定;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做出终止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配租决定。 承租人在终止资格之日起2个月内退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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