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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补助项目(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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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补助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2-74 采 购 人:浚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32 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43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4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3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7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8 三、开标一览表 ......................................................................................59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63 五、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64 六、投标承诺书 ......................................................................................65 七、技术部分评审材料 ..........................................................................68 八、商务部分评审材料 ..........................................................................69 九、资格审查资料 ..................................................................................70 十、其他证明文件 ..................................................................................7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浚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补助项目 招标公告 浚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补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 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括: 1、项目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2-74 2、项目名称:浚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补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7 万元 最高限价:52 万元 序 包名称 包最高限价 是否专门面 采购预留金额 (元) 向中小企业 (元) 520000.00 是 670000.00 包预算(元) 号 浚县农村特困人员 1 供养服务设施补助 670000.00 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对浚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所需设施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 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5.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 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 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 务会计制度和 2021 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报 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 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 式自拟);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 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01 日,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供应商请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登录之后,自行下载招标 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 3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2.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通过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 开标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鹤壁市政府采购网》 、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 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 密上传、评标等相关事宜。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制作软 件”,制作所投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 应商无需到鹤壁市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 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 动。 5.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 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 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 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 4 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6.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 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 时间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 “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浚县民政局 地址:北关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北 100 米 联 系 人:刘国胜 电 话:1378300345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 A1604 联 系 人:马宇 电 话:15003920699 3.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2-6631853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 购 人:浚县民政局 1 采购人 地址:北关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北 100 米 联 系 人:刘国胜 电 话:137830034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 A1604 联 系 人:马宇 电 话:15003920699 3 项目名称 浚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补助项目 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招标范围 6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交货期 9 质保期 1年 10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1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 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 12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 应商需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和 2021 年的年 具备的条件 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 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 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供应商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 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 责 任 。【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 。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组织 14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召开 15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6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8 条款号 17 18 条款名称 构成采购文件的 其他材料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 编列内容 招标答疑纪要、采购文件变更通知(如有)等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 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采购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 布“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 19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供应商确认,当 采购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 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供应商须下载采购采购文 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供应商未 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0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 民币报价。应包括供货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验费、 21 投标报价 安装费、调试费、配件备品、售后服务、优惠承诺、税金、 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 助材料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22 采购控制价 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大写:伍拾贰万元整 小写:520000.00 元 供应商报价大于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23 投标有效期 24 投标保证金 25 26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投标截止日期起 90 日历天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再对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无 □有,具体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案 □允许 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2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地点:鹤壁市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 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28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29 开标时间和地点 编列内容 否 □是,退还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公布投标单位信息; (2)宣布解密时间,进入解密倒计时,投标人使用与 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3)公布解密成功投标人数量,公布采购控制价; (4)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及其 他内容; 30 开标程序 (5)确认开标:唱标结束后宣布确认时间,进入确认 倒计时; (6)开标结束。 注: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浚县公共资源中心现场参加 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招 标公告注明的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并进行文 件解密等活动。 评标专家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类、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经济类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 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评标委员会将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按评标总得分高低 按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同 32 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顺序进行排名。得分、投标报价与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均 相同的,按技术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 抽取产生)。 33 3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是 确定中标人 ☑否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10 条款号 35 36 36.1 36.2 36.3 条款名称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编列内容 □否 是,具体要求:在“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付款方式:依据鹤财购【2022】8 号文件《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的通知》文件,付款方式为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中标公告及期限: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示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 第一章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有关服务。 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定义及解释 2.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而提供的为完成浚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补助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及配件。 2.2 服务:系指为实现采购目的和需求,供应商除提供货物外还需提供与采购货物有关 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规划、施工、安装、质量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3 采购人:浚县民政局。 2.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供应商:又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日期:指公历日。 2.7 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纸质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2 供应商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等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应当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风险及费用 4.1 无论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全部风 险及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风险及费用。 4.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 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3 交易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投标人按交易中心规章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工 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投标交易服务费账户:浚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中行: 257210463551;交款单位:中标单位【说明:每月的最后三天不收款财政结账】;备注注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项目、中标价) 4.4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由中标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 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规定的 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汇款或者现 金交纳方式交纳,交纳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5.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5.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5.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5.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第二章 采购文件说明 6、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1 招标公告; 6.2 供应商须知 6.3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6.4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6.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报价要求; 6.6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6.7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如有); 6.8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9 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6.10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6.11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6.12 投标有效期; 6.1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4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6.15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6.16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7 采购文件的构成 7.1 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13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 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知采购人补全或澄清。如果投 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招标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 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 澄清文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 在投标人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 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采购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 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除采购文件中所列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 解释、介绍、答复,仅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任何约束力,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以采购文件及答疑、变更、澄清、修改等内容为准。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9.特别说明 9.1 投标语言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 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外国语言,但相应内容应 当附有简体中文翻译内容,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计量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所有 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没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可以使用 行业、习惯或通用的计量单位。 9.3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 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且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10.2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清单详细投标报价 表。 14 10.3 投标函是供应商对本采购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和提供投 标函。 11.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所附“开标一览表”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11.2 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仅限于本次投标。 11.3 供应商必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报价,只就其中部分货物及服务进 行投标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4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供货运 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验费、安装费、调试费、配件备品、售后服务、优惠承诺、税金、 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5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 标。 11.6 为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能诚信履约,根据政府采购 法及其相关规定,兼顾采购成本、使用成本、后期维护成本的有机统一和项目生命周期总支 付成本最低,若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 理。 11.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1.8 开标后,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 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报货物的要求 12.1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货物的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偏离表” 15 逐项、逐条如实明确填写。 12.2 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货物的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 和例外。对招标文件中货物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 值。 12.3 供应商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最近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先进、成熟 稳定的合格产品。 12.4 供应商认为应对其投标货物的性能特点、优越性等有必要进行补充说明的内容。 12.5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投报的货物及服务提供的时间、地 点等作出实质性响应。 12.6、现场服务货物在安装调试阶段,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和 调试。 13.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 1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天。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3 投标保证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再对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 需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相关联内容进行承诺。 14.投标要求 14.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4.3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豫财购【2021】6 号文件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 16 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 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5.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 15.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 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15.2 办理 CA 数字证书、企业入库: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需 先完成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 进 行 企 业 注 册 入 库 , 详 见 鹤 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hebi.gov.cn:8060)“下载中心”相关说明; 15.3 采 购 文 件 下 载 。 点 击 “ 鹤 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的“交易主体登录”按钮选择进入进入该平台后即 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15.4 编 制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供 应 商 须 登 录 “ 鹤 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 “下载中心” ,下载“鹤 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导出(*.已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 手册” 15.5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点 击“交易系统”按钮 选择进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插入 CA 数字证书,点击 CA 登录,进入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 时必须 点击“保存”并提示“保存成功”显示二维码、文件名称、文件大小、上传时间方 为上传成 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5.6 为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 审查,投标人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部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15.7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按采购文件中所附的投标文件的格式签字盖企 业电子签章。 15.8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 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特别提醒:投标人代表应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时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代表应提前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大厅)进行 在线签到,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 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 议标会议区发出的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由投标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未按规定远 程操作解密,主持人可以通过系统内的开标会议区发出催办指令,发出的催办指令后仍未响 应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 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 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 文件。 (4)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 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因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较多或其它非人为因素导致解密时间需要延长的,采购 人(代理机构)有权适时延长解密、确认开标时间。 (6)开标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投标 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 投标人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规定的时间内(在收到主持人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 发出的确认开标的指令后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因投标人未按规定远程操作,主持人可以 通过系统内的开标会议区发出催办指令,发出的催办指令后仍未响应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 标)在线确认开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 CA 锁发生 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 开标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及开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全过程登陆系 统在线。 (8)在评审过程中,请潜在供应商保证登陆并保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线,专家 会对潜在供应商发起询价、澄清,要求供应商对专家提出的询价、澄清及时做出响应、答复; 若项目涉及二次(多次)报价,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评审进度,避免错过报价,专家发起 报价时,会在潜在供应商系统弹出窗口,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 18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通过电子化平台撤回其已成功递交的电子投 标文件 。 17.2 如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补充的,供应商应当重新制作出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电子化平台。 17.3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其撤回投 标文件。 17.4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供应商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18.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 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招标监管部门、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应采 取以下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由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收到外来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为未开标的项目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经采购 人、招标监督部门、代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则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保密处 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第五章 开标和评标 19.开标时间和地点 19.1 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 19.2 开标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 本项目采用“ 远程开标 ”开标方式 ,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中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无需到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鹤壁市政府采 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在开 标当天早上 0 点到开标时间截止时间,都可进行签到。开标前需确保鹤信驱动已经安装完成, 不然会影响后续解密等操作) 。 19.4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 19.5 因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较多或其它非人为因素导致解密时间需要延长的,代理 机构有权适时延长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供 应商无需到鹤壁市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 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并进行文件解密 等活动。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19.6 开标过程中,若上传投标文件或解密成功后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该项目按废标处理。 如遇系统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和评标的,将暂时中断开标程序并依法处理 后续事宜。 特别提醒: 投标人应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时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数字证 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代表应提前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大厅)进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代表应提前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大厅)进行在线签到, 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 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不在线签到的,投标文件将无法 解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 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 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收到主持人在系统内 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的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由投标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未按 20 规定远程操作解密,主持人可以通过系统内的开标会议区发出催办指令,发出的催办指令 后五分钟内仍未响应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 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 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 投标文件。 (4)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 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因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较多或其它非人为因素导致解密时间需要延长的,采购 人(代理机构)有权适时延长解密、确认开标时间。 (6)开标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投标 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 册),投标人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规定的时间内(在收到主持人在系统内通过开标 会议区发出的确认开标的指令后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因投标人未按规定远程操作,主 持人可以通过系统内的开标会议区发出催办指令,发出的催办指令后五分钟内仍未响应的, 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在线确认开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 置软硬件 CA 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开标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注: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及开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全过程登陆系统 在线。 ②在评审过程中,请潜在供应商保证登陆并保持 在评审过程中,请潜在供应商保证登 陆并保持在评审过程中,请潜在供应商保证登陆并保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线,, 会对潜在供应商发起询价、澄清,要求供应商对专家提出的询价、澄清及时做出响应、答 复专家;因供应商不在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0.开标程序 20.1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 21 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1、资格审查 21.1 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 21.2 资格审查地点:同评标地点。 21.3 资格审查小组构成: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采购人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可以由采 购人代表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组成,在资格审查中为采购人提供支持和帮助。通过资格审查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1.4 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1.5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1.6 编制资格审查报告,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 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 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 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 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2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2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 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 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4.评标组织 24.1 评标委员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 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24.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3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报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对技术复杂、专业 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 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规定的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 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标。 24.4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报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 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 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 文件一并存档。 24.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25.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3 25.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出有利判断响应性的, 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评标原则 26.1 客观、公正、审慎; 26.2 严格保密; 26.3 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6.4 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27.执行国家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8.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 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资格审查与评标依据。 29.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9.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9.2 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 活动。 29.3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 意见。 29.4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 标人员之外。 29.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未中标的投标资料。 29.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六章 授予合同 24 30.定标方式 3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向采购人提 交评标报告,并按评标总得分高低按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顺序进行排名。得分、投标报价与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服务优劣排列;以 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 30.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确定中标人。 30.3 评审结果的修改 30.3.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30.3.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0.3.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0.3.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0.3.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30.3.2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 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 级财政部门。 30.3.3 供应商对 30.3.1 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0.4 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 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财政部门 的批准。 31.中标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与招标公告一致的媒 体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2.中标通知 32.1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 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33.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使用: 若在中标结果公告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中标供应商的 中标资格,该供应商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签订合同 34.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 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 应当赔偿损失。 34.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章 质疑和投诉 36.质疑 36.1 采购文件的质疑及答复 36.1.1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交质疑 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需是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 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 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1.2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 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 影响成交结果的,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 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及答复 26 36.2.1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 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该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交质疑的供应商委 托代理人需是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36.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 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 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仅接收以书面纸质形式提出的质疑。 36.4 接收质疑函的信息: 接收人: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 A1604 联系人:马宇 电话:1500392699 36.5 供应商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36.6 供应商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的,招 标代理机构将报送至财政部门申请进行处罚。 3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37.1 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2 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令第 94 号令)要求; 37.3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37.4 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 37.5 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 37.6 证据真实,来源合法。 37.7 质疑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 理人)办理质疑、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 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38.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 27 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第八章 法律责任 39.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 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供应商捏造事实、提 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踏勘现场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组织供应商进行踏勘现场,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供货所在 地对供货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 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 附表一: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 附表二: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邮编: 址: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日,向 年 月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30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 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32 评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2.1 评标方法 评审标准 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 推荐方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 应商需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和2021年的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至今 的财务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 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1 资格性 评审标准 供应商资格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 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提供承诺书)。 33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以上审查因素任何一项不符合,该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果将为不合格。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由采购人对拟中标人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发现伪造、变造、虚假等行为,采购人可按有关规定否定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 供应商名称 投标文件签署、 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交货期 2.1.1 符合性 质量要求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投标承诺函 投标有效期 投标报价 条款号 2.2.1 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符合“符合“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 条件;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 全部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 标承诺书”要求。 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符合采购文件报价要求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 条款内容 供应商报价大于采购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40分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40分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注: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单位不参与评标基 34 准价的计算。 一、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 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 投标报价 2.2.2 评分标准 (1) (40分) 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 计算方法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 扣除。 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 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 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 受投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二、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 报价(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 案要求:①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内容;② 2.2.2 (2) 商务 评分标准 (20 分) 服务人员安排;③服务保障措施④产品保障方案等) 售后服务 (15分) 进行综合评价(15分): 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齐全,对每项的描述具体详 细,针对性较强,整体思路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 的得15分; 35 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齐全,对每项进行概括性描 述,针对性一般,整体思路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 分; ③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涉及的方 面,相关内容描述不详细,无法具体到工作实际,针 对性较差,整体思路混乱,可操作性较差的得5分; ④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差,整体思路 混乱,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⑤不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 业绩(5分) 得 2.5 分,最多得 5 分。 注: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 件,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运输计 划、交货计划、安装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价: 1.实施方案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 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采购的需 要的得20分; 2.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安全, 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一般,基本满 足采购的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 实施方案 (20分) 的得13分; 3.实施方案内容较差,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 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差,满足采 购的需要较差,大部分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的 7分 4.实施方案内容差,方案不科学、合理、安全,考虑 2.2.2 (3) 技术 不周全,措施不到位,针对性差,不能满足采购的需 评分标准 要的得1分; (40分) 5.不提供不得分。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包含响应时间、到 达故障现场时间(24 小时随时上门服务) 、故障出现 36 解决方案、定期维护、配件供应、其他优惠措施等。 质保期内售后 服务措施及承 诺 (满分 7 分) 1.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完整、详细,且 科学可行,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7 分; 2.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较完整、详细, 基本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不完整、不详细, 可行性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方案内容不可行或无方案得 0 分。 注:以上不累计得分。 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包含到达故障现 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定期维护、配件供应、 其他优惠措施等。 1.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完整、详细,且 质保期外售后 科学可行,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7 分; 服务措施及承 2.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较完整、详细, 诺 (满分 7 分) 基本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不完整、不详细, 可行性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方案内容不可行或无方案得 0 分。 注:以上不累计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合理,内容包含产品整体质量、配 件质量保证等。 1.质量保证措施完整、详细,且科学可行,优于采购 需求的,得 6 分。 ; 质量保证措施 (满分 6 分) 2.质保期内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详细,基本可行, 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 3.质保期内质量保证措施不完整、不详细,可行性差, 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方案内容不可行或无方案得 0 分。 注:以上不累计得分。 37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完成对商务标、技术标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商务标、技术标得 分。 2、投标人评标总得分=报价得分+商务评分得分+技术评分得分。 3、本评标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均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以上提供资料,由采购人对拟中标人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发现伪造、 变造、虚假等行为,采购人可按有关规定否定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 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2本项目不同供应商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 不同供应商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3评标原则 1.3.1客观、公正、审慎; 1.3.2严格保密; 1.3.3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3.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1.3.5执行国家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 政策功能。 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 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38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 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 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 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 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1.6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7)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8)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9)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10)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11)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12)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13)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 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9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依据本章第 2.1 款 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 (7)各项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9)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详细评审 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4.1.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4.1.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4.1.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1.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1.5投标人得分=A+B+C。 4.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40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4.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出有利判断响应性的, 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6若供应商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4.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6.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 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7投标文件的澄清 4.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4.7.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1 5、评标结果 5.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6.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6.2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 的活动。 6.3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 评标人员之外。 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未中标的投标资料。 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2 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43 序号 货物名称 1 麻将桌 2 衣柜 3 两斗桌 4 连排椅 5 餐桌 6 和面机 7 面条车 8 蒸车 9 热水器 规格 橡木材质,一桌四椅,棕色,桌面 3cm 橡木实木板,桌腿 8cmx8cm 橡胶木, 棋 牌 桌 , 餐 桌 一 桌 两 用 , 100cmX100cmX75cm,椅子全橡木材 质,88cmx53 Cmx54cm, 280 度高温 PVC 封边,19mm 厚 E1 级 多层实木板,五金配件采用优质品 牌 门 铰 , 连 接 件 , 拉 手 , 190cmX80cmX50cm,双开平开门 规格:100cmX50cmX75cm,桌面橡木 2.5cm 厚实木板,双抽,橡木桌腿 8cmX8cm,环保油漆 主架:立管 30X80X1.5 方型管材,满 口焊接,表面采用热固型环氧聚酯 粉静电喷塑,不生锈,不脱落,座 靠板采用东北桦木防腐,防火处理, 6X30 防 退 螺 丝 连 接 , 180cmX85cmX62cm 一桌四椅,桌面 3cm 厚橡木实木板, 橡 木 实 木 桌 架 桌 腿 , 1200cmX75cmX75cm,橡木实木椅架, 88cmX53cmX54cm,椅靠背,座面采用 面洗科技布料 立式 尺寸:65cmX55cmX80cm 全钢全铜线, 电压 220v,面斗采用不锈钢材料 50 型, 尺寸:620cmX46cmX93cm 不锈钢外壳,双皮带驱动,适用动 力 7.5KW,重量 120Kg 尺寸:78cmx62cmx155cm,单门 12 盘 380v30KW,内衬 4X4 热镀锌角钢制作 支架,5cm 岩棉保温,外壳采用不锈 钢板材 1.0mm 厚,水胆 1.0mm 厚, 发热管采用无缝加热管 步进式 尺寸:50cmX60cmX120cm 容量≥30L 44 单位 数量 张 5 组 64 张 80 组 60 套 26 个 6 个 5 个 3 个 4 10 消毒柜 11 食品留样柜 12 助浴床 13 空调挂机 14 空调柜机 15 冷柜 16 全自动洗衣机 17 热水器 功率≤2000W,净化配置三级过滤, LED 智能显示屏,不锈钢龙头,不锈 钢内胆 容积:≥380L 材质:全钢 尺寸:55cmX46cmX165cm 1.0mm 加厚精钢,不锈钢层架,臭氧 消毒,中温抑菌,功率≤1000W 尺寸:50cmX53cmX125cm,采用三层 高强中空玻璃真空处理,箱体内部 采用高密度聚氨酯泡沫塑料整体成 型,陶瓷复合加热,环保达标,无 噪音 承重≥200Kg 材质:不锈钢-碳钢 面料:床垫 PVC 防水布 尺寸 2150cmX82cmX1080cm,倾斜式 排水,双摇,医用万向轮 制冷量:≥3500W 制热量:≥4600W+1000W 噪声:≤35-41dB 制冷输入功率:≤980W 制热输入功率:≤1390W 制冷量:≥5000W 制热量:≥6300W+1200W 噪声:≤40-44dB 制冷输入功率:≤1570W 制热输入功率:≤2100W 冷冻容积:≥300 升 面板颜色:彩板 温区设置:单温区 能效等级:≥2 级 洗涤容积:≥10KG 宽水压:0.03-1.0MPa 特殊功能:免清洗,纳米除菌,深 层除螨 规格:≥80 升 功率:≤2000W 特殊功能:防电墙系统,一体成型 内胆 45 个 2 个 3 个 7 台 46 台 1 台 2 台 14 台 14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46 鹤壁市政府采购标准合同(货物采购)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浚县民政局 (采购人) 乙方: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1 乙方应当根据采购公告、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上述文件统 称为采购文件)并按照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参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 (元) 合同金额(人民帀) 注: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2 上表规定的规格参数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3 本合同金额系固定不变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 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 关税费。 二、交货和验收 2.1 交货时间: 。对于甲乙双方协商进行分批交货 的,可以补充详细的《分批交货进度要求》 (双方签字盖章)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47 2.2 交货地点: 。在送货前,乙方应当与甲方沟通 确定具体交货时间、地点等交接货相关事宜,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甲方应当对乙方的送 货及安装提供必要的配合。 2.3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采购结果(含采购公告及竞投标或响应文件等)所规定的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结果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 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应当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 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采购结果规定的货物及附随资料、配件或者工具的,视为未 按照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 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5 乙方在甲方完成现场验收之日起 应当在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甲方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甲 方应当签收验收单或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书。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期限 个工作日不进行 质量验收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且质量验收合格。(注:上述所填写的时间 最长均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 重新返修、返工制作、更换,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 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6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 经甲方签字确认收到货物时转移。 2.7 乙方应当保证其出售的全部货物都按照标准进行包装,以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 防震、防锈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交货地点。 2.8 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者文件。 48 2.9 甲方依照政府采购规定(□是 □否)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对货物进行质量监理, 受托方可以开展本合同规定的抽样检测、样品评审、质量验收等活动。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导致已封样样品、封条破坏或样品偷换等需重新进行抽样的,重新抽样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若乙方对抽样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最长不 超过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是否重新检测及变更检测单位, 重新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0 乙方应当接受并配合甲方组织的原材料、成品抽检及质量验收等活动。 2.11 因抽检不合格收到甲方书面整改要求的,乙方应当进行相应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 告知甲方。乙方对甲方整改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整改要求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最 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就整改情况重新组织抽检的,重新抽检产生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保证 3.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 售的情形。同时,乙方出售的货物也没有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甲方 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乙方承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3.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采购结果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口产品除外) 。 3.3 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拆封且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货物 需安装或配置软件,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3.4 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所用材质的质量应当符 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所用材质的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乙方承诺 对其所供货物及原材料的质量负责。 49 3.5 货物的原材料、成品抽检合格及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提供不合格货物而应当 承担的责任。 四、保修条款 4.1 本合同所购货物免费保养维修期为 年。 4.2 乙方提供的保养维修服务标准或者质量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包” 规定、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乙方在应答文件的相关承诺。 4.3 免费保养维修期内,乙方负责上门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保养、维修和系统维护并不 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履约保证 5.1 甲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甲方确需乙方提供履约保证的,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 甲方提交不低于合同总价款 10%的履约保函。 5.2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合同 约定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滞纳金或者其他赔偿款项。 六、货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依据鹤财购【2022】8 号文件《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通知》文件,付款方式为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6.2 甲方对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的结算单或发票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之日起 10 日 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但因乙方故意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致使甲方未及时发现的除外。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货款后,因乙方提供账户或者账号相关信息遗漏、错 误等原因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解除 7.1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 50 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7.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对采购文件规定的不可调整项的验收结果达不到采购文件不可调整项要求的; 7.2.2 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可调整项的验收结果超过了可调整范围的; 7.2.3 逾期交付货物超过 60 日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 10% 的违约金。 8.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或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日则必须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如因有关政府部门超期审批等 原因造成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前述违约责任。 8.3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等不符合采购结果及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如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 间内补发符合竞价采购结果及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8.4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的其他义务或者违反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声 明/保证的,应当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5 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 损失。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守约方应当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 报告给财政部门。 九、争议解决方式 9.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 51 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9.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 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组成部分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需求明细、答疑内容、补充通知、投标(响应)文件、中标通知 书、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以及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 署的补充或者修正文件等文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以上合同组成文件与本合同正文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合同生效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 乙方有权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采购合同融资等金融服务;甲方应当对乙方办理本 条规定的金融服务所涉及的账户变更等事项给予必要的配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5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3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4 目 录 (须编制页码)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五、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六、投标承诺书 七、技术部分评审材料 八、商务部分评审材料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证明文件 55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 根据贵方招标 (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遵照有关规定,我方经研究该项目 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各项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的 报价,按本采购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采购服务。 l、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服务期内完成; 2、我们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的内容,包括补充(答疑)文件(如果有)和 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 3、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数额或比例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作为承担责任的保证; 4、在签署合同之前,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如果有) 、中标通知书 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 (其他补充说明)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邮箱: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 供 应 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法定代表人) 性别: 系 年龄: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供 应 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职务: 期: 年 月 日 5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用填写此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理人,就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代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项目名称)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以本公司名义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 项目投标有效期结束止。 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供 应 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字): 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8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含税) 小写: 交货期 质量要求 投标范围 投标有效期 是否为小微企业 其他声明 备注: 1、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总报价相一致,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 性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中标后完成全部合同规定内容需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 现场保管费、保险费、检验费、安装费、调试费、配件备品、售后服务、优惠承诺、税 金、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及招标文件中的所 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期: 59 附件: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若供应商不是小微企业,则此表不需要附于响应文件中 60 2.监狱企业证明函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注:若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则此表不需要附于响应文件中 61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签字或电子签章) 月 日 注: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此表不需要附于响应文件中 62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报价合计: 注: 1、表中的项目名称及数量应与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的相应内容一 致。 2、“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 3、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3 五、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规格参数 响应文件规格参数 偏离 情况 说明 1 2 2 4 .... .. 注: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负偏 离、无偏离,本项目如存在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只需列明偏离参数,无偏离 参数填写所有参数无偏离即可。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供 应 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4 六、投标承诺书 (一)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 予的处罚。 供 应 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字): 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期: 65 年 月 日 (二)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做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二、我公司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 时又参加招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 (包括澄清、修改内容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 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你方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六、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七、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八、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 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无不实的描述、伪造等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 做虚假陈述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 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我方中标,对于因此给其他供应商及你方和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九、我公司如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6 (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七)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 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 应 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字): 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期: 年 月 七、技术部分评审材料 67 日 (格式自拟) 68 八、商务部分评审材料 (格式自拟) 69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姓 电 话 名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开户银行 账 号 经营范围 供 应 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字) 日 期: 年 月 70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 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 和财务会计制度和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财 务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 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 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 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十、其他证明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格式自拟)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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