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未批复〔2018〕7号40万千升啤酒生产供热锅炉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doc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市环未批复〔2018〕7 号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关于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 40 万千升啤酒生产 供热锅炉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 40 万千升 啤酒生产供热锅炉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 表》 )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经我局 集体审议,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安市啤酒路 1 号,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 司厂内。主要是对原有锅炉系统实施改造,即淘汰原有燃煤锅炉, 更换为 8 台 4t/h 燃气锅炉,并敷设燃气管道 268m,新增锅炉进 水管道 185m、蒸汽管道 185m、分支管道 90m,已于 2017 年 11 月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总投资 79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80 万 元。《报告表》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 究院的技术评估。2018 年 4 月 11 日项目通过了分局会审,鉴于 - 1 - 该项目有益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且属于政府大力促进、特别许 可项目,同意对项目“未批先建” 、 “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免于处 罚;由于该单位排污许可证中已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且该 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原已批准的总量,故无需另行购 买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二、经审查,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 中提出的各项措施,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整改到位 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通过审批。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制度,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 转,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涉及的安全管理内容以区安委会 相关成员单位要求为准,并严格执行。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 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必须依法重新报批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锅炉排水和软化设备再生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 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二)锅炉采用清洁能源,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规范锅炉烟 囱设置,废气排放应满足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重点地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陕西省环境保护 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 (陕环函〔2017〕 33 号)相关要求。 (三)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密闭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 2 - 厂界噪声需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中的 2 类标准和 4 类标准。 (四)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人 员培训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保障环境安全。 (五)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 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 行) 》要求,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 作。你单位应当按照环保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 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2018 年 5 月 7 日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2018 年 5 月 7 日印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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