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艺术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的激励作用,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方 案》 (校研字〔2021〕60 号)的规定,现就 2021 级入学硕士研究生 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1 级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含保留入学资格 并于 2021 年返校的学生,2021 年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不参评。 二、等级比例人数分配 三、具体评定办法 学院根据各学科发展需求、录取研究生人数以及研究生入学录 取的成绩进行奖学金评定,具体办法如下: 1.免试推荐入学研究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保返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1— 3.根据学院奖学金测算指标,确定各学科剩余的各等级奖学金名 额,然后各学科按照入学录取的成绩排序,依次确定等级; 4.定向委培生不享受奖学金。 四、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10 月 20 日 分配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人数 研究生院 11 月 5 日前 制定并公布评定细则;评定学业奖学 学院 金等级,名单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11 月 10 日左右 公示拟获奖名单,发放奖学金 研究生院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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