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西街道孙家万村办事不找关系指南.pdf
-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便民服务站(村) 目录 村权力事项清单.......................................................................... 1 办事不找关系路径...................................................................... 9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10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45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47 村权力事项清单 事项类别 序号 事项 页码 残疾人福利 1 申请办理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 10 2 申请办理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 11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 碍改造 12 残疾人补助 1 操作流程 4 申请续发孤儿基本生 活费(年满 18 周岁在 读孤儿) 12 儿童福利 5 高龄老人补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 定申请 13 6 申请高龄补贴 14 7 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 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15 8 申请临时救助 16 2 9 申请办理特困人员身 份确认 17 10 申请办理低保家庭失 能老人护理补贴 19 老年人参保 11 本市户籍老年人参保 20 成年人参保 12 本市户籍成年人参保 20 未成年人参保 13 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参 保 21 3 14 本市户籍准新生儿参 保 22 15 我市低保或低保边缘 户参保 23 16 我市重残人员(二级及 以上)参保 24 申请居民医保缴 费 17 申请居民医保缴费 25 扶助金 18 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 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26 准新生儿参保 特殊人群参保 4 优生优育 申办城乡居民保 险 19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 康检查项目服务卡 30 20 申请办理城乡居保个 人信息变更 31 21 申请办理城乡居保个 人补缴 32 22 就业困难人员实 施就业援助 2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 保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5 32 33 申请生活补助 24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 险补贴申领 34 25 申 请 55-59 周 岁 参 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 36 26 申请低收入一级残疾 人专项救助 37 申请残疾人专项 救助 27 申请残疾人辅助 器具 28 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 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大 学生助学金申请 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电动轮椅 6 38 39 29 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电动三轮代步车 39 30 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电动四轮代步车 40 31 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其他 41 32 60 周岁农村籍退役士 兵申请 41 33 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 43 退役军人 7 34 耕地地力补贴 44 35 生产者补贴 44 涉农补贴 8 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补助 儿童福利 高龄老人补贴 低保、特困、失能 窗口办 老年人参保 成年人参保 未成年人参保 准新生儿参保 特殊人群参保 申请居民医保 缴费 扶助金 办事不找关系路径 优生优育 申办城乡居民保险 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申请生活补助 申请残疾人专项救助 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 退役军人 涉农补贴 掌上办 “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27897260 9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1、申请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沈阳 市户籍 1.1 需提供要件 : ①户口薄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身份证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保障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个人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资料来源;代办人) 1.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初审—区、县(市)残联审核—区、县(市)民政局审 批—市民政局备案 1.3 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10 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2、申请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沈阳市户籍 2.1 需提供要件: ①户口薄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身份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申请人盛京银行卡;(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资料来源;代办人) ⑥个人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2.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初审—区、县(市)残联审核—区、县(市)民政局审 批—市民政局备案 2.3 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1 3.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城镇低保残疾人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 3.1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个人事项详情 http:/ /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 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ad04768e-9b9b-4447-8fdb-a7e 46821ead6&taskid=8e45b86f-f286-45db-9eaa-aa6f47f0721a#anch or-work-basic-info 中-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材料目录-材 料详情) ①建档立卡凭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3.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区残联审批 3.3 办理时限: 50 个工作日 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儿童福利 4、申请续发孤儿基本生活费 (年满 18 周岁在读孤儿) 年满 18 周岁在校读书的孤儿 12 4.1 需提供要件 在校读书证明 (资料来源;在读学校) 4.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审核—区、县(市)民政局审批 4.3 办理时限:7 个工作日 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 城镇低保残疾人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 5.1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个人事项详情 http:/ /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 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ad04768e-9b9b-4447-8fdb-a7e 46821ead6&taskid=8e45b86f-f286-45db-9eaa-aa6f47f0721a#anch or-work-basic-info 中-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材料目录-材 料详情) ①建档立卡凭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13 5.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区残联审批 5.3 办理时限: 50 个工作日 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高龄老人补贴 6、申请高龄补贴事项 具有沈阳市户籍或驻沈部队离退休人员中无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 年满 90 周岁; 6.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户口本(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银行卡(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开具的证明(驻沈部队离退休 无户口高龄老人);(资料来源;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资料来源;代办人) 6.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即时办结。 6.3 办理时限:即办 6.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14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7、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城镇低保的法定年龄内的病残家庭成员 7.1 需提供要件 ①书面申请;(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身份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病历及相关材料原件;(资料来源; 申请人) ⑤职工非因工伤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以劳动部门 提供为准); (资料来源;申请人) 7.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街道镇、区、县(市)民政局签署意见—市劳动能力 鉴定部门鉴定 7.3 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 7.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5 8、申请临时救助 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意外事故,人身、 财产受到严重损害,在各种赔偿、保险、救助后,家庭或个人负担仍 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 ②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社会帮扶后,家庭或个人负担的医疗 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 ③因疾病、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紧急需求,造成生活必需支出突 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家庭基本生活仍 然难以维持的; ④失业或创业失败,基本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 ⑤重大安全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中,涉事人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⑥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 8.1 需提供要件 (一)必要要件 ①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料来源; 申请人) ③家庭收入、资产及重大支出证明原件;(资料来源;申请 人) ④其他保险、救助、赔偿等有关情况的证明原件;(资料来 源;申请人) ⑤ 临时救助情况登记表;(资料来源;社区(村)居民委员 16 会) (二)可选要件 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残疾等相关 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非领取最低保障金家庭,需要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 对中心核对授权书。(资料来源;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8.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街道镇审核—区、县(市)民政局审批 8.3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8.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9、申请办理特困人员身份确认 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 年人;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 力。 9.1 需提供要件 (一)必要要件 ①户口薄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17 ②身份证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书面声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特困人员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授权书; (资料来源;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可选要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授权书(如本人申请 困难的需填写);(资料来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9.2 办理路径 社区代理—核对中心核对—街道镇审核—区、县(市)民政局审批 9.3 办理时限:街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报 材料并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实际调查、自理能力认定、民主评 议和公示情况提出审核意见,街道公示期 7 天,区、县(市)民政 局 10 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 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时间 不计入审批时限,但最长不超过 30 天。 9.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 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8 10、申请办理低保家庭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受理条件】 本地户籍 ,全市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中 60 周岁以上 (含 60 周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10.1 需 提 供 要 件 : ( 资 料 来 源 : 沈 阳 政 务 服 务 网 个 人 事 项 详 情 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 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5673bf7a-d930-43da-ade8 -ed3a182f1a3e&taskid=a544549d-7aa4-45fa-94a7-beaa5a10f4e3 中 -申请办理低保家庭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申请材料目录-材料详情)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居民户口薄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 能力评估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被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被委托人) 10.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街道镇审核-区民政审批 10.3 办理时限: 随时可办。 10.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9 11、本市户籍老年人参保 符合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11.1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如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1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社区便民服务站。 ②掌上办: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自助缴费。 11.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2、本市户籍成年人参保 符合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本市户籍成年 人。 20 12.1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如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12.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社区便民服务站。 ②掌上办: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自助缴费。 12.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3、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参保 符合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本市户籍未成年 人。 13.1 需提供要件 ①未成年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父母任意一方的身份证或户口薄。(资料来源;申请人) 21 13.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社区便民服务站。 ②掌上办: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自助缴费。 13.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4、本市户籍准新生儿参保 符合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本市户籍的准新 生儿。 14.1 需提供要件 ①准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薄;(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14.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社区便民服务站。 ②掌上办: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自助缴费。 22 14.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5、我市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参保 沈阳市低保及低保边缘户人员。 15.1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辽宁省城市低保边 缘户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来源; 申请人) ③如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资料来源;代办人) 15.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社区便民服务站。 ②掌上办: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自助缴费。 23 15.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6、我市重残人员(二级及以上)参保 符合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 16.1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及以上);(资料来源; 申请人) ③如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资料来源;代办人) 16.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社区便民服务站。 ②掌上办: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自助缴费。 24 16.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6.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申请居民医保缴费 17、申请居民医保缴费 办理当年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17.1 需提供要件 身份证或户口薄 ;(资料来源;申请人) 17.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社区便民服务站。 ②掌上办: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自助缴费。 25 17.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7.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属 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8、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含符合条件的半边户)或界定为农村居民 户口。 半边户指:夫妻双方一方为城镇居民,一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妇。 人口政法〔2011〕58 号文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奖励 扶助制度。 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的界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现户口登记地址在本村(村); ②有承包责任田(需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合 同); 如本村有土地,村级将土地集中承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 26 土地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的人员。须本村出具证明,村主任、妇 女主任、会计签字加盖村上公章,镇街一级核实情况后加盖公章,报 县局备案。 ③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 ④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和福利待遇。 2.1973 年至 2001 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生育。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第二个子女生育的时间节点 1981 年 2 月 3 日 之前生育两个女孩为符合政策生育可以享受奖扶。1981 年 2 月 4 日 以后出生的为新政策出台后怀孕直至生育的属于实体违法(超生), 不能享受奖扶。 生育间隔不够的注意 3 个时间节点:1982 年 6 月 24 日,双少政 策放开,1984 年 9 月 24 日实施多种情况的二孩政策,1985 年 9 月 1 日 独女户政策,虽然间隔不够,但生育子女个数不多,不是实体违法, 故推迟一年享受。 农村独女户是指:夫妇双方或女方是农民,只有一个女孩,且母 女均为农业户口的视为农村独女户。 农村独女户婴母年龄计算,独女户婴母年龄在三十二(含三十 二岁)以上,不受行政村条件限制。可视为“特殊情况”批准生育第 二胎,按计划内对待。计算公式:发给生育指标年份减去婴母出生年 份,等于婴母年龄。例如:该妇女 1958 年出生,发给生育指标年份 为 1985 年,计算公式:1985-1958=31(岁);如 1986 年发给,即 27 1986-1958=32(岁)。 农村独女户除已经达到婴母年龄要求外,其生育间隔“最低须满 三周岁”按照精确到年的要求计算,即:发放生育指标年份减婴儿出 生年份,其差大于或等于“3”的,为够生育间隔。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生育子女送养,该子女现存活的计入现存子女数;生育双胞胎、 多胞胎,以子女个数计算;生育或收养的子女在生育了下一代后死亡 的,该死亡子女计入现存子女数。 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再婚 前后生育子女的现存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 4.年满 60 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为 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到奖励年度 12 月 31 日之前年满 60 周岁,不计月份。年龄超过 60 周岁的,奖励扶助 金的发放从本人确定为奖励扶助对象后开始计发。 18.1 需提供要件 ①审批表一式二份:审批表的户口性质据实填写;(资料来源; 申请人) ②婚育情况证明 证明的内容包括被扶助对象及配偶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 月、户口性质、身份证号码及城镇居民福利待遇享受情况(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育子女的个数、子女的基本信息,是否为合 法生育。妇女主任开具证明并签字,村主任签字、会计签字,并加盖 村上的公章;(资料来源;申请人) 28 ③个人声明:被扶助对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资料来源;申 请人) ④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配偶、子女);(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配偶、子女);(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资料 来源;申请人) ⑦配偶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如果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火化证明)、法院宣判死亡或镇街级 以上的医疗机构不能出具证明,由本人写明情况,经第三方证实,村 (居)委会出具证明,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⑧村级公示结果;(资料来源;申请人) 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资料来源;申请人) ⑩养老保险待遇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没有养老保险待遇证明(如个体灵活就业人 员可以申报) (11)生育指标审批单;(资料来源;申请人) 被扶助对象所生育的子女在 1981 年 2 月 3 日-1984 年 9 月 24 日 期间出生的必须提供。 (12)户口迁入迁出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对于 2004 年 1 月 1 号以后户口性质城镇变为农村户口的不符合 奖扶资格(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入地迁出地证明) 18.2 办理路径 社区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复审—区、县(市) 29 卫生健康部门审定-村办结(由村通知当事人已办结) 18.3 办理时限:待区卫健局审批后办结。 18.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属 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19、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卡 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妻,包括流动人口。同等条件下, 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夫妻提供服务。 19.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夫妇双方),用于核验本人身份;(资料来源;申 请人) ②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用于核定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 关系;(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暂住证(流动人口),核验本人身份;(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户口簿,用于核定现有子女数;(资料来源;申请人) 本地户籍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流动人口需提供 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暂住证、户口簿。 19.2 办理路径 社区负责调查摸底,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内符合条 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户籍地/常住地乡(镇、街)计生办审核→ 30 受理村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介绍单)》→群众持服 务卡(介绍单)到户籍地/常住地定点服务机构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 19.3 办理时限:满足上述要件,3 个工作日可办理服务卡(介绍单)。 19.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属 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20、申请办理城乡居保个人信息变更 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 20.1 需提供要件 ①《辽宁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资 料来源;申请人) ②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手续;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修改银行账号的。提供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资料 来源;申请人) 20.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区、县(市)社保分中心审批 20.3 办理时限: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0.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所属 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1 21、申请办理城乡居保个人补缴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21.1 需提供要件 《辽宁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资料来源; 申请人) 21.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区、县(市)社保分中心审批 21.3 办理时限: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2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凡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 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2.1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 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11f22580-0827-49e5-a9 d4-05ee9ab32f8f&taskid=600c26bc-8844-48ed-b89f-228e1843f66 e 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材料目录-材料详情) 32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居民户口薄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本人辽宁省农村合作信用社银行卡(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2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镇审核-区社保审批 22.3 办理时限: 随时可办。 2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2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符合困难认定人员可提交材料 23.1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个人事项详情 http: //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 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275ff1d2-28b3-45f7-a3c4-52 1d2cbc2207&taskid=0d282889-4244-4216-b1ec-e1f798133044 中-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材料目录-材料详情) ①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户口本(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就业创业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33 ④残疾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结婚证或离婚(丧偶)相关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⑦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优抚相关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⑧零就业家庭认定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23.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镇复核-区人社局审批 23.3 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2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2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以下 9 类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后,本人按时足 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①城填零就业家庭成 员;②低保家庭成员;③残疾人;④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⑤现役军 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⑥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⑦烈属;⑧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 1 年以内的(简称“492 4”人员);⑨省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 策人群。 24.1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个人事项详情 http: //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 34 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275ff1d2-28b3-45f7-a3c4-52 1d2cbc2207&taskid=0d282889-4244-4216-b1ec-e1f798133044 中-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申请材料目录-材料详情) ①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灵活就业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就业人员登记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户口本(资料来源;申请人) ⑦就业创业证首页、失业登记页、灵活就业登记页(资料来源; 申请人) ⑧保险缴费明细(资料来源;申请人) ⑨盛京银行卡(资料来源;申请人) 24.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镇复核-区人社局审批 24.3 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2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5 25、申请 55-59 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 生活补助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 龄在 55-59 周岁之间(含 55 周岁和 59 周岁),且参加新型农村 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25.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 55-59 周岁重度 残疾人生活补助审批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或《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残疾人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户口簿;(资料来源;申请人) 25.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审核—区、县(市)残联审批。 25.3 办理时限:25 个工作日。 2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6 26、申请低收入一级残疾人专项救助 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未被纳入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平均消费水平的 一级智力残疾人、一级精神残疾人、一级瘫痪的肢体残疾人和一级无 自理能力的综合残疾人。 26.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残疾人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沈阳市低收入一级残疾人救助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资料 来源;申请人) ④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资料来源; 申请人) 26.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审核—区、县(市)残联审批 26.3 办理时限:25 个工作日。 26.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7 27、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金申 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27.1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个人事项详情 http: //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 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59182ef4-aa67-4897-8319-40 44568021f3&taskid=50ad3bda-2404-41e0-9f55-9f8f2be256a7 中- 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申请材料目录-材 料详情) ①特殊困难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沈阳市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居民户口簿(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入学通知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27.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区残联审批 27.3 办理时限: 随时可办。 27.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8 28、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电动轮椅 具有沈阳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残疾人(含未领证 14 周岁以下残疾儿童)。 28.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残疾人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就业证明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沈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适配表 (资料来源;申请人) 28.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审核—区、县(市)残联审批 28.3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28.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29、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电动三轮代步车 具有沈阳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残疾人(含未领证 14 周岁以下残疾儿童)。 29.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39 ②残疾人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就业证明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沈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适配表 (资料来源;申请人) 29.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审核—区、县(市)残联审批 29.3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29.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0、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电动四轮代步车 具有沈阳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 疾人(含未领证 14 周岁以下残疾儿童)。 30.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残疾人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就业证明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沈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适配表 (资料来源;申请人) 30.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审核—区、县(市)残联审批 30.3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30.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40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1、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其他 具有沈阳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残疾人(含未领证 14 周岁以下残疾儿童)。 31.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残疾人证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就业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沈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适配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31.2 办理路径 社区受理—镇审核—区、县(市)残联审批 31.3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3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2.60 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 符合 1954 年 11 月 1 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1987 年 12 月 12 日)实施前入伍、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 41 未享受过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退役时为农村户口后转为非农户口、未 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 60 周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注:已在退役军人事务局享 受任何类型的抚恤、定补、生活补助等待遇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32.1 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 入伍、退伍档案(有红章)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1 寸照片 5 张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⑦本人去区社保局二楼个体科打印未参保证明 (资料来源;申请 人)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 (资料来源;申请人) 3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镇审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32.3 办理时限: 随时可办,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里审批结束后 方可享受。 3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42 33.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 条件的退役军人。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3.1 需提供要件: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居民户口薄原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一寸电子版照片(一寸电子版照片(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 准执行;规格为:6 个月以内 1 寸白底彩色便装免冠证件照,宽 352 像 素*高 443 像素;分辨率为 300DPI,大小为 20K-50K;照片格式.JPG)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 无犯罪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33.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审批 33.3 办理时限: 随时可办,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后发证。 3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43 34.耕地地力补贴 34.1 需提供要件: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居民银行卡复印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经营权证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34.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街道审核 34.3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待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3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35.生产者补贴 35.1 需提供要件: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居民银行卡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土地经营权证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 流转土地需要提供流转合同(资料来源;申请人) 35.2 办理路径: 窗口办:社区受理—街道镇审核 35.3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待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3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 所属社区电话咨询,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44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禁办事项 禁办情形 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被服刑、羁押、通缉的 一、退伍兵 3.受刑事处罚的 4.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如醉驾、多 次故 意伤害、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等) 二、人力 非本市户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已领 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的;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45 三、居住证明 居住未满 6 个月,且本人不能提供房产证或复印 件, 租户不能提供租赁合同或复印件 46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资料来源 1.申请人申请报告 1.申请人共同生活 2.申请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件 特困人员供养、终止 1 供养的审核 家庭成员户口簿(暂 3.申请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暂住证或 住证或居住证) 居住证) 2.重度残疾患者需 4.重度残疾患者需提供残疾证 提供残疾证 5.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账原件 及复印件 1 份(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劳资部门出 3.无法定赡养、抚 养、扶养义务人的证 明 具的工资证明、外出劳务工资收入证明、领取 退休金或养老金的证件或有关凭证、领取失业 保险金的证件或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 4.近三个月居住地 水电费单、话费 单 6.住房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无房承诺); 47 申请人 铁路职工(含退休、家属)家庭须提供铁路部 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原件) 7.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 协议;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再婚的应提供未婚 承诺、抚养或者收养关系证明) 8.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证明 9.近三个月居住地水电费单、话费单 1.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调查、审核表 2.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1.户口簿或身份证 5 医疗救助的审核 3.住院费用发票证明;疾病证明 4.城镇医疗保险报销凭证或新农合医疗报销凭 证 补正期限:5 个工作日 48 申请人 复印件 蒲西街道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地址及联系电话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1 蒲西街道北环社区便民服务站 西环北环 8 号福利院门口 2 蒲西街道纺纱社区便民服务站 商业街 32—6 号金港名城 (北三路) 3 蒲西街道福利社区便民服务站 中心街 75 号 4 蒲西街道光明社区便民服务站 北二路 8 号金裕华城 27891914 5 蒲西街道利民社区便民服务站 中心街 68 号教育局招待 所(南侧) 27891910 6 蒲西街道化工社区便民服务站 南环路 9—1--16 号网点 1、2 号丽都新城 27808609 7 蒲西街道建材社区便民服务站 中心街 128—12 号近海新 城 27891924 8 蒲西街道建设社区便民服务站 中心街 68 号教育局招待 所(北侧) 27891913 9 蒲西街道平安社区便民服务站 东环街 37—1 号 网点 14 城中花园 27891911 10 蒲西街道实验社区便民服务站 政府路 129 号 11 蒲西街道文华社区便民服务站 南环路 9—1--3 号 网点 1、2 号丽都新城 12 蒲西街道新光社区便民服务站 政府路 69 号 13 蒲西街道新华社区便民服务站 新华街 11--23 号 网点 1 湖景国际 49 联系电话 27891906 27891905 27891904 27891903 27891918 27891907 27891939 27891916 14 蒲西街道新兴社区便民服务站 商业街振兴巷 16 号 15 蒲西街道兴工社区便民服务站 商业街 11-2 号翡翠城门 市 27891915 16 蒲西街道育才社区便民服务站 政府路 137 号书香苑门市 西 27891901 17 蒲西街道彩虹社区便民服务站 辽中区蒲西街道南环路 15-9 号 27891929 18 蒲西街道滨河社区便民服务站 辽中区蒲西街道北四路 2-6 号 27891933 19 蒲西街道友邻社区便民服务站 商业街 15 号 6 门 20 蒲西街道城南社区便民服务站 政府路 136 号 21 蒲西街道城北社区便民服务站 中心街建材市场 22 蒲西街道敖司牛村便民服务站 卫士路与北四路交叉口东 北 260 米 87884262 23 蒲西街道孙家万村便民服务站 庆哥特种猪养殖西侧 100 米 27897260 24 蒲西街道小帮牛村便民服务站 小陶线北 100 米 50 27891900 87883724 27888561 27897698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