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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市政办发〔2019〕4 号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加快 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 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 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 务服务“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已经市人民 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1 日 - 1 - 昌吉市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 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 重点任务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 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 〔2018〕75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分工方案>的通知》 (新 政办发〔2018〕111 号)和自治州《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建设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9〕15 号)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 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 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加快构建一体化在线 - 2 - 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 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 网) ,线下“只进一扇门” (一门) ,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一 次) 。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总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建立数据推动审查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 “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释放改革成效和稳定红利, 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坚持统筹建设原则。按照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 台的要求,县市不再新建政务服务平台,依托自治区统一的政务 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已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向自治区政务服务平 台对接整合,形成政务服务平台全区统一、事项集中发布、服务 集中提供、政务信息共享开放、服务机制创新利民的政务服务集 群,实现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不断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规范 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聚焦需 要反复跑、窗口排长队的事项和“进多站,跑多网”等问题,优 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 务平台,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 问题。 - 3 - ——坚持协同共享。加快整合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打 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坚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 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共享能力,覆 盖全市政务服务办理事项,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 、 便民警务站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便民化服务内容。 ——坚持优化流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发展成果, 简化审批环节、梳理事项内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 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切实增强 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观,树立网络安全底 线思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安 全建设、安全监测和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健全安全通报机制,加 强综合防范,积极运用安全可靠技术产品,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 发展,筑牢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 安全。 (三)建设目标 到 2019 年底,全市各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 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 上可办率不低于 7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 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 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 60%以上,100 个高频事项实现 “最多跑一次” 。 - 4 - 到 2020 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 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国家秘密等外,政 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 “一网通办”,各政务信息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 全面实现业务协同。 二、重点任务 (一)配合自治区构建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1.整合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 动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自治区级或昌吉州级政务服务平台。 (市政府办牵头,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 配合) 2.在新疆政务服务网设置服务栏目,完成昌吉市政府网对接 改造,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同源发布。(市政府办牵头、市直各有 关部门配合) 3.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服务资源汇聚共 享,实现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实名身份认证,让企业和群众办 事“一次认证、全市漫游”。 (市政府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实施, 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4.配合自治区加强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规范化建设。 (市政府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出台网上办事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 5 - 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全市政务服务事 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 (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审改办、司法局配合) 2.按自治区“三级四同”工作要求,编制标准统一的行政权 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市审改办、司法局、政务服 务中心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 3.按自治区“三级四同”工作要求,编制标准统一的行政权 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审改办、司法 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 4.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市审 改办、司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9 月底前完成) 5.按照“谁编制谁维护”的原则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 机制,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划转。 (市审改办、司法局、政 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6.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与自治区一 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 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相 关信息跨层级共享,实现无差异化的“一次办好” 。 (市政府办牵 头,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 - 6 - 7.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 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在线支付、 结果寄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市政府办、发改委、政务 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三)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 1.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结合自治区政 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 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初步实现“掌上办”“指尖 办”。 (市政府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 配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2.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考 评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有效运作、健康发展。(市政府办、网 信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四)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1.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出台政务服务大厅管 理办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市、乡镇 (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将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 (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法律规定行政相 对人具有申报(报送)等义务的其它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 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 - 7 - “只进一扇门”,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 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到 2019 年底,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 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 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市推进 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 有关部门配合) 2.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依托自治区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 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办事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 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 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 一个办理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019 年 9 月底前完成) (五)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1.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 (1)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 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 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市推进职能转 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政务中心负责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配 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2)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充 分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 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 - 8 - 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 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到 2019 年 3 月,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 事提供的材料减少 30%以上,市级 30 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 一次”;到 2019 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 60%以上,市级 100 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市推进职 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审改办、司法局、政务服务中心负 责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最多跑一次”,逐步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 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依托便民警 务站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市政府办牵头, 公安局、政务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配 合,持续推进) (六)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1.建立完善全区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1)配合自治区构建全区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 平台体系,全市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 换平台初步实现共享。(市政府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 (2)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原则,建立数据共享 授权机制。对于无条件共享且服务接口不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 由平台直接提供;对于有条件共享,或者无条件共享但服务接口 - 9 - 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推送给部门受理。(市政府办牵头,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6 月底 前完成) (3)配合自治区建立数据共享限期反馈机制,对于数据需 求申请,由部门受理的数据,数据提供部门应在受理后 10 个工 作日内完成审批。(市政府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市 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 2.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1)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构 建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并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 新政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 务可用性。(市政府办牵头,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市直各有 关部门配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2)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共享 责任,出台市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数据共享服务运 行监测,全面清理并制止仅向特定企业、社会组织开放公共数据 的行为。(市政府办牵头,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市 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 (3)对各部门数据资源收费情况和外包托管情况进行摸底 调研,推动各部门全面清理本部门有偿数据服务,通过自治区政 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数据的统一共享开放。形成第一批 政府部门数据开放清单,各有关部门对照清单开放本部门数据资 - 10 - 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市政府办督查督促, 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 (4)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 并推动试运行。全市各部门基于开放网站向社会开放数据。 (市政 府办、网信办、发改委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3.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 (1)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加快改造自有 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 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 互通。(市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牵头,市直各有关部 门配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2)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要 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摸清 全市各部门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 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协商,建立联动机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 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 统。 (市政府办、网信办、财政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3)加强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经费管理,设置专用 项目支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不允许其他项目支出用于政 务信息系统运维支出。(市财政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4.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 - 11 - (1)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6 月 底前完成) (2)依托“信用昌吉市”网站和新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 服务。(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3)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 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 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 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七)建设政务服务公共支撑系统 1.配合自治区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政务外网骨干 网,完成到乡镇(街道)政务外网接入。(市政府办牵头,各乡 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梳理并编制全市证照目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改办、 司法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 年 4 月底前完成) 3.按自治区、昌吉州要求完成全市存量证照信息的电子制证 和入库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019 年 4 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 12 - (一)建立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 1.按照自治区“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完成电子证照库、 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库等规范编制工作,加快电 子证照应用推广和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市政府办牵头, 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市直各有关 部门配合,2019 年 7 月底前完成) 2.建立全市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管理协调 工作机制。(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各有关 部门配合) 3.按照“一网通办”要求,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 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 据资源共享互认,优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实现一张清单告 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 (市政府办、 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 1.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 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2.建立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 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 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 配合) - 13 -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 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 出的重要决策,对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 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 门要高度重视,将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作为 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各牵 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逐项制定本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的 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具体工作措施、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及关键工作完成时限,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核验。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 识,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落实工作,杜绝推诿、扯皮 现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有关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职责,做好 组织推进、督促落实、进展情况汇总及报告等工作。责任单位要 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按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及时 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 尽快实现突破,鼓励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经验做法。 (三)强化督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分工方案任务完成情 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计划,做到每月跟踪督查、季度重点督查、 年中集中督查、年底全面督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强 化督查成果的运用,坚持问责和激励相结合,对不作为、消极怠 工的要严查问责,对积极作为、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表扬。 - 14 - (四)做好进度跟踪报告。各责任单位将本单位落实任务的 工作计划报送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牵头事项任务 的具体实施方案,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704 室 ( 联 系 人 : 孙 勇 , 邮 箱 : 649103592@qq.com , 联 系 电 话 : 2596582)。各相关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8 日前将本季度工作 任务完成情况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分别将牵头负责的工作任 务完成情况以专题报告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政务服务 中心。 - 15 - 抄送:市委办、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纪委办、市委编办、网信 办,存档。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6 - 2019 年 3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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