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 登记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登记花名表》、《机 关事业单位建国前退休老工人参保登记花名表》,参保登记数 1.1机关事业 据光盘。(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 单 位 社 会 保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险登记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2 1.单位工伤保险登记 2.为统筹地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 体工商户办理参保登记 3.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看原件留复印件)单位全部 在职职工前三个月工资发放明细表;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1.2工程建设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和《工伤保险参加人员花名册 项 目 办 理 工 》及个人信息(要求电子版及纸质版两份) 伤 保 险 参 保 4.即办 5.七个工作日。 登记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社会保险 登记 第 1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3 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证明(企业)、政府部门有关 文件(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4 1.事项名称:参保单位注销 2.事项简述: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3.办理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证明 4.办理方式:山西省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法律文书或其 他有关注销文件 1.3参保单位 5.办理时限:即办 注销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5 1.单位参保单位注销 2.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注销 3.山西省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 文件 4.现场办理 5.现场办理 6.现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一级事项 1.社会保险 登记 二级事项 第 2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职工参保登记 2.失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3.职工新增花名册、用工合同复印件一份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3467164155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事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2.事项简述: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3.办理材料:职工新增花名册、用工合同复印件一份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6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1.4职工参保 登记 7 1.社会保险 登记 8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3.办理材料: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 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 地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1.5城乡居民 险参保信息采集表》 养老保险参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保登记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所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咨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第 3 页,共 80 页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事项名称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办理材料 《信息变更申请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通知文 件(企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事业单位)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13994003330 9 1.事项名称: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2.事项简述: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3.办理材料:《信息变更申请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通 知文件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0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2.社会保险 2.1单位(项 参保信息维 目)基本信 护 息变更 第 4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1 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2.单位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 2.社会保险 2.1单位(项 3.(用人单位发生以下事项变更时,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参保信息维 目)基本信 表》并提供证件和资料。1.变更文书;2.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单位类型;5.主管部门或隶属关 护 息变更 系;6.开户银行及账号;7.经营范围。用人单位人员变更,填写 《工伤保险新参保人员花名册》和《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变更明 细表》,并附增减人员原因或相关证明。 1.新招录:劳动合同 等用人手续(看复印件留合同登记表) 2.调入、调出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 3.退休:退休审批表 4.死 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人员工资变更 需提供人员工资变更明细表) 4.现场办理 5.七个工作日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2 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2.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3.信息变更申请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通知文件,政府部 门有关文件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3467164155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5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13 14 15 公开对象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名称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办理材料 信息变更表、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材 料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 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3.办理材料: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 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资料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社保大楼二楼城乡居民窗口(隰县北 城新区)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咨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1.事项名称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2.事项简述:企业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3.办理材料:身份证、档案、个人账户变更登记申请表、灵活 就业参保人员身份证明(社保卡)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点30—6点 9. 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2个人基本 10.咨询查询途径 :0357-7281008 信息变更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第 6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2个人基本 公开事项 信息变更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6 1.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2.个人失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 3.信息变更申请表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3467164155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7 1.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2.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 3.(用人单位人员变更,填写《工伤保险新参保人员花名册》和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变更明细表》,并附增减人员原因或相关 证明。 1.新招录:劳动合同等用人手续(看复印件留合同登记表) 2.调入、调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 。 3.退休:退休审批表 4.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人员工资变更需提供人员工资变更明细表) 4.现场办理 5.七个工作日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 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一级事项 2.社会保险 参保信息维 护 公开内容(要素) 二级事项 第 7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2.社会保险 参保信息维 护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18 19 20 公开对象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事项名称: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2.事项简述: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3.办理材料:信息变更表、社保卡复印件(盖公章)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3.办理材料: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3养老保险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待遇发放账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户维护申请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社保大楼二楼城乡居民窗口(隰县北 城新区)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咨询 10.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办理材料 信息变更表、社保卡复印件(盖公章)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第 8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21 22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1.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2.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3.(1.变更文书;2.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3.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4.单位类型;5.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7.开户银行及账 号;8.经营范围。) 4.现场办理 2.4工伤保险 5.七个工作日 待遇发放账 6.当场送达 户维护申请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失业保险待遇账户维护申请 2.失业保险待遇账户维护 3.账户维护申请,身份证与银行账户复印一张A4纸上并本人签 字 4.现场办理 2.社会保险 2.5失业保险 5.即办 参保信息维 待 遇 发 放 账 6.当场送达 护 户维护申请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3467164155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11.13934677996 23 事项名称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办理材料 单位证明,编制手续复印件(盖公章);退休审批表 复印件(盖公章),人员调动文件复印件等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第 9 页,共 80 页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1.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2.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3.失业人员增减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人员减少证明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3467164155 11.13934677996 24 1.事项名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3.1缴费人员 2.事项简述: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增减申报 3.办理材料: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身份证明(社保卡)、与原单 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新增合同、复印件、转移新增手续减少:转移手续、解除手 续、退休手续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5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3.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10.咨 第 10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3.1缴费人员 增减申报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2.单位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用工情况变更 3.(用人单位人员变更,填写《工伤保险新参保人员花名册》和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变更明细表》,并附增减人员原因或相关 证明。1.新招录:劳动合同等用人手续(看复印件留合同登记表 );2. 劳务派遣公司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派遣到什么单位 及地点,从事什么岗位);3.调入、调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4.退休:退休审批表;5.死亡:居民 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人员工资变更需提供人 员工资变更明细表。) 4.现场办理 5.七个工作日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2.工伤保险参保的单位费率核定 3.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现场办理 5.七个工作日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26 3.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 27 3.2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与 变更 公开对象 公开内容(要素) 第 11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28 1.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2.失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3.单位缴费人员缴费基数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缴费 人员上年度6月份、12月份工资表复印件材料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3.2社会保险 10.13467164155 缴费申报与 11.13934677996 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29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2.事项简述: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3.办理材料: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 :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30 二级事项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办理材料 基数申报无需材料;修改基数需持工资修改说明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第 12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32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断缴补缴申报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缴费断缴补缴申报 办理材料 个人补收情况说明(写明补收年月和工资基数)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33 1.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2.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参保单位欠费补缴申请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3467164155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2.事项简述:企业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3.办理材料: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31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3.3社会保险 费延缴申请 3.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 3. 第 13 页,共 80 页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34 9.办理机构及地点 :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35 36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2.事项简述:企业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3.办理材料: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招工手续 4.办理方式 :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3.4社会保险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费欠费补缴 7.收费依据及标准:当场送达 申报 8.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欠费补缴申报 办理材料 个人补收情况说明(写明补收年月和工资基数)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2.失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3.无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3467164155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11.13934677996 第 14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38 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办理材料 单位专管员持单位证明即可查询打印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39 1.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2.失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37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2.事项简述:企业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3.办理材料:单位提供查询打印证明 4.办理方式:即办 4.社会保险 4.1单位参保 5.办理时限:即办 参保缴费记 证明查询打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录查询 印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第 15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41 事项名称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办理材料 本人持身份证件可以直接查询打印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二楼大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 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710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42 事项名称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办理材料 职工档案(原件)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一式4份( 原件)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5.1职工正常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退休(职)申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 请 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40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2.事项简述:企业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3.办理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 4.办理方式:即办 4.社会保险 4.2个人权益 5.办理时限 :即办 参保缴费记 记录查询打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录查询 印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当场送达 9.办理机构及地点 :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第 16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5.1职工正常 退休(职)申 公开事项 请 公开对象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事项名称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2.事项简述: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3.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正常退休信息确认表》原件三份、《 参保人员正常退休信息确认花名表》原件三份、《承诺书》原 件一份、《单位拟办理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公示表》原件一份、 本人档案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44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60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 居民。 3.办理材料: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城乡 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重度残疾人 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 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 5.2城乡居民 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养老保险待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遇申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所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查询 10.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45 事项名称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简述 隰县事业单位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办理材料 单位专管员持相应暂停证明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 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一级事项 43 5. 养 老 保 险 服务 二级事项 第 17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46 1.事项名称: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3.办理材料:家属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暂停申请 5.3暂停养老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保险待遇申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请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所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查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47 1.事项名称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3.办理材料:法院的判决书 4.办理方式 :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 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 查询途径 :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48 事项名称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办理材料 单位专管员持相应恢复证明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 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18 页,共 80 页 5.4恢复养老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49 1.事项名称: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3.办理材料: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相关 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的证明材料 5.4恢复养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 养 老 保 险 保险待遇申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请 服务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楼二楼城乡居保窗 口(北城新区人社局) 10.咨询途径:现场咨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50 1.事项名称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3.办理材料:刑满释放证明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 :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 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 查询途径 :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51 1.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企业参保职工 3.办理材料: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审批表原件一份、身份证复 印件一份、死亡证明复印件一份、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 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继 承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书面材料一份、国 外户籍复印件一份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19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52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3.办理材料: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相关 5.5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的材料 一次性待遇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申领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楼二楼城乡居保窗 口(北城新区人社局)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查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53 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办理材料 单位专管员持退休(职)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盖 公章),社保卡复印件(盖公章)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 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54 1.事项名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2.事项简述: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死亡 3.办理材料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花名表》原件两份、《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表》原件两份、死亡证明原件一份、 火化证明原件一份、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 4.办理方式 :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 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20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55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60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 居民。 3.办理材料: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年满60周 岁以上城乡居民死亡后,家属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死亡居民的公安销户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村 委证明到隰县社保服务大楼二楼城乡居保窗口办理申领业务, 5.6丧葬补助 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表》 金、抚恤金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申领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社保服务大楼二楼城乡居保窗口(隰 县北城新区)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咨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56 事项名称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办理材料 单位专管员持退休(职)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盖 公章),社保卡复印件(盖公章) 办理时限 即办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 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5. 养 老 保 险 服务 第 21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57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3.办理材料: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相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材料 5.7居民养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 养 老 保 险 保 险 注 销 登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服务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记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楼二楼城乡居保窗 口(北城新区人社局)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咨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58 1.事项名称 :遗属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企业待遇终止人员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 3.办理材料:《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花名表》原件两份、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表》原件两份、与死者关系证明一 份、无经济来源证明原件一份、户口薄复印件一份、社保卡复 印件一份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5.8遗属待遇 申领 第 22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59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事项名称 :遗属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机关事业单位待遇终止人员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 亲属 3.办理材料:单位抚恤金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死亡人员户 口注销证明、需享受遗属人员个人申请2份(加盖村委社区公章 )、需享受遗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遗属生活困难审批表一 式3份(呈报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即办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人社局离退休室 10.咨询查询途径:0357-7323416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32341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 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 知》(国办发﹝2009﹞66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5.8遗属待遇 申领 1.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 2.事项简述 :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 60 公开对象 公开内容(要素) 3.办理材料 :转移单、接续表或外省转移申请表、灵活就业参 保人员身份证明(社保卡) 5.9城镇职工 4.办理方式:即办 基本养老保 5.办理时限 :即办 险关系转移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接续申请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点30—18点 9. 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第 23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61 62 63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7﹞1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国发[2014]8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7﹞1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办理材料 统筹范围内单位专管员持转出(转入)申请表,调动 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工资介绍信复印件(盖公章)等 办理时限 即办 5.10 机 关 事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业单位养老 收费依据 不收费 保险关系转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移接续申请 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隰县人社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养老 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13994003330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事项简述: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3.办理材料: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转出 地(转入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函 5.11 城 乡 居 5.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民 基 本 养 老 6.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保 险 关 系 转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移接续申请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社保大楼二楼城乡居民窗口(隰县北 城新区)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咨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7323416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互转申请 事项简述 隰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5.12 机 关 事 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业单位基本 办理材料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养老保险与 办理时限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5. 养 老 保 险 城镇企业职 结果送达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服务 工基本养老 收费依据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保险互转申 办事时间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请 办理机构及地点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咨询查询途径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监督投诉渠道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第 24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5. 养 老 保 险 服务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 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 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 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 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 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 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 2.事项简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 3.办理材料:转移单、接续表或外省转移申请表、灵活就业参 5.13 城 镇 职 保人员身份证明(社保卡) 工 基 本 养 老 4.办理方式:即办 保 险 与 城 乡 5.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理 居 民 基 本 养 6.结果送达:邮寄送达 老 保 险 制 度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点30—18点 衔接申请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64 1.事项名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 事项简述:复原军人、随军配偶 3.办理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 续联系函原件一份、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 息表原件一份、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 件一份 4.办理方式:即办 5.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6.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5.14军地养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申 请 65 66 5. 养 老 保 险 服务 事项名称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简述 临汾市机关事业单位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办理材料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办理时限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结果送达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收费依据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办事时间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办理机构及地点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咨询查询途径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监督投诉渠道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第 25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5. 养 老 保 险 序号 服务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 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68 1.工伤事故备案 2.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备案。 3.事故报告、工伤职工病例、劳动合同书、工伤认定决定书 4.现场办理 5.七个工作日 6. 工 伤 保 险 6.1工伤事故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服务 备案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69 1、工伤事故登记 2.参保单位工伤事故登记。 3.事故报告、工伤职工病例、劳动合同书。 4.现场办理 5.七个工作日 6.2用人单位 6.当场送达 办理工伤登 7.不收费 记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6. 工 伤 保 险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服务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67 公开内容(要素) 事项名称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事项简述 临汾市机关事业单位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办理材料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5.15 多 重 养 办理时限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老 保 险 关 系 结果送达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个 人 账 户 退 收费依据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费 办事时间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办理机构及地点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咨询查询途径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监督投诉渠道 系统暂时无法办理 第 26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6. 工 伤 保 险 序号 服务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70 1.工伤事故变更登记。 2.参保单位工伤事故便跟登记。 3.工伤事故变更登记表。 4.现场办理 5.七个工作日 6.3变更工伤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登记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71 1.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 2.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3.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确认表、 4.现场办理 5.三个工作日 6.4转诊转院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申请确认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72 1.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2.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3.医院证明、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表。 场办理 5.三个工作日 6.5工伤康复 6.当场送达 治疗期延长 7.不收费 申请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公开内容(要素) 4.现 第 27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73 1.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2.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3.医院证明、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申请表。 4.现场办理 5.三个工作日 6.6停工留薪 6.当场送达 期确认和延 7.不收费 长确认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74 1.工伤职工医疗费申报 2.工伤职工医疗费申报 3.事故报告、工伤职工病例、统一收费收据、劳动合同书、工 伤认定决定书。 4.现场办理 6.7工伤医疗 5.三十个工作日 ( 康 复 ) 费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用申报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75 1.工伤职工医住院伙食补助申报 2.工伤职工医住院伙食补助申报 3.事故报告、工伤职工病例、劳动合同书、工伤认定决定书 4.现场办理 5.三十个工作日 6.8住院伙食 6.当场送达 补助费申领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28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76 1.工伤职工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2.工 伤职工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3.事故报告、工伤职工病例、劳动合同书、工伤认定决定书、 交通住宿费票据。 4.现场办理 6.9统筹地区 5.三十个工作日 6. 工 伤 保 险 以 外 交 通 、 6.当场送达 服务 食宿费申领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77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 4.现场办理 5.三十个工作日 6.10 一 次 性 6.当场送达 工伤医疗补 7.不收费 助金申请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78 1.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2.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6.11 伤 残 待 3.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 遇 申 领 ( 一 4.现场办理 次 性 伤 残 补 5.三十个工作日 助 金 、 伤 残 6.当场送达 津 贴 和 生 活 7.不收费 护理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29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79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 金申领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 金申领) 6.12 一 次 性 3.工伤认定决定书、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供养亲属 工 亡 补 助 金 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 含 生 活 困 4.现场办理 难,预支50% 5.三十个工作日 确 认 ) 、 丧 6.当场送达 葬 补 助 金 申 7.不收费 领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80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2、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3.工伤认定决定书、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供养亲属 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4.现场办理 6.13 供 养 亲 5.三十个工作日 属 抚 恤 金 申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领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2、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3.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审批表。 4.现场办理 5.七个工作日 6.14 工 伤 保 6.当场送达 险待遇变更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2:30点—18点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30点—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隰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15713574765 11.监督投诉渠道:1313307969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6. 工 伤 保 险 服务 81 第 30 页,共 80 页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82 1.失业保险金申领 2.失业登记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 3.原始档案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书;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至一张A4纸两份;一寸照片4张; 失业保险手册 4.现场办理 7. 失 业 保 险 7.1失业保险 5.即办 服务 金申领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办事时间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83 1.丧葬补助金和抚血金申领 2.享受待遇期间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血金申领 3.失业人员死亡证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手册、遗属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场办理 7.2丧葬补助 5.即办 金和抚恤金 6.当场送达 申领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84 1.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2.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3.(1)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3份;(2)开班申请报告 、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参加培训失业人员花名册、培训签到 簿、培训日志、结业申请、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 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手册复印件及参加职业培训失业人员职业技 能鉴定情况各一份 7.3职业培训 4.现场办理 7. 失 业 保 险 补贴申领 5.即办 服务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31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7. 失 业 保 险 服务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85 1.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2.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3.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3份;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或劳 务输出人员花名册及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接受免费 就业服务证明的本人签名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手册 复印件1份;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人力资源服 务机构银行账户1份。 7.4职业介绍 4.现场办理 补贴申领 5.即时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86 1.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享受失业金人员(不含一次性领取待遇人员)代缴基本医疗 保险费 3.无 4.即办 7.5代缴基本 5.现场办理 医疗保险费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87 1.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2.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3.无 4.现场办理 5.即办 7.6价格临时 6.当场送达 补贴申领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32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公开内容(要素) 二级事项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参保单位、享受待遇失业人员本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3.转入地(转出地)经办机构证明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 88 89 7.7失业保险 4.现场办理 关 系 转 移 接 5.即办 6.当场送达 续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3934677996 1.稳岗补贴申领 2.参保单位稳岗补贴申领 3.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见临人社发【2015】26号附 件2);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材料、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原 始票据复印件(查看原件);上年度以来稳岗措施印证材料; 上上年度12月份和上年度以来每季度第三个月的职工工资财务 报表复印件;上上年度12月份和上年度以来每季度第三个月的 职工人数变化情况说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 7. 失 业 保 险 7.8稳岗补贴 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情况说明及相关印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式 服务 申领 五份,应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4.现场办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第 33 页,共 80 页 7. 失 业 保 险 服务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90 1.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2.参保企业、参保职工本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3.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一份;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定网站打印查询页 一份;申领人员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 A4纸上)一份 7.9技能提升 4.现场办理 补贴申领 5.即办 6.当场送达 7.不收费 8.法定工作日 9.隰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18635740793 11.139346779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91 1.事项名称: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2.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3.办理材料:备案函、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XX(单 位)企业年金方案基本情况简报》、重点情况说明、职工(代 表)大会决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备注:所需材料均为原件,方案正本、副本各1份,电子版1 份 8.1企业年金 4.办理方式:即办 方案备案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8. 企 业 年 金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 方案备案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34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8. 企 业 年 金 方案备案 公开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92 1.事项名称: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2. 事项简述: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变更 3.办理材料:备案函、调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调整对照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备注:所需材料均为原件,方案正本、副本各1份,电子版1 份 8.2企业年金 4.办理方式:即办 方案重要条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款变更备案 6.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93 1.事项名称: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2.事项简述:用人单位终止企业年金计划 3.办理材料:备案函、终止企业年金方案、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备注:所需材料均为原件,方案正本、副本各1份,电 子版1份) 8.3企业年金 4.办理方式:即办 8. 企 业 年 金 方 案 终 止 备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方案备案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案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30—18点 9.办理机构及地点: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0.咨 询查询途径:0357-7281008 11.监督投诉渠道:0357-72810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序号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第 35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或 社会 保障 卡管 理部 门) 公开内容(要素)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申领 2.事项简述::参保人员新申领社会保障卡 3.办理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16周岁以下未成年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户口本 和户主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白底一寸彩照 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10-50KB,7周岁以下儿童不需要提供 ) (3)代办人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一份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9.1社会保障 6.结果送达:(1)选择集中制卡方式,制卡时间50个工作日, 卡申领 申领人拨打0357-12333咨询合作银行领取网点 (2)选择即时制卡方式,申领人可在制卡网点现 场领卡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办事时间:上午8: 00-12:00,下午14:3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隰县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隰县太和路北城新区 10.咨询查询途径:机构: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电话 : 0357-12333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1233 94 9. 社 会 保 障 卡服务 第 36 页,共 80 页 公开对象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全社 会 √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9. 社 会 保 障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卡服务 95 96 1.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2.事项简述:社保卡持卡人激活社保卡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 3.办理材料:(1)办理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原件(2) 社保功能激活可代办,代办人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9.2社会保障 8.办事时间: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办事时间:上午8: 卡启用(含 00-12:00,下午14:30-18: 00 社会保障卡 9.办理机构及地点:社保功能激活:机构:隰县社会保障卡管 银行账户激 理服务大厅(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隰县太和路北 活) 城新区 金融功能激活: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机构:社保功能激活:隰县社会保障卡管 理服务大厅 金融功能激活: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 电话:社保 功能激活: 0357-12333 金融功能激活: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社保功能激活:0357-12333 金融功 能激活: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1.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2.事项简述:社保卡持卡人查询社保卡状态是否正常 3.办理材料:办理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原件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电话咨询、手机APP、微信公众号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办事时间:上午8: 9.3社会保障 00-12:00,下午14:30-18:00 卡应用状态 9.办理机构及地点:社保功能状态查询:机构:隰县社会保障 查询 卡管理服务大厅(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隰县太和 路北城新区 金融功能状态查询:机构:合作银行营业网点 10.咨询查询途径:机构:社保功能状态查询:隰县社会保障卡 管理服务大厅 金融功能状态查询:合作银行营业网点 电话: 社保功能状态查询: 0357-12333 金融功能激活:各合作银行 服务热线 手机APP:民生山西 微信公众号:临汾市社会保障卡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社保功能状态查询:0357-12333 金 融功能状态查询: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或 社会 保障 卡管 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或 社会 保障 卡管 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公开内容(要素) 第 37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97 98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或 社会 保障 卡管 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或 社会 保障 卡管 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2.事项简述:社保卡持卡人因参保地、工作单位、参保险种类 型等信息变更需要修改社保卡相关信息 3.办理材料: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社 保卡,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9.4社会保障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9.社会保障 卡 信 息 变 更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卡服务 ( 非 关 键 信 8.办事时间: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办事时间:上午8: 息) 00-12:00,下午14:3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机构: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点:隰县太和路北城新区 10.咨询查询途径: 机构: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电话 :0357-12333 11.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357-12333 1.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2.事项简述:社保卡持卡人为确保用卡安全修改密码,因忘记 密码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3.办理材料: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代办人 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办事时间:上午8: 9.5社会保障 00-12:00,下午14:30-18:00 卡 密 码 修 改 9.办理机构及地点:社保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机构:隰县社 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隰 与重置 县太和路北城新区 金融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机构:合作银行 营业网点 10.咨询查询途径:机构:社保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隰县社会 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 金融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合作银行营业 网点 电话:社保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 0357-12333 金融账户密码 修改与重置: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11.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社保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035712333 金融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第 38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99 100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或 社会 保障 卡管 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或 社会 保障 卡管 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2.事项简述:社保卡持卡人因卡片丢失需要办理挂失业务,社 保卡找到后办理解挂业务 3.办理材料: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电话咨询、手机APP、微信公众号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办事时间:上午8: 9.6社会保障 00-12:00,下午14:30-18:00 卡 挂 失 与 解 9.办理机构及地点:社保卡社保功能挂失与解挂:机构:隰县 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 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 挂 隰县太和路北城新区 社保卡金融功能挂失与解挂:机构:合作 银行营业网点 10.咨询查询途径:机构:社保功能挂失与解挂:隰县社会保障 卡管理服务大厅 金融功能挂失与解挂:合作银行营业网点 电 话:社保功能挂失与解挂: 0357-12333 金融功能挂失与解挂 :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手机APP:民生山西 微信公众号:临汾市 社会保障卡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社保功能挂失与解挂:0357-12333 金融功能挂失与解挂: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1.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2.事项简述:社保卡持卡人因卡片丢失、损坏、卡片升级,需 要办理补领、换领、换发业务 3.办理材料: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1)选择集中制卡方式,制卡时间50个工作日, 申领人拨打0357-12333咨询合作银行领取网点(2)选择即时制 卡方式,申领人可在制卡网点现场领卡 9.社会保障 9.7社会保障 7.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 卡服务 卡 补 换 、 换 西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收费 领、换发 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28元/卡 8.办事时间: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办事时间:上午8: 00-12:00,下午14:30-18: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隰县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隰县太和路北城新区 10.咨询查询途径:机构: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电话 :0357-12333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357-12333 公开对象 公开依据 公开内容(要素) 第 39 页,共 80 页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全社 会 9.社会保障 卡服务 附件2 城南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项 101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 公开 事项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或 社会 保障 卡管 理部 门) 公开内容(要素) 二级事项 1.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注销 2.事项简述:社保卡持卡人死亡后办理注销业务 3.办理材料:代办人须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死亡 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办事时间:上午8: 9.8社会保障 00-12:00,下午14:30-18:00 卡注销 9.办理机构及地点:社保账户注销:机构:隰县社会保障卡管 理服务大厅(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点:隰县太和路北 城新区 金融账户注销:机构:合作银行营业网点 10.咨询查询途径:机构:社保账户注销:隰县社会保障卡管理 服务大厅 金融账户注销:合作银行营业网点 电话:社保账户 注销: 0357-12333 金融账户注销: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11.监督投诉渠道:电话:社保账户注销:0357-12333 金融账 户注销:合作银行服务热线 第 40 页,共 80 页 公开对象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全社 会 √ 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41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42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43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44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45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46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47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48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49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50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51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52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53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54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55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56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57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58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59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60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61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62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63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64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65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66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67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68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69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70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71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 √ √ 第 72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73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74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75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第 76 页,共 80 页 √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77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78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 √ √ √ 第 79 页,共 80 页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特定 依申 主动 县级 乡级 群体 请 √ √ 第 80 页,共 80 页 √

龙泉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