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pdf
证券代码:600057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代码:163176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债券简称:17 象屿 01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公告编号:临 2020-055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0.7 亿元(含),不超过 1.4 亿元(含)用 于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 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临 2020-019 号)。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方案的 6.04 元/股(含) 调整为 8.75 元/股(含) ,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46 号)。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8.75 元/股(含)调整为 8.50 元/ 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 2019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8 号)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 6 月,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0 年 6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 购股份 1371.7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购买的最高价为 5.80 元/ 股、最低价为 5.60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8,518,945.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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