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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权责事项清单 序号 实施 主体 基本编码 (主项) 事项名称 (主项) 基本编码 (子项) 事项名称 (子项) 1 村级 将农村土地发包给 本集体经济组织以 外的单位或个人承 包的批准 将农村土地发包给 本集体经济组织以 外的单位或个人承 包的批准申报 2 村级 再生育审批 再生育审批 3 村级 000115040000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 批 000115040000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 批 4 村级 000117048000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证核发 000117048000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证核发 5 村级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 审批申报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 审批申报 6 村级 农户直补资金发放 农户直补资金担保 贷款资格确认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申报 7 村级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8 村级 9 村级 10 村级 000525001000 自然灾害救助 000525001000 自然灾害救助 11 村级 000511006000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000511006000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2 村级 13 村级 000511004000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 障金的给付 000511004000 惠农补贴资金发放 申报 惠农补贴资金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资金的给付 000511010000 发放高龄津贴、服 务补贴、护理补贴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 障金的给付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资金的给付申报 000511010000 发放高龄津贴、服 务补贴、护理补贴 14 村级 000511007000 特殊救济对象补助 金给付 000511007000 特殊救济对象补助 金给付 15 村级 00051100900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 00051100900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 000524017000 部分烈士(含错杀 后被平反人员)子 女认定及生活补助 给付 00052300400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金 16 村级 000524017000 部分烈士(含错杀 后被平反人员)子 女认定及生活补助 给付 17 村级 00052300400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金 18 村级 19 村级 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 20 村级 农村厕所改造 农村厕所改造申报 000523005000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 扶助金 000523005000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 扶助金 000524003000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 兵老年生活补助的 发放 000524003000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 兵老年生活补助的 发放 21 村级 22 村级 自然灾害倒塌和损 害住房恢复重建 自然灾害倒塌和损 害住房恢复重建申 报 23 村级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证 24 村级 000711013000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对象认定 000711013000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对象认定 25 村级 0007110120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0007110120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26 村级 《生育服务证》办 理 《生育服务证》办 理申报 27 村级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 屋所有权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 屋所有权登记 28 村级 办理《残疾人证》 办理《残疾人证》 申报 29 村级 流动育龄夫妻生育 服务登记证明 流动育龄夫妻生育 服务登记证明 30 村级 000711011000 特困人员认定 000711011000 特困人员认定 31 村级 老复员军人、带病 回乡退伍军人、参 战参试退役人员申 请补助申报 老复员军人、带病 回乡退伍军人、参 战参试退役人员申 请补助申报 32 村级 蓄滞洪区内居民的 财产核实登记 蓄滞洪区内居民的 财产核实登记 33 村级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费申报 34 村级 提议村民委员会的 设立、变更、调整 、撤销 提议村民委员会的 设立、变更、调整 、撤销 35 村级 《电子版流动人口 婚育情况证明》 《电子版流动人口 婚育情况证明》 36 村级 人口信息统计 人口信息统计 37 村级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管理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管理 级权责事项清单 事项类别 行使 层级 行政许可 村 行政许可 村 行政许可 村 行政许可 村 行政许可 村 行政给付 村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 1.受理责任:(1)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 示办理许可的条件、 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 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 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提交的材料;申请人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 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 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 说明、解释的,应当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 给予说明、解释,提 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 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据、条件、数量、程序、 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申请资料齐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 1.受理责任:城镇和 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 1.《全国计划生育家庭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 、符合法定形式的, 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 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 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 第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应当受理申请,并出 行办法》第十九条 从事 伤、病残后未再生育 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 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具《受理通知书》; 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 (3)申请资料不齐全 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 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5年12 妻,1933年1月1日以 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 后出生,女方年满49 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 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 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 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 、解释,提供准确、可靠 周岁,只生育一个子 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 席令第四十一号公布 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 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 的信息。第三十一条申请 ,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女,现无存活子女或 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 1.受理责任(不予受理 1-1.参照《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 部内容;申请资料存 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 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 一)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妻生育两个子女。 (2003年8月27日修订) 应当告知理由)。 理法》(1986年6月25日主 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 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擅自改变特别扶助范围 为伤残(伤病残达到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席令第四十一号,2004年8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 误的,应当允许申请 三级以上)由本人提 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 和特别扶助标准的;(二 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 月28日予以修改)第六十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人当场更正;不得要 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 出申请 2.审查 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 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 料进行审查,提出是 )贪污、挪用、扣压、拖 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 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 欠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的; 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 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 责任:由村(居)委 否通过的审查意见( 依据、条件、数量、程序 材料;(4)不符合条 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 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进 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 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 未通过告知理由)。 (三)玩忽职守,专项资 、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 件的,不予受理,出 金管理混乱的;(四)弄 行资格初审并公示 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第三 规定。 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 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 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 虚作假,虚报瞒报,出具 3.决定责任:由县级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 3.决定责任:做出行 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1.受理责任 说明理由。2.审查责 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不实证明的。 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 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 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 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 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任:(1)材料审核: 公示办理行政审批所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 对骗取、冒领特别扶助金 批备案符合规定条件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 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 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需提交的材料;符合 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 出处理: 、可以当时依法作出 的,由人口计生部门和财 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 告知理由); 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条件的,在规定时间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 准予许可的,应该当 政部门追回已经领取的特 定。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 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 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 内予以受理;材料不 划法 2-1.3-1.4料进行审核,其中能 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 场办结。 4.送达 别扶助金;对伪造、变造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 4.送达责任:将相关 (镇)人民政府审核,由 信息。2、《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违法买卖特别扶助相关 责任:将批准直接送 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 够当场作出决定的, 材料按规定送达当事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 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 形式的,履行一次性 七十四号公布,自2008年1 城乡规划法》第三条、第 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 证明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 达或邮寄送达申请人 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 人。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 告知义务;不符合条 年6月25日主席令第四十 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 十八条.第四十一条核发 行政许可决定。(2) 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 5.事后监 人给予通报处分;构成犯 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 5.事后监督责任:建 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号,2004年8月28日予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件的,不予以受理并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对 听取意见:许可申请 ,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 1.受理责任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责任:国家、省、 事人的原则适用。 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 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 以修改)第六十二条:农 说明理由。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象为建设单位或者农村村 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 公示办理行政审批所 生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 管理条例》(一九九二年 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 市人口计生委对特别 。 2、《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 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 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2.审核责任 民个人,实施范围为在辖 益的,应当听取申请 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五月二十日国务院第一0 需提交的材料;符合 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情 2.其他应用的法律法规规 育条例》(2016年3月30日 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1.书面审查;2.具体 人、利害关系人的意 区范围内,位于乡、村庄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 条件的,在规定时间 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 四次常务会议通过 况就行抽查采用适当 章文件规定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查,依据检查情况, 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 核实;3.出具审核意 规划区内,属于村民自治 见。3.决定责任:符 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 内予以受理;材料不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 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7号修 方式公开名单、接受 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 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 见。 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合规定条件、可以当 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监督。6.其他法律法 订) 第三十一条 符合本 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 施。 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在乡 3.决定责任: 或者村民个人使用集体土 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形式的,履行一次性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 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 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 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予以批准的,制作相 、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 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 的,应该当场办结。 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 条例。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行的责任。 ,由夫妻共同提出申请, 告知义务;不符合条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关决定文书;2.不予 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 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 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 4.送达责任:将批准 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 件的,不予以受理并 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 2-1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 并出具有关证件或者其他 1.受理责任:(1)申 1.《吉林省惠农补贴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 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批准的,说明理由。 村民住宅建设的项目。 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说明理由。 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 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 材料。 管理发放绩效评价办法( 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请资料齐全、符合法 任。 住宅用地,经乡(镇)人 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 4.送达责任:将批准 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 2.审核责任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 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户 申请人。5.事后监管 试行)》(财农村〔2018 主席令第21号)等有关规 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 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 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责任:采用适当方式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 1:书面审查;2:具体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 申请,并出具《受理 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429号)和《吉林省财 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 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 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 申请人。 公开名单、接受监督 为受理; 3-1. 核实;3:出具审核意 二次修正)十四条 任何单 的原则。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申 通知书》;(2)申请 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 定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 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5.事后监管环节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 见。 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 第十四条十四条,因建设 请后,应当签署意见,由 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金监管工作绩效评价暂行 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 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 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3.决定责任: 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 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 办法的通知》(梨财粮字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 [2016]74号)第二条 农业 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 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 。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在 予以批准的,制作相 ,履行监督责任。2. 责任。 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审核 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 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 [2017]45号) 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是中央 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 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 依法通过书面检查、 关决定文书;2.不予 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 ,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 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 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 。符合再生育条件并且材 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 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 的,不予批准。 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 具体核实等方式对被 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 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 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材 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 批准的,说明理由。 定的标准,对种粮农民进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2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 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 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 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 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 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款项 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 4.送达责任:将批准 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 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 1.《行政许可法》(2003 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 事项活动的情况进行 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许可申请。第三十四条 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婚 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 场更正的错误的,应 进行审核确认后送本级财 年8月27日修订)第三十 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 监督。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 申请人。 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 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 育信息可以在本省核实的 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 政部门。2. 同1。 3决 确定的其他方向。第五条 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理审批手续。同意后,申 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 ,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 5.事后监管环节责任 定责任同1,各级县、乡 正;不得要求申请人 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 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请人应到城市、县人民政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婚育信息需要跨省核实的 镇政府认真进行审核,确 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 提交无关的材料;(3 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 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 任。 ,履行监督责任。2. 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 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 ,在二十个工作日办理。 )不符合条件的,不 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 保该专项资金准确发放。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 依法通过书面检查、 手续。 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 包权的种地农民。第十一 4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准 予受理,出具不予受 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 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具体核实等方式对被 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 ,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 给再生育证明;对不符合 条 地方各级农业、财政部 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规划许 确履行相关的责任。 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可手续 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 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 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 2.审查责任: 政许可决定。第三十六条 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 事项活动的情况进行 答复。 下,共同组织实施农业支 材料审核:应当日受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 1.受理环节责任:(1 1-1.《退耕还林条例》第 五十七条等 令第666号)第三十五条 )公示办理的条件、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 程序及所需提交的材 国家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 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 料。(2)资料齐全、 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营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 符合法定形式的,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 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费。 具受理通知书。(3) 照刑法关于贪污罪、受贿 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 罪、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理,出具不予受理通 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 知书并说明理由。2.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1-1.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 1.受理责任:依法受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审查环节责任:(1) 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 理或不予受理,并一 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 、参照退耕还林国家 (一)挤占、截留、挪用 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 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退耕还林资金或者克扣补 阶段验收成果材料及 [2010]54号)二、建立健 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 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 、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 助粮食的; 关材料目录。 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 省厅下发退耕还林年 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 (二)弄虚作假、虚报冒 度核查结果; 2.审查责任:县民政 儿基本权益 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 局承办科室对各乡镇 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的; (一)建立孤儿基本 (2)、核对退耕还林 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 粮款补助表制作过程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 街道所递交材料进行 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 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 ; 审核。 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1.受理责任:(1)申 1.《吉林省惠农补贴资金 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 处的。 (3)、退耕还林粮款 3.决定责任:由县分 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 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请资料齐全、符合法 管理发放绩效评价办法( 靠的信息。” 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 补助表上报财政局过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管局长签署审批决定 1-2.参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 主席令第21号)等有关规 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试行)》(财农村〔2018 程。3.决定责任:符 人员有前款第(二)项行 ,并加盖县民政局机 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 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 申请,并出具《受理 〕49号)和《吉林省财政 为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 合规定条件的,依法 关印章。 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 国办发[2010]54号)二、建立 定了《吉林省惠农补贴资 通知书》;(2)申请 厅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 作出办理通知书,不 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 4.资金发放责任:由 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 金管理办法》一、建立专 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监管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 予批准的,制作不予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 县民政局相关科室向 ,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 门的政府惠农补贴资金专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 基本权益(一)建立孤儿基本 法的通知》 办理通知书,说明理 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 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儿基 当地财政部门递交人 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 户,实行转账、专人管理 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 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 由。4.送达责任:将 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 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 员资金发放明细,由 ,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 。 二、对粮食直补、农资 1.受理责任:(1)申 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 定的标准,对惠农补贴款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 1-1.《救灾捐赠管理暂行 门责令退回所冒领的补助 退耕还林粮款补助发 活保障制度。各省、自治区、 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县财政部门拨付社会 综合补贴、粮食补贴、退 项进行审核确认后送本级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 办法》第六条:国务院民 请资料齐全、符合法 直辖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 资金和粮食,处以冒领资 放办理人。5.事后监 化发放机关发放。 财政部门。2. 。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 耕还林、民政救济、能繁 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同1。 3 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 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救灾 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 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 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 管责任:根据《吉林 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 母猪补贴、安居工程、大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决定责任同1,各级县、 场更正的错误的,应 捐赠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 申请,并出具《受理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2-1.参照 省退耕还林(草)工 款。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 病救助、农村低保等惠农 通知书》;(2)申请 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 乡镇政府认真进行审核, 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管 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 任。 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 专项资金,实行“一折通 正;不得要求申请人 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 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捐 ,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 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确保该专项资金准确发放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 》(试行)及县退耕 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 ”封闭运行。 三、严格执 提交无关的材料;(3 。4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 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 赠工作。 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 还林领导小组工作要 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 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 行惠农政策、兑付及时、 )不符合条件的,不 准确履行相关的责任。 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 2-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 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 求,对发生特殊变化 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 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 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 管理规范、民主评议、张 予受理,出具不予受 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 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 件、数量、程序、期限以 的退耕还林小班,由 》是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1-1国务院令第649号 《 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 1.受理责任:村(居) 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 榜公示、体现、公平、公 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 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 乡镇林场上报县退耕 委受理本人或代理人 国务院令第649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 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 正、公开。 四、建立专门 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 。 2.审查责任: 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 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还林领导小组,及时 生活制定。由中华人民共 的申请,对材料不全 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县级 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专款专用、按时发放,确 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 的惠农资金发放档案,做 材料审核:应当日受 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 和国国务院于2010年7月8 场更正的错误的,应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 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 处理。6.其他:法律 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 予补助。民政、财政部门要建 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 到数据信息准确,资料归 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 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 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 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 , 一次性告知,并退 日发布,共七章三十五条 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 儿。 集完备。 五、加强监督检 核,其中能够当场作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3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 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 的责任 回。 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 正;不得要求申请人 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 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 查,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 出决定的,应当当场 1.第六条:村民委员会、 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 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 项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 2.审查责任:村(居 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 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提交无关的材料;(3 生。 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 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 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 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 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 )不符合条件的,不 )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 决定。3.决定责任: 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 予受理,出具不予受 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 1-3.参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 后,在本村(居)范 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为提出申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1.监督检查方案拟定 1-1.2-1.3-1.4-1《社会 符合规定条件、依法 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 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 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围内公告,提出评议 第三章第十四条国家对无 2-1国务院令第649号 《 2014年2月国务院令第649 责任:制定辖区最低生 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条 (一)申请、审核和审 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 作出准予许可的,及 际情况,开展防灾减灾应 。 2.审查责任: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 意见,上报乡(街) 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 2月国务院令第649) 第 )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 活保障家庭状况定期 时办理。4.其他法律 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 的技术支持。 材料审核:应当日受 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政府。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 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 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 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 核查办法。 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向孤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 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 3.确认责任:乡(街 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 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 、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 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 2.受理责任:定期对 履行的责任。 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 政府财政部门、民政部门 核,其中能够当场作 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 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 )政府民政科对申请 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 、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 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 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 出决定的,应当当场 材料进行审核,结合 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 家庭状况定期核查。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 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 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 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 村(居)民民主评议 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 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3.审查责任:依据相关 府、街道办事处。 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 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 决定。3.决定责任: 意见,提出审核意见 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 、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 或失踪的证明。街道办事处或 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法律法规及条例对辖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1.受理责任:依法受 政部门负责调拨、分配、 符合规定条件、依法 1-1.参照《行政许可法》 ,对符合审批条件的 困人员供养。 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 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 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 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 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家 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 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理或不予受理,并一 作出准予许可的,及 上报区民政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 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 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 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 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 庭状况定期核查。4.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 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时办理。4.其他法律 4.送达责任:区民政 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 养。 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 决定责任:对检查过程 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 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 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 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 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局对上报材料复核后 意见》(国发〔2016〕14 3-1国务院令第649号 《 期核查。 、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 中存在问题的,书面 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 关材料目录。 依据、条件、数量、程序 履行的责任。 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 ,作出审批决定, 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审查责任:县民政 期核查。 告知受检方具体理由 、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 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 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 5.实施责任:发放《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 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 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 5-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责令其限期整改。 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 局承办科室对各乡镇 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 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 特困供养证》,对符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容包括: 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 》(2014年2月国务院令 5.送达责任:检查结 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低生活保障。第十二条对 街道所递交材料进行 核实了解情况。 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及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 第649) 第十三条 果反馈给受检方。 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 审核。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 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 时予以保障。 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 件;(二)对生活不能自 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6.事后管理责任:(1 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 3.决定责任:由县分 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 6.事后监督责任:健 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 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 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 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 )采用适当方式公开 信息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 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 管局长签署审批决定 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 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 供疾病治疗; (四)办 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 问题内容。(2)整改 请,由所属民政部门审批。省 ,并加盖县民政局机 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 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 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 后定期复查,确保问 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关印章。 信息。” 加强信访工作。 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养标准,由省、自治区、 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 题不再次出现。 年3月底之前,将本地区截止上 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4.资金发放责任:由 1-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7.其他法律规章文件 。 一年底的孤儿人数、保障标准 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 。 县民政局相关科室向 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 、资金安排情况联合上报民政 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当地财政部门递交人 一章 第三条“ 老年人有 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 部、财政部。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任。 员资金发放明细,由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2-1.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 6-1同1-1。 县财政部门拨付社会 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 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 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 化发放机关发放。 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 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1.[65]国内字224号<国务 1.受理责任:依法受 1-1.参照《行政许可法》 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 理或不予受理,并一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 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 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民发[1980]第28号,民 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 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 政部关于精减下放职工退 关材料目录。 依据、条件、数量、程序 职后发现患矽肺病能否享 2.审查责任:县民政 、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 受40%救济问题的批复 局承办科室对各乡镇 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 3.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 街道所递交材料进行 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央统战部、中央调查部、 审核。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 1.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 1.受理责任:依法受 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 3.决定责任:由县分 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社 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 理或不予受理,并一 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总政治部《关于抓紧对原 管局长签署审批决定 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 [2012]171号)残疾人两 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 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 ,并加盖县民政局机 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 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 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 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 实政策工作的请示报告》 关印章。 信息。” 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 关材料目录。 发〔2015〕52号) 明确了 中办发[1981]1号 4.资金发放责任:由 1-2.参照[65]国内字224 两项补贴制度的总体要求 2.审查责任:县民政 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号<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 局承办科室对各乡镇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 、主要内容、申领程序和 县民政局相关科室向 当地财政部门递交人 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 街道所递交材料进行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 管理办法、保障措施。 员资金发放明细,由 题的通知>第二条“凡是 务人,所在村民(居民) 审核。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 1.受理责任:对符合 1-1.《关于落实给部分烈 县财政部门拨付社会 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 已经按月享受本人原工资 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 3.决定责任:由县分 申报条件的申请予以 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化发放机关发放。 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 管局长签署审批决定 百分之三十救济费的退职 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 受理,对材料不全或 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老弱残职工,从本通知下 ,并加盖县民政局机 〔2012〕27号)中“根据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 发〔2012〕3号)核查认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达后的下一个月起,一律 关印章。 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 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定(一)个人申报。符合 任。 改为按本人原工资百分之 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神,经研究决定,从2011 4.资金发放责任:由 。 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 四十发给救济费”第7条 县民政局相关科室向 料。 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 2.审查责任:对受理 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 “对于从1961年到本通知 当地财政部门递交人 2.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 的申请进行审核。 、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 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 下达之日期间精减退职的 员资金发放明细,由 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社 3.确认责任:对审核 平反人员的子女,下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 1.受理责任:依法受 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 1-1.《全国农村部分计划 1957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 县财政部门拨付社会 [2012]171号)街道办事 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现将 的申请进行确认。 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 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 理或不予受理,并一 的职工中,凡是不符合本 化发放机关发放。 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 4.送达责任:对经确 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 通知第一条规定的身体条 部分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 5.事后监管责任:登 认的申请进行汇总, 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 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 知 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 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件而生活困难的,由民政 记并留存相关材料信 、协同办理”机制,受理 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 报送民政部门。 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 财教[2005]77号2-1.第一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 关材料目录。 部门给以生活救济,应使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 5.事后监管责任:对 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 复印件,并定期抽查 登记审核表。 条 为规范全国农村部分 2.审查责任:计生局 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一 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 复核。 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 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 发放补助金情况进行 2-1.《关于落实给部分烈 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 承办科室对各乡镇街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 般居民”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 岁的烈士子女。” 监督。 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项资金(简称“奖励扶助 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道所递交材料进行审 1-3参照民发[1980]第28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 2、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 6.实施责任:定期发 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 专项资金”)管理,确保 》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 核。 号,民政部关于精减下放 1-1.《全国计划生育家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 1.受理责任:依法受 任。 3.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 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 3.决定责任:由县分 放补助金。 发〔2012〕3号)核查认 、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 职工退职后发现患矽肺病 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 理或不予受理,并一 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安全运 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社 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 管局长签署审批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定(二)初审把关。对相 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能否享受40%救济问题的 行办法》2-1第一条 为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 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 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2012]171号)审核合格 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 。 ,并加盖县民政局机 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 批复“对于患有一期矽肺 规范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 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 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 办发〔2012〕3号)中“根 任。 (居)委会初审、乡(镇 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 关印章。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病合并结核病和患二、三 别扶助专项资金(以下简 关材料目录。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 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 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 、街道)复核,并做好登 4.资金发放责任:由 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 期矽肺病的退职职工,应 称特别扶助金)管理,确 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 2.审查责任:计生局 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 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 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 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 计生局相关科室向当 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 保特别扶助金安全运行, 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 承办科室对各乡镇街 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 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 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 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 ,按退休处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地财政部门递交人员 道所递交材料进行审 ,制定本办法。3-1.第二 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 〔2012〕27号,以下简称 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 条 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是 资金发放明细,由县 ,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1-4.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 》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 核。 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 1-1.《吉林省农村危房改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 《通知》)规定,自2011 1受理责任:镇级审查 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 财政部门拨付社会化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转发中央统战部、中央调 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 、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 3.决定责任:由县分 中央或地方财政设立的对 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公示的责任。2审查 造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 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 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 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 发放机关发放。 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 查部、最高人民法院、民 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 管局长签署审批决定 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资金。 责任:审查合格转报 各市(州)、县(市、区 社〔2016〕216号)第十一 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 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 5.事后监管责任:登 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 政部、总政治部《关于抓 通知》(国人口发〔2007 ,并加盖县民政局机 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 。 4.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 的责任。3决定责任: 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 )、乡(镇)政府要成立 平反人员的子女,下同) 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专项资金。 记并留存相关材料信 照规定获得扶助。 紧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 关印章。 〕78号),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 成立危房改造工作推 助资金用途为,符合《住 相应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定期 3-1.《关于落实给部分烈 复印件,并定期抽查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人员落实政策工作的请示 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 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 进组及办公室的责任 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4.资金发放责任:由 推进组(以下简称“推进 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 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复核。 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 报告》中办发[1981]1号 计生局相关科室向当 ,制定本办法。 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 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 。4、民主排序指导和 组”)及其办公室(以下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 利贯彻落实,现提出如下 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 第五点“起义、投诚后资 地财政部门递交人员 3-1第二条 特别扶助金 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 见》的通知 (三 则(试行)〉的通知》( 简称“危改办”),负责 实施意见。一、适用对象 组织的责任。5、制定 发〔2012〕3号)核查认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 遣回乡的人员中,年老体 资金发放明细,由县 是中央或地方财政设立的 ,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明确补贴标准。残疾人 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 建村函〔2009〕69号)等 本辖区内的农村危房改造 的界定:政策实施对象的 定(三)会审认定。县级 1受理责任:镇级审查 关于印发《农村改厕管理 1-1.《农村改厕管理办法 任。 受相关奖励扶助。 衰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人 财政部门拨付社会化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计划生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 施,及时组织中期检查 有关文件规定的农村危房 推进工作。 各级 人员范围为,居住在农村 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 办法(试行)》和《农村改 、公示的责任。2审查 (试行)》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 赡养,够五保条件的,可 发放机关发放。 育家庭实行特别扶助的专 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 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 和竣工检查,并加强 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等 2-1.第十五条 乡镇初审 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 责任:审查合格转报 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工作 )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 厕技术规范(试行)》的通 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 项资金。 5.事后监管责任:登 由其所在社队按农村五保 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 技术指导与巡查。6、 平、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 支出,以及农村危房改造 。第九条 农村危房普查 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 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对 知 的责任。3决定责任: 的组织、协调、指导、督 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 户待遇,所在社队有敬老 记并留存相关材料信 第三条 特别扶助金实行 照规定获得扶助。 和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 监督检查。7、档案建 建筑节能示范户节能建筑 档案建立和管理实行分级 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 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 全爱卫办发〔2009〕4号 成立厕所改造工作推 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 院的,也可以入院;不够 复印件,并定期抽查 “国库统管、分账核算、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并适时调整。各地可以 材料购置、节能技术使用 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 立与管理工作的责任 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进组及办公室的责任 负责制。村级负责贫困户 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 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 五保条件而家庭生活困难 复核。 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 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 确定统一的起始标准,也 。 、取暖方式改进以及可再 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 。4、民主排序指导和 相关申报纸质材料的收集 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制定改厕计划,建立健 知》(国办发[2004]21号 的,可按困难户对待,由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 原则。任何部门、单位不 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 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 、卫生厅局: 组织的责任。5、制定 并上报乡镇危改办;乡镇 全农村改厕效果评价体系 ) 所在社队予以扶持、补助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 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 危改办负责按户整理、装 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 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 为规范全国农村改厕工作 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 ,推进农村改厕工作。2夫妻及丧偶现无配偶者同 。所在社队经济供给或补 4-1第四条 特别扶助金 任。 受相关奖励扶助。 ,避免标准过低、惠及程 《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 订和保管纸质档案,建立 查、审定和申报。 4-1.《关于落实给部分烈 ,加快农村改厕进程,进 施,及时组织中期检查 1.《农村改厕管理办法( 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享受 助有困难的,由民政部门 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 【规范性文件】《人口计 度过低的现象。残疾人两 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 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和竣工检查,并加强 相应电子信息档案并上报 试行)》第七条 各级爱 奖励扶助待遇: 负责给予救济。对其本人 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 项补贴标准要实现城乡统 社〔2017〕1064号)第九 技术指导与巡查。6、 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 县(市、区)危改办;县 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 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 卫办负责农村改厕技术培 (一)为农业户口, 可按稍高于当地社会救济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 筹、科学合理,有条件的 条 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监督检查。7、档案建 ”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 (市、区)危改办负责纸 发〔2012〕3号)信息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训、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 有承包责任田,未享受城 标准予以照顾”。 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 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地方可以统一城乡标准。 涉农资金试点的国家扶贫 质和电子信息档案的审核 据统计 符合享受待遇条 染病防治法》,我们组织 立与管理工作的责任 管理,组织技术部门,动 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 2.参照《行政许可法》第 特别扶助金的管理和发放 (国人口发[2007]78号) 开发工作重点县(市), 验收、汇总并上报市(州 件对象审批工作结束后, 制定了《农村改厕管理办 。 员社会机构、团体及志愿 遇。 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 必须接受财政、人口计生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 (四)建立健全审核程序 由县级按照国家和省开展 )危改办;市(州)危改 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统计 法(试行)》和《农村改厕 者,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 (二)2001年12月29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 庭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 和办法。各省级民政部门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 办负责纸质档案和电子信 核实数据,并经同级财政 技术规范(试行)》。现印 性农村改厕活动。 日(不含29日)《中华人 进行审查……” 督和检查。 :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 要会同残联统一制定残疾 金试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 息档案的复核验收、保管 部门复审后逐级联合上报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3.参照《行政许可法》第 5-1第五条 人口计生部 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 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和办 ,根据脱贫攻坚需要统筹 电子信息档案并上报省危 。 行。 法》颁布前,没有违反本 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 门负责核实特别扶助对象 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 法,实现各工作环节的标 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 改办;省危改办负责电子 5-1.《关于落实给部分烈 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给付 村 行政确认 村 行政确认 村 行政确认 村 行政确认 村 行政确认 村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 1.受理责任:对符合 1-1.2-1.3-1《关于给部 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 申报条件的申请予以 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 通知》(民发〔2011〕110 受理,对材料不全或 年生活补助的通知》一、 号)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 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 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 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 。 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 2.审查责任:对受理 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 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 的通知》(民办发〔2011 的申请进行审核。 〕11号) 3.确认责任:对审核 【法规】《自然灾害救助 (1)受理阶段责任: 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 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 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的申请进行确认。 1-1.《救灾捐赠管理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办法》2-1.第六条:国务 士兵。 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 )第二十条 居民住房恢复 4.送达责任:对经确 ,并一次性告之不予 院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 4-1.《关于给部分农村籍 年生活补助。各级民政、 认的申请进行汇总, 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 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 救灾捐赠工作。县级以上 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 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 报送民政部门。 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 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 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 5.事后监管责任:对 、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 (2)审查阶段责任。 助的通知》二、补助标准 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救 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 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 发放补助金情况进行 审查受到自然灾害的 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 灾捐赠工作。 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 监督。 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 申请补助金的申报材 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 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 6.实施责任:定期发 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 责任事项 料,有关工作人员安 一、受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 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到位。 放补助金。 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 排调查核实,提出救 理。二、对申报的个 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 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 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 灾款物分配意见。 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5-1.四、各级民政、财政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 规章的讲解,并督促 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 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 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 任。 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 其准备好申报所需材 (3)确认责任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 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 料。三、对其申报的 (4)送达责任 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事后监管责任: 项目进行核查和初步 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 光荣证》。 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 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民 对于资金及物资的发 判定。四、转报至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子女父母光荣证》 ,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政等部门审批。 放要严格按照民主评 政府。五、其他法律 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 2-1.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 1.受理责任:公示公 。对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后 1-1.2-1.3-1.4-1《社会 议、登记造册、张榜 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 开募捐资格确认的条 法规规章等文件规定 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 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各 【法规】《社会救助暂行 公布、公开发放的工 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 应履行的责任 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 2月国务院令第649) 第 件、程序及申请人所 办法》(国务院令649号) 作规程 。并加强对资 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帮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励。 周岁的 最低生活保障家 3-1.夫妻丧 需提交的材料;申请 十三条 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五条 自然灾害危险 金日常的监督检查。 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 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 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 6-1.二、补助标准为每服 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 (6)实施责任 第11条 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 岁孩子的 4以说明、解释的,应 、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 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 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及时核 (7)其他法律法规规 1.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 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 当给予说明、解释, 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 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 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 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 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 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 提供准确、可靠的信 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 府、街道办事处。 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 责任。 ,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息。材料齐全的受理 【规章】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 1.受理责任:根据临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十六周岁的; 院令第649号)第48条:申请临时救助的, 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 。材料不齐全的,不 适当提高标准。 国务院令第649号)第48条 时救助人员认定的条 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 5-1.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 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 予受理并说明。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 件、程序对申请人所 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 2.审查责任:应当自 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 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 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 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 照规定获得扶助。 ,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 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核;材料齐全的受理 、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 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 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 六周岁以内的 期核查。 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 。材料不齐全的,不 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 审核。审查材料是否 化审批手续。《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 5-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予受理并说明。 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 章 临时救助 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 合格、是否符合确认 》(2014年2月国务院令 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2.审查责任:审查材 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 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 要求。根据材料审查 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 第649) 第十三条 料是否合格、是否符 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一、受理。二、对申 1-1.《吉林省人口与计划 受相关奖励扶助。 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结果提出拟办意见, 、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 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 合确认要求。根据材 报的个人进行相关法 生育工作条例》第三十条 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 报县民政局领导审批 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 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 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料审查结果提出拟办 律法规规章的讲解, 夫妻有生育第一或者第二 。同意的,签发认定 意见。符合条件的, 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 化审批手续 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 际,制定《吉林省人口与 并督促其准备好申报 个子女意愿的,到一方户 文件。不同意的,告 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予以受理。不符合条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 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 所需材料。三、对其 籍所在地或者夫妻现居住 第五十条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 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 知办事人不予认定的 修正),第三十条夫妻有 件的,告知办事人不 申报的项目进行核查 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登记 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 理由。 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 予认定的理由。 救助。 生育第一或者第二个子女 和初步判定。四、转 ,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 3.决定责任:符合认 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 意愿的,到一方户籍所在 3.决定责任:符合认 报至乡政府。五、其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 定条件,依法作出认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 定条件由相关部门上 地或者夫妻现居住地的村( 他法律法规规章等文 1-1.参照《行政许可法》 事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 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 定,换发具有公开募 6-1同1-1。 报分管局长,由分管 居)民委员会登记,由村( 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 (2003年8月27日修订) 》(2007年3月16日,第十 捐资格的登记证书。 知理由)。 局长签署审批决定, 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 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 。 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4.送达责任:将标注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 并加盖县民政局机关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 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 2、审查阶段责任:对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印章 。 。 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 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申请 登记证书送达办事人 4.送达责任:将批准 )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 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第六十二号公布,自2007 提出是否通过的审查 依据、条件、数量、程序 。 文件、登记证书或有 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 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 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 5.事后监管责任:依 意见(未通过告知理 、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 关登记材料送达办事 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 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 据《慈善组织公开募 由)。 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 人。 供下列证明材料。 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 捐管理办法》(民政 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 5.事后监管责任:依 3-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 3、决定责任:做出行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 部令第59号),县民 据《社会救助暂行办 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 第四十九条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 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 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 政局履行监督管理责 法》,县民政局履行 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 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 任。 。 监督管理责任。 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告知理由);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 3.同2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4.同2 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 信息。2、《中华人民共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5.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 4、送达阶段责任:将 登记。 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 任。 任。 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相关材料按规定送达 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年6月25日主席令第四十 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 当事人。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 一号,2004年8月28日予 第五十八条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 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 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5、事后监督责任:建 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 以修改)第六十二条:农 、财产状况。 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 ,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 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 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 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 申请 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 行政确认 村 行政确认 村 行政确认 村 行政确认 村 行政确认 村 行政奖励 村 其他行政权力 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 办原则。对重度残疾,行 动不便的申办人,由乡( 镇)、街道残联上门登记 、初查,确定残疾类别等 情况后上报县(市、区) 残联,再由县(市、区) 残联组织办证人员和有关 鉴定医师到申办人家中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场鉴定、初审后,报设区 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 市残联审查批准,由县(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 市、区)残联办理。 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 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 理生育服务登记。 1.受理责任:窗口工 1-1。参照《中华人民共 作人员当场核对申请 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材料是否齐全,核对 2-1.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 无误后,填写、发放 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申请表、评定 ,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科 学管理和残疾人精准服务 表。 2.审查责任:初审员 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 对录入系统的资料进 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 行核实,申请表、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一、受理。二、对申 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及 定表与系统一致,初 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 报的个人进行相关法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 审通过,否则不通过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 律法规规章的讲解, 。 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 并督促其准备好申报 理办法3-1.残疾人证坚持 3.决定责任:复审员 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 所需材料。三、对其 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要及时完成对申领人 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 申报的项目进行核查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 办证申请、受理程序 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和初步判定。四、转 、听力、言语、肢体、智 、残疾评定结果和初 2-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报至乡政府。五、其 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 可申领残疾人证4-1.残疾 审意见的审核,合格 工作条例》(国务院令 他法律法规规章等文 1.受理责任:根据特 【行政法规】1-1《农村 的批准打印发证;不 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555号)第十六条育龄夫 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困人员认定的条件、 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 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 【行政法规】《农村五保 合格的,不予批准。 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 。 务院令第456号)第三条 程序对申请人所需提 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 4.送达责任:符合办 人联合会印章(样式见附 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 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 件1)。地方残联负责发 令第456号)第三条 《农 证条件的,自申领人 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材料齐全的受理。材 的【行政法规】农村五保 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 评定表交回窗口起, 放和管理。视力残疾人证 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料不齐全的,不予受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五个工作日后向申领 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 七条 生育服务登记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 理并说明。 人发放《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 2.审查责任:审查材 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 。及时送达申请人。 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保供养工作。 料是否合格、是否符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1.受理责任:遗属带 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 5.事后监管责任:申 1-1.【法规】《军人抚恤 1-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合确认要求。根据材 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 齐相关材料到退役军 疾人证 请表和评定表原件县 优待条例》(国务院、中 条例》第六条 五保供养 料审查结果提出拟办 人事务局办理。 央军委令413号,2011年7 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 残联存档,窗口工作 意见。符合条件的, 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 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 2.审核责任:退役军 人员对送回的评定表 月29日修订)第二十八条 予以受理。不符合条 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 413号公布根据2011年7月 人事务局对提供材料 进行核对,核对无误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 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 件的,告知办事人不 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 后受理、收表、录入 进行审核。 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 未成年人: 予认定的理由。 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 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 3.实施责任:对材料 系统。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 3.决定责任:符合认 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 齐全的人员并向财政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 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 定条件由相关部门上 订)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 部门申请资金。 牲军人的优抚金标准发给 1.受理责任:公示应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 报分管局长,由分管 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 4.告知责任:对缺少 其遗属一次性优抚金,其 任。 1.《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 办法》(2000年5月27日中 当提交的材料,一次 扶养能力的; 局长签署审批决定, 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 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性告知补正材料,依 行办法》第十五条 已登 (二)无劳动能力的; 并加盖县民政局机关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 属优抚金待遇。” 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记公布的区内居民的承包 286号发布)第十四条 蓄 申请人对军人生前所 (三)无生活来源的。 印章 。换发具有特困 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 在单位有告知责任。 滞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 土地、住房或者其他财产 人员属性的登记证书 2-1.【规范性文件】《民 待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发生变更时,村(居)民 由)。 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 。 4.送达责任 政部办公厅关于“退出现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乡(镇)人民政府(含街 2.审查责任:对填报 委员会应当于每年汛前汇 :将批准文件、登记 役的因战因公致残残疾军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 任。 总,并向乡(镇)人民政 道办事处,下同)对区内 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 证书或有关登记材料 人因旧伤复发死亡”认定 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 。 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 责任事项 一、受 府提出财产变更登记申请 送达办事人。 问题的复函》(民办函〔 责任和义务。 ,由乡(镇)人民政府核 3.登记责任:经核查 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 划生育法〉(2001年12月 理。二、对申报的个 5.事后监管责任:依 2010〕84号)第一条:3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 属实的,予以重新登 实登记后,报蓄滞洪区所 以 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 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 据《农村五保供养工 1.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 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指定 记。 逐户进行登记,并由村( 规章的讲解,并督促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 作条例》,县民政局 1-1.《吉林省人口与计划 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 的部门备案。 4.报备责任:变更登 法》(民政部令第34号) 居)民委 员会张榜公布; 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 其准备好申报所需材 生育条例》. 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的规定精神,由设区的市 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同3。 记后,报相关管理部 在规定时间内村(居)民 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料。三、对其申报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 2.《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 门备案。 无异议的,由县、乡、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项目进行核查和初步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部门(直辖市由区县及以 行办法》第六条第三款 分级建档立卡。以村或者 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5.监管责任:加强对 判定。四、转报至乡 任。 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地方各 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 居民委员会为单位进行财 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 1.受理责任:乡镇、 政府。五、其他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 )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或 变更登记的监督管理 产登记时,应当有村(居 生育法〉的决定》修正) 法规规章等文件规定 级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的 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村 街道人民政府向县人 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村 组成的医疗专家小组,对 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 )民委员会干部、村(居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 民政府报送变更请示 应履行的责任 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 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是否属于“残疾军人因旧 )民代表参加。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 ,县政府转办县民政 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 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 复发死亡”的情形进行认 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第十五条 已登记公布的区 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 局,县民政局一次性 具体实施和管理。上一级 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 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 定。 人民政府应当对下一级人 任。 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 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 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告知补正材料;请示 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民政府的蓄滞洪区运用补 或者其他财产发生变更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报告内容齐全、详实 。 。 偿工作实施监督。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准确,或提交补正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 于每年汛前汇总,并向乡 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 材料的,进行受理。 3.《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 、范围调整,由乡、民族 撤销、范围调整,由乡、 蓄滞 (镇)人民政府提出财产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 2.调查责任:主办科 行办法》第十六条 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 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 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 变更登记申请,由乡(镇 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 室实地考察、审核资 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 府应当及时将区内居民的 )人民政府核实登记后, 励。 料,提出办理意见, ,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承包土地、住房、家庭农 报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县级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上报县政府。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 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备案 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 3.批复责任:由省政 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 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 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 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登记 。 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 府批准的,需县政府 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 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 情况及变更登记情况汇总 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 逐级上报;由县政府 民小组。 组 后抄报所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批准的,县政府下达 2.同1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批复或经县政府同意 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 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 县民政局代下批复. 根据每年汛期预报,对财 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 产登记及变更登记情况进 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 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 其他行政权力 村 其他行政权力 村 其他行政权力 村 《中国人民共和国计划生 育法》第十四条 流动人 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 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 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 现居住地为主。《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 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 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 条例》(2002年9月27日吉 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 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 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18 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 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 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 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 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 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 条例》(2002年9月27日吉 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 定》修改 2011年7月28日 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 容。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 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18 的乡(镇)人民政府、街 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4年3 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 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 育证明。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 七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 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 定》修改 2011年7月28日 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据2016年3月30日吉林省第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4年3 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 七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决定》修正)第十条 各级 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 人民政府及其人口和计划 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 生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据2016年3月30日吉林省第 上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得虚报、瞒报、伪造、篡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改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 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 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 决定》修正)第十二条 实 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 理责任制度。有关部门应 当履行各自的责任,并接 受本级人民政府考核。 建立人口信息资源政府有 关部门共享制度,及时交 流人口信息。 1.受理责任:村、乡 镇、街道人民政府向 计生办窗口进行受理 。 2.调查责任:相关证 件是否齐全,符合国 家标准 3.批复责任:由计生 相关部门审批 1.受理责任:乡镇、 街道人民政府向县人 民政府报送变更请示 ,县政府转办县民政 局,县民政局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请示 报告内容齐全、详实 、准确,或提交补正 材料的,进行受理。 1.受理责任:村、乡 2.调查责任:主办科 镇、街道人民政府向 室实地考察、审核资 计生办窗口进行受理 料,提出办理意见, 。 上报县政府。 2.调查责任:相关证 3.批复责任:由省政 件是否齐全,符合国 府批准的,需县政府 家标准 逐级上报;由县政府 3.批复责任:由计生 批准的,县政府下达 相关部门审批 批复或经县政府同意 县民政局代下批复. 1-1.《婚育证明》由流动 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 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 办理 21.籍所在地有赴异地居住 30日以上趋势的成年育龄 妇女应向户籍所在地村( 1-1.《吉林省人口与计划 居)民委员会提出外出申 生育条例》第十条 各级 请,携带以下资料到镇(办 人民政府及其人口和计划 )人民政府计生机构办理 生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上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 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虚报、瞒报、伪造、篡 改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 据。第十二条 实行人口 1-1.《吉林省人口与计划 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 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发 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履行 展与改革主管部门会同人 各自的责任,并接受本级 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拟 人民政府考核。 订人口发展规划,监督检 查执行情况;统筹安排人 2-1.建立人口信息资源政 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基本建 府有关部门共享制度,及 设项目和资金计划。 时交流人口信息。 2-1.第十五条 财政主管 部门负责安排人口与计划 生育事业经费,保障人口 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 ;指导、监督、检查人口 与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 使用。 3-1.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 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 部门做好人口核查工作; 在办理出生人口落户手续 时,发现有不符合本条例 规定生育的,及时向当地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 道办事处通报。 4-1.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协助人口和计划 生育主管部门做好个体工 商户的计划生育工作;配 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 门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律、法规的个体工商户 落实处理措施。 5-1.第十八条-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 部门负责落实有利于人口 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劳动就 业以及社会保障的政策、 法规。 第十九条 城乡住房和建 设主管部门协助人口和计 划生育主管部门做好建筑 施工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 第二十条 民政主管部门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 入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划中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 家庭给予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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